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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0338证券简称:西藏珠峰公告编号:2025-021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对冲大宗原材料价格、自产商品价格波动等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降低跨境投资的市场风险,达到有效实现对产品价格波动进行风险管理的目的,以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

●业务规模:公司所需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上述业务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间内循环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由于大宗商品价格受宏观形势、货币政策、产业供需等因素影响较大,商品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对公司的原材料、主产品、金属贸易损益产生较大影响。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旨在对冲大宗原材料价格、自产商品价格波动等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降低跨境投资的市场风险,达到有效实现对产品价格波动进行风险管理的目的,以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的铅、锌、铜、白银、碳酸锂等产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公司所需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方式

1.保值品种:铅、锌、铜、白银、碳酸锂等。

2.保值市场: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

3.保值数量:0%至100%的金属量保值。

4.保值工具:期货及相关衍生品工具。

5.合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流动性安排和清算交收原则:主要是根据建立头寸所对应的到期日进行资金方面的准备,并按照期货交易所相应的结算价格进行购入或卖出清算。

7.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出现违约或者交易损失,按到期日现金汇付结算。

8.履约担保:以期货交易保证金方式担保。

(四)交易期限:2025年至公司完成下一年度套期保值业务审议并发布公告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其附件《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亿元,业务期限为2025年至公司完成下一年度套期保值业务审议并发布公告日。

三、风险分析与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基差风险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之所以可以实现规避风险的目的,是因为期货和现货有同涨同跌的高度相关性,但是任何品种的期、现货价格都不可能100%完全相关,期现货之间的差值会产生一定变动,而基差风险是影响套保效果的主要因素。

2、流动性风险

商品期货市场基于其品种属性特点每个合约具有不同的流动性,如果合约活

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4、操作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法律风险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成立“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关事项。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下设“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小组”和“风险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和日常审查监督工作。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小组主要负责制订、调整期货套期保值方案,并报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审批;执行具体的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向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汇报并提交书面工作报告等。风险管理员负责审查期货套期保值方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监督交易的执行情况,对期货头寸的风险状况进行监控和评估;如果发现不合规操作或风险情况直接向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汇报。公司将不断加强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工作,健全和强化内部业务监管、审批及授权机制,组织业务关联岗位衔接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提升业务能力,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2、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3、公司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合法合规的期货交易场所上市的相关的品种合约,不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选择的交易场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格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留存一定比例的风险备用金用于保证套期保值过程中出现亏损时及时补充保证金,避免因期货账户中资金无法满足和维持套保头寸时出现现金流动性风险。

6、公司审计监察中心负责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情况

(一)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现货交易中材料价格和产品价格大幅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二)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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