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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发展: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发展”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全面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客观、独立和公正地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张峥,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国家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管理科学学会金融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股权投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大光华REITs研究课题组、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证监会基础设施REITs联合调研小组等成员。本公司独立董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现场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14次。本人任职期间通过现场、视频和传真表决方式出席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1次。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资料,与管理层进行询问沟通,针对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资本市场融资、组织架构调整、薪酬与绩效考核等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严格把关。

公司响应独立董事改革要求,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机制。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事项进行前置审议。

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新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落实公司相关负责人的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审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与企业年金方案;通过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公司审计工作,审核公司年度审计计划,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对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新任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计委员会履职中与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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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结合重点审计事项,掌握房地产行业重点科目及其审计方法,指导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开展年度审计,确保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有效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活动,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保持通畅交流,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会议、现场调研等方式开展现场工作,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和公司提供的《经营月报》,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积极与与管理层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影响,对公司发展规划提出指导建议。

为动态把握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本人实地调研了公司在广州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与子公司领导班子和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充分交流了行业政策、市场趋势、项目开发进展等事项,要求子公司准确把握市场窗口,全力保障经营目标达成。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所需的工作条件和相关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本人行使职权得到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充分支持,切实保障了本人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4项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议案内容包括确定年度关联预计金额、收购及增资获取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下属公司股权、签订可转债认购协议等。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背景和决策程序进行充分了解后,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均经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交易价格公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正常业务需要,同时公司已按监管规定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等均切实履行承诺,并已在定期报告进行披露,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保护股东权益。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了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此外,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每月定期披露销售简报和项目获取情况,确保公司投资者及时知晓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需要、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3名新董事(含本人)提名事项,有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要求,提名及聘任均已履行相应前置审批流程,程序合法合规。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4日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保利发展控股集团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12月12日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2021-2023年任期保利发展控股集团企业负责人考核结果及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任期激励兑现方案>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认为上述考核方案与薪酬兑现方案符合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相关薪酬决策及支付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且均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忠实、诚信的态度勤勉履职;响应监管要求加强政策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研究审议相关议案,并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优化,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新的一年,本人将结合最新监管政策要求,持续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动态,深度参与公司决策,为公司提供更多富有建设性的建议,推动公司探索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提升发展质量。同时,将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核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制衡监督、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峥2025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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