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3人。经独立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于梅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众环审字(2025)3600141号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归母净利润为-1,724.17万元;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现税后利润16.65万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不需要提取10%法定公积金,年初未分配利润-1,042.29万元,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025.64万元。本次拟不转增、不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长远利益,同时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意本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威尔泰经营业绩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情况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能严格按照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规定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本年度的高管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的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本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决议。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