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送。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戚兴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戚兴华先生、吴志新先生、傅俊女士、张昕先生采取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及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相关要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结合公司2024年度在ESG方面的具体表现,编制了《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