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
展委拨、委贷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为优化债务结构,节约财务费用,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或“公司”)拟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家电投集团”)开展委拨、委贷业务,即国家电投集团委托财务公司代为其向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拨付融资资金,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2.国家电投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委拨、委贷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玉峰先生、牛国君先生、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参与表决的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该项关联交
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5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明胜
成立日期:2003-3-31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电源、电力、热力、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的开发、建设、经营、生产及管理(不在北京地区开展);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销售电能及配套设备、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铁路运输;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服务及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铁路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2.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年份 | 总资产 | 总负债 | 净资产 | 净利润 |
2024年1-9月/2024年9月末 | 185,504,488 | 127,308,471 | 58,196,017 | 3,290,338 |
3.构成何种关联关系
国家电投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4.经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金贸大厦3单元19-21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金贸大厦3单元19-21层主要办公场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金贸大厦3单元19-21层
法定代表人:尹国平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00万元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922079532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国家电投集团持股比例40.86%,其余59.14%股份由国家电投集团的所属企业持有,国家电投集团为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经营情况(经审计)
单位:万元
年份 | 总资产 | 总负债 | 净资产 | 净利润 |
2024年度/2024年末 | 8,530,690.25 | 6,885,418.39 | 1,645,271.86 | 109,849.25 |
3.构成何种关联关系
国家电投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合计持有财务公司100%股权,国家电投集团是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构成关联关系。
4.经查,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本着公平、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双方委拨、委贷业务价格(如融资利率等)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委拨、委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及费率最高水平。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国家电投集团为公司提供稳定的低成本资金支持。公司利用国家电投集团信用评级高、融资成本低优势,通过与国家电投集团积极沟通,拟取得委拨、委贷款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5
年。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开展委拨、委贷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低成本资金需求。委拨、委贷业务价格客观公允,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
六、2024年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存款余额为
7.48亿元,短期贷款余额为8.10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为14.35亿元,委托贷款14.35亿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与国家电投集团发生关联交易金额2,613.52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
经审查,公司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开展委拨、委贷业务均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该关联交易能够确保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降低资金成本,有利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对吉电股份的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吉电股份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吉电股份的独立性。
八、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