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本着向股东大会负责、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开拓进取,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中应有的作用。
一、报告期会议召开情况
(一)2024年4月8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6、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2024年4月29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2024年5月17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四)2024年8月23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2024年10月28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督独立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或出席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历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充分发表了独立监督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监督事项无异议。
总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常设监察机构,坚持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方针,以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了监事会职责。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