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海清科: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李全先生、管荣齐先生,非独立董事徐春欣女士,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李全先生担任。

2024年2月27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为独立董事李全先生、管荣齐先生,非独立董事李云忠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继续由会计专业人士李全先生担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024年11月,李云忠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增补陈泰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次增补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其他委员
审计委员会李全管荣齐、陈泰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会议名称会议议案
2024/2/27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4/4/26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8/16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10/29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11/29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与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对选聘程序、招投标文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证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根据公司公开招投标结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行。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进行了积极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能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和监督作用,就重大审计工作事宜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力求高效准确地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六)监督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依托各自的专业背景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了专业建议,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不断强化与公司审计机构和管理层的交流,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