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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盛制药”)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的工作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袁雄先生、独立董事杜守颖女士及董事萧钺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袁雄先生担任。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全年共召开6次会议,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15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HUNANFANGSHENGPHARMACEUTICALCO.,LTD.序号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审议/阅内容 |
1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4/1/30 | 审议《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 | 2023年度审计工作第一次审计沟通会议 | 2024/3/5 | 1、审阅《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审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3、审议《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2023年度第四季度内部审计报告》4、审议《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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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3年度审计工作第二次审计沟通会议 | 2024/4/11 |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现场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 |
4 | 2023年度审计工作第三次审计沟通会议 | 2024/4/17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支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4、审议《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审阅《关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
5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2024/8/26 | 1、审议《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2、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3、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
6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2024/10/24 | 1、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2、审阅《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2024年度,我们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的审计机构。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报、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审核职能,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同时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建议和意见,认为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告均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3、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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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4年度我们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每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5、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工作
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2023年度现场审计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安排及工作准备进行了讨论和沟通。
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初稿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采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审计工作中及时了解其工作进度和主要问题,督促其按约定时间提交审计报告。
6、对关联交易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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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依照程序进行了审核。2024年度,公司在执行关联交易时,严格遵照《公司章程》中有关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25年,我们审计委员会所有成员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袁雄、杜守颖、萧钺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