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ST路通 公告编号:2025-038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2月31日起开始执行。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净利润减少1,421.80万元、净资产减少1,421.80万元。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当前公司主要客户为全国各级广电网络运营商、电信运营商等国有企业,虽然该类客户的信誉良好,款项的最终收回有保障,但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回收速度持续放缓,回款周期变长。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对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预计损失率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变更前按账龄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账龄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以应收账款预计存续期的历史违约损失率为基础,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在年度末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分析前瞻性估计的变动,并据此对预计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预计信用损失率确定方式为:账龄为5年以内的应收款项,按最近五年应收款项的平均迁徙率计算其预计信用损失率;账龄为5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按照100%估计其预计信用损失率。
变更后,2024年度账龄组合的预计信用损失率如下:
账龄 | 2024年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7.58% |
1-2年 | 17.38% |
2-3年 | 28.60% |
3-4年 | 45.50% |
4-5年 | 73.01% |
5年以上 | 100.00% |
4、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2月3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净利润减少1,421.80万元、净资产减少1,421.80万元。假定本次拟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已在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适用,据此计算的公司净利润与原披露数据的差额为684.57万元,影响比例为18.5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金额将不会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50%,不会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绝对值的50%,亦不会导致下一报告期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确保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确保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确保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确保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