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审计报告、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吉电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994号核准,于2016年12月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68,570.18万股,发行价格为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99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5,726.74万元,资金于2016年12月19日到账。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吉电股份经中国证监会的证监许可[2020]2610号核准,于2021年3月向国
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64,389.42万股,发行价格为3.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075.1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717.87万元,资金于2021年3月16日到账。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吉电股份经中国证监会的证监许可[2024]690号同意注册,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706.2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25,227.7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483.66万元,资金于2024年11月12日到账。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6年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6年12月16日,公司及保荐人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盛世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该协议规定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12月16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市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滁州南樵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青海聚鸿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西宁昆仑路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并连同保荐人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3月17日,公司及保荐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该协议规定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1年3月17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宿松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延安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营业部、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乌兰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龙兴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兴国吉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龙州沃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寿光恒远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并连同保荐人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024年6月2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4年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及保荐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该协议规定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扶余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长岭县吉清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湖大路支行、白城吉电绿电能源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发支行、南宁吉昇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区南宁片区支行并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024年12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
进行了销户,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383,993.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00.8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9,712.5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安徽南谯常山风电场项目 | 否 | 30,999.00 | 30,999.00 | - | 28,086.55 | 90.60 | 2016年1月1日 | 3,707.29 | 是 | 否 |
2、青海诺木洪大格勒河东风电场一期工程 | 否 | 38,808.00 | 38,808.00 | - | 38,689.00 | 99.69 | 2017年10月30日 | 965.83 | 否 | 否 |
、吉林长岭腰井子风电场二期工程
3、吉林长岭腰井子风电场二期工程 | 否 | 36,030.00 | 36,030.00 | - | 35,092.07 | 97.40 | 2016年10月1日 | 1,750.89 | 是 | 否 |
4、吉林长岭三十号风电场二期工程 | 否 | 35,374.00 | 35,374.00 | - | 30,833.56 | 87.16 | 2016年6月1日 | 1,719.11 | 是 | 否 |
5、河南省辉县市南旋风风电场工程 | 否 | 81,348.00 | 81,348.00 | 2,900.89 | 70,285.13 | 86.40 | 2018年1月1日 | 4,819.30 | 是 | 否 |
6、收购三塘湖99MW风电并网发电项目 | 否 | 23,114.00 | 23,114.00 | - | 23,115.00 | 100.00 | 2016年6月30日(收购) | 2,059.86 | 否 | 否 |
7、收购陕西定边15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 否 | 38,320.00 | 38,320.00 | - | 38,320.00 | 100.00 | 2016年6月30日(收购) | 4,443.27 | 否 | 否 |
8、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0 | 100,000.00 | - | 95,291.22 | 95.29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83,993.00 | 383,993.00 | 2,900.89 | 359,712.53 | 93.68 | - | 19,465.55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383,993.00 | 383,993.00 | 2,900.89 | 359,712.53 | 93.68 | - | 19,465.55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本报告期上述募投项目部分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的原因如下: 1.青海诺木洪大格勒河东风电场一期工程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为,项目所在地新能源项目投产较多,受限电影响较大,发电利用小时数没有达到预期;参与市场交易影响部分电价。 |
2.三塘湖99MW风电并网发电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为,项目所在地受电网限电影响;常规电源调峰不足;参与市场交易影响部分电价。
3.陕西定边15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为,项目所在地受电网限电影响;参与市场交易影响部分电价。
2.三塘湖99MW风电并网发电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为,项目所在地受电网限电影响;常规电源调峰不足;参与市场交易影响部分电价。 3.陕西定边15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为,项目所在地受电网限电影响;参与市场交易影响部分电价。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对上述1-7项目,前期预先自筹资金投入额185,231.38万元。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5,230.3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0,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于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19,601.57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19,601.57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57.84万元,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银行监管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224,075.1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9,731.2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安徽宿松九成风电项目(100MW) | 否 | 44,657.00 | 31,026.44 | - | 31,026.44 | 100.00 | 2021年4月5日 | 4,073.32 | 是 | 否 |
2、延安宝塔蟠龙风电项目(100MW) | 否 | 37,666.00 | 29,123.28 | - | 29,123.28 | 100.00 | 一期2021年1月21日、二期2021年4月1日 | 1,989.75 | 否 | 否 |
3、青海乌兰风电项目(50MW) | 否 | 20,435.00 | 8,374.83 | - | 8,374.83 | 100.00 | 2020年11月26日 | 1,279.07 | 是 | 否 |
、江西兴国风电场项目(278MW)
4、江西兴国风电场项目(278MW) | 否 | 7,042.00 | 7,042.00 | - | 7,042.00 | 100.00 | 2021年1月10日 | 15,278.41 | 是 | 否 |
5、广西崇左响水平价光伏项目(150MW) | 否 | 59,400.00 | 35,502.11 | - | 35,502.11 | 100.00 | 2021年1月10日 | 648.30 | 否 | 否 |
6、山东寿光恒远平价光伏项目(200MW) | 否 | 45,800.00 | 45,800.00 | - | 45,800.00 | 100.00 | 2021年5月18日 | 1,977.64 | 是 | 否 |
7、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5,000.00 | 62,849.21 | - | 62,862.56 | 100.02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00,000.00 | 219,717.87 | - | 219,731.22 | 100.01 | / | 25,246.49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300,000.00 | 219,717.87 | - | 219,731.22 | 100.01 | - | 25,246.49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本报告期上述募投项目部分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的原因如下: 1.延安宝塔蟠龙风电项目(100MW)并网发电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为,项目所在地受电网限电影响;参与市场交易影响部分电价;项目地新能源增速过快影响。 2.广西崇左响水平价光伏项目(150MW)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为,根据广西发改委2024年1月7日关于明确新能源发电企业政府授权合约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企业电价下调,影响发电收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对上述1-6项目,前期预先自筹资金投入额243,857.16万元。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6,868.6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完成了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注销时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2.8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425,227.7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8,482.9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8,482.9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 | 否 | 228,456.20 | 185,000.00 | 184,999.98 | 184,999.98 | 100.00 | 2026年3月30日 | - | 未开始经营不适用 | 否 |
2、扶余市三井子风电场五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 | 否 | 54,582.16 | 35,835.00 | 35,835.00 | 35,835.00 | 100.00 | 2024年1月15日 | 4,834.07 | 是 | 否 |
3、吉林长岭10万千瓦风电项目 | 否 | 54,527.01 | 10,840.00 | 10,840.00 | 10,840.00 | 100.00 | 2026年1月25日 | - | 未开始经 | 否 |
营不适用
营不适用 | ||||||||||
4、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配套电源一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 | 否 | 43,281.00 | 29,000.00 | 29,000.00 | 29,000.00 | 100.00 | 2024年12月31日 | 670.91 | 是 | 否 |
5、邕宁吉电百济新平农光互补发电项目 | 否 | 39,153.63 | 39,153.00 | 39,153.00 | 39,153.00 | 100.00 | 一期2023年12月22日、二期2024年2月5日 | 3,243.70 | 是 | 否 |
6、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33,850.00 | 118,655.66 | 118,655.00 | 118,655.00 | 100.00 | / | - | /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53,850.00 | 418,483.66 | 418,482.98 | 418,482.98 | 100.00 | 8,748.68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553,850.00 | 418,483.66 | 418,482.98 | 418,482.98 | 100.00 | 8,748.68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对上述1-5项目,前期预先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349,905.15万元。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9,946.8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9,946.8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完成了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注销时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4.76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吉电股份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1230号),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吉电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吉电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百权 谢 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