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5-018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9,216,381.1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9,161,331.3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按照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916,133.1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837,271,330.79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76,122,193.77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776,122,193.77元。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现暂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2,328,240,47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4,885,660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48,370,451.14元(含税)。
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12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826,620股,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54,973,310.20元(不含交易费用)。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03,343,761.34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4.62%。
2、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8,370,451.14 | 114,030,874.30 | 55,791,257.23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9,216,381.11 | 562,870,973.61 | 368,353,660.53 |
研发投入(元) | 241,055,280.14 | 240,987,137.24 | 209,435,346.04 |
营业收入(元) | 3,043,839,249.97 | 4,792,586,696.11 | 4,741,640,834.39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837,271,330.79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776,122,193.77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18,192,582.6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73,480,338.4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18,192,582.6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691,477,763.4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5.50%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已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已超过3,000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超过3亿元,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496,011,754.43元、410,171,507.23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3.62%、3.40%,均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是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制定的,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7-602 号】;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