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
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
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6,564,694.2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4,350,276.74元。
为确保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建议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规定。
三、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为确保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资金支持,公司决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资金均用于公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