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计 报 告
AUDIT REPORT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北京BEIJING CHINA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5)005356号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通视信”)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路通视信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路通视信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路通视信2021年9月-2022年7月期间,路通视信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资金占用15,58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累计归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金额
12,780.05万元,尚未归还金额为2,799.95万元。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累计归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金额14,710.64万元,尚未归还金额为
869.36万元。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路通视信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相关的财务报告存在内部控制缺陷。路通视信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报告期内未再发现新增资金占用。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冯建江 |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玮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