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金玉丰先生、李全先生、管荣齐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金玉丰先生、李全先生、管荣齐先生的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