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基本概况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中国体育产业的旗舰企业,国家体育总局唯一一家主板上市公司,是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体育器材装备中心等单位于1998年3月,共同发起组建成立的中国体育产业规模较大的股份制企业。
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健康中国”、“体育强国”等国家战略的总体要求,根据董事会的部署,坚持党建引领,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守底线、聚焦主业,践行“责任、奋斗、团结、创新、开放”的中体精神,以更坚定的信心、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推动集团自身高质量发展,为成为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领跑者奠定基础,为建设体育强国贡献坚实力量。公司从2008年起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本报告为第十七次发布。
二、社会责任观
作为国家体育总局唯一一家上市公司,公司将努力成为“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领跑者”视为一种责任,用心服务广大客户,努力增进社会福祉,有效履行社会责任,为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强化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2024年,公司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各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牢牢把握并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在此基础之上,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党组的要求和公司董事会的部署,坚持党建引领,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服务保障体育事业发展,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立足全局、融入大局,全面服务体育强国建设,践行“责任、奋斗、团结、创新、开放”的精神,坚持以高站位推动各项工作落位,助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体育强国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规范运作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探索和实践经验积累,逐步搭建了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体系,确立了决策权、监督权和经营权的分工明确原则,形成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相辅相成的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按公司有关制度履行了各项职能。公司致力于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平等地位,保障其充分行使合法权利。
(三)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公司持续加强风控体系建设,有效保障经营安全、有效和稳健运行,重视风险防范和化解的重要性,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有效应对各类经营风险。同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充分发挥内控体系的强基固本作用,不断优化流程和规章制度,强化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此外,严格遵循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机构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建立了有效的沟通与监督机制,保证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不断提升上市公司的质量和竞争力,为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致力于构建透明、高效、互信的沟通桥梁,推动公司稳健发展并实现价值最大化。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的合规性,力求信息披露内容完整、准确无误。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度信息披露公司评价中获得B类评级。公司充分利用多元化的信息披露渠道,除了法定的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报纸等平台外,还积极建设公司官方网站投资者关系专栏,定期更新公司公告、定期报告、投教基地等页面。在定期报告中,不仅详细阐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还深入分析行业趋势、市场竞争格局以及公司面临的风险与机遇。在严谨的工作作风下,2024年公司全年披露未出现补充、更正公告的情形,未发生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监管机构批评、谴责或处罚的情况。在公司官网“投教基地”板块,报告期内坚持开展投资者教育宣传工作,以漫画解读的形式推广《投资者权益保护案例解读》系列、“投资者保护在身边保障权益防风险”主题宣传、《保障金融权益助力美好生活——图解新<公司法>》等相关内容。
同时,搭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公司通过现场交流、热线电话、电子邮箱、投资者网上业绩说明和“上证e互动”等多种方式与国内外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答投资者提出的各类问题,保持较高的回复率与满意度。定期举办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邀请公司管理层、核心业务部门负责人与投资者面对面交流,深入解读公司战略、经营情况,并现场回应投资者关切,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直观认识与理解。重视投资者需求的多样性,根据投资者类型(如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投资规模等因素,提供个性化服务。建立健全舆情监测体系,运用专业的舆情监测工具与人工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识别舆情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预案。在面对负面舆情时,最大程度降低负面影响,维护公司良好形象与市场声誉,稳定投资者信心。
四、公司与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
(一)股东利益
1、最大程度回报股东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综合考
虑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同时,公司通过各种方式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稳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的指导下,不断增强持续回报能力,回报股东,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自上市以来已连续26年为股东提供现金回报。截至2024年年底,累计现金分红近5.94亿元,约占历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总额的
34.85%。公司上市以来历次利润分配情况明细如下:
分配年度 | 利润分配方案(含税) | 现金分配金额(万元)(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998年 | 每10股派2.00元 | 3,600.00 | 4,930.40 | 73.02% |
1999年 | 每10股派0.50元 | 900.00 | 2,859.19 | 31.48% |
2000年 | 每10股送1股派2.00元,转增2股 | 3,902.28 | 4,869.25 | 80.14% |
2001年 | 每10股派0.10元 | 253.65 | 1,421.87 | 17.84% |
2002年 | 每10股派0.20元 | 507.30 | 1,408.45 | 36.02% |
2003年 | 每10股派0.10元 | 253.65 | 1,506.01 | 16.84% |
2004年 | 每10股派0.13元 | 329.74 | 2,096.11 | 15.73% |
2005年 | 每10股派0.60元 | 1,521.89 | 3,103.06 | 49.04% |
2006年 | 每10股送0.5股派0.70元,转增7.5股 | 1,775.54 | 4,085.24 | 43.46% |
2007年 | 每10股送0.6股派1.00元,转增0.4股 | 7,305.07 | 15,024.68 | 48.62% |
2008年 | 每10股派0.65元 | 5,223.12 | 19,746.78 | 26.45% |
2009年 | 每10股派0.20元 | 1,607.11 | 5,097.69 | 31.53% |
2010年 | 每10股送0.5股派0.1元 | 803.56 | 7,526.12 | 10.68% |
2011年 | 每10股派0.50元 | 4,218.68 | 7,956.08 | 53.02% |
2012年 | 每10股派0.28元 | 2,362.46 | 7,795.75 | 30.30% |
2013年 | 每10股派0.49元 | 4,134.30 | 13,631.19 | 30.33% |
2014年 | 每10股派0.38元 | 3,206.19 | 10,312.10 | 31.09% |
2015年 | 每10股派0.28元 | 2,362.46 | 7,759.21 | 30.45% |
2016年 | 每10股派0.22元 | 1,856.22 | 6,100.99 | 30.42% |
2017年 | 每10股派0.22元 | 1,856.22 | 5,811.48 | 31.94% |
2018年 | 每10股派0.30元 | 2,531.21 | 8,390.65 | 30.17% |
2019年 | 每10股派0.35元 | 2,953.07 | 9,824.47 | 30.06% |
2020年 | 每10股派0.17元 | 1,631.17 | 5,395.6 | 30.23% |
2021年 | 每10股派0.18元 | 1,727.12 | 5,491.97 | 31.45% |
2022年 | 每10股派0.04元 | 383.81 | 1,164.80 | 32.95% |
2023年 | 每10股派0.23元 | 2,206.88 | 7,194.85 | 30.67% |
合计 | 59,412.7 | 170,503.99 | 34.85% |
2、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证其充分享有知情权,坚决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公司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职责,确保所有股东能公平、有效地得到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使所有股东和债权人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方面,公司股东大会全面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克服了中小投资者行使决策权的时间、地域和经济障碍,提高了中小投资者行使决策权的积极性。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计票结果,进一步落实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从而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了治理水平。
(二)债权人利益
公司继续强化管控制度的贯彻与实施,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实现权力相互制衡,从而促进企业效益的安全高效增长。公司继续完善审批流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履行债务,与利益相关方分享发展机遇,共同应对挑战,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产业带动作用
1、国企助力经济复苏,以户外运动产业激发市场活力2024年,公司如期举办第二届中国户外运动产业大会,在首届大会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的邀约力度,各市场主体实际参与活动人次较去年相比更是实现了大幅跃升。搭建品牌多维呈现体验空间,推动百家品牌机构齐齐亮相大会,实现成交及意向金额有所突破,同时有效促成了优质资源与品牌的深度接洽,助力市场主体开拓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各级政府代表齐聚云南,共商户外运动发展大计,展现了各级政府以户外运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心,有效提振了市场主体深耕户外运动产业领域的信心。
本届户外大会上同步启动“山河无痕”户外运动、公益环保全国性活动,围绕户外环保理念进行传播策划。响应国家体育总局“轻触自然山河无痕”公益环保倡议,推出一系列户外公益环保活动,政府企业联动、多方主体立体式参与。成立活力山水专项基金,整合社会资源与资金,融入绿色公益理念,助力可持续发展。借助户外大会声势,扩大项目影响力,推动绿色体育与产业深度融合。
2、助力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体育经纪做好服务保障
公司深度参与竞赛组织、场馆运行、媒体运行、市场开发、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协助执行机构完成综合协调、志愿者管理等工作。团队凭借丰富经验,优化工作流程,编制各类方案并进行全要素演练,确保赛事安全、成功举办,为赛事参与者和观赛者提供优质体验,提供赛事专业服务与保障。
2024年,公司主动发挥国有企业的作用和优势,持续服务保障体育事业发展重点任务,积极开展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相关业务,圆满完成北京马拉松、广州马拉松、天津马拉松、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吉林国际高山/单板滑雪挑战赛等顶级专业赛事运营工作,顺利获取世界田联接力赛、扬州鉴真半程马拉松等重大赛事市场开发及运营权益,顺利落地中国青少年网球城市挑战赛、中国万水千帆赛、“中华益动行”等大型群众性赛事及活动。
体育经纪方面,高效做好各协会、国家队的备战服务保障,支持国际泳联筹备跳水世锦赛,筹备巴黎奥运会出征仪式,为协会定制特许产品等。为签约运动员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为运动员提供一对一服务机制,包括商务开发、日常辅助、备战保障、
公益活动、舆情监测等全方位服务,提升项目的竞技水平和竞争力。公司与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等共同发起“优秀运动员终身保障公益项目”。该项目为130名巴黎奥运会奖牌获得者提供保障,运动员年满60周岁后可按月领取生活保障金,直至终身,解除了运动员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更专注于赛场,为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3、起草健身适老化标准,推进碳减排绿色理念报告期内,公司体育标准化服务、认证与检测业务板块,牵头或参与发布《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指南》《健身运动场所适老化通用要求》《群众性赛事活动安全评估工作指南》等国家标准修订,助力赛事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严格把关健身器材质量,完成多个大型体育中心综合检测验收,筑牢体育领域安全生产底线,为社会群众提供良好的健身休闲公共服务。在积极响应国家碳中和战略的背景下,在公司积极推进碳减排的绿色发展理念,通过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引入节能减排新技术以及不断优化生产流程,有效降低了运营碳排放。以创新动能领跑行业绿色发展,下属子公司荣膺“绿色先锋企业”称号。
(四)员工利益
1、坚持党建引领,丰富党建活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各支部坚持结合经营工作实际,开展联学共建和参观见学活动,支部书记结合自身实际为党员上专题党课,同时邀请专家教授讲党课,增强了学习教育效果。组织党员干部及群众前往北京市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前往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参观见学活动,重温历史、缅怀英雄、增强凝聚力、激发团队积极奋斗的精神。
加强青年思想教育。大力宣传“中体精神”,积极组织全体员工深入学习、领悟“中体精神”内涵。推进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通过“青年学习日”组织专题研讨,提升青年员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注重新中体人和青年骨干的培养,组织青年骨干参与中国户外运动产业大会和奥林匹克日等实践活动,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热情,指导青年理论小组参与“关键小事”调研攻关,推动青年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成长。
2、优化内外部人才选拔机制,持续加强人才培养
2024年,面对体育产业的蓬勃发展与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通过搭建科学的人才梯队,践行“长期主义”人才战略,实现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战略、业务发展的深度融合。全面激发组织的创新活力与人才的创造潜能,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公司持续优化选拔聘任机制,运用精细化的筛选流程,精准识别关键人才。通过建立内部人才储备池,为公司的各个业务板块储备“后备军”,确保在面对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时,能够迅速调配人才资源。公司围绕打造高水平体育产业人才队伍的目标,明确选人标准,锚定选人方向。通过严格规范的招聘流程,吸引行业内优秀人才加入。进一步强化选人用人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每一位新入职的“中体人”都能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相契合,稳步提升人才队伍的整体质量。公司夯实人才培育根基,依据不同层级人才梯队的特点,量身定制个性化的专项培养方案。与此同时,公司组织了多场涵盖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为员工搭建了广阔的学习交流平台,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促进人才与企业的协同发展。
3、筑牢企业文化根基,大力弘扬中体精神
2024年,公司锚定战略发展航向,将企业文化建设作为凝聚发展合力的关键举措,全方位弘扬企业文化,深度传播中体精神,持续提升公司的凝聚力与向心力。为充分营造鼓励干事创业的氛围,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公司组织“奋斗的中体人”评选,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公开表彰,广泛宣传典型事迹,为集团挖掘优秀标杆,营造出见贤思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为全方位弘扬中体精神,公司精心组建文化宣讲团,深入各公司开展宣讲。通过整合线上线下多元渠道,搭建互动交流平台,开展形式丰富的宣讲活动,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在这一过程中,员工踊跃参与、积极分享,为公司的协同发展筑牢文化根基。结合不同的重要时间节点,凭借浓郁的文化氛围和多元协同的文化建设体系,助力集团战略的高效传递,进一步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忠诚度。
(五)社会公益
1、助力乡村振兴,做好帮扶工作
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的决策部署,把定点帮扶和体育帮扶作为政治任务,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助力
乡村振兴,继续助力山西省繁峙县、代县、桑植县和贵州省织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报告期内,公司对四个县的帮扶包括购买农副产品,教育扶贫(公益支教)等形式。
2、响应国家号召,推动全民健身公司持续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等系列政策要求的关键举措,完善赛事体系,协调落实赛事的每一步工作,打造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氛围,在符合条件的场馆公司开展全民健身类型赛事、开展防溺水科普工作,以网络平台新模式推广普及科学健身知识,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可持续发展,并已取得不菲成效。同时,公司获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授权,打造具有全国引领作用的体育公益活力社区品牌活动项目——“中华益动行”运动社区体育公益项目,整合各方资源,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为市民提供免费的公共体育服务产品,做到了实实在在为人民办实事,充分践行了体育的公益属性,实现了体育公益内容的新升级。
3、以体育惠民推动全民健身体育场馆作为体育活动的重要载体,公司注重场馆运营过程中的社会效应。一方面,提高场馆的开放程度与使用效率,合理规划开放时间,在满足专业赛事需求的同时,更多地向公众开放,降低市民健身成本。通过推出惠民票价、会员制度等方式,让更多人能够走进场馆享受体育设施。大型综合体育场馆在非赛事期间,部分场地改造为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大众健身区域,配备专业教练提供指导服务。?
五、社会责任未来展望2025年,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有清晰的目标,并将积极行动,将在多方面积极作为,推动体育事业与社会发展协同共进。赛事运营是体育产业公司的关键业务之一。公司将致力于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赛事环境,在赛事执行过程中,维护体育赛事的纯洁性与公信力,注重赛事的可持续发展,减少赛事举办过程中的资源浪费,优化赛事交通组织以降低碳排放。积极与当地政府、社区合作,将赛事融入城市文化生活,通过举办赛事周边活动如健康跑、体育文化展览等,提升市民对体育赛事的参与度与认同感,带动全民健身热潮,为城市发展注入活力。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