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该审计报告无异议。
(二)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汤四新、黄远征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