证券代码:688137证券简称:近岸蛋白公告编号:2025-012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6日12: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德彬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和《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讨论,本次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行使了监督职能,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八)《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九)《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未来战略规划,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报告编号:2025-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