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6 证券简称:金太阳 公告编号:2025-046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南金太阳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金太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金太阳”)。资助方式为向河南金太阳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根据资金需求分期提供借款),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具体以每一笔款项实际借支时确定),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每一笔款项实际汇入控股子公司账户之日起算)。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河南金太阳的经营发展需要,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南金太阳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金太阳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财务资助(根据资金需求分期提供借款),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具体以每一笔款项实际借支时确定),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每一笔款项实际汇入控股子公司账户之日起算)。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河南金太阳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211MA9KKWMD45 |
成立时间: | 2021年12月16日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方红 |
住所: | 河南省开封市示范区陇海三路以南、九大街西侧1号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企业管理咨询;贸易经纪;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持股比例 |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60% |
刘春 | 2,000 | 40% |
合计 | 5,000 | 100% |
3、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河南金太阳60%股权,为河南金太阳控股股东,河南金太阳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河南金太阳的其他股东刘春先生持有河南金太阳40%股权,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其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财务资助由公司单方面提供,并根据实际借款金额及时间,收取不低于银行贷款利率的资金使用费用,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考虑到公司对河南金太阳的控股地位、公司集团化管理的运营模式及财务资助有偿原则等因素,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未要求河南金太阳的其他股东刘春先生按出资比例向河南金太阳相应提供财务资助,亦未要求河南金太阳提供反担保。
4、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项目 | 2025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38,285,425.29 | 资产总额 | 115,365,474.43 |
净资产 | 55,266,925.48 | 净资产 | 58,123,659.98 |
负债总额 | 83,018,499.81 | 负债总额 | 57,241,814.45 |
项目 | 2024年度 (经审计) | 项目 | 2025年度第一季度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88,325,831.86 | 营业收入 | 19,476,112.97 |
利润总额 | 4,482,919.75 | 利润总额 | 3,167,849.33 |
净利润 | 4,054,866.10 | 净利润 | 2,856,734.50 |
5、公司2024年度向河南金太阳提供财务资助800万元,未超过公司审议的财务资助额度,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清偿的情形。
6、河南金太阳不存在被质押、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河南金太阳科技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根据资金需求分期提供借款
3、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5、借款利率及期限: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具体以每一笔款项实际借支时确定),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每一笔款项实际汇入控股子公司账户之日起算)。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河南金太阳目前正处于业务上升期,且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对资金需求较大,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向河南金太阳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支持河南金太阳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战略。考虑到公司对河南金太阳的控股地位、公司集团化管理的运营模式及财务资助有偿原则等因素,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因此河南金太阳及其其他股东未按同等条件、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后续公司也将积极跟踪河南金太阳的经营情况、密切关注其资产负债等情况的变化,掌握其资金用途,确保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河南金太阳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信用记录良好,未发生不良借款,公司认为河南金太阳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向河南金太阳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河南金太阳的业务快速发展。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向河南金太阳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河南金太阳的业务快速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河南金太阳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8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1%,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