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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能化: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审计委员会提交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就中兴华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 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截至2024年末,中兴华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中兴华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蒲登溱,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建召以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及行业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资质,

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及相关独立性要求。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审计质量

中兴华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照与公司签订的业务约定书,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同时,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以及多层次的质量复核机制,实施严格的项目质量考核制度。2024年审计过程中,中兴华针对公司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全面开展审计工作,重点围绕收入确认的合规性、成本核算的准确性、资产减值的合理性、递延所得税的恰当性、金融工具的合规性、合并报表的准确性、关联方交易的公允性等方面展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保证了审计工作质量,按时完成了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为公司提出了多项管理建议,促进了公司内控完善。

2.专业能力

在履职过程中,中兴华配备专业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从业年限较长,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熟悉能源行业特点及会计处理,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项目团队人员严格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中兴华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三、总体评价

公司对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估,认为,2024年中兴华在公司年报审

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展现了专业的职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审计程序执行规范,质量控制有效,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内容完整,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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