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路通视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于2013年1月18日成立,2013年,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截至2024年末,中审亚太共有合伙人9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4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相关规定要求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审亚太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常性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审亚太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审亚太认为:路通视信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路通视信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根据财务报表附注5.7、
12.5所示,2021年9月-2022年7月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资金占用15,58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有未归还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本金2,799.95万元及利息330.98万元,共计3,130.93万元。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总体审计策略、重点审计内容及应对措施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中审亚太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审亚太认为:路通视信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路通视信2021年9月-2022年7月期间,路通视信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资金占用15,58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累计归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金额12,780.05万元,尚未归还金额为2,799.95万元。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累计归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金额14,710.64万元,尚未归还金额为869.36万元。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路通视信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相关的财务报告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路通视信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报告期内未再发现新增资金占用。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与专业判断,认为中审亚太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策略、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内容,并同意提交相关议案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勤勉尽
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