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14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5月20日9:15至2025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网络投票时间内,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 会议地点:惠州市大亚湾响水河工业园永达路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其中议案 7、议案8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需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在2025年5月16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 登记地点:惠州市大亚湾响水河工业园永达路5号。
4. 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35,投票简称:“光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至2025年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
五、网络投票表决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甄竞梅
联系电话:0752-5108688 联系传真:0752-5108268
联系地址: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惠州市大亚湾响水河工业园永达路5号) 邮编:516083
2. 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 |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 ||
股东账户卡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年 月 日
附件2: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作出明确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则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10.00 |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