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9:30以通信形式及现场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8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总结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且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5,407.26万元,同比下滑1.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710.22万元,同比下滑30.0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更好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结合目前公司良好的财务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下阶段发展资金的前提下,经公司提议,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4,214,913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6,409,100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即377,805,81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37,780,581.3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拟在2025年度向深圳市恒润禾实业有限公司采购纸箱、端子配件,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拟向关联方湖北雄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采购隔板及设备,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拟向无锡盘古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出租办公场地及采购电芯,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关联董事张华农、徐可蓉及龙丽丽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鉴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为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和项目效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结合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过审慎评估和
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金额及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 | 原计划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雄韬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目 | 2024年11月10日 | 2026年11月10日 |
湖北雄韬锂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 2025年5月24日 | 2027年5月24日 |
湖北雄韬新能源锂电池(5GWh)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026年8月15日 | 2027年8月15日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并出具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议案: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