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3—19页
三、执业资质证书…………………………………………………第20—23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1230号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吉电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吉电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吉电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吉电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吉电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吉电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94号),本公司于2016年12月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68,570.18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99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5,726.74万元,资金于2016年12月19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24020001号)。
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0号),公司于2021年3月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64,389.42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3.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075.1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717.87万元,资金于2021年3月16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0200008号)。
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690号),公司于2024年11月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
投资有限公司等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83,706.25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5.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5,227.7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483.66万元,资金于2024年11月12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1-1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 目 序号 金 额募集资金净额 A 375,726.7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356,811.64
利息收入净额 B2 3,744.02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2,900.89
利息收入净额 C2 1.1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359,712.53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745.2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9,759.4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57.84
差异 G=E-F 19,601.57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额系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19,601.57万元
2. 2021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 目 序号 金 额募集资金净额 A 219,717.8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219,731.22
利息收入净额 B2 16.39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B3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19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C3 2.8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219,731.22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6.20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2.8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D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差异 G=E-F
3. 2024年11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 目 序号 金 额募集资金净额 A 418,483.6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补充流动资金 B2
利息收入净额 B3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B4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299,827.98
补充流动资金 C2 118,655.00
利息收入净额 C3 14.08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C4 14.7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299,827.98
补充流动资金 D2=B2+C2 118,655.00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14.08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D4=B4+C4 14.7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根据《管理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第三方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具体如下:
1. 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6年12月16日,公司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盛世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该协议规定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市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樵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青海聚鸿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昆仑路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并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 2021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3月17日,公司及国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该协议规定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3月17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宿松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延安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营业部、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乌兰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龙兴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兴国吉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龙州沃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寿光恒远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并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22050132010009112233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于2024年5月24日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150224001930019302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1502240019300250854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于2024年5月25日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1502240019300257443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于2024年5月30日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营业部43190252531088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龙兴支行 221000621013000487145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于2024年6月20日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4200221229000120275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就此终止。
3. 2024年11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及国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该协议规定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白城吉电绿电能源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发支行、长岭县吉清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湖大路支行、扶余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南宁吉昇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区南宁片区支行并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43190323071000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湖大路支行16206648019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发支行221000651013001420894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于2024年12月25日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4200221219200123451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
销户,于2024年12月26日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22050132010009555999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于2024年12月30日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区南宁片区支行618488058629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上述四方监管协议及三方监管协议就此终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2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13个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 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4200118829200005065
活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
22050132010009888666
32,199.69
活期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盛世城支行
07155501040007452 308,403.14
活期中国农业银行滁州南樵支行 12237001040015284 4,176.76
活期中国建设银行西宁昆仑路支行 63050137361300000048
1,196,134.80
活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
4200221229000119959 9,658.40
活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
4200221229000119560
活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
4200221229000119684
活期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市支行
16397101040023332 27,850.70
活期合 计
1,578,423.49
2. 2021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
4200221229000120275
已销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
22050132010009112233
已销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营业部
431902525310888
已销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龙兴支行 221000621013000487145
已销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 1502240019300193024
已销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 1502240019300250854
已销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 1502240019300257443
已销户合 计
3. 2024年11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
22050132010009555999
已销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
4200221219200123451
已销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431903230710000
已销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湖大路支行
162066480194
已销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发支行
221000651013001420894
已销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区南宁片区支行
618488058629
已销户合 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附件3。
2. 本期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2.8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4年11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和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4.76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
可使用状态
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6.
收购三塘湖99MW风电并网发电项目
否 23,114.00 23,114.00
23,115.00
100.00
2016年6月30日(收购)
2,059.86
否 否
7.
收购陕西定边15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否 38,320.00 38,320.00
38,320.00
100.00
2016年6月30日(收购)
4,443.27
否 否
8.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0.00 100,000.00
95,291.22
95.29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 计
383,993.00 383,993.00
2,900.89
359,712.53
93.68
19,465.55
超募资金投向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 — — — — — — — — —
合 计 - 383,993.00 383,993.00
2,900.89
359,712.53
93.68
- 19,465.5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本报告期上述募投项目部分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的原因如下:
1. 青海诺木洪大格勒河东风电场一期工程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为,项目所在地新能源项目投产较多,受限电影响较大,发电利用小时数没有达到预期;参与市场交易影响部分电价。
2.三塘湖99MW风电并网发电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为,项目所在地受电网限电影响;常规电源调峰不足;参与市场交易影响部分电价。
3.陕西定边15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为,项目所在地受电网限电影响;参与市场交易影响部分电价。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对上述1-7项目,前期预先自筹资金投入额185,231.38万元。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己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5,230.3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0,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于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19,601.57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19,601.57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57.84万元,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银行监管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
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4.
江西兴国风电场项目(278MW)
否 7,042.00
7,042.00
7,042.00
100.00
2021年1月10日
15,278.41
是 否
5.
广西崇左响水平价光伏项目(150MW)
否 59,400.00
35,502.11
35,502.11
100.00
2021年1月10日
648.30
否 否
6.
山东寿光恒远平价光伏项目(200MW)
否 45,800.00
45,800.00
45,800.00
100.00
2021年5月18日
1,977.64
是 否
7.
补充流动资金
否 85,000.00
62,849.21
62,862.56
100.02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 计
300,000.00
219,717.87
219,731.22
100.01
25,246.49
超募资金投向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 — — — — — — — — —
合 计 - 300,000.00
219,717.87
219,731.22
100.01
- 25,246.4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本报告期上述募投项目部分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的原因如下:
1.延安宝塔蟠龙风电项目(100MW)并网发电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为,项目所在地受电网限电影响;参与市场交易影响部分电价;项目地新能源增速过快影响。
2.广西崇左响水平价光伏项目(150MW)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为,根据广西发改委2024年1月7日关于明确新能源发电企业政府授权合约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企业电价下调,影响发电收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对上述1-6项目,前期预先自筹资金投入额243,857.16万元。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己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6,868.6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完成了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注销时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2.8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4.
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配套电源一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
否 43,281.00
29,000.00
29,000.00
29,000.00
100.00
2024年12月31
日
670.91
是 否
5.
邕宁吉电百
济新平农光互补发电项目
否 39,153.63
39,153.00
39,153.00
39,153.00
100.00
一期2023年12月22日、二期2024年2月5日
3,243.70
是 否
6.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33,850.00
118,655.66
118,655.00
118,655.00
100.00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53,850.00
418,483.66
418,482.98
418,482.98
100.00
8,748.68
超募资金投向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 — — — — — — — — —
合 计 - 553,850.00
418,483.66
418,482.98
418,482.98
100.00
- 8,748.6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对上述1-5项目,前期预先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349,905.15万元。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9,946.8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完成了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注销时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14.76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