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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艺文创: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骆念蓓-已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一、基本情况

骆念蓓,女,中共党员,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曾任福建南平职业大学企业经济管理系助教、福州大学管理学院财政与贸易系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新中冠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本人自2017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本人连续任职时间届满六年,本人于2023年12月12日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本人的离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本人自公司股东大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不再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在各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在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报告期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在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在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在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了解公司状况,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继续保持沟通,就公司业绩情况及财务问题进行了交流,维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股东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意见,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责任,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在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机会,通过实地现场考察、电话沟通、邮件等多种形式,对公司日常经营、战略发展、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经常关注各类传媒、网络以及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发挥本人多年行业经验优势,对公司发展、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个人专业意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沟通联系工作,积极配合支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的知情权。

三、任职期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无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公司不存在收购或被收购的情形;公司未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未发生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在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不存在其他需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尽管本人已离任,但仍会持续关注公司,并祝愿公司发展越来越好。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骆念蓓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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