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郝显荣)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本人为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产生的新任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现将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郝显荣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石化集团南化公司化工机械厂主办会计、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主任、授薪合伙人、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独立董事。
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上述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行使职权,在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主持了3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财务总裁、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状况、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积极沟通。本人与上述各方就审计工作安排、重点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并就年度报告审计的工作安排、重点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等事项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核公司各类决议事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并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查阅互动易等方式了解投资者关注的事项,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
在本人任职期间,通过现场考察、出席会议、与管理层交流、审阅书面报告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密切联系,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规范运作等方面进行考察和了解,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详细汇报,切实掌握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对公司现存不足之处,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专业意见及建议。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9天。
(八)公司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主动给予有效的配合,全面及时提供各会议所需相关资料,详细介绍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任职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重要事项。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的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拟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提名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聘任财务总监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的财务总监候选人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同意对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保持独立性,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郝显荣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