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所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华兴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依航,注册会计师,1991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199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东百集团、德艺文创、深中华、广弘控股、易瑞生物等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入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碧芸,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1997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入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碧芸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陈依航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为:福建证监局对我所执业的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执业质量进行检查,陈依航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华兴所及项目合伙人陈依航、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入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碧芸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华兴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所就参与德艺文创审计工作的审计项目组成员、会计师事务所其他相关人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总体审计策略、审计重点领域、需要沟通关注的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审计,华兴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兴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华兴所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在查阅华兴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华兴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华兴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及时按照要求完成公司各项审计任务。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并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目标及审计范围、执行计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重要时间节点、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三)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华兴所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划执行情况、审计进展情况、重大事项及重点审计领域、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并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核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所在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遵循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此页系《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签署页,无正文)
审计委员会委员: | |
签字: 姓名:刘 琨 | |
签字: 姓名:兰绍清 | |
签字: 姓名:唐锦铨 |
签署日期: 2024 年 4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