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96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7.48亿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6.72亿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05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54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10月1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5年4月1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