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及2025年季度审阅和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有关报酬总额为人民币128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96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人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6.72亿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1.71亿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 (仲裁)事件 | 诉讼 (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 |
起诉 (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 (仲裁)事件 | 诉讼 (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晶
200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1月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6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6家次。
(2)签字注册会计师:柯海洋
2019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12月重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2025年3月开始为宝新能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3家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卞慧娟
201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1月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3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总额为128万元,较上一期无变化。
定价原则:系按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其中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独立、专业的审计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2、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