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及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以及《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矿区土地复垦及环境恢复费用进行合理预估,并纳入固定资产弃置费用核算范畴,相关费用根据开采年限及产量比例法分期摊销,计入当期生产成本。
依据《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方案》需每5年进行重新修编,遇采矿权延续、矿区范围扩大、开采方式变更等情形时须及时重新编制。土地复垦及环境恢复费用的预估需综合考量各地对土地复垦、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环节的技术要求,因不同治理方案(如土壤重构、地貌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的实施成本差异显著,若实际支出与预估发生重大偏离,相关差额将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调整预计负债并追溯影响当期损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依据最新监管要求,对所属窑街三矿、海石湾矿、金河煤矿、魏家地矿、大水头矿、王家山矿等六座矿井的《方案》完成系统性修编。基于修编后的《方案》,对固定资产弃置费用及预计负债按照修编后方案进行了重新测算。本次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对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按照2024年新编方案,因治理技术优化及成本控制能力提升,部分矿区土地复垦及环境恢复未来现金流出预期下调,根据最新土地复垦及环境恢复测算结果为:一是影响预计负债减少402,327,882.67元;二是相应调减相关资产入账成本,影响资产账面价值调减283,893,150.37元;三是影响利润增加118,434,732.30元(税前)。
上述变更合计影响2024年度当期净利润增加100,669,522.46元,占年度净利润的8.33%。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及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矿井实际运营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修编后方案重新测算固定资产弃置费用及预计负债,能够更全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规定,对所属窑街三矿、海石湾矿、金河煤矿、魏家地矿、大水头矿、王家山矿等六座矿井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完成系统性修编。基于修编后的《方案》,公司对固定资产弃置费用及预计负债按照修编后方案进行了重新测算。按照2024年新编方案,因治理技术优化及成本控制能力提升,部分矿区土地复垦及环境恢复未来现金流出预期下调,调减公司预计负债并相应调减相关资产入账成本,影响资产账面价值调减,从而影响公司利润增加。本次调
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
五、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谨慎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4.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