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127证券简称:昭衍新药公告编号:
2025-017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昭衍新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冯宇霞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董事会以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昭衍新药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H股用于员工激励事宜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并结合公司于2022年披露的H股股份激励计划,自本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按照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上限金额在二级市场择机回购H股股份以用于员工激励,回购数量上限为7000万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回购13,238,580股)。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就具体回购事宜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