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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钻具: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在授权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9,759.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

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理财产品主要是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谨慎型产品(R1)\稳健型产品(R2)的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在不超过人民币9,759.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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