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原规定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七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董事会选举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〇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 | 第一百〇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
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
第一百二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视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的具体人数由董事会讨论决定,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二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视需要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副总经理若干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人数由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第一百二十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 第一百二十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第一百二十九条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 第一百二十九条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任命或解聘,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三、备查文件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拟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及新《公司法》相关要求,因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条款进行修订。
(一)《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原《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章程》。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