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现将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股东)数量:189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数量:96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89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85,828.77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40,091.34万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2,039.59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4家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
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1,468.42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中兴华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房晨
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超过1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阿丽玛
201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房晨先生,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阿丽玛女士,最近三年有一次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房晨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阿丽玛女士,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决定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2、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及衔接工作。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2024年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2025年2月25日,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年审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主要议题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向委员会报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根据其编制的沟通函,向各委员汇报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相关事项,包括整体审计工作安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以及目前的进展;同时审计人员也强调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以及审计
应对措施,包含:1、持续经营;2、审计范围受限(应收账款、营业收入、存货);3、或有事项等。各委员进一步了解了年审会计师出具报告的内部复核流程以及审计人员配备和工作量的投入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涉及年度审计的范围、重要节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有效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2、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3、2025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经年审会计师审定的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可以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六、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职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任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特此报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