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4月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粘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艳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晓婧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报告中关于2025年的数据是基于本报告编制时点进行的估计,公司主营业务未来市场情况有可能发生变化,存在预测无法实现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66,602,35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64
第六节重要事项 ...... 6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0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23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2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释义
释义项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国家能源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十四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
中电联 | 指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中绿电、上市公司 | 指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绿发 | 指 |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网公司、国家电网、国网 | 指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都城伟业集团、都城伟业 | 指 | 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鲁能集团 | 指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鲁能新能源 | 指 |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装机容量、装机规模 | 指 | 电厂所有发电机组额定功率的总和 |
光伏组件 | 指 | 太阳能电池板,其作用是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送往蓄电池中存储起来,或推动负载工作 |
标杆电价 | 指 | 为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国家在经营期电价的基础上,对新建发电项目实行按区域或省平均成本统一制定的电价 |
瓦、W | 指 | 瓦特,功率单位,用于度量发电能力 |
瓦(W)、千瓦(kW)、兆瓦(MW)、吉瓦(GW) | 指 | 功率的单位1GW=1,000MW=1,000,000kW=1,000,000,000W |
千瓦时(kWh) | 指 | 能量量度单位,用于度量消耗的能量 |
弃风限电 | 指 | 风机可正常运作,但因电网消纳能力不足、风力发电不稳定、建设工期不匹配等而使得风电机组停止运作的现象 |
上网电量、售电量 | 指 | 发电场站在一段特定期间向当地电网公司销售的电量,包括并网运营阶段及调试阶段产生的电力销售量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 中绿电 | 股票代码 | 000537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广宇发展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绿电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CHINAGREENELECTRICITYINVESTMENTofTIANJIN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ZL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粘建军 | ||
注册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6号楼202-4单元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00457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1)公司成立于1986年3月5日,首次注册登记地址为天津和平区南京路211号;(2)2000年4月,变更为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泰达中心;(3)2018年12月,变更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6号楼202-4单元。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20 | ||
公司网址 | www.cge.cn | ||
电子信箱 | cgeir@cge.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伊成儒 | 贺昌杰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
电话 | 010-85727720 | 010-85727713、010-85727717 |
传真 | 010-85727714 | 010-85727714 |
电子信箱 | cgeir@cge.cn | cgeir@cge.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00010310067X6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 (1)1993年7月29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于1993年1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经营范围:国内贸易(含国际间小额贸易和邮购业务)物资供销、劳保用品、中西药材、珠宝钻 |
(如有)
(如有) | 石;金饰品改制业务;进口录像机、汽车(不含小汽车)摩托车配件、电梯维修、粮油制品、食品、烟、酒、广告、饮食、保健服务、娱乐厅、生活录像服务、室内外装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及对白俄罗斯的易货业务及运输业务。(2)2001年4月6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章程的议案,变更后主营业务范围为:GD系列自动售货机的生产和销售;GD系列防伪检测仪生产、销售;金融机具、自动售检票系统、智能卡、多维码识读设备等电子设备产品生产、销售;软件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相关产品生产、销售。(3)200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章程的议案,变更后主营业务范围为:GD系列自动售货机的生产和销售、租赁和技术与售后服务、维修、改造、测试及技术咨询;GD系列防伪检测仪生产、销售;电子设备产品生产、销售;软件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业务;金融机具、自动售检票系统、智能卡、多维码识读设备等电子设备产品生产、销售、租赁和技术与售后服务、维修、改造、测试及技术咨询;喷涂;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4)2010年6月7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章程的议案,变更后主营业务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对住宿酒店及餐饮酒店投资;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材料和机械电子设备、通信设备及器材、办公设备销售;仓储(危险品除外);商品信息咨询。(5)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章程的议案,变更后主营业务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对住宿酒店及餐饮酒店投资;房屋租赁;物业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材料和机械电子设备、通信设备及器材、办公设备销售;仓储(危险品除外);商品信息咨询;房地产中介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6)2021年9月,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2022年1月14日完成资产交割;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章程的议案,变更后主营业务范围为: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环保咨询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7)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章程的议案,同意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相关内容,变更后的主营业务范围为: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环保咨询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1)1999年8月,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立达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天津立达国际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8,440.464万股全部转让给天津戈德防伪识别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0元,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21,101.16万元。此次转让完成后,天津戈德防伪识别有限公司成为天津立达国际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2)2004年7月20日,天津南开生物化工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竞得本公司102,725,130股国有法人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29%)。成交价:每股人民币1.278元。2004年8月10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该股份已过户完毕。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天津南开生物化工有限公司。(3)2010年1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7号),同意本公司股东山东鲁能恒源置业有限公司和天津南开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424.15万股(占总股本的0.827%)和9839.143万股(占总股本的19.19%)股份无偿划转给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股份已于2010年2月9日过户至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至此,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0,263.293万股,占总股本的20.017%,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2012年7月,控股股东名称由“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帆、李飞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 刘日、马滨 | 2024年4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3,840,214,222.41 | 3,690,586,799.66 | 4.05% | 3,429,807,903.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08,572,744.14 | 919,575,847.18 | 9.68% | 633,574,878.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03,177,771.43 | 917,748,197.03 | -1.59% | 631,084,755.4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800,302,990.75 | 2,538,668,149.41 | -29.08% | -8,207,485,148.5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0 | 0.49 | 2.04% | 0.34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0 | 0.49 | 2.04% | 0.34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40% | 5.48% | 下降0.08个百分点 | 3.79%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元) | 89,367,298,639.93 | 70,372,172,720.64 | 26.99% | 37,540,627,419.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593,004,404.31 | 17,158,955,556.40 | 14.19% | 16,407,130,426.71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856,232,102.63 | 948,425,439.01 | 1,119,426,903.38 | 916,129,777.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7,055,934.95 | 297,731,941.62 | 450,732,658.25 | 93,052,209.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6,685,459.59 | 297,683,097.94 | 376,172,928.36 | 62,636,285.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9,654,485.72 | 314,457,333.63 | 677,094,537.57 | 539,096,633.8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9,257,544.54 | 1,377,185.86 | -6,924.5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56,760.68 | 3,471,670.92 | 1,647,423.47 | |
债务重组损益 | -2,175,448.58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1,891,530.9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0,402,997.78 | -1,086,880.63 | -901,403.4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814,186.0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799,981.31 | 894,786.28 | 108,716.6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661,086.47 | 1,039,539.72 | 31,786.43 | |
合计 | 105,394,972.71 | 1,827,650.15 | 2,490,123.3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子公司本年收到出租方退还办公楼租赁费。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我国新能源行业发展情况2024年,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下,我国宏观经济呈现较强韧性,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就电力行业而言,2024年,我国电力行业总体实现供需平衡,电力消费平稳增长,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
(1)电力需求总体平稳增长2024年,在国民经济运行总体稳定以及电气化水平逐步提升的背景下,全国全社会用电量达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其中,包括第一、二、三产在内的全国全行业用电量8.3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四五”以来年均增速为6.7%,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2)电力供给绿色转型加速2024年,我国新能源装机规模实现新突破。截至2024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3.5亿千瓦,同比增长
14.6%,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在内的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14.5亿千瓦,占比43.4%,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其中,风电装机容量5.21亿千瓦,同比增长18.0%;太阳能发电装机8.87亿千瓦,同比增长45.2%;生物质发电装机0.46亿千瓦,同比增长4.2%。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达到14.1亿千瓦,提前6年完成我国在气候雄心峰会上承诺的“到2030年中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目标。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新增装机方面,2024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4.3亿千瓦,同比多投产6255万千瓦,再创历史新高。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全年新增装机容量合计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82.6%,主要得益于国家大力推进荒漠化防治与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等一系列新能源发展促进政策。具体来看,2024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2.78亿千瓦,同比增长28.7%,其中集中式光伏1.59亿千瓦,分布式光伏
1.18亿千瓦;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7982万千瓦,同比增长5.5%,其中陆上风电7579万千瓦,海上风电404万千瓦,“三北”地区占全国新增装机的75%。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电结构方面,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5%、10.7%、
2.7%、11.1%和28.2%,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量占总发电量增量的比重达到84.2%,非化石能源发电占比提升。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合计达1.83万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比重为18.1%,同比增长27%,与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18348亿千瓦时)基本持平,远超同期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4942亿千瓦时)。具体来看,2024年全国光伏发
电量83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全国风电发电量99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从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来看,2024年并网风电2127小时,同比降低107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211?时,同比降低81小时。利用小时数的下降一方面受到环境资源因素影响,2024年全国平均风速、全国水平面辐照量均同比下降;另一方面则因部分地区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利用率同比下降。根据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的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2024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6.8%,风电平均利用率95.9%,同比分别下降1.4、1.2个百分点,其中西藏、青海等地“弃风弃光”现象较为严重。
地区
地区 | 风电利用率(2024) | 光伏发电利用率(2024) | 风电利用率(2023) | 光伏发电利用率(2023) |
上海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浙江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福建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重庆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安徽 | 100.0% | 99.9% | 100.0% | 100.0% |
江苏 | 99.7% | 99.9% | 100.0% | 100.0% |
广东 | 99.5% | 99.9% | 99.6% | 99.9% |
海南 | 100.0% | 99.8% | 99.9% | 99.8% |
北京 | 98.4% | 99.8% | 99.9% | 100.0% |
湖南 | 97.2% | 99.4% | 99.7% | 100.0% |
江西 | 99.5% | 99.0% | 100.0% | 99.9% |
天津 | 99.0% | 99.0% | 100.0% | 100.0% |
广西 | 98.2% | 98.6% | 100.0% | 100.0% |
山东 | 96.4% | 98.5% | 97.6% | 99.3% |
山西 | 98.7% | 98.2% | 98.9% | 98.9% |
四川 | 99.6% | 98.1% | 100.0% | 100.0% |
河南 | 96.4% | 98.1% | 96.8% | 97.7% |
贵州 | 99.6% | 98.0% | 99.7% | 99.4% |
云南 | 99.1% | 97.7% | 100.0% | 99.4% |
湖北 | 98.3% | 97.6% | 99.0% | 98.3% |
吉林 | 93.6% | 97.5% | 96.0% | 97.1% |
地区
地区 | 风电利用率(2024) | 光伏发电利用率(2024) | 风电利用率(2023) | 光伏发电利用率(2023) |
蒙东 | 94.0% | 97.3% | 96.7% | 98.7% |
辽宁 | 95.3% | 97.2% | 98.0% | 99.3% |
全国 | 95.9% | 96.8% | 97.3% | 98.0% |
黑龙江 | 95.2% | 96.7% | 98.6% | 99.1% |
河北 | 92.6% | 96.1% | 94.3% | 97.5% |
宁夏 | 97.6% | 95.2% | 97.8% | 96.4% |
陕西 | 94.4% | 94.5% | 96.8% | 96.5% |
蒙西 | 93.7% | 93.7% | 93.2% | 96.6% |
新疆 | 93.4% | 92.2% | 95.8% | 96.9% |
甘肃 | 94.0% | 91.3% | 95.0% | 95.0% |
青海 | 92.8% | 90.3% | 94.2% | 91.4% |
西藏 | 83.0% | 68.6% | 100.0% | 78.0% |
数据来源: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
(3)电力行业2025年供需情况预测根据中电联发布的《2024-2025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电力消费方面,2025年我国宏观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为电力需求增长提供稳定支撑,预计2025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10.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左右。电力供应方面,预计2025年全国新投产发电装机有望超过4.5亿千瓦,其中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超过3亿千瓦。至2025年底,并网风电6.4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1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和风电合计装机将超过火电装机规模,部分地区新能源存在消纳压力。
2.我国新能源发展政策环境
(1)顶层战略规划:锚定“双碳”目标与绿色转型全局2024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2024年3月1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要持续优化能源结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天然气消费稳中有增,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9%左右,终端电力消费比重持续提高。
2024年5月23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用能设备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部署了节能降碳十大行动。主要包含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大力发展储能、微电网、虚拟电厂、车网互动。强化绿证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
2024年8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意见提出,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坚持先立后破,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科学布局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光热发电,提升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综合调节能力。建设智能电网,加快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
2025年1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工作要点强调了新能源并网消纳监管的重要性,加强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进展情况的监管,推动项目按期并网。同时,深化传统能源转型保供监管,持续推动传统能源产业迭代升级,有力推动我国能源结构的优化调整,加速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壮大。
(2)电力系统韧性构建:调峰储能、智能调度与配电网升级2024年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重点部署了四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加强调峰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支撑性电源调峰能力,统筹提升可再生能源调峰能力,大力提升电网优化配置可再生能源能力,挖掘需求侧资源调峰潜力。二是推进储能能力建设,做好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建设,推进电源侧新型储能建设,优化电力输、配环节新型储能发展规模和布局,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协调发展。三是推动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推进新型电力调度支持系统建设,提升大电网跨省跨区协调调度能力,健全新型配电网调度运行机制,探索多能源品种和源网荷储协同调度机制。四是强化市场机制和政策支持保障。积极推动各类调节资源参与电力市场,建立健全促进调节资源发展的价格机制,健全完善管理体系。
2024年2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在电力保供、转型发展、全程管理、改革创新方面提出4项重点任务。一是补齐电网短板,夯实保供基础。合理提高核心区域和重要用户的相关线路、变电站建设标准,差异化提高局部规划设计和灾害防控标准,提升电网综合防灾能力。二是提升承载能力,支撑转型发展。科学衔接充电设施点位布局和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发展和电力系统新业态健康发展。三是强化全程管理,保障发展质量。强调电网企业要持续加大配电网投资力度,并鼓励多元主体投资配电网。完善调度运行机制、提升运维服务水平。四是加强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加强配电网规划方法、运行机理、平衡方式、调度运行控制方法研究。
2024年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要准确把握新型储能功能定位、明确接受电力系统调度新型储能范围,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需求,制定新型储能并网细则及并网工作指引,科学确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方式,公平调用新型储能调节资源。鼓励存量新型储能开展技术改造,具备接受调度指令能力,结合新型储能多场景和市场化运行需求,开展各类新型储能智慧调控技术攻关,加强新技术研发应用。
2024年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方案提出9项专项行动,其中,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攻坚行动提出,提高在运输电通道新能源电量占比、开展新增输电通道先进技术应用,依托先进的发电、调节、控制技术,实现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新能源系统友好性能提升行动提出,着力打造一批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实现新能源置信出力提升至10%以上;探索实施一批算力与电力协同项目,提高数据中心绿电占比;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智能微电网项目,提升新能源发电自发自用比例。
(3)可再生能源全生态推进:从资源普查、消纳落地到绿电绿证的全链条攻坚
2024年2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对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责任主体及分工进行明确,一是电网企业应组织电力市场相关成员,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保障性收购电量的消纳;二是电力交易机构应组织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市场交易;三是电力调度机构应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保障性电量收购政策要求,并保障已达成市场交易电量合同的执行。
2024年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间,要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旗)域农村地区,以村为单位,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探索形成“村企合作”的风电投资建设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推动构建“村里有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风电开发利用新格局。
2024年5月1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在新能源方面,将重点监管2023年以来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接入、可再生能源优化调度、可再生能源跨省区交易消纳、可再生能源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新能源利用率监测统计等情况。
2024年5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本次普查定位为试点地区全口径的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调查,普查对象包括试点地区的全部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包括陆上和海上。考虑到屋顶分布式光伏潜力很大,也是光伏发电发展的重要领域,这次也将其纳入普查范围。此外,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拟一并开展太阳能光热发电、海洋能资源调查。
2024年5月2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在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方面,明确为国家布局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等重点项目开辟纳规“绿色通道”。在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和网源协调发展方面,强调有序安排新能源项目建设,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结合消纳能力,科学安排集中式新能源的开发布局、投产时序、消纳方向,加强新能源与配套电网建设的协同力度。在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方面,进一步提升电网资源配置能力,优化省间电力交易机制,全面提升配电网可观可测、可调可控能力,公平调用各类调节资源,构建智慧化调度系统。在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方面,明确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管理方式,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新能源利用率目标承担总体责任。
2024年7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下达了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约束性指标,要求各省、自治区按照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合理安排本省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规模。
2024年7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并网在运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抽水蓄能和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完成信息登记,并为每个项目生成项目编码的过程。该编码为项目全生命周期唯一身份识别代码,可视为每个项目对应的“身份证”,将为绿证核发和交易、绿证与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政策相衔接等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2024年4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文件对绿证核发、绿证交易及转化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2024年8月26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文件规范了绿证核发交易信息管理、绿证账户管理要求、绿证核发具体方式、绿证核发交易信息管理等内容。
2025年1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覆盖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定义分类和项目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管理要求,涵盖了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体、电网企业等各方的职责要求,形成一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支持性、规范性管理体系。
2025年3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旨在加快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推动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提升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
(4)市场化改革深化:交易规则、价格机制与市场主体活力激发
2024年4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重点调整有关市场范围、运营机构、交易主体表述,完善了电力市场成员、市场交易类型相关表述,完善了电能量、辅助服务交易等定义和交易方式,细化了风险防控相关要求。
2024年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通知对绿色电力交易的定义和绿电交易机制进行明确,按照“省内为主、跨省区为辅”的原则,推动绿色电力交易有序开展,满足电力用户绿色电力购买需求。在交易方式方面,绿色电力交易的组织方式主要包括双边协商、挂牌交易等。可根据市场需要进一步拓展交易方式,鼓励发用双方签订多年期绿色电力购买协议。常态化开展中长期分时段交易的地区应按照相关规则,开展分时段或带电力曲线的绿色电力交易。在价格机制方面,绿色电力交易中,电能量价格与绿证价格应分别明确。绿色电力交易中,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不得对交易进行限价或指定价格。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风能、太阳能投资、开发、运营。当前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
2.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经营模式涉及前期开发、采购建设、生产运营、销售和盈利五个方面,具体如下:
(1)前期开发模式公司项目前期开发模式主要包括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及收并购等。其中,各区域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资源获取及评估等前期工作;公司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核和风险控制等。项目开发流程如下图所示:
(2)采购和建设模式
①采购模式
项目通过决策批复后,可开展采购流程。公司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其中,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②建设模式
签订合同后进入工程建设阶段。工程建设分为工程总承包建设和分标段承包建设。建设主要流程包括:工程设计、工程开工报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包含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分阶段质检验收、电网验收、启动试运行验收)、向电网公司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启动试运行、项目竣工验收。各项目单位将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及并网调度协议,并按照相关要求按时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3)生产运营模式
公司的生产运营模式主要是通过风力发电机组将风能转化为电能,通过光伏发电机组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上述转化的电能经场站内的集电线路、变电设备和升压装置外送至电网。公司下属项目公司设立运营部门对项目进行运营监控和日常维护,从而确保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地运行。
(4)销售模式
公司依照国家政策和项目核准时的并网承诺,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项目公司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将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随着新一轮电力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各地区电力市场陆续市场化,销售模式也存在差异。报告期内销售电价主要有两种方式:
①全额保障收购区域。公司依据新能源发电项目核准时国家能源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区域电价或特许权投标电价与电网公司直接结算电费,主要是江苏海上风电项目。
②参与电力市场区域。电能销售模式为部分电能由电网公司采购,按当地能源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保障收购电量和电价结算,其余电量需参与市场化交易,电价由市场形成。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省区有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宁夏、陕西、河北、辽宁和山东。
根据2025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且在交易市场外建立差价结算机制,采用“多退少补”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衔接原保障性收购政策,稳定电价预期。
(5)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为获取销售给电网公司的电力收入,扣除生产经营的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利润,其中收入根据单位上网电价与供应电网公司的电量计算得出。
3.主要生产经营信息
项目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总装机容量(万千瓦) | 1,845.15 | 561.65 |
新投产机组的装机容量(万千瓦) | 1,283.5 | 132 |
核准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 | 1,755.75 | 1,550 |
在建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 | 283.4 | 1,532 |
发电量(亿千瓦时) | 108.73 | 90.66 |
上网电量或售电量(亿千瓦时) | 105.64 | 87.96 |
平均上网电价或售电价(元/亿千瓦时,含税) | 41,250,205.43 | 46,660,336.14 |
发电厂平均用电率(%) | 0.82% | 0.53% |
发电厂利用小时数(小时) | 1,771 | 2,139 |
其中:风电利用小时数(小时) | 2,068 | 2,322 |
光伏利用小时数(小时) | 1,392 | 1,393 |
公司售电业务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上网电量105.64亿千瓦时。其中,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电量为74.10亿千瓦时,占上网电量的70.15%。相关数据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装机规模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建设运营装机规模2,128.55万千瓦,其中自主运营1,845.15万千瓦,在建283.40万千瓦,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千瓦
地区 | 报告期内新投产机组的装机规模 | 报告期末自主运营装机规模 | 在建项目规模 | 报告期末建设运营总装机规模 |
风电 | ||||
新疆 | 29.75 | 80.00 | 109.75 | |
甘肃 | 79.70 | 79.70 | ||
青海 | 120.00 | 120.00 | ||
内蒙古 | 74.60 | 74.60 | ||
陕西 | 9.75 | 9.75 | ||
河北 | 29.80 | 29.80 | ||
山东 | 10.00 | 10.00 | ||
江苏 | 40.00 | 40.00 | ||
吉林 | 9.90 | |||
小计 | 9.90 | 393.60 | 80.00 | 473.60 |
光伏 | ||||
新疆 | 1,234.00 | 1,242.00 | 88.00 | 1,330.00 |
甘肃 | 14.00 | 60.00 | 74.00 | |
青海 | 25.00 | 146.00 | 146.00 | |
内蒙古 | 3.00 | 3.00 | ||
陕西 | 0.60 | 11.55 | 9.40 | 20.95 |
河北 | 14.00 | 20.00 | 20.00 | |
山东 | 5.00 | 5.00 |
江苏
江苏 | - | |||
广东 | 20.00 | 20.00 | ||
小计 | 1,273.60 | 1,441.55 | 177.40 | 1,618.95 |
其他 | 10.00 | 26.00 | 36.00 | |
合计 | 1,283.50 | 1,845.15 | 283.40 | 2,128.55 |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集团产业协同机制,提升资源整合效能中国绿发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产业布局涵盖绿色能源、低碳城市、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多个板块,公司作为其绿色能源业务的唯一上市平台,凭借中国绿发跨区域资源整合优势,能够有效利用“绿色能源+文旅”、“绿色能源+酒店”等多元化产业协同模式,与地方政府持续探索深度合作机制,不断拓展综合开发场景,提升公司区域化业务布局及规模化资源获取能力。
新疆尼勒克光伏发电项目
2.强化技术驱动战略,赋能高质量发展公司将科技研发作为驱动业务发展的核心引擎,通过创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在新能源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多方面实现突破,有力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在关键技术研发领域,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绿发的自同步电压源友好并网技术突破传统新能源机组并网难题,显著提升电网稳定性,入选国家能源局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在公司甘肃干河口南北风电场完成示范应用。在储能方面,中国绿发联合开发的青海液态空气储能示范项目填补了国内大规模长时储能相关技术空白,锂离子电容器储能项目也入选了“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此外,公司也在积极探索“AI+电力营销”、“AI+投资决策”等管理提升工程,助力公司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
3.拓宽多元融资渠道,优化资本配置结构公司通过多元化融资渠道与资本结构优化策略,构建了适配新能源行业特性的资金管理体系,实现融资渠道拓展与资本结构优化。股权融资方面,公司依托上市平台完成定向增发,引入重要机构投资者,持续优化股权结构,有效提升市场认可度与资本运作能力;债权融资方面,凭借央企信用,公司已与多家银行建立密切合作关系,保持着良好信用记
录和较高授信额度,同时顺利发行绿色债券,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此外,公司也适时利用融资租赁、补贴保理等工具,提升资金周转效率。在多融资渠道协同下,公司将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水平,为新能源业务发展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4.完善业务布局体系,创新运营管理模式公司业务广泛布局国内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江苏等16个资源富集省份,开发建设海上风电、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形成海陆齐发、风光并举、多能互补的业务布局。运营电站涵盖海上风电、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储能等多种业态,有丰富的项目开发、工程建设、生产经营经验。
公司投资建设的“海西州多能互补集成优化国家示范工程”项目,采用“新能源+”模式,以光伏、光热、风电为主要开发电源,以光热储能系统、蓄电池储能电站为调节电源,多种电力组合,有效解决风电和光伏不稳定、不可调的缺陷,解决用电高峰期和低谷期电力输出的不平衡问题,建成了国际领先的“风、光、热、蓄、调、荷”于一体的多能互补、智能调度的纯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创新基地。该项目是国家首批多能互补项目,曾作为全国新能源行业代表项目,参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型成就展。
5.深化合规管理理念,构建全面内控体系
公司将合规理念融入企业发展基因,构建起覆盖全业务链条的内控体系,明确各岗位合规职责,将合规要求嵌入采购招标、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核心业务流程,并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动不断调整优化。在项目建设方面,公司强化工程全过程管控,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流程规范,以安全系统化、进度合理化、质量精益化、造价精细化为抓手,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工程预演机制,强化工程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结合项目实际,合理排定里程碑节点计划,形成关键问题预控与应对方案,推动项目早投产、早收益。除此之外,公司也在人力、信息、财务等方面采取严格规范的制度管理,确保有效的公司内部管控,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6.夯实人才梯队建设,激发持续发展动能
公司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扎实开展人才队伍建设,践行“赋能人才、同创共享”人才发展理念,强化前期开发、生产运营、安全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从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管理提升等多角度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优秀年轻人才队伍实施方案,鼓励跨专业学习交流,扩展员工知识面,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此外,公司通过校招、社招及高端人才引进计划,持续吸纳高校优秀毕业生及行业精英,加大高素质人才引进力度,并建立市场化薪酬激励机制,绑定核心人才利益,提升员工积极性,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能和太阳能投资、开发、运营,主要产品为电力。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践行国家“双碳”战略,以“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为企业使命,以“厚植基础、示范引领、特色发展”为总体思路,实现发展规模由百万千瓦级向千万千瓦级的重大跨越。公司始终坚持规模和效益并重,充分发挥独特竞争优势,积极发展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伏发电,深入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积极开展储能业务,实施差异化竞争,基本形成了“海陆齐发、风光并举、多能互补”的业务布局。公司持续研究拓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产业链延伸拓展、价值链向高端迈进,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打造资产优良、业绩优秀的综合型绿色能源服务产业群,守护电网安全,助推三网融合,作为国担当、为国添彩的一流绿色能源创造者。
青海格尔木多能互补光伏电站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40亿元,同比增长4.05%;归母净利润为10.09亿元,同比增长9.68%;每股收益
0.50元/股,同比增长2.0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93.67亿元,归母净资产195.93亿元。其中,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指标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原因为:一是报告期内,新增项目并网投运,导致本期发电量同比增加,营业收入有所增加;二是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系列提质增效工作,加强运维管理,严控费用支出;三是报告期内,公司因完成部分固定资产处置,导致本期非经常性损益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4年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3,840,214,222.41 | 100% | 3,690,586,799.66 | 100% | 4.05% |
分行业 | |||||
新能源发电 | 3,801,080,954.32 | 98.98% | 3,621,839,670.21 | 98.14% | 4.95% |
经营租赁 | 6,392,309.33 | 0.17% | 7,276,926.94 | 0.20% | -12.16% |
其他 | 32,740,958.76 | 0.85% | 61,470,202.51 | 1.66% | -46.74% |
分产品 | |||||
电力 | 3,801,080,954.32 | 98.98% | 3,621,839,670.21 | 98.14% | 4.95% |
不动产出租 | 6,392,309.33 | 0.17% | 7,276,926.94 | 0.20% | -12.16% |
其他 | 32,740,958.76 | 0.85% | 61,470,202.51 | 1.66% | -46.74% |
分地区 | |||||
东北 | 256,939,774.12 | 6.69% | 237,598,323.74 | 6.44% | 8.14% |
西北 | 2,243,264,190.67 | 58.42% | 2,056,219,265.74 | 55.71% | 9.10% |
华北 | 518,148,848.05 | 13.49% | 588,626,885.14 | 15.95% | -11.97% |
华东 | 821,493,317.80 | 21.39% | 808,059,756.23 | 21.90% | 1.66% |
华南 | 368,091.77 | 0.01% | 82,568.81 | 0.00% | 345.80%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模式 | 3,840,214,222.41 | 100% | 3,690,586,799.66 | 100% | 4.05%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产品 | ||||||
电力 | 3,801,080,954.32 | 1,728,986,349.45 | 54.51% | 4.95% | 1.85% | 1.38% |
分地区 | ||||||
东北 | 256,318,006.20 | 133,491,227.32 | 47.92% | 7.97% | 28.57% | -8.35% |
西北 | 2,195,719,387.89 | 926,770,460.51 | 57.79% | 10.34% | 2.16% | 3.38% |
华北 | 515,836,206.15 | 305,188,209.74 | 40.84% | -12.16% | -1.70% | -6.30% |
华东 | 833,207,354.08 | 363,536,451.88 | 56.37% | 3.22% | -3.36% | 2.97% |
相关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电力 | 销售量 | 亿千瓦时 | 105.64 | 87.96 | 20.10% |
生产量 | 亿千瓦时 | 108.73 | 90.66 | 19.93% | |
库存量 | 亿千瓦时 | 0 | 0 | 0.0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电力 | 新能源项目发电成本等 | 1,728,986,349.45 | 99.41% | 1,697,605,726.23 | 99.01% | 1.85% |
注:营业成本包括新能源项目发电成本等,本期营业成本同比上升,主要原因是部分新建项目并网运营,生产成本增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新设子公司14家,分别为青海曦和绿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中绿电(昌吉)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绿电(托克逊)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绿电(阿勒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绿电(巴里坤)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绿电(布尔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绿电(哈密)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绿电(奇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祁门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绿电(都匀)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陕西鲁能韩城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绿电(烟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绿电(潍坊)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绿电(木垒)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收购子公司1家,为白城大安市大岗子风电有限公司。注销子公司2家,分别为江西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乌尔禾区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3,804,343,221.19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99.07%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91.58%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3,516,769,057.92 | 91.58% |
2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71,076,639.21 | 7.06% |
3 | 山东海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 10,261,627.76 | 0.27% |
4 | 茫崖天茫新能源有限公司 | 4,015,353.67 | 0.10% |
5 | 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康保风电分公司 | 2,220,542.63 | 0.06% |
合计 | -- | 3,804,343,221.19 | 99.07%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37,049,133,186.44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94.86%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43%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 27,984,922,390.01 | 71.66% |
2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793,077,283.50 | 17.39% |
3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950,888,819.63 | 2.43% |
4 | 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 824,495,988.16 | 2.11% |
5 |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495,748,705.14 | 1.27% |
合计 | -- | 37,049,133,186.44 | 94.86%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管理费用 | 256,835,989.90 | 293,483,201.35 | -12.49% | |
财务费用 | 456,802,014.83 | 470,915,334.70 | -3.00% | |
研发费用 | 2,333,524.57 | 3,260,293.84 | -28.43% | 费用化研发支出减少 |
税金及附加 | 64,210,152.98 | 45,029,997.16 | 42.59% | 因出售固定资产计提增值税附加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比增加,同时部分子公司计提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比增加 |
信用减值损失 | -116,735,577.95 | -89,194,640.50 | 30.88% | 因2024年收回补贴电费同比减少,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增加 |
资产处置收益 | 79,089,422.63 | 1,249,424.81 | 6,230.07% | 因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导致资产处置收益增加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自同步电压源友好并网技术示范应用 | 有效解决高比例新能源接入带来的电力系统暂态支撑、调频调压等方面的问题 | 圆满完成自同步电压源友好并网技术在甘肃干河口南北风电场的示范应用,2024年9月20日,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主持召开“自同步电压源主力电源型风光场站”技术鉴定会,项目成果得到专家组的高度肯定 | 验证以自同步电压源控制技术为核心的可大幅提升新能源电站并网性能的解决方案 | 使公司新能源场站的并网性能达到或超过目前火电机组的并网性能 |
可规模化工程应用的清扫机器人系统研究 | 研发一套基于转运无人车和多台清扫机器人协同工作的智能清扫系统 | 在马鬃山光伏电站完成转运无人车与清扫机器人协同工作的大型光伏电站智能清扫系统工程实证,基本实现一键清扫四排光伏板功能 | 为智能清扫机器人在大型光伏电站的规模化推广应用提供高可靠、低成本的解决方案 | 有效提升地面光伏电站组件清扫工作效率,降低清扫成本 |
自主风机载荷计算评估软件研发 | 立足中国风电行业摆脱对欧美相关领域服务产品的依赖,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度契合国内风资源特性和运维环境因素的风机载荷计算评估软件,推动风电机组大型化、定制化转型进程 | 完成风力机柔性结构应力计算与校核系统(FSSS)研发,取得软件著作权,并在甘肃干河口南北风电场风机技术改造和新建项目风机选型得到初步应用 | 可自主开展风机选型和技改的荷载计算与评估,摆脱对主机厂家和专业机构的依赖 | 有力支持新建工程风机选型优化和老旧机组升级改造,有助于风电项目降本增效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打造国产风机设计制造核心竞争力 |
海上风电场变电设备智能评估及诊断关键技术研究 | 健全海上风电场变电设备在线监测手段,实现实时掌握设备健康状态、提前发现隐患、专业指导故障处理、优化运维策略的目标 | 智能评估及诊断系统成果已在如东海上风电场示范应用,系统运行平稳,满足设备状态检修、远程运维的需要 | 结合现有SCADA系统数据,采用智能分析手段,构建海上风电场变电设备在线监测与智能预警诊断系统 | 项目所开发的预警、评估、诊断、决策高级应用功能实现了设备隐患早期预警、典型故障自动诊断、整体健康状态综合评估、运维建议专业指导,形成了一套闭环式的诊断分析流程,为智能运维体系建设提供有效支撑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8 | 10 | -20.00%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0.65% | 0.96% | -0.3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4 | 6 | -33.33% |
硕士 | 2 | 2 | 0.00% |
博士 | 2 | 2 | 0.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0 | 3 | -100.00% |
30~40岁 | 4 | 4 | 0.00% |
40岁以上 | 4 | 3 | 33.33%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研发投入金额(元)
研发投入金额(元) | 2,333,524.57 | 3,260,293.84 | -28.43%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0.06% | 0.09% | -0.0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05,646,687.58 | 4,315,507,960.25 | -7.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05,343,696.83 | 1,776,839,810.84 | 24.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00,302,990.75 | 2,538,668,149.41 | -29.0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04,246,964.63 | 50,609,306.81 | 3,267.4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267,521,510.93 | 24,954,258,400.86 | -14.7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63,274,546.30 | -24,903,649,094.05 | 21.4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853,456,442.32 | 32,682,469,234.79 | 0.5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601,654,890.01 | 6,191,482,396.06 | 184.2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251,801,552.31 | 26,490,986,838.73 | -42.4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11,170,003.24 | 4,126,005,894.09 | -160.86%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8.00亿元,同比减少7.38亿元、29.08%。其中:
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4.03亿元,同比减少1.15亿元、3.27%,主要是由于本年同比收回补贴款减少,现金流入减少;②收到的税费返还1.18亿元,同比增加0.54亿元、82.55%,主要是增量增值税留抵退税返还收入增加;③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84亿元,同比减少2.48亿元、33.92%,主要是收回部分应收款所致;④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6亿元,同比增加0.39亿元、23.13%,主要是由于场站购电费同比增加;⑤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18亿元,同比增加2.36亿元、24.09%,主要是由日常经营性费用支出、子公司对外支付工程款、设备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95.63亿元,同比增加53.4亿元、21.44%,其中:
①投资活动现金流入17.04亿元,同比增加16.54亿元、3267.46%,主要是由于本年处置固定资产同比增加现金流入12.69亿元,处置废旧物资、收升压站回购款共4亿元;②投资活动现金流出212.68亿元,同比减少36.87亿元、
14.77%,主要是由于基建项目工程投资支出同比减少。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52.52亿元,同比减少112.39亿元、42.43%。筹资活动现金流入328.53亿元,同比增加
1.71亿元、0.52%。其中:
①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4.2亿元,同比增加13.59亿元、65.95%,主要是由于股权再融资募资款增加;②新增借款收到的现金289.93亿元,同比减少16.28亿元、5.32%,主要是外部借款同比减少;③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6.14亿元,同比增加7.91亿元、96.11%,主要是付息同比增加。筹资活动现金流出176.02亿元,同比增加
114.1亿元、184.29%,其中: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47.38亿元,同比增加100.35亿元、213.39%,主要是新疆新能源项目置换前期贷款本金、偿付利息。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6,611,426,920.75 | 7.40% | 8,998,384,492.45 | 12.79% | -5.39% | 除日常经营收支导致货币资金变动外,主要因新建项目投资支出与偿还外部借款的资金流出大于经营性资金回款及外部借款流入 |
应收账款 | 6,251,493,326.05 | 7.00% | 5,456,759,686.06 | 7.75% | -0.75% | 主要因应收电费补贴款收回减少 |
存货 | 1,573,878.41 | 0.00% | 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32,894,951.03 | 0.04% | 49,159,334.69 | 0.07% | -0.03% | 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期末较期初资产价值变动 |
长期股权投资 | 489,213,941.68 | 0.55% | 503,893,800.89 | 0.72% | -0.17% | |
固定资产 | 24,150,020,395.87 | 27.02% | 20,371,808,456.93 | 28.95% | -1.93% | 本年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完成转固 |
在建工程 | 40,922,786,084.43 | 45.79% | 23,274,921,888.67 | 33.07% | 12.72% | 主要因新疆、青海、甘肃区域项目开工建设,在建工程支出增加 |
使用权资产 | 2,536,427,173.11 | 2.84% | 1,951,411,694.62 | 2.77% | 0.07% | 因新建项目租赁土地增加 |
短期借款 | 11,045,635,755.80 | 15.70% | -15.70% | 因短期借款到期后置换为固定资产借款 | ||
合同负债 | 2,273,170.28 | 0.00% | 2,031,481.84 | 0.00% | 0.00% | |
长期借款 | 50,617,144,391.06 | 56.64% | 24,673,140,305.00 | 35.06% | 21.58% | 主要因短期借款到期后置换为固定资产借款,同时新疆、青海、甘肃等区域在建工程持续建设,长期借款增加 |
租赁负债 | 1,236,077,110.45 | 1.38% | 807,277,504.16 | 1.15% | 0.23% | 主要因新疆地区项目建设,新增土地租赁支出 |
应收款项融资 | 64,349,512.25 | 0.07% | 22,551,799.58 | 0.03% | 0.04% | 主要因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453,932,891.36 | 0.51% | 902,591,456.93 | 1.28% | -0.77% | 主要因收回部分应收款 |
其他流动资产 | 706,529,792.70 | 0.79% | 500,476,751.17 | 0.71% | 0.08% | 主要因购进设备、服务款增加,导致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 |
资本公积 | 6,055,339,161.61 | 6.78% | 4,477,062,035.09 | 6.36% | 0.42% | 报告期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取得募集资金,超过股本部分增加资本公积
取得募集资金,超过股本部分增加资本公积 | ||||||
专项储备 | 42,334,495.53 | 0.05% | 19,270,995.60 | 0.03% | 0.02% | 报告期内计提专项储备金额增加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9,480,095.53 | -9,220,086.22 | 90,260,009.31 | |||||
金融资产小计 | 99,480,095.53 | -9,220,086.22 | 90,260,009.31 | |||||
上述合计 | 99,480,095.53 | -9,220,086.22 | 90,260,009.31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25,726,053.54 | 125,726,053.54 | 其他 | 履约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诉讼冻结资金 | 1,513,622.00 | 1,513,622.00 | 其他 | 履约保证金、保函保证金 |
应收账款 | 4,630,923,585.73 | 4,032,683,092.54 | 质押 | 应收电费收费权质押 | 3,724,894,593.31 | 3,532,304,824.51 | 质押 | 应收电费收费权质押 |
合计 | 4,756,649,639.27 | 4,158,409,146.08 | - | - | 3,726,408,215.31 | 3,533,818,446.51 | - | -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233,906,130.14 | 13,871,940,000.00 | -91.11%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青海曦和绿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新能源发电 | 新设 | 459,000,000.00 | 51.00% | 自有资金 | 青海德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国网(青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长期 | 新能源发电 | 未完成,累计投资24327万元 | 0.00 | 0.00 | 否 | 2024年03月14日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537&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19302158&announcementTime=2024-03-14 |
白城大安市大岗子风电有限公司 | 新能源发电 | 收购 | 217,706,130.14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新能源发电 | 已完成 | 0.00 | 14,156,970.29 | 否 | 2024年08月30日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1053324&orgId=gssz0000537&announcementTime=2024-08-30 |
中绿电(烟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能源发电 | 新设 | 10,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新能源发电 | 未完成 | 0.00 | 0.00 | 否 | 2024年10月09日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537&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1340482&announcementTime=2024-10-09 |
祁门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能源发电 | 新设 | 40,000,000.00 | 50.00% | 自有资金 | 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 | 长期 | 新能源发电 | 未完成 | 0.00 | 0.00 | 否 | 2024年11月09日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537&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1663558&announcementTime=2024-11-09 |
祁门皖能新能源有限公 | 新能源发 | 新设 | 39,200,000.00 | 49.00% | 自有资金 | 安徽省皖能能源交 | 长期 | 新能源发电 | 未完成 | 0.00 | 0.00 | 否 | 2024年11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 |
被投资公司
名称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司 | 电 | 易有限公司 | 月09日 | te=szse&orgId=gssz0000537&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1663558&announcementTime=2024-11-09 | ||||||||||
中绿电(潍坊)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能源发电 | 新设 | 50,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新能源发电 | 未完成 | 0.00 | 0.00 | 否 | 2024年12月26日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2144418&orgId=gssz0000537&announcementTime=2024-12-26 |
陕西鲁能韩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能源发电 | 新设 | 10,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新能源发电 | 未完成 | 0.00 | 0.00 | 否 | 2024年02月28日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537&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19197615&announcementTime=2024-02-28 |
中绿电(阿勒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能源发电 | 新设 | 51,000,000.00 | 51.00% | 自有资金 | 新疆华美胜地旅游有限公司 | 长期 | 新能源发电 | 未完成 | 0.00 | 0.00 | 否 | 2024年05月29日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537&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0186709&announcementTime=2024-05-29 |
中绿电(巴里坤)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能源发电 | 新设 | 51,000,000.00 | 51.00% | 自有资金 | 新疆华美胜地旅游有限公司 | 长期 | 新能源发电 | 未完成 | 0.00 | 0.00 | 否 | 2024年05月29日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537&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0186709&announcementTime=2024-05-29 |
中绿电(布尔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能源发电 | 新设 | 51,000,000.00 | 51.00% | 自有资金 | 新疆华美胜地旅游有限公司 | 长期 | 新能源发电 | 未完成 | 0.00 | 0.00 | 否 | 2024年05月29日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537&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0186709&announ |
被投资公司
名称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cementTime=2024-05-29 | ||||||||||||||
中绿电(昌吉)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能源发电 | 新设 | 51,000,000.00 | 51.00% | 自有资金 | 新疆华美胜地旅游有限公司 | 长期 | 新能源发电 | 未完成 | 0.00 | 0.00 | 否 | 2024年05月29日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537&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0186709&announcementTime=2024-05-29 |
中绿电(哈密)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能源发电 | 新设 | 51,000,000.00 | 51.00% | 自有资金 | 新疆华美胜地旅游有限公司 | 长期 | 新能源发电 | 未完成 | 0.00 | 0.00 | 否 | 2024年05月29日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537&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0186709&announcementTime=2024-05-29 |
中绿电(木垒)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能源发电 | 新设 | 51,000,000.00 | 51.00% | 自有资金 | 新疆华美胜地旅游有限公司 | 长期 | 新能源发电 | 未完成 | 0.00 | 0.00 | 否 | 2024年05月29日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537&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0186709&announcementTime=2024-05-29 |
中绿电(奇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能源发电 | 新设 | 51,000,000.00 | 51.00% | 自有资金 | 新疆华美胜地旅游有限公司 | 长期 | 新能源发电 | 未完成 | 0.00 | 0.00 | 否 | 2024年05月29日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537&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0186709&announcementTime=2024-05-29 |
中绿电(托克逊)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能源发电 | 新设 | 51,000,000.00 | 51.00% | 自有资金 | 新疆华美胜地旅游有限公司 | 长期 | 新能源发电 | 未完成 | 0.00 | 0.00 | 否 | 2024年05月29日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537&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0186709&announcementTime=2024-05-29 |
合计 | -- | -- | 1,233,906,130.14 | -- | -- | -- | -- | -- | -- | 0.00 | 14,156,970.29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350万千瓦光伏项目 | 自建 | 是 | 新能源发电 | 4,898,435,804.06 | 11,882,175,125.55 |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 99.00% | 0.00 | 108,285,482.28 | 不适用 | - | - |
中绿电若羌400万千瓦光伏项目 | 自建 | 是 | 新能源发电 | 6,367,216,695.27 | 8,582,060,136.72 |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 97.12% | 0.00 | 1,643,251.44 | 不适用 | - | - |
尼勒克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尼勒克40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 | 自建 | 是 | 新能源发电 | 5,124,918,186.61 | 8,498,757,771.71 |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 75.00% | 0.00 | 43,729,931.35 | 不适用 | - | - |
合计 | -- | -- | -- | 16,390,570,685.94 | 28,962,993,033.98 | -- | -- | 0.00 | 153,658,665.07 | -- | -- | -- |
注: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非重大、非股权投资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13、在建工程”。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4年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4年05月21日 | 180,000 | 178,243.01 | 106,352.02 | 106,352.02 | 59.67% | 0 | 0 | 0.00% | 72,688.08 | 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 | 0 |
合计 | -- | -- | 180,000 | 178,243.01 | 106,352.02 | 106,352.02 | 59.67% | 0 | 0 | 0.00% | 72,688.08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净额178243.01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06,352.02万元(其中:青海乌图美仁7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累计投入43,306.91万元、青海茫崖5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累计投入57,123.0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5,922.0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2,688.08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存款利息797.09万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变更)
变更)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4年05月21日 | 青海乌图美仁7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 募投项目 | 否 | 200,000 | 55,487.57 | 43,306.91 | 43,306.91 | 78.05% | 2024年10月31日 | 11,554.56 | 11,554.56 | 是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4年05月21日 | 青海茫崖5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 | 募投项目 | 否 | 150,000 | 69,282.54 | 57,123.06 | 57,123.06 | 82.45% | 2025年05月31日 | 1,957.73 | 1,957.73 | 不适用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4年05月21日 | 补充流动资金 | 募投项目 | 否 | 150,000 | 53,472.9 | 5,922.05 | 5,922.05 | 11.07%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00,000 | 178,243.01 | 106,352.02 | 106,352.02 | -- | -- | 13,512.29 | 13,512.29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合计 | -- | 500,000 | 178,243.01 | 106,352.02 | 106,352.02 | -- | -- | 13,512.29 | 13,512.29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基于青海茫崖5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因电网配套送出线路尚在建设等原因,该项目尚未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正处于并网调试阶段。为确保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及合理运用,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已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延期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青海茫崖5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涉及的电网配套送出线路已正式投产,该项目预计在2025年5月31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4年5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81,160.27万元,经公司2024年6月5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1,160.2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1887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8月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1887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8月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2,688.08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存款利息797.09万元),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后续将陆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资产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资产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注3) | 资产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资产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适用关联交易情形)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北京中绿园房 | 北京市丰台区榴乡路 | 2024年09月30日 | 126,944.24 | 3,515.93 | 本次挂牌转让部分固定资产旨在盘 | 6.23% |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市场挂牌交易的方式, | 是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是 | 是 | 不适用 | 2024年09月30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 |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2、84号院742套房产 | 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快速高质量发展的资金需求。 | 转让价格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予以确定,交易价格为126,944.24万元。 | 日 | late=szse&orgId=gssz0000537&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1323268&announcementTime=2024-09-30%2008:08 |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新能源发电 | 2,458,210,000.00 | 30,544,076,807.43 | 10,211,687,412.34 | 2,626,262,688.86 | 741,698,066.18 | 678,002,936.71 |
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新能源发电 | 1,000,000,000.00 | 46,574,777,877.92 | 9,440,870,814.29 | 496,145,747.33 | 327,769,290.84 | 309,586,851.23 |
青海格尔木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新能源发电 | 1,942,686,000.00 | 8,831,695,011.71 | 2,574,356,319.13 | 722,332,425.66 | 322,455,058.55 | 291,619,416.84 |
江苏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新能源发电 | 1,410,000,000.00 | 6,194,839,886.12 | 2,537,887,396.68 | 719,837,665.41 | 261,720,443.31 | 215,416,812.07 |
如东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新能源发电 | 710,000,000.00 | 3,464,484,134.04 | 1,235,084,661.45 | 379,140,580.78 | 133,281,178.81 | 119,276,373.75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白城大安市大岗子风电有限公司 | 收购 | 影响损益0.14亿元 |
青海曦和绿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业绩影响 |
中绿电(昌吉)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业绩影响 |
中绿电(托克逊)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业绩影响 |
中绿电(阿勒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业绩影响 |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中绿电(巴里坤)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业绩影响 |
中绿电(布尔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业绩影响 |
中绿电(哈密)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业绩影响 |
中绿电(奇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业绩影响 |
祁门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业绩影响 |
中绿电(都匀)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业绩影响 |
陕西鲁能韩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业绩影响 |
中绿电(烟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业绩影响 |
中绿电(潍坊)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业绩影响 |
中绿电(木垒)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业绩影响 |
江西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业绩影响 |
乌尔禾区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业绩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本期本公司子公司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净利润67,800.2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96%,主要为2023年公司实施股权结构调整,压缩产权层级,部分子公司从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划出,本年不再贡献利润,导致净利润同比下降。
2.本期公司子公司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净利润30,958.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3.4%,主要因为报告期内部分项目并网发电,发电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均上升。
3.本期公司子公司青海格尔木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净利润29,161.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2.37%,主要是由于新建项目并网发电,贡献利润,同时部分项目发电量提升,收入、利润同比增加。
4.本期公司子公司江苏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净利润21,541.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13%,主要原因为本年发电量较去年增加,收入增加,同时严控成本费用,成本减少,利润同比增加。
5.本期公司子公司如东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净利润11,927.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9.92%,主要是由于发电量增加,收入、利润同比增加。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2024年12月1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明确了2025年重点任务: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未来产业。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壮大耐心资本,更大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积极运用数字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培育绿色建筑等新增长点。推动“三北”工程标志性战役取得重要成果,加快“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建立一批零碳园区,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碳标识认证制度。根据《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政府将加快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完善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营造绿色低碳产业健康发展生态。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培育绿色建筑等新增长点。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加强重点用能用水单位节能节水管理,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项目。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大力推广再生材料使用。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开展国家碳达峰第二批试点,建立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碳标识认证制度,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加快建设“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发展海上风电,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通道建设。开展煤电低碳化改造试点示范。规划应对气候变化一揽子重大工程,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
(二)公司发展战略
1.“十四五”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公司将坚决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战略,多措并举,发挥科技创新、产业协同、资本纽带等优势,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锻造核心竞争力,以质量效益为导向提升产业发展质量,以大基地为抓手推动产业规模壮大,积极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公司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力争“十四五”末,建设运营装机容量超3000万千瓦。
2.2025年经营计划2025年,公司将围绕打造核心竞争力,加快实现做强做优做大的总体目标,严格落实各层级任期制、契约化考核目标,全面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确保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助推建设世界一流绿色能源企业。力争年末在运装机规模超2250万千瓦,新增建设指标超1000万千瓦。
(三)重点工作安排
1.聚焦科技创新,培育科技创新试验田。紧抓能源变革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托产业技术和规模积累,打造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试验田”。巩固自同步电压源友好并网技术建立的行业领先优势,持续做好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编制申报,进一步做好产业化推广工作,为破解新能源高比例接入电网这一公认难题提供高标准、低成本、全面领先的系统性解决方案。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化,以60MW液态空气储能列入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为契机,加快推进青海示范项目建设。高质量做好锂离子电容器储能、熔盐光热储能在新疆、青海、甘肃等地区示范项目建设,力争在新型储能产业链关键环节实现重要突破。深入推进数智化转型,积极开展新能源生产人工智能模型研发,年内完成模型在甘肃的试点开发和训练工作。积极与国内相关知名院所、机构交流合作,深化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课题研究和应用,助推绿色能源转型发展。
2.聚力提质增效,持续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坚持质量效益型发展导向,持续深入推进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切实提升盈利能力。全面加强电力营销,构建生产营销协同一体工作机制,实行“电量电价双考核”,从提高发电负荷预测精度、加强网源协调减少调度限电和“两个细则”考核、提升设备运行可靠性方面出发,提高产业整体发电上网水平。积
极参与国内外碳资产交易市场,高位对接规模合作,推动绿电绿证和碳资产开发增收创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科学规范的成本控制制度,完善权责对等的成本管理机制,探索打造涵盖前期成本、采购成本、工程建设成本、运维成本、财务成本等的全方位考核指标体系,推动产业从传统成本管理向事前预测决策、事中控制调节、事后分析考核转变,切实压降项目成本,有效提升发展质量。做好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将市值管理作为公司一项长期战略,通过增强回报预期、开展资本运作等方式,促进公司价值经营和价值实现,确保投资价值充分反映公司质量,公司市值充分匹配发展成果。
3.优化产业布局,持续提升企业资源获取能力。积极践行“双碳”战略,以公司“十四五”规划为指引,加强协同联动,着力实现资源拓展新突破,确保全年资源获取超过1000万千瓦。立足地区经济优势,强化中东部项目开发,多措并举获取电价高、消纳好的优质项目,保障经营收益。立足地区资源禀赋,进一步加强西北部项目开发,加强高层合作,优选资源好、开发成本低、接入消纳有保障的地块,积极争取大型沙戈荒基地、多能互补基地、外送通道配套新能源基地项目,以规模效应提升整体效益。合理调整风电、光伏开发比例,加强风电项目拓展,扎实做好风资源评估与选址工作,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4.强化工程管理,持续提升在运装机规模。强化工程全过程管控,以安全系统化、进度合理化、质量精益化、造价精细化为抓手,打造一批具有时代特征、行业领先的绿色能源标志性工程。全力推进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从“人机料法环”五大要素出发,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项目建设。强化工程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工程策划审查机制,紧密结合项目实际,合理排定里程碑节点计划,形成关键问题预控与应对方案。扎实做好开工准备与建设条件落实,确保甘肃、新疆、陕西、青海、山东等省(区)项目实现早开工、早投产、早发电、早受益。
5.聚焦改革创新,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紧密结合“双百企业”改革要求,不断强化董事会战略决策能力,做好外部董事、监事履职尽责服务保障,有效落实董事会职权,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推动企业管理法制化。着力构建法律风险研判与协同防控机制,强化项目拓展、建设运营等重点领域法律保障,加大业务实施层面合规风险识别力度,及时开展风险预警及应对,提高产业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优化内控体系,形成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司管理全业务领域的《内部控制手册》,织密上市公司风险防控网络。
6.聚焦发展与安全,持续筑牢安全生产基础。严格落实各级安全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产业专家库,开展“四不两直”安全检查,深入挖掘现场安全管理的风险和隐患。针对风电项目大规模开工建设的实际情况,总结编制风电项目基础施工、风机吊装、线路跨越等专项安全管理方案,确保产业安全稳定运行。
(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资源获取风险
新能源行业发展迅速,优质风光资源竞争日趋激烈,获取难度日益增大。同时,风能、太阳能资源存在的区域分布差异及年际大小波动,都将影响新能源项目质量和投资收益水平,在资源获取中若对资源获取重点区域判断不准和投入不够,可能导致公司优质资源储备不足、市场竞争力下降。
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提升资源获取质量,严控投资源头风险。一是持续深化产业协同。依托中国绿发多产业优势,积极谋求新能源+新业态融合发展,立足“新能源+文旅酒店”模式,探索“新能源+城市更新”“新能源+生态治理”等创新路径,持续优化投资布局,丰富项目业态,提高资源获取质量、项目运营效率和投资收益率。二是保持战略定力。积极探索特色化发展路径,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做强科技、做优质量,进而做大规模,打造特色显著、战略支撑坚强的绿色能源产业集团”的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地执行“风电为主—光伏先行—风光互补”的特色发展思路,持续提升风电项目在新能源投资中的占比,加快实现由西北向中东部地区、由光伏向风电“两个转移”,从而筑牢公司事业发展基本盘。
2.行业政策风险
新能源行业受政策影响大,尤其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化建设快速推进,市场促进电力资源更
大范围优化配置的作用不断增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出台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全面入市节奏,进一步提高了新能源电力市场交易对供求关系、政策法规的敏感度,市场准入条件、交易价格政策等也将产生变化,进而给公司收入带来一定不确定性。
为应对上述风险,一是公司将密切追踪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动态,深入开展新能源电力市场分析与交易政策研究,精准研判形势机遇及政策影响。二是面对电价下行压力,公司将主动作为,制定并实施有效措施,持续推动降本增效。依据新能源电力交易特点与规则,强化市场化交易全流程管控,从决策、申报到结算,确保各环节紧密衔接、高效运转。通过主动适应外部环境变化,不断挖掘内部潜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新能源电力业务的稳健发展筑牢根基。
3.送出消纳风险
“十四五”期间,新能源装机规模实现显著增长,而电力需求的增长幅度以及系统调节能力的提升进度却较为缓慢。部分地区随着新能源装机的持续增加,主变和送出线路的容量不足问题愈发凸显,特别是在风、光资源同时率较高的时段,新能源的消纳面临着较大的压力。与此同时,以特高压外送为主要方式的风电光伏大基地正在持续建设之中,但外送通道的建设进度却相对滞后,使得大基地项目在消纳方面存在一定风险。
为应对上述风险,一是依据各个地区不同特点和形势,进一步强化与政府主管部门及电网调度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主动拓展新能源的消纳渠道,努力争取更为有利的政策支持和更大的发电空间。二是持之以恒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上攻关,着力解决新能源并网、调峰等技术痛点。通过股东方自同步电压源友好并网技术的推广应用,着力解决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接入问题,努力提升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友好并网能力,有效解决行业面临的送出消纳顽疾。
4.电费回收风险
目前风、光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存在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回收滞后的情况,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提升资产负债率,增加信用减值损失,给公司规模扩张带来一定资金压力。
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建立了电费专项清收工作机制,加强政策研究指导,做好电费申报、回收等工作;加强公司资金统筹管理能力,监控和跟踪项目还本付息资金流;探索有效的风险转移措施,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需要,综合考虑融资成本,综合运用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债券等多种融资方式筹措资金,以盘活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
5.新业务、新业态投资风险
光热、新型储能、源网荷储等新业务、新业态快速发展,在新能源市场中占有比重加大,但由于各地陆续出台的政策和指导性文件存在一定差异,且相关制度、体系、标准正处于持续完善阶段。同时,新业务、新业态项目多数处于技术路线和开发模式的探索阶段,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尚不明朗,为项目投资开发带来一定不确定性,对项目资源的获取和开发建设带来挑战。
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对国家和地方现有相关产业政策和需求等进行有计划、有层次地分析,有效支撑市场开发;强化科技创新,进一步加大新技术和新模式研究力度,推动新技术、新模式应用与项目规划方案的有机融合;加强投资分析,加强对项目技术可行性、市场经济性、限制性因素、政策、市场机制等因素的分析研究,提高项目抗风险能力和建设运行水平,充分发挥战略协同作用。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
间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5月 | 中证报16层演播厅、中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所有通过现场或线上参会的投资者、行业分析师、 | 详见注一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 |
15日
15日 | 国证券报·中证网 | 媒体等 | gssz0000537&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0064232&announcementTime=2024-05-15%2020:30 | |||
2024年06月04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国信证券(郑汉林)、中信建投资管(黄鹏)、工银理财(陈楠)、方正富邦基金(姜昊晨)、银华基金(张舰、秦锋)、财通资管(康艺馨)、博时基金(金欣欣)、人保资产(赵梦尧)、弘尚资产(张之馨) | 详见注二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537&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0259856&announcementTime=2024-06-04%2021:34 |
2024年06月06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国泰君安证券(于鸿光、孙辉贤)、银华基金(焦巍、侯昱晨、向伊达、杜宇、杨丹) | 详见注三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537&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0290222&announcementTime=2024-06-06%2021:30 |
2024年06月07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德邦证券(刘正) | 详见注四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537&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0302783&announcementTime=2024-06-07%2020:00 |
2024年06月24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交银基金(王丽婧)、华福证券(严家源、赵欣文) | 详见注五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537&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0444532&announcementTime=2024-06-24%2019:56 |
2024年08月30日 | 北京景山酒店一层会议室、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所有通过现场或线上参会的投资者、行业分析师等 | 详见注六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537&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1091494&announcementTime=2024-08-30%2021:00 |
2024年09月03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 | 投资者网上提问 | 详见注七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537&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1124269&announcementTime=2024-09-03%2017:46 |
2024年11月28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天弘基金(赤东阳) | 详见注八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537&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1880436&announcementTime=2024-11-28%2019:24 |
2024年12月02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华源证券(查浩、邓思平)、首创证券(张露)、招银国际资管(王超)、华夏基金(邵晋伟)、方正富邦基金(姜昊晨)、申万金创(杨晓彤)、中信建投(叶天鸣)、昆仑信托(高思维) | 详见注九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537&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1908563&announcementTime=2024-12-02%2018:26 |
2024年12月10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朝阳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郭德强)、西部证券(刘荣辉)、中祥投资(于磊)、国中长城资管(刘志强)、本见投资(王之鑫)、国联证券 | 详见注十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537&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1983998&announcementTime=2024-12-10%2020:22 |
(贺朝晖)、银河证券(马敏)、龙隐投资(郑佚)、宏图价值研究院
(李瑞)
注一:
1、2023年度生产经营业绩报告;2、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及后续安排;3、后续股东回报考虑;4、定增完成后十四五及未来装机规划;5、2024年一季度利润未体现新增并网项目原因;6、新疆重点项目并网时间节奏;7、未来装机规划;8、项目收益率情况;9、当前现金结余较多原因;10、一季度财务报表数据疑问解答;11、定增稀释股东价值及股利支付率理解;12、风电、光伏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数与全国对比;13、补贴回收情况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原因;14、一季度投资收益为负原因;15、财务费用提升原因及公司债后续发行计划;16、有效税率上升情况;17、出售固定资产进展;18、项目送出消纳风险及应对措施;19、二季度风光资源及盈利压力;20、资本开支和盈利能力平衡;21、后续资金安排;22、核准项目地区分布及建设投产节奏;23、市场化交易电价变化情况;24、新建项目收益率考量;25、定增募投资金后续投资节奏及投后管理;26、市值管理考核;27、碳排放交易安排。注二:
1、2024年及十四五新增装机规划;2、在建/核准项目装机容量;3、新能源项目限电率变化趋势;4、大基地项目并网装机容量及消纳保障;5、市场化电量及比例;6、平均上网电价;7、未来三年资本开支规划;8、风电、光伏项目IRR;9、特高压建设对消纳保障;10、绿电、绿证交易情况;11、未来分红规划;12、消纳压力和电价下行趋势下保障收益率措施;13、近年国补情况;14、与高耗能企业电力直供考虑;15、市值考核方案;16、新项目获取区域;17、定增股东诉求;18、新疆后续项目获取情况。
注三:
1、公司体内地产业务情况;2、新疆大基地收益率;3、2024年一季度利润下降原因;4、新疆地区项目送出消纳保障;5、与中国绿发及国家电网股权关系;6、产业协同模式成本影响;7、融资成本情况;8、消纳压力和电价下行趋势下保障收益率措施;9、资产负债率及考核情况;10、未来两年资本开支计划;11、未来分红计划;12、光伏项目单位成本造价;13、十四五末目标及项目区域;14、一季度归母净利润下滑趋势;15、陕西项目布局及重点发力区域。
注四:
1、新疆地区项目送出消纳保障;2、新疆13GW大基地项目单位造价;3、公司银行贷款成本;4、新能源发电行业电价和消纳不确定性影响;5、光伏利用小时数下降原因;6、新疆大基地项目收益率;7、上网稳定性保障措施;8、新能源补贴计提信用减值标准;9、液化压缩空气储能项目体量;10、项目规模和收益率敏感程度;11、电价下行和消纳问题应对策略;12、特高压线路建设对公司影响;13、未来两年利润增速;14、资产负债率及后续项目承接。
注五:
1、预计今年上半年并网情况;2、今年全年新增并网区域;3、新疆新并网项目送出消纳情况;4、新疆新获取项目风光占比;5、新疆地区电价政策;6、新疆新获取项目补贴情况;7、新增600万并网项目出力能力及折旧情况;8、年底及2025年末并网规划;9、后续融资计划;10、新项目投资收益率下限;11、应收补贴款收回情况;12、公司分红情况及后续规划。
注六:
1、2024年上半年经营业绩报告;2、在建及获得指标项目储备规模;3、新疆米东、尼勒克项目转商进展;4、上半年上网电价及同比变化;5、与高耗能企业绿电供应规划;6、风电场改造升级政策影响;7、新疆大基地项目建设进度及并网计划;8、辅助服务费用支付趋势;9、十五五装机规划公布时间;10、新疆电力过剩风险;11、新疆新政策对上网电价影响;12、上半年风电利用小时数下降原因;13、三季度限电情况缓解预期;14、新疆项目实际出力情况;15、未来分红规划;16、后续发债进度;17、上半年新投产装机结构;18、预计综合资金成本;19、“新能源+文旅酒店”开发模式复制性;20、新疆风电项目占比调整;21、光伏组件选型考虑因素。
注七:
1、新疆项目上网电价协议及效益保障;2、股价下跌及公司补救措施;3、融资成本降低建议;4、新并网项目转商时间、发电量及效益保障措施;5、纯绿电企业装机增长业绩下滑情况对比;6、千亿市值目标规划;7、发电量计划;
8、其他储能布局;9、央企市值考核措施;10、计划开工项目;11、新疆大基地930预计并网规模;12、控股子公司担
保情况及处理;13、公告中装机容量口径说明;14、新疆项目备案下放影响;15、股价破净情况及市值管理计划;16、新疆项目转商情况;17、上网电价补贴应收款收回措施;18、中澎二项目进展及开发计划;19、双两千目标及剩余指标获取计划;20、每股净资产与股价差异及市值管理。注八:
1、2024年新增并网规模及新疆大基地项目转商进展;2、出售部分固定资产目的;3、新疆新获取项目风光占比;
4、新疆大基地项目区位选择;5、保障新疆地区项目投资收益率措施;6、并网计划调整情况;7、可享有补贴项目纳入补贴清单及减值计提情况;8、新疆新获取风电项目建设周期及并网时间;9、当前资金状况。注九:
1、新疆地区项目消纳问题及应对措施;2、出售部分固定资产目的及待出售资产情况;3、新项目内部收益率要求及新疆大基地项目满足情况;4、新能源项目贷款利率;5、新疆大基地项目中风电项目规模;6、新疆地区项目指标废弃情况;7、分红情况及后续规划;8、资金状况及后续融资安排;9、纳入补贴目录项目情况。
注十:
1、电价下行情况下项目收益率底线;2、在运项目中享有补贴项目规模;3、储能配置规划;4、售电公司情况;5、分红情况及后续规划;6、资金状况及后续融资安排;7、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比例;8、Reits业务开展情况。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是□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为进一步加强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对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及国资委《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经公司2025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包括7个方面,涉及32个条款,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总则。包括制度制定依据、市值管理的定义。二是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明确市值管理目的是提升公司质量,依法合规运用各类工具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基本原则包括整体性、合规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四大原则。三是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市值管理的日常执行和监督工作,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为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四是市值管理的方式。包括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五是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包括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预警阈值的设置;股价出现短期连续、大幅下跌时,公司应通过原因分析、加强沟通、实施回购等方式提振股价;处于长期破净情形,应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完善等内容。六是市值管理的禁止性行为。包括操控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对股价作出预测或者承诺、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等情形。七是附则。明确本制度制定与修订权限、执行生效日期等内容。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否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有关决策部署,围绕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市值管理的有关要求,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断提升公司发展质量,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
展,结合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经公司2025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公司发展质量。一是狠抓提质增效,不断提升经营质效。坚持以增量促进企业增收,力争2025年发电量实现翻倍式增长。全面加强电力营销,系统组建营销专业机构、加强三级营销管理、优化电力交易策略,切实保障电价收益。打造全方位考核指标体系,强化招标控制价管理,拓宽低成本融资渠道,探索智能化赋能经营管理,切实压降成本,有效提升效益。二是加快开发建设,不断推动主业发展。在资源获取、项目建设及项目收购三方面持续发力,计划2025年获取资源不低于1000万千瓦,推动实现“两个转移”;确保2025年底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把握优质资源项目,重点收购收益率水平较高的风电项目。三是坚持科技引领,着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控股股东自同步电压源友好并网技术的试点应用,完成新疆尼勒克光伏项目现场测试;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化,力争2025年底全面建成青海液态空气储能示范项目,做好锂离子电容器储能、熔盐光热储能等新技术在新疆、青海、甘肃等地区示范项目建设,力争在新型储能产业链关键环节实现重要突破;拓展科技创新新赛道,系统开展AI+电力营销等管理提升工程,统筹开展智慧运营三级管理平台建设,助力公司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
2.重视股东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坚持经营成果与投资者共享,持续优化股东回报机制。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分红政策持续性、稳定性;提高投资者回报预期,于2025年披露更具吸引力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时,公司也将积极研究多次分红的可行性,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3.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公司透明度。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健全公司信披机制,强化自愿性信披管理,创新信披形式,力争年度信披考核评级实现突破。构建投资者信息需求收集机制,将投资者关心关切事项,在公告中体现;建立健全自愿信披制度体系,保证自愿信披的及时性、准确性、连续性与完整性;优化定期报告,让内容更加简明清晰、语言更加通俗易懂,丰富定期报告披露形式,综合运用图文、视频等形式,增强定期报告的可读性。
4.创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传递公司价值。坚持互联互通的投关理念,持续优化以业绩说明会为核心的“1+N”投关体系,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全年不少于3次;开设企业视频号,探索开展“走进上市公司”特色活动,邀请意向股东、行业分析师等赴新疆大基地项目参观调研,进一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常态化开展分析师沟通工作;高质量开展线上线下投资者交流会、专项调研与路演反路演等活动。
5.夯实公司治理,持续提升治理效能。坚持动态优化公司治理架构,形成科学高效的治理合力。持之以恒开展《公司章程》及相关基础管理制度立改废释工作,确保公司治理体系与时俱进、日臻完善;进一步加强对独立董事履职的全方位支撑,有序开展董事常规调研与专项调研,保持独立董事与投资者、公司管理层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无阻;同时,结合行业电价市场化改革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充实电力营销队伍、科技创新队伍、工程造价队伍;持续强化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建立健全公司内控体系,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一是对照最新监管要求,及时开展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基础管理制度修订完善,累计优化制度14项。二是规范三会运作,持续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责权分明、协调运营、科学决策,累计组织召开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12次(专门委员会23次)、监事会5次,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64项,有效保障了重大决策依法合规作出。
三是夯实内控、审计、合规一体运作管理,建立实施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跟踪审计机制,常态化推进产业内控审计及监督评价,推广运用兼具上市公司及产业特色的“1133”合规制度体系,以合规审查、合规评价、合规监督和风险排查为抓手,实现“强合规、提内控、重审计、促发展”的管控目标。
四是强化子公司管控,规范参控股公司管理。积极开展持股行权工作,通过参会、发函、现场座谈等方式参与参控股公司治理,协调参控股公司完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召开,有效帮助相关治理机构规范运作。
五是聚焦董事职能发挥,持续强化履职保障。完成董监高责任险续保,组织董监高参加《公司法》、分红新规等专题培训,持续增强董监高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组织独立董事对内蒙古杭锦旗风电场进行现场调研,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决策智库作用。
2024年,公司治理情况得到了内外部监管机构高度认可,全年共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董事会建设优秀实践案例”、“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案例”“董事会办公室最佳实践案例”“上证·金质量”公司治理奖、ESG金牛奖、第三届电力企业合规管理一等成果等多项荣誉。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为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享有独立法人地位和市场竞争主体地位,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对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业务方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能够做到独立经营,独立决策,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不受公司控股股东的干涉与控制,未因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使公司经营自主权的完整性、独立性受到不良影响。
2.人员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方面互相独立,具有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部门,制定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领取薪酬,在股东单位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行政职务。
3.资产方面,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与控股股东之间资产关系明晰,产权清晰,不存在无偿占有或使用情况。
4.机构方面,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职能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不断规范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与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行使各自的职责。
5.财务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人员均为公司的专职工作人员,与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人事关系;公司在银行开立独立账户并依法独立纳税;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76.76%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05月22日 |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28。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1.68% | 2024年06月21日 | 2024年06月22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44。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3.86% | 2024年09月19日 | 2024年09月20日 |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所属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尼勒克中绿电、奎屯中绿电和若羌中绿电向关联方购买自同步技术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61。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1.41% | 2024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83。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粘建军 | 男 | 59 | 董事长 | 现任 | 2022年01月27日 | 2026年12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蔡红君
蔡红君 | 男 | 48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12月30日 | 2026年12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孙培刚 | 男 | 56 | 总经理 | 现任 | 2022年01月11日 | 2026年12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孙培刚 | 男 | 56 | 董事 | 现任 | 2022年01月27日 | 2026年12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王晓成 | 男 | 56 | 董事 | 现任 | 2022年01月27日 | 2026年12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张学伟 | 男 | 56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27日 | 2026年12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韩璐 | 女 | 40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12月28日 | 2026年12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王大树 | 男 | 6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12月28日 | 2026年12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李书锋 | 男 | 5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12月30日 | 2026年12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翟业虎 | 男 | 5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12月30日 | 2026年12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赵晓琴 | 女 | 51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0年12月30日 | 2026年12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牛丽颖 | 女 | 45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12月28日 | 2026年12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李海军 | 男 | 44 | 职工监事 | 现任 | 2022年01月27日 | 2026年12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赵海波 | 男 | 49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7月12日 | 2026年12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钱海 | 男 | 38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7月12日 | 2026年12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夏松乾 | 男 | 36 | 总经理助理 | 现任 | 2022年01月11日 | 2026年12月28日 | 7,200 | 0 | 0 | 0 | 7,200 | |
吕艳飞 | 女 | 35 | 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2024年06月05日 | 2026年12月28日 | 400 | 0 | 0 | 0 | 400 | |
阚芝南 | 女 | 37 | 总经理助理 | 现任 | 2024年02月06日 | 2026年12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伊成儒 | 男 | 36 | 总经理助理 | 现任 | 2024年02月06日 | 2026年12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伊成儒 | 男 | 36 |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 现任 | 2024年06月05日 | 2026年12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张坤杰 | 男 | 46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18年10月15日 | 2024年05月30日 | 0 | 0 | 0 | 0 | 0 | |
张坤杰 | 男 | 46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0年12月30日 | 2024年05月30日 | 0 | 0 | 0 | 0 | 0 | |
张坤杰 | 男 | 46 | 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 离任 | 2022年10月18日 | 2024年05月30日 | 0 | 0 | 0 | 0 | 0 | |
张坤杰 | 男 | 46 | 职工董事、财务总监、工会主席 | 离任 | 2023年07月12日 | 2024年05月30日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 | -- | -- | -- | -- | -- | 7,600 | 0 | 0 | 0 | 7,6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否
2024年5月30日,公司收到张坤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张坤杰先生提请辞去公司职工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职务,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2024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非独立董事韩璐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韩璐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职工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表决,选举韩璐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2025年4月14日,公司收到孙培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孙培刚先生提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孙培刚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强同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张坤杰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 离任 | 2024年05月30日 | 工作调动 |
韩璐 | 董事 | 离任 | 2024年11月27日 | 工作调动 |
韩璐 | 职工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11月27日 | 工作调动 |
张学伟 | 专职外部董事 | 聘任 | 2024年12月27日 | 工作调动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粘建军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都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江苏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报告期内任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蔡红君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海南亿隆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海南亿隆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海南亿兴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海南亿兴城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报告期内任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总经理、改革办主任、双碳研究发展中心主任。
孙培刚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后勤工作部总务处处长,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交流建设部综合处处长,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水电和新能源部综合处处长,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报告期内任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经理,中绿可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天风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崇礼建投华实风能有限公司董事,张北建投华实风能有限公司董事。
王晓成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鲁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驻澳大利亚办事处主任兼郝立克庄园董事长,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报告期内任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总经理,绿发(文安)企业培训有限公司监事,西安鲁能置业有限公司董事。
张学伟先生,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曾任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巡察组组长、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巡察组组长、北京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办公室主任、专职董事党支部副书记。报告期内任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办公室主任、专职董事党支部书记,中绿雄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天津鲁能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文安鲁能生态旅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顺义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韩璐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中心综合处管理岗位七级职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中心综合处副处长,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商业旅游管理分公司副总经理,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商业旅游管理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商业旅游管理分公司党委副书记,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幸福产业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报告期内任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
王大树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辽宁聚龙金融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家工商总局四川市场监管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任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学教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成都天府新区国新大数据产业技术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联盟联席主席,吕梁市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商业统计学会大数据营销分会顾问、成都市天府新区文化创意产业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
李书锋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源发智信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
任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三清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京宜智信一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京宜智信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无锡新华途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苏州新国邦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翟业虎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律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研究生导师。曾任北京中治律师事务所律师。报告期内任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北仲)仲裁员;北京知寰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晓琴女士,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党委秘书、值班室主任,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重点项目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党委秘书,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报告期内任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鲁能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山东济矿鲁能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阿维塔(成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
牛丽颖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商务部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综合部部长、中共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总支委员会委员,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主任。报告期内任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山东泰山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鲁能乒乓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海军先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都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综合部经理,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财务资产部经理、副总师,四川九寨鲁能生态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挂职),广东汕头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借用),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试用期1年)。报告期内任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党总支委员、总会计师、工会主席。
赵海波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总工程师,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党支部纪检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报告期内任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钱海先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副主任、党建工作部副经理、党委党建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经理,新疆达坂城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挂职),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党总支部纪检委员、总经理助理,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党总支部委员、总经理助理。报告期任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夏松乾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管,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展策划部副主管,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主管,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主管,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报告期内任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吕艳飞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郑州鲁能置业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经理,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稽核处副主管、会计处主管、预算处主管,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绿汇共享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总经理助理。报告期内任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
阚芝南女士,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开发部主任助理,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开发部副经理。报告期内任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伊成儒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曾任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经理。报告期内任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经理。报告期内任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蔡红君 |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规划发展部总经理、改革办主任、双碳研究发展中心主任 | 是 | ||
王晓成 |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资产部总经理 | 是 | ||
王晓成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
王晓成 | 绿发(文安)企业培训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张学伟 |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办公室主任、专职董事党支部书记 | 是 | ||
张学伟 | 天津鲁能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是 | ||
张学伟 | 文安鲁能生态旅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是 | ||
张学伟 | 北京顺义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是 | ||
张学伟 | 中绿雄安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是 | ||
赵晓琴 |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审计部(监事管理办公室)主任 | 是 | ||
赵晓琴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赵晓琴 | 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牛丽颖 |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法律合规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 是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孙培刚 | 新疆天风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否 | ||
孙培刚 | 崇礼建投华实风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孙培刚 | 张北建投华实风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大树 | 北京大学 | 教授 | 是 | ||
王大树 |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王大树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王大树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是 | ||
李书锋 |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李书锋 | 北京三清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是 | ||
李书锋 | 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李书锋 | 北京京宜智信一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是 | ||
李书锋 | 北京京宜智信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经理 | 是 | ||
李书锋 | 无锡新华途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是 | ||
李书锋 | 苏州新国邦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是 | ||
翟业虎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教授 | 是 | ||
翟业虎 | 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北仲) | 仲裁员 | 是 | ||
翟业虎 | 北京知寰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是 | ||
赵晓琴 | 山东济矿鲁能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赵晓琴 | 阿维塔(成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牛丽颖 | 山东泰山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牛丽颖
牛丽颖 | 山东鲁能乒乓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议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通过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水平进行监督、审议,从而有效的实施薪酬管控。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统一的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本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是参照同业平均水平,由公司董事会提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按期(按月)支付。公司职工董事1名,职工监事1名,按其实际所在工作岗位,根据年度考勤和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公司其余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粘建军 | 男 | 59 | 董事长、党委书记 | 现任 | 104.63 | 否 |
蔡红君 | 男 | 48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孙培刚 | 男 | 56 | 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中绿可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 现任 | 102.59 | 否 |
王晓成 | 男 | 56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张学伟 | 男 | 56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韩璐 | 女 | 40 | 职工董事、党委副书记 | 现任 | 51.90 | 否 |
王大树 | 男 | 6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 | 否 |
李书锋 | 男 | 5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 | 是 |
翟业虎 | 男 | 5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 | 否 |
赵晓琴 | 女 | 51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是 |
牛丽颖 | 女 | 45 | 监事 | 现任 | 0 | 是 |
李海军 | 男 | 44 | 职工监事 | 现任 | 39.33 | 是 |
赵海波 | 男 | 49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现任 | 70.01 | 否 |
钱海 | 男 | 38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现任 | 66.98 | 否 |
夏松乾 | 男 | 36 | 总经理助理 | 现任 | 71.16 | 否 |
吕艳飞 | 女 | 35 | 总经理助理 | 现任 | 22.58 | 是 |
阚芝南 | 女 | 37 | 总经理助理 | 现任 | 38.65 | 否 |
伊成儒 | 男 | 36 | 总经理助理 | 现任 | 38.42 | 否 |
张坤杰 | 男 | 46 | 职工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财务总监、工会主席 | 离任 | 54.03 | 是 |
合计 | -- | -- | -- | -- | 696.28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一届董事 | 2024年02月06日 | 2024年02月0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详 |
会第二次会议
会第二次会议 | 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04。 |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04月02日 | 2024年04月0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10。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04月16日 | 2024年04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12。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04月28日 | 2024年04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23年度审计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综合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3年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2024年董事会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15。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05月28日 | 2024年05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30。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06月05日 | 2024年06月0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尼勒克中绿电向关联方购买自同步技术产品及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2023年度合规管理报告》《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33。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08月28日 | 2024年08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所属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尼勒克中绿电、奎屯中绿电和若羌中绿电向关联方购买自同步技术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50。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09月29日 | 2024年09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中绿园摘牌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62。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2024年10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综合计划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66。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2月10日 | 2024年12月1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编<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74。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的议案》《关于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调整情况的议案》《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编<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84。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01月0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经理层业绩考核及薪酬兑现情况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职工绩效薪金分配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5-001。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粘建军 | 12 | 12 | 0 | 0 | 0 | 否 | 4 |
蔡红君 | 12 | 11 | 1 | 0 | 0 | 否 | 4 |
孙培刚 | 12 | 8 | 4 | 0 | 0 | 否 | 3 |
王晓成 | 12 | 12 | 0 | 0 | 0 | 否 | 4 |
张学伟 | 2 | 2 | 0 | 0 | 0 | 否 | 1 |
韩璐 | 12 | 10 | 2 | 0 | 0 | 否 | 3 |
王大树 | 12 | 9 | 3 | 0 | 0 | 否 | 4 |
李书锋 | 12 | 12 | 0 | 0 | 0 | 否 | 3 |
翟业虎 | 12 | 11 | 1 | 0 | 0 | 否 | 2 |
张坤杰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职履责,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文件均能认真审阅,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通过听取汇报、审阅报告、参加交流会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项目获取、董事会建设、内部控制建设及各项决策落实情况,并根据专业优势为公司规范化治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有关待审议案提出异议或反对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听取董事建议意见:一是为保障公司董监高更好地履职,维护公司及董监高合法权益,在部分董事的建议下,完成董监高责任险的续保工作;二是为保障公司场站运营效率,在部分董事的建议下,持续提升公司场站功率预测能力,有效提升功率预测精度。三是在提升公司财务透明度和竞争力方面,公司积极响应独立董事的提议,充分利用新能源发电业务减少碳排放的天然优势,持续加强了ESG披露工作,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战略与ESG委员会 | 粘建军、蔡红君、孙培刚、王晓成、王大树 | 5 | 2024年04月15日 | 审议《关于拟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议案》 |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 |
2024年04月23日 | 审议《关于2024年综合计划的议案》 |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 | |||
2024年05月27日 | 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 | |||
2024年05月30日 | 审议《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的议案》 |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 | |||
2024年10月28日 | 审议《关于调整2024年综合计划的议案》 |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 | |||
提名委员会 | 翟业虎、粘建军、孙培刚、王大树、李书锋 | 3 | 2024年02月06日 | 审议《关于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 |
2024年05月30日 | 审议《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 | |||
2024年12月06日 | 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大树、蔡红君、王晓成、李书锋、翟业虎 | 2 | 2024年04月23日 | 审议《2023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 |
2024年12月31日 | 审议《关于修订<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经理层业绩考核及薪酬兑现情况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职工绩效薪金分配的议案》 |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所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 | |||
审计委员会 | 李书锋、蔡红君、王晓成、王大树、翟业虎 | 9 | 2024年03月29日 | 审议《关于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初步审计意见》 |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 |
2024年04月23日
2024年04月23日 | 审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23年度审计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一季度审计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 |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23年度审计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 |
2024年05月27日 | 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 |
2024年05月30日 | 审议《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尼勒克中绿电向关联方购买自同步技术产品及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 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 |
2024年08月23日 | 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上半年审计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所属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尼勒克中绿电、奎屯中绿电和若羌中绿电向关联方购买自同步技术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除《关于2024年上半年审计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议案外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 |
2024年09月27日 | 审议《关于北京中绿园摘牌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 |
2024年10月28日 | 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审计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 |
2024年12月06日 | 审议《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 |
2024年12月27日 | 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计划的议案》 | 同意该议案 | 无 | 无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74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150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224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32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8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650 |
销售人员 | 0 |
技术人员 | 143 |
财务人员 | 42 |
行政人员 | 389 |
合计 | 1,22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11 |
硕士研究生 | 178 |
大学本科 | 950 |
大专及以下(人) | 85 |
合计 | 1,224 |
2、薪酬政策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强化薪酬管理的系统性与协调性,进一步吸引、激励和保留核心人才,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薪酬体系,推动工资总额备案管理。
二是强化薪酬激励与业务、战略的匹配性,针对公司的业务实际,制定差异化薪酬策略,以保持与业务发展战略的协同性、一致性,从而助推公司战略落地。
三是强化市场化薪酬的激励牵引作用。对标市场,持续优化、深化多层次薪酬激励体系,强化基于业绩与效率的差异化分配,提高资源分配效率,有效激发员工主动性与积极性,牵引高质量发展。
四是强化全员绩效刚性考核,制定《三年盈利承诺专项考核管理办法》,将月度绩效薪金与重组盈利承诺完成率紧密挂钩,确保年度业绩承诺全面实现。
3、培训计划
公司坚决贯彻“人才是第一资源”,公司践行“赋能人才、同创共享”人才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从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管理提升等多角度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致力于对人才的知识结构完善与升级,按新入职员工、骨干员工、管理人员不同层级建立健全全职业周期培养机制,从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管理提升等多角度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一是注重员工源头培养。编制完善《新员工培养锻炼实施细则》《绿色能源产业员工基本知识培训手册》,精心安排导师带徒、应届毕业生培训,助力新员工尽快熟知行业政策、掌握产业制度、精通岗位业务、适应工作环境。
二是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产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规划、培养、使用、考核、激励全链条机制,编制《绿色能源产业“十四五”时期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强化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锤炼,高标准组织绿色能源风光资源培训、电力营销、新能源转型与并网等专题培训,不断丰富专业理论体系、更新前沿知识。
三是推进管理提升培训。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及公司业务现状,以市场为导向,以提升管理能力为重点,强化专业管理能力培训,积极开展内外部对标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思路及理念,通过U30U35、“青马工程”、中青班、“青松计划”等培训,全方位拓宽战略思维,提升管理质效。
四是加强员工思想建设,强化企业品牌文化的传承,持续开展党建活动、团队建设活动,营造内部团结、奋进的企业文化氛围,打造具有大局意识、协作精神和服务精神的优质团队。
五是强化考核激励。制定《员工专业素质提升考评常态化机制方案》,通过笔试、专题汇报、实操等方式,开展全员素质能力考评,将考评成绩与员工绩效、评优选先资格挂钩,助力员工优化知识结构,营造奋勇争先的学习氛围。
2024年培训费用支出814.76万元,2025年预计培训费用支出1070.78万元。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272,372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16,439,476.32 |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登记上市后的总股本2,066,602,3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71,988,423.36元,分红比例为40.5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7月3日,公司发布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9日。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2.0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2,066,602,352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413,320,470.4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413,320,470.40 |
可分配利润(元) | 6,356,894,383.96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066,602,3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13,320,470.4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13,320,470.40元,即年度现金分红,未实施股份回购,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98%。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保障治理合规性与经营稳健性。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为框架,构建覆盖公司治理、财务管控、业务运营、信息披露等全流程的制度体系,明确各部门权责边界与操作规范,形成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
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权责清晰、高效协同。董事会作为决策核心,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监督;监事会独立行使监督职能,确保治理机制合法合规;管理层组织制度执行,通过分层管理落实控制要求,为内控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关键业务环节实施严格管控:财务领域推进数智共享平台建设,强化预算动态监控,规范资产转资流程,组织财务领域专项自查自纠,保障财务信息可靠性。证券领域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基本制度,加强内幕信息与舆情管理,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及资本运作,有效夯实公司治理基础。投资决策环节构建项目全周期管控体系,从立项决策到后评价形成闭环,优化前期审查流程与费用管控;生产经营领域规范新建项目准备及技改评审流程,确保合规高效;生态安质领域强化工程策划、设计审查及分级验收,建立成本管控指标体系,有效压降项目成本;物资采购领域推进集约化招标,排查整改采购廉洁风险点,编制集采技术规范,提升标准化水平。
内控监督通过“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评价”闭环运行。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开展常规审计与内控评价,针对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落实;外部审计机构实施内控审计并出具专项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保持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缺陷或实质性漏洞。通过制度执行与流程优化,公司在合规管理、风险防范及运营效率上取得显著成效,治理水平与透明度进一步提升。未来将结合监管要求与业务发展,动态完善内控机制,确保战略目标实现与股东权益保护,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白城大安市大岗子风电有限公司 | 通过股权收购购买白城大安市大岗子风电有限公司100%股权,获取吉林大安9.9万千瓦风电项目。支付对价24,978万元人民币。 |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通过股权收购形式完成了对白城大安市大岗子风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成功获取吉林大安9.9万千瓦风电项目。2024年7月由公司委派执行董事及相关业务人员对白城大安市大岗子风电有限公司前岗子风电场项目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管控,完成前期资料、工程资料、法律合同、财务凭证等各类档案及全部印鉴交接工作,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及移交工作。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9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1.具备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1)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2)公司决策 |
理人员舞弊;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2.具备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理人员舞弊;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2.具备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程序导致重大失误;(3)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重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4)公司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5)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6)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7)公司内部控制严重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8)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1)公司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2)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3)公司违反内部规章,形成损失;(4)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局部区域;(6)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7)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3.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1)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2)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3)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5)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体系存在缺陷;(6)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7)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 |
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2%;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0.5%;经营收入潜在错报≤经营收入的1%。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2%<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4%;资产总额的0.5%<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1%;经营收入的1%<经营收入潜在错报<经营收入的2%。重大缺陷: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4%;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1%;经营收入潜在错报≥经营收入的2%。 |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2%。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2%<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4%。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4%。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9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公司按照天津证监局要求,对照《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从七个方面、119项问题逐项进行自查,发现问题两项。一是公司存在第九届董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情形,主要原因为相关董事候选人提名工作未能如期完成;二是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主要原因为在专项行动自查时点公司作为控股股东鲁能集团住宅地产业务开发平台,由于受盈利能力、资产瑕疵等多种因素影响,控股股东所属部分同业竞争资产尚未注入上市公司。
整改进展:均已完成整改。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不适用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不适用
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落实党中央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采用先进的发电设备和技术,提高能源转化效率;积极拓展绿电营销渠道,扩大绿电、绿证交易规模;积极参与国内外碳资产交易市场,助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2024年实现发电量108.73亿千瓦时,上网电量
105.64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88.20万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环境管理体系,落实生态环保责任,制定《绿色能源产业合规指南》,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环境管理。项目前期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制定水土保持方案,竣工后开展包括水土保持和草地林地复垦工作相关的项目环保验收,项目运行后期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主要涉及处理少量废油脂,规范处理少量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上网电量105.64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88.20万吨。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详见注一 | 2020年11月1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详见注二 | 2020年11月1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三 | 2021年12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四 | 2021年12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详见注五 | 2021年12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履行完毕 | |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详见注六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详见注七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详见注八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详见注九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蔡红君;冯科;李景海;李书锋;李振江;冉令虎;王胡峰;王科;王晓成;杨林;翟业虎;张坤杰;赵晓琴;周现坤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十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十一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孙瑜;赵晓琴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十二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十三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十四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十五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孙瑜;赵晓琴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十六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蔡红君;冯科;李景海;李书锋;李振江;冉令虎;王胡峰;王科;王晓成;杨林;翟业虎;张坤杰;赵晓琴;周现坤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十七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十八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十九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孙瑜;赵晓琴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二十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孙瑜;赵晓琴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二十一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二十二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二十三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二十四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二十五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二十六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蔡红君;冯科;李景海;李书锋;李振江;冉令虎;王胡峰;王科;王晓成;杨林;翟业虎;张坤杰;赵晓琴;周现坤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二十七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二十八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二十九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三十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三十一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三十二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三十三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三十四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三十五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三十六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三十七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三十八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三十九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四十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蔡红君;冯科;李景海;李书锋;李振江;冉令虎;王胡峰;王科;王晓成;杨林;翟业虎;张坤杰;赵晓琴;周现坤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四十一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四 | 2021年12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十二 | 月03日 | ||||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四十三 | 2021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详见注四十四 | 2016年07月0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四十五 | 2016年07月0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世纪恒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四十六 | 2016年07月0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世纪恒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四十七 | 2016年07月0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韩玉卫;来维涛;乐超军;李斌;李景海;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王晓成;张峥;赵廷凯;钟安刚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四十八 | 2016年07月0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韩玉卫;来维涛;乐超军;李斌;李景海;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王晓成;杨敏;张峥;赵廷凯;钟安刚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四十九 | 2016年07月0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钟安刚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五十 | 2016年07月0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赵龙霞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五十一 | 2016年07月0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杨敏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五十二 | 2016年07月0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胡秀蒙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五十三 | 2016年07月0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五十四 | 2022年09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五十五 | 2022年09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五十六 | 2022年09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蔡红君;范杰;冯科;李书锋;孙培刚;王富文;王胡峰;王晓成;夏松乾;翟业虎;粘建军;张坤杰 | 其他承诺 | 详见注五十七 | 2022年09月2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五十八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五十九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六十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
天津海河融创津京冀智能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六十一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伙)
伙) | |||||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山东土地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国君资管君得山东土地成长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六十二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财通基金-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安吉23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六十三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财通基金-广西国海甄选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国海甄选壹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六十四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六十五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财通基金-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方舟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六十六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财通基金-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华西银峰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六十七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财通基金-中信银行-财通基金全盈象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六十八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六十九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财通基金-南传增盈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楠枫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七十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财通基金-仁豪定增组合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财通基金锦华1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七十一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财通基金-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汇通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七十二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财通基金-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禧定增甬科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七十三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财通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禧定增5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禧定增5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七十四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财通基金-李彧-财通基金玉泉100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七十五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财通基金-上海朗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玉泉108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七十六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财通基金-久银鑫增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君享尚鼎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七十七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财通基金-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安吉33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七十八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财通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禧广定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七十九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财通基金-久银鑫增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君享尚鼎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八十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财通基金-上海寅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寅亮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八十一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财通基金-张继东-财通基金玉泉100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八十二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财通基金-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禧1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八十三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财通基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玉泉98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八十四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财通基金-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享盈5号单一资产管理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八十五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计划
计划 | |||||
财通基金-久银鑫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君享尚鼎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八十六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财通基金-张忠民-财通基金玉泉100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八十七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3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八十八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90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八十九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98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九十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青岛海金慧智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诺德基金浦江海发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九十一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1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九十二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58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九十三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广发资管元朔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05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九十四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36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九十五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5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九十六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方正证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九 | 2024年05 | 2024年11 | 履行完毕 |
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5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5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十七 | 月21日 | 月21日 | ||
诺德基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8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九十八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国金证券鑫泽3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25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九十九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光大银行-诺德基金滨江拾贰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王熙-诺德基金浦江35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零一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66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零二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1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零三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财通证券资管财瑞FOF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2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零四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招商银行-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4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零五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零六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十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11号单一资产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零七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 | |||||
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十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1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零八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零九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二十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108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一十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82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一十一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兴途春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126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一十二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安信资管创赢成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25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一十三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招商银行-诺德基金滨江2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一十四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92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一十五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兴业银行-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3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一十六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5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一十七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诺德基金-蓝墨专享1号私募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一十八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78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78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
诺德基金-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3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一十九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
诺德基金-兴业银行-诺德基金创新旗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二十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
诺德基金-李海荣-诺德基金浦江90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二十一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
诺德基金-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1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二十二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
诺德基金-兴业银行-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1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二十三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
诺德基金-青骓熠晨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124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二十四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
诺德基金-恒立鼎正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号-诺德基金浦江123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二十五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
诺德基金-施慧璐-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二十六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
诺德基金-招商银行-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2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二十七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
诺德基金-兴业银行-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4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二十八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
诺德基金-MIAOHUBERTHUIJUN-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1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详见注一百二十九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履行完毕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注一:
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发展”或“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为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的持续开展,规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如下:
1、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依法与上市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合同,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
2、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遵守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5、本公司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特此承诺。
注二:
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发展”或“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本公司承诺将保证与广宇发展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相互独立,具体承诺如下:
1、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本公司除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3)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3、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5)保障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2)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3)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决定。
5、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注三:
关于重组标的公司相关事项方面,都城伟业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土地相关事项的承诺(1)标的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如存在尚未办理权属证书、土地系通过受让但尚未完成过户、使用划拨土地、欠缴出让金或契税、用途不符合用地规划、使用集体土地等问题,且成员单位因前述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或被追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都城伟业和鲁能集团将按所持鲁能新能源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但在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中已预提相应负债的相关价款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2)部分成员单位存在租赁土地并在租赁土地上建设、使用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情形。如成员单位因前述租赁土地的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并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都城伟业和鲁能集团将按所持鲁能新能源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但成员单位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决定终止使用前述土地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内。(3)若成员单位因土地相关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或被追缴土地出让金等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在收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书或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书或缴款通知书为依据,且以其载明的金额为准,都城伟业和鲁能集团将按所持鲁能新能源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
2、关于房屋建筑物相关事项的承诺(1)成员单位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如存在尚未办理权属证书、房屋系通过受让取得但尚未完成过户等问题,且成员单位因该等房屋建筑物的前述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并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都城伟业和鲁能集团将按所持鲁能新能源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但成员单位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决定拆除房屋建筑物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2)部分成员单位存在租赁使用房屋建筑物的情形。如成员单位因前述租赁房屋的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并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都城伟业和鲁能集团将按所持鲁能新能源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但成员单位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决定终止租赁房屋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内。(3)若成员单位因房屋相关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等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在收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书或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书或缴款通知书为依据,且以其载明的金额为准,都城伟业和鲁能集团将按所持鲁能新能源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
偿。
3、关于置出的上市公司子公司贷款事项的承诺基于本次重组都城伟业承继的广宇发展置出子公司,若因本次重组须取得相关金融债权人的同意函而在审议本次重组的股东大会前未能取得其相关金融债权人同意函的,都城伟业承诺于该公司股权交割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该公司向相关债权人提前偿还债务。基于本次重组鲁能集团承继和受让的广宇发展置出子公司,若因本次重组须取得相关金融债权人的同意函而在审议本次重组的股东大会前未能取得其相关金融债权人同意函的,鲁能集团承诺于该公司股权交割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该公司向相关债权人提前偿还债务。
注四:
关于重组标的公司相关事项方面,鲁能集团做出如下承诺:
1、关于土地相关事项的承诺(1)标的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如存在尚未办理权属证书、土地系通过受让但尚未完成过户、使用划拨土地、欠缴出让金或契税、用途不符合用地规划、使用集体土地等问题,且成员单位因前述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或被追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都城伟业和鲁能集团将按所持鲁能新能源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但在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中已预提相应负债的相关价款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2)部分成员单位存在租赁土地并在租赁土地上建设、使用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情形。如成员单位因前述租赁土地的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并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都城伟业和鲁能集团将按所持鲁能新能源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但成员单位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决定终止使用前述土地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内。(3)若成员单位因土地相关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或被追缴土地出让金等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在收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书或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书或缴款通知书为依据,且以其载明的金额为准,都城伟业和鲁能集团将按所持鲁能新能源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
2、关于房屋建筑物相关事项的承诺(1)成员单位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如存在尚未办理权属证书、房屋系通过受让取得但尚未完成过户等问题,且成员单位因该等房屋建筑物的前述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并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都城伟业和鲁能集团将按所持鲁能新能源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但成员单位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决定拆除房屋建筑物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2)部分成员单位存在租赁使用房屋建筑物的情形。如成员单位因前述租赁房屋的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并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都城伟业和鲁能集团将按所持鲁能新能源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但成员单位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决定终止租赁房屋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内。(3)若成员单位因房屋相关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等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在收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书或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书或缴款通知书为依据,且以其载明的金额为准,都城伟业和鲁能集团将按所持鲁能新能源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
3、关于置出的上市公司子公司贷款事项的承诺基于本次重组都城伟业承继的广宇发展置出子公司,若因本次重组须取得相关金融债权人的同意函而在审议本次重组的股东大会前未能取得其相关金融债权人同意函的,都城伟业承诺于该公司股权交割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该公司向相关债权人提前偿还债务。基于本次重组鲁能集团承继和受让的广宇发展置出子公司,若因本次重组须取得相关金融债权人的同意函而在审议本次重组的股东大会前未能取得其相关金融债权人同意函的,鲁能集团承诺于该公司股权交割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该公司向相关债权人提前偿还债务。
注五:
鲁能集团(持有鲁能新能源18.64%股权)、都城伟业集团(持有鲁能新能源81.36%股权)就盈利承诺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业绩承诺期间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
2、承诺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业绩承诺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之和(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为准,下称“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76,781.64万元、80,787.39万元和86,653.58万元。承诺的上述净利润系以本次重组评估机构出具的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的各业绩承诺资产评估报告的预测口径为依据予以确定。
3、实际净利润数及其与承诺净利润数差异的确定自本次交易置入资产交割完毕后,上市公司在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各业绩承诺资产在利润补偿期间当年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之和(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为准,下称“实际净利润数”)以及该数额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查,并于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由该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各业绩承诺资产的上述实际净利润数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数为准。
4、补偿数额的计算承诺在利润承诺期间内,各业绩承诺资产的实际净利润数如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在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置入资产交割完毕后每年的年度报告披露后,将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在利润承诺期间内,如任何一年业绩承诺资产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承诺方应将差额部分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补偿计算公式为: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其中,置入资产交易价格为1,170,893.69万元。承诺方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补偿额总计不超过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在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5、补偿的具体方式以现金方式支付,补偿义务人都城伟业集团和鲁能集团按其所持鲁能新能源的股权比例承担。各方同意,如果补偿义务人需向上市公司补偿利润,补偿义务人需在接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的金额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
6、减值测试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届满后90日内,上市公司应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置入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置入资产期末减值额﹥利润补偿期间内已补偿金额,则乙方需以现金方式另行补偿,应补偿的金额=置入资产的期末减值额-利润承诺期间因累计实际净利润未达累计承诺净利润已支付的补偿额。无论如何,置入资产减值补偿与盈利预测补偿合计不应超过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前述减值额为置入资产交易价格减去期末置入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置入资产增资、减资、接受赠与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注六: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方面,中国绿发承诺: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承诺不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有关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实际损失。
注七: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方面,鲁能集团承诺: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承诺不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有关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实际损失。
注八: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方面,中国绿发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未从事与鲁能新能源及其下属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对本公司控股、实际控制的企业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力,促使其遵守本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2、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在本次重组后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则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停止经营相关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竞争的业务纳入上市公司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相关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
3、自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如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损失,本公司将予以全额赔偿。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利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不再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2)上市公司股票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但上市公司股票因任何原因暂时停止买卖除外)。
注九: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方面,鲁能集团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未从事与鲁能新能源及其下属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本公司将对本公司控股、实际控制的企业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力,促使其遵守本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2、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在本次重组后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则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停止经营相关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竞争的业务纳入上市公司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相关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
3、自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如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损失,本公司将予以全额赔偿。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利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不再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2)上市公司股票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但上市公司股票因任何原因暂时停止买卖除外)。
注十: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广宇发展全体董监高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的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2、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3、最近五年内,本人不存在涉及证券市场相关的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3)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或曾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或曾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本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6、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注十一:
关于不存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情形,广宇发展作出承诺如下: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十二: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鲁能集团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的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2、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3、最近五年内,本人不存在涉及证券市场相关的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3)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或曾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或曾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本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6、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注十三:
关于一般事项,鲁能集团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是依法设立且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本公司与都城伟业/鲁能集团同为中国绿发全资子公司,系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实际控制企业,本公司与都城伟业/鲁能集团存在关联关系。鲁能集团系广宇发展的控股股东。
3、2011年11月,鲁能集团与赤峰中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0万元,本公司持股82%,赤峰中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8%。因本公司与赤峰中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分歧,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未开展任何经营业务;2021年9月30日,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变更该公司名称为“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广恒咨询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为“技术监督。包括:技术检测,检定,质量监督,计量活动等”。
注十四:
关于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鲁能新能源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将及时提交本次交易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3、如因本公司所提供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其投资者及/或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本公司所提供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承诺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如调查结论发现本公司确存在违法违规情节,则本公司承诺该等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十五:
关于不存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情形,都城伟业作出承诺如下:本公司不存在泄露上市公司本次重组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十六:
鲁能集团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情形的承诺: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广宇发展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十七:
关于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广宇发展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提供的相关信息以及就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和确认以及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和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材料、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如因本人所提供资料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其投资者及/或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本人所提供资料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承诺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如调查结论发现本人确存在违法违规情节,则本人承诺该等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十八: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鲁能新能源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目前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2、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本公司符合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形。
注十九: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方面,中国绿发作出承诺如下:本公司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保持独立,承诺不从事违规利用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占用或转移上市公司资金、干预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活动等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行为。
1、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性,其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关联企业”)。
(2)保证上市公司及鲁能新能源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公司及关联企业领薪。
(3)保证上市公司及鲁能新能源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中兼职。
(4)保证按照法律法规或者上市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不会超越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干预上市公司的人事任免。
2、资产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及鲁能新能源拥有的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资产独立完整。
(2)保证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不占用上市公司及鲁能新能源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并且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
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除通过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之外,本公司保证不超越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对上市公司关于资产完整的重大决策进行干预。
3、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能继续保持其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能继续保持其独立的银行账户,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能依法独立纳税。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除通过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之外,本公司保证不超越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对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本公司及关联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4)保证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5、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经营管理组织机构健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2)保证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并且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自主地运作,不会超越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注二十: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都城伟业全体董监高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的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2、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3、最近五年内,本人不存在涉及证券市场相关的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3)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或曾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或曾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本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6、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注二十一:
关于不存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情形,都城伟业全体董监高作出承诺如下: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广宇发展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二十二: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公司采取填补措施,鲁能集团作出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二十三: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都城伟业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目前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2、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本公司符合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的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的情形。
4、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注二十四:关于不存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情形,鲁能集团作出承诺如下:本公司不存在泄露上市公
司本次重组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二十五:鲁能集团作出保密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承诺对获得的股价敏感信息严格保密,不会通过泄露、复制、发送、分发、公布、邮寄、出版、影印、传递、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向任意第三人或不特定人披露或公开本次重组的股价敏感信息,但为该项目之目的向本公司的关联方及专业顾问披露除外。
2、本公司承诺本次重组的股价敏感信息仅用于与本项目有关的用途或目的,本公司将采取一定措施防止股价敏感信息泄露,该等措施的保护和审慎程度不低于本公司通常保存其自身保密信息的保护和审慎程度。
3、本公司将确保参与本次重组的工作人员承担本承诺函项下的保密义务。
4、本公司承诺自开始参与本次重组或知悉本次重组股价敏感信息起,直至有关股价敏感信息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作出合法披露,自身不会、亦将确保参与本次重组的工作人员不会买卖广宇发展的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广宇发展的股票。本公司不会利用股价敏感信息为本公司谋利,亦将确保参与本次重组的工作人员不会利用股价敏感信息为其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
5、本公司了解股价敏感信息的保密性,也了解违反本承诺函所述保密义务的法律后果,一旦本公司有违反本承诺函的情况,本公司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6、如本公司按照法律、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政府、专业或监管机关的要求需要披露本次重组的内容,本公司将会在披露之前书面告知贵公司。
7、本承诺函自本公司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公司的保密义务将在本次重组不再属于股价敏感信息时终止。
注二十六:
鲁能新能源作出保密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承诺对获得的股价敏感信息严格保密,不会通过泄露、复制、发送、分发、公布、邮寄、出版、影印、传递、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向任意第三人或不特定人披露或公开本次重组的股价敏感信息,但为该项目之目的向本公司的关联方及专业顾问披露除外。
2、本公司承诺本次重组的股价敏感信息仅用于与本项目有关的用途或目的,本公司将采取一定措施防止股价敏感信息泄露,该等措施的保护和审慎程度不低于本公司通常保存其自身保密信息的保护和审慎程度。
3、本公司将确保参与本次重组的工作人员承担本承诺函项下的保密义务。
4、本公司承诺自开始参与本次重组或知悉本次重组股价敏感信息起,直至有关股价敏感信息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作出合法披露,自身不会、亦将确保参与本次重组的工作人员不会买卖广宇发展的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广宇发展的股票。本公司不会利用股价敏感信息为本公司谋利,亦将确保参与本次重组的工作人员不会利用股价敏感信息为其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
5、本公司了解股价敏感信息的保密性,也了解违反本承诺函所述保密义务的法律后果,一旦本公司有违反本承诺函的情况,本公司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6、如本公司按照法律、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政府、专业或监管机关的要求需要披露本次重组的内容,本公司将会在披露之前书面告知贵公司。
7、本承诺函自本公司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公司的保密义务将在本次重组不再属于股价敏感信息时终止。
注二十七: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广宇发展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5、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本人承诺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本人违反所作出的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注二十八: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广宇发展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3、最近五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及证券市场相关的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3)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
4、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或曾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或曾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6、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注二十九:
关于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鲁能集团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将及时提交本次交易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3、如因本公司所提供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其投资者及/或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本公司所提供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承诺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如调查结论发现本公司确存在违法违规情节,则本公司承诺该等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三十:
都城伟业作出关于保密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承诺对获得的股价敏感信息严格保密,不会通过泄露、复制、发送、分发、公布、邮寄、出版、影印、传递、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向任意第三人或不特定人披露或公开本次重组的股价敏感信息,但为该项目之目的向本公司的关联方及专业顾问披露除外。
2、本公司承诺本次重组的股价敏感信息仅用于与本项目有关的用途或目的,本公司将采取一定措施防止股价敏感信息泄露,该等措施的保护和审慎程度不低于本公司通常保存其自身保密信息的保护和审慎程度。
3、本公司将确保参与本次重组的工作人员承担本承诺函项下的保密义务。
4、本公司承诺自开始参与本次重组或知悉本次重组股价敏感信息起,直至有关股价敏感信息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作出合法披露,自身不会、亦将确保参与本次重组的工作人员不会买卖广宇发展的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广宇发展的股票。本公司不会利用股价敏感信息为本公司谋利,亦将确保参与本次重组的工作人员不会利用股价敏感信息为其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
5、本公司了解股价敏感信息的保密性,也了解违反本承诺函所述保密义务的法律后果,一旦本公司有违反本承诺函的情况,本公司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6、如本公司按照法律、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政府、专业或监管机关的要求需要披露本次重组的内容,本公司将会在披露之前书面告知贵公司。
7、本承诺函自本公司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公司的保密义务将在本次重组不再属于股价敏感信息时终止。
注三十一: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鲁能集团作出承诺如下:本公司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保持独立,承诺不从事违规利用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占用或转移上市公司资金、干预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活动等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行为。
1、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性,其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关联企业”)。
(2)保证上市公司及鲁能新能源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公司及关联企业领薪。
(3)保证上市公司及鲁能新能源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中兼职。
(4)保证按照法律法规或者上市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不会超越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干预上市公司的人事任免。
2、资产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及鲁能新能源拥有的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资产独立完整。
(2)保证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不占用上市公司及鲁能新能源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并且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除通过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之外,本公司保证不超越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对上市公司关于资产完整的重大决策进行干预。
3、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能继续保持其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能继续保持其独立的银行账户,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能依法独立纳税。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除通过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之外,本公司保证不超越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对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本公司及关联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4)保证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5、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经营管理组织机构健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2)保证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并且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自主地运作,不会超越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注三十二:
关于重组标的公司相关事项,鲁能集团作出承诺如下:
1、关于土地相关事项的承诺
(1)标的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如存在尚未办理权属证书、土地系通过受让但尚未完成过户、使用划拨土地、欠缴出让金或契税、用途不符合用地规划、使用集体土地等问题,且成员单位因前述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或被追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都城伟业和鲁能集团将按所持鲁能新能源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但在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中已预提相应负债的相关价款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2)部分成员单位存在租赁土地并在租赁土地上建设、使用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情形。如成员单位因前述租赁土地的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并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都城伟业和鲁能集团将按所持鲁能新能源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但成员单位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决定终止使用前述土地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2、关于房屋建筑物相关事项的承诺
(1)成员单位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如存在尚未办理权属证书、房屋系通过受让取得但尚未完成过户等问题,且成员单位因该等房屋建筑物的前述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并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都城伟业和鲁能集团将按所持鲁能新能源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但成员单位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决定拆除房屋建筑物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2)部分成员单位存在租赁使用房屋建筑物的情形。如成员单位因前述租赁房屋的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并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都城伟业和鲁能集团将按所持鲁能新能源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但成员单位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决定终止租赁房屋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3、关于置出的上市公司子公司贷款事项的承诺基于本次重组都城伟业承继的广宇发展置出子公司,若因本次重组须取得相关金融债权人的同意函而在审议本次重组的股东大会前未能取得其相关金融债权人同意函的,都城伟业承诺于该公司股权交割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该公司向相关债权人提前偿还债务。基于本次重组鲁能集团承继和受让的广宇发展置出子公司,若因本次重组须取得相关金融债权人的同意函而在审议本次重组的股东大会前未能取得其相关金融债权人同意函的,鲁能集团承诺于该公司股权交割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该公司向相关债权人提前偿还债务。
注三十三: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鲁能集团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目前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2、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本公司符合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的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的情形。
4、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注三十四:
关于一般事项,都城伟业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是依法设立且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本公司与都城伟业/鲁能集团同为中国绿发全资子公司,系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实际控制企业,本公司与都城伟业/鲁能集团存在关联关系。鲁能集团系广宇发展的控股股东。
3、2011年11月,鲁能集团与赤峰中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0万元,本公司持股82%,赤峰中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8%。因本公司与赤峰中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分歧,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未开展任何经营业务;2021年9月30日,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变更该公司名称为“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广恒咨询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为
“技术监督。包括:技术检测,检定,质量监督,计量活动等”。注三十五:
关于所持子公司股权权属,广宇发展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已依法履行对该等股权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迟延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义务、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拟置出23家子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2、该等股权由本公司实际、合法持有,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等特殊安排,不存在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
3、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注三十六: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广宇发展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本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将及时提交本次交易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注三十七:关于重组标的公司相关事项,都城伟业作出承诺如下:
1、关于土地相关事项的承诺
(1)标的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如存在尚未办理权属证书、土地系通过受让但尚未完成过户、使用划拨土地、欠缴出让金或契税、用途不符合用地规划、使用集体土地等问题,且成员单位因前述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或被追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都城伟业和鲁能集团将按所持鲁能新能源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但在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中已预提相应负债的相关价款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2)部分成员单位存在租赁土地并在租赁土地上建设、使用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情形。如成员单位因前述租赁土地的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并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都城伟业和鲁能集团将按所持鲁能新能源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但成员单位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决定终止使用前述土地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2、关于房屋建筑物相关事项的承诺
(1)成员单位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如存在尚未办理权属证书、房屋系通过受让取得但尚未完成过户等问题,且成员单位因该等房屋建筑物的前述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并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都城伟业和鲁能集团将按所持鲁能新能源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但成员单位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决定拆除房屋建筑物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2)部分成员单位存在租赁使用房屋建筑物的情形。如成员单位因前述租赁房屋的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并导致发生费用支出及/或产生资产损失及/或须进行经济赔偿,则都城伟业和鲁能集团将按所持鲁能新能源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但成员单位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决定终止租赁房屋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3、关于置出的上市公司子公司贷款事项的承诺基于本次重组都城伟业承继的广宇发展置出子公司,若因本次重组须取得相关金融债权人的同意函而在审议本次重组的股东大会前未能取得其相关金融债权人同意函的,都城伟业承诺于该公司股权交割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该公司向相关债权人提前偿还债务。基于本次重组鲁能集团承继和受让的广宇发展置出子公司,若因本次重组须取得相关金融债权人的同意函而在审议本次重组的股东大会前未能取得其相关金融债权人同意函的,鲁能集团承诺于该公司股权交割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该公司向相关债权人提前偿还债务。
注三十八:
关于所持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权属,都城伟业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已依法履行对该等股权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迟延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义务、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鲁能新能源合法存续的情况。
2、该等股权由本公司实际、合法持有,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等特殊安排,不存在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
3、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注三十九:
关于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都城伟业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将及时提交本次交易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3、如因本公司所提供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其投资者及/或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本公司所提供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承诺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如调查结论发现本公司确存在违法违规情节,则本公司承诺该等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四十:
关于所持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权属,鲁能集团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已依法履行对该等股权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迟延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义务、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鲁能新能源合法存续的情况。
2、该等股权由本公司实际、合法持有,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等特殊安排,不存在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
3、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注四十一:
关于不存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行为,广宇发展全体董监高作出承诺如下:本人不存在泄露上市公司本次重组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四十二:
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中国绿发承诺: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将及时提交本次交易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3、如因本公司所提供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其投资者及/或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本公司所提供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承诺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如调查结论发现本公司确存在违法违规情节,则本公司承诺该等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四十三: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公司采取填补措施,中国绿发作出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四十四:
1、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依法与上市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合同,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
2、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遵守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3、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5、本公司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注四十五:
1、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公司除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3)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3、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障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
生,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3)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决定。
5、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注四十六: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四十七:
本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本公司具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股东的资格。本公司符合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对象的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对象的情形。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注四十八: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并保证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四十九:
本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本公司具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股东的资格。本公司符合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情形。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注五十:
本人未向包括赵龙霞在内的任何人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亦未提出过任何关于买卖广宇发展股票的建议。本人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广宇发展股票行为系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未曾知晓本次交易谈判内容和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本人及近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注五十一:
本人知悉本次交易系通过广宇发展公开发布的信息,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事宜的内幕信息。本人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广宇发展股票行为系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未曾知晓本次交易谈判内容和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本人及近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注五十二:
本人未向包括胡秀蒙在内的任何人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亦未提出过任何关于买卖广宇发展股票的建议。本人及近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注五十三:
本人知悉本次交易系通过广宇发展公开发布的信息,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本次交易事宜的内幕信息。本人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广宇发展股票行为系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未曾知晓本次交易谈判内容和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本人及近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注五十四: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五十五: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五十六: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注五十七: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五十八: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五十九: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六十: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六十一: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
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六十二: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六十三: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六十四: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六十五: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六十六: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六十七: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六十八: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六十九: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七十: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七十一: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七十二: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七十三: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七十四: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七十五: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七十六: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七十七: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七十八: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
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七十九: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八十: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八十一: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八十二: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八十三: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八十四: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八十五: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八十六: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八十七: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八十八: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八十九: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九十: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九十一: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九十二: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九十三: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九十四: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九十五: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九十六: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九十七: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九十八: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九十九: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零一: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零二: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零三: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零四: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零五: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零六: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零七: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零八: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零九: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一十: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一十一: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
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一十二: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一十三: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一十四: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一十五: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一十六: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一十七: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一十八: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一十九: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
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一百二十: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二十一: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二十二: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二十三: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二十四: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二十五: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二十六: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二十七: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二十八: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百二十九:
1、本公司同意自中绿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绿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 | 预测起始时间 | 预测终止时间 | 当期预测业绩(万元) | 当期实际业绩(万元) | 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 | 原预测披露日期 | 原预测披露索引 |
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 2022年01月0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76,781.64 | 81,363.22 | 不适用 | 2021年12月06日 | 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上的《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 2023年01月0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80,787.39 | 96,521.8 | 不适用 | 2021年12月06日 | 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上的《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 2024年01月0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86,653.58 | 84,758.39 | 风光资源同比转差所致 | 2021年12月06日 | 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上的《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
□适用?不适用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鲁能集团、都城伟业承诺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置入资产中采用收益法评估的27家鲁能新能源下属子公司产生的净利润之和分别不低于76,781.64万元、80,787.39万元和86,653.58万元。2022-2024年,公司已完成盈利承诺目标,不存在业绩补偿,不涉及商誉减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年度 | 扣非归母净利润 | 累积实际净利润数 | 累积承诺净利润数 | 完成率% |
2022年度 | 81,363.22 | 262,643.41 | 244,222.61 | 107.54% |
2023年度 | 96,521.80 | |||
2024年度 | 84,758.39 |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第17号明确: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年度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新设子公司14家,分别为青海曦和绿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中绿电(昌吉)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绿电(托克逊)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绿电(阿勒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绿电(巴里坤)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绿电(布尔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绿电(哈密)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绿电(奇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祁门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绿电(都匀)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陕西鲁能韩城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绿电(烟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绿电(潍坊)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绿电(木垒)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收购子公司1家,为白城大安市大岗子风电有限公司。注销子公司2家,分别为江西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乌尔禾区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3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3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帆、李飞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
1.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4年12月1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为60万元。
2.聘请保荐人情况为开展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公司于2022年8月5日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保荐机构。2024年4月,公司向7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4,081,632.00股,发行价格8.82元/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约18亿元。根据保荐协议相关约定,公司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保荐承销费1,620.0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执行恢复案件之一:2024年7月,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4)津01执73号裁定书,恢复对法院作出的(2006)一中民二初字第265号判决的执行,并冻结公司账户共计1,868.09万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 1,868.09 | 否 | 本案为公司历史遗留案件,案件背景复杂。公司对执行案件恢复有异议,已于2024年7月19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于2024年11月8日驳回公司执行异议申请。2024年11月15日,公司向天津高院申请执行异议复议,并于2024年12月24日与高院主审法官进行现场谈话,目前案件仍在高院审理阶段 | 执行异议复议审理中 | 执行异议复议审理中 | 2024年08月30日 | https://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1053324&orgId=gssz0000537&announcementTime=2024-08-30 |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执行恢复案件之二:2024年7月,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4)津01执恢77号裁定书,恢复对法院作出的(2005)一中民二初字第340号判决的执行,并冻结公司账户共计9,140.77万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 9,140.77 | 否 | 本案为公司历史遗留案件,案件背景复杂。公司对执行案件恢复有异议,已于2024年7月19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于2024年11月8日驳回公司执行异议申请。2024年11月15日,公司向天津高院申请执行异议复议,并于2024年12月24日与高院主审法官进行现场谈话,目前案件仍在高院审理阶段 | 执行异议复议审理中 | 执行异议复议审理中 | 2024年08月30日 | https://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1053324&orgId=gssz0000537&announcementTime=2024-08-30 |
公司子公司陕西鲁能靖边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09年9月,公司所属陕西鲁能靖边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靖边风电”)购买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38台风力发电机组用于工程建设,发电机组在设计寿命内相继损坏,且被申请人不履行维修更换义务。2024年4月靖边风电就上述维修更换费用向济南市仲裁委申请仲裁 | 115.03 | 否 | 靖边风电于2024年11月份在呼和浩特立案,目前已与上海电气已达成初步调解意向 | 尚待裁决 | 尚待裁决 | 2024年08月30日 | https://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1053324&orgId=gssz0000537&announcementTime=2024-08-30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 | 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 | 转让价格(万元)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交易损益(万元)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北京中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关联方资产转让 | 北京市丰台区榴乡路82、84号院742套房产 |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市场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价格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予以确定,交易价格为126,944.24万元 | 109,039.46 | 126,944.24 | 126,944.24 | 现金结算 | 7,375.97 | 2024年09月30日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537&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1323268&announcementTime=2024-09-30%2008:08 |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 无 | ||||||||||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 产生资产处置损益7375.97万元。 | ||||||||||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 无 |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共同投资方 | 关联关系 | 被投资企业的名称 | 被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 | 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万元) | 被投资企业的总资产(万元) | 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万元) | 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万元) |
新疆华美胜地旅游有限公司 | 受同一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绿电(托克逊)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10000 | 0 | 0 | 0 |
新疆华美胜地旅游有限公司 | 受同一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绿电(阿勒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 | 0 | 0 | 0 | |
新疆华美胜地旅游有限公司 | 受同一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绿电(巴里坤)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 | 0 | 0 | 0 | |
新疆华美胜地旅游有限公司 | 受同一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绿电(布尔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 | 0 | 0 | 0 | |
新疆华美胜地旅游有限公司 | 受同一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绿电(木垒)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 | 0 | 0 | 0 | |
新疆华美胜地旅游 | 受同一间接控股股东 | 中绿电(昌吉)新能 | 10000 | 0 | 0 | 0 |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有限公司 | 控制的其他企业 | 源发电有限公司 |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新疆华美胜地旅游有限公司 | 受同一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绿电(哈密)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 | 0 | 0 | 0 | |
新疆华美胜地旅游有限公司 | 受同一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绿电(奇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 | 0 | 0 | 0 | |
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如有) | 2024年5月31日,上述8家合资公司均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否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
(1)向关联方购买自同步技术产品及服务公司控股子公司尼勒克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关联方上海中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自同步电压源友好并网技术示范项目所需逆变器、配套场站系统及测试服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尼勒克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向上海中绿科技公司购买自同步技术产品及服务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300万元。
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尼勒克中绿电向关联方购买自同步技术产品及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蔡红君先生、王晓成先生已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尼勒克中绿电向关联方购买自同步技术产品及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公司控股子公司尼勒克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奎屯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和若羌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关联方上海中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自同步电压源友好并网技术示范项目所需逆变器、配套场站系统及测试服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自同步技术产品及服务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8,641.30万元。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尼勒克中绿电向关联方购买自同步技术产品及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蔡红君先生、王晓成先生已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尼勒克中绿电、奎屯中绿电和若羌中绿电拟向关联方购买自同步技术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尼勒克中绿电向关联方购买自同步技术产品及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鲁能集团已依法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2)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根据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1〕75号)要求,中央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持股比例对子企业和参股企业提供担保。对超股比担保额应由小股东或第三方通过抵押、质押等方式提供足额且有变现价值的反担保。目前,鲁能集团对康保广恒、鲁能新能源间接持股比例为68.61%。其对康保广恒、鲁能新能源提供的担保属超持股比例担保。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需公司对超股比担保额向鲁能集团提供反担保暨按照上述剩余借款本息的31.39%对鲁能集团进行反担保。经测算,本次反担保金额不超过29,281.99万元。
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所属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蔡红君先生、王晓成先生已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所属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所属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鲁能集团已依法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4年05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2024年06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控股子公司尼勒克中绿电向关联方购买自同步技术产品及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4年06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所属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4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控股子公司尼勒克中绿电、奎屯中绿电和若羌中绿电拟向关联方购买自同步技术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4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北京中绿园摘牌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4年09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2024年08月30日 | 19,304.85 | 2024年12月06日 | 19,304.8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是 | 2024年12月06日-2026年01月27日 | 否 | 是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2024年08月30日 | 5,650.2 | 2024年12月06日 | 5,650.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是 | 2024年12月06日-2028年02月24日 | 否 | 是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24,955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24,955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24,955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24,955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陕西鲁能宜君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06日 | 32,000 | 2017年11月24日 | 15,47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自首笔贷款发放之日起,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前由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1)项目取得陕西省发改委关于项目竞争性比选(电价)批复,并取得陕西省电力公司接入电网意见批复且接网发电成功;(2)取得省国土厅关于项目永久性用地土地预审批复。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32,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15,47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24,955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24,955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56,955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40,425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06%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24,955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15,47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40,425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不适用。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023年5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2024年4月22日,公司向7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4,081,632.00股,发行价格8.82元/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约18亿元,2024年4月26日募集资金到账,并于2024年5月21日完成新股登记上市,限售期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完成所属行业分类变更
报告期内,经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专家委员会核准,公司所属行业由“房地产业(K70)”变更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具体内容详见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2023年上半年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
3.部分重要人事发生调整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钱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免去其总经理助理职务;同意聘任阚芝南女士、伊成儒先生为总经理助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024年5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张坤杰先生、孟祥吉先生《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张坤杰先生辞去公司职工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职务;孟祥吉先生辞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职务。
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吕艳飞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伊成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同意聘任贺昌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同意聘任张琬玥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2024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非独立董事韩璐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韩璐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职工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表决,选举韩璐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2024年12月10日、12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任张学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专职外部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完成董事增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4.对外投资情况
(1)对外投资设立青海曦和绿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4日,公司与国网(青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青海德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青海曦和绿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9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比例为51%。该合资公司主要负责青海综合能源海南10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的开发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对外投资设立中绿电(烟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及专业化管理需要,公司投资设立“中绿电(烟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负责烟台牟平5万千瓦农光互补等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3)对外投资设立祁门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和祁门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为满足安徽祁门等区域新能源项目拓展及后续开发建设和专业化管理。公司与与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皖能”)共同对外投资设立祁门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祁门中绿电”)和祁门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祁门皖能”)。其中,祁门中绿电注册资本8,000万元,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安徽皖能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祁门皖能注册资本8,000万元,安徽皖能出资4,0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公司出资3,9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公司本次参与设立祁门中绿电、祁门皖能两家合资公司属于对外投资行为,公司合计投资金额为7,92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4)对外投资设立中绿电(潍坊)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为满足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开发建设及专业化管理需要,公司投资设立“中绿电(潍坊)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负责潍坊区域新能源项目指标的获取、建设及后续专业化管理,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1)。
5.注销子公司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效率及经营质量,降低经营管理成本,公司完成乌尔禾区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江西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注销工作。
6.2023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066,602,3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71,988,423.36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8)。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于2024年7月9日完成相关权益派发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5)。
7.通过股权收购获取吉林大安9.9万千瓦风电项目
2024年6月28日,公司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通过股权收购形式,成功获取吉林大安9.9万千瓦风电项目,支付对价24,978万元人民币。目前,正履行工商变更程序。
8.其他新能源指标获取情况
2024年,公司多措并举获取新能源建设指标,累计获取1755.75万千瓦,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获取新疆103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建设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等相关公告。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对外投资设立陕西鲁能韩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为保障公司新能源项目后续开发建设及专业化管理,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所属公司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对外投资设立陕西鲁能韩城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主要负责鲁能韩城5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拟挂牌转让部分参股公司股权情况为进一步强化主业、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公司拟以公开挂牌方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转让赤峰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https://www.cbex.com.cn/xm/cqzr/zspl/202412/t20241220_262829.html)、赤峰新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https://www.cbex.com.cn/xm/cqzr/zspl/202412/t20241220_262827.html)、甘肃新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https://www.cbex.com.cn/xm/cqzr/zspl/202412/t20241220_262830.html)、新疆天风发电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cbex.com.cn/xm/cqzr/zspl/202412/t20241220_262828.html)4家参股公司股权。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62,520,720 | 100.00% | 204,081,632 | 204,081,632 | 2,066,602,352 | 100.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862,520,720 | 100.00% | 204,081,632 | 204,081,632 | 2,066,602,352 | 100.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862,520,720 | 100.00% | 204,081,632 | 204,081,632 | 2,066,602,352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204,081,632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0号),公司向7名特定对象发行204,081,632股,发行价格8.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99,999,994.24元。公司总股本由1,862,520,720股增加至2,066,602,35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上述发行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5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6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2024年11月21日,上述发行新增股份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
1.国资主管机构的批准。2022年10月14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中国绿发财﹝2022﹞175号),原则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2023年5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3.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2024年5月8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并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5月21日实现上市。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项目
项目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2024年1-3月/2024年3月末 | 2023年度/2023年末 | 2024年1-3月/2024年3月末 | 2023年度/2023年末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97 | 0.4937 | 0.0808 | 0.44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9.3063 | 9.2128 | 9.2497 | 9.1655 |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3年度和2024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0 | 56,689,342 | 56,689,342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0 | 51,020,408 | 51,020,408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0 | 33,219,957 | 33,219,957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天津海河融创津京冀智能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7,936,507 | 7,936,507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山东土地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国君资管君得山东土地成长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7,936,507 | 7,936,507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财通基金-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安吉23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3,401,360 | 3,401,360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财通基金-广西国海甄选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国海甄选壹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2,267,573 | 2,267,573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1,587,302 | 1,587,302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财通基金-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方舟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680,272 | 680,272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财通基金-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华西银峰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680,272 | 680,272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财通基金-中信银行-财通基金全盈象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907,030 | 907,030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 | 340,136 | 340,136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财通基金-南传增盈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楠枫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340,136 | 340,136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财通基金-仁豪定增组合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财通基金锦华1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283,447 | 283,447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财通基金-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汇通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226,757 | 226,757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财通基金-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禧定增甬科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226,757 | 226,757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财通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禧定增5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340,136 | 340,136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财通基金-李彧-财通基金玉泉100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113,379 | 113,379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财通基金-上海朗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玉泉108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113,379 | 113,379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财通基金-久银鑫增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君享尚鼎1号单一 | 0 | 56,689 | 56,689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计划 | ||||||
财通基金-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安吉33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453,515 | 453,515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财通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禧广定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340,136 | 340,136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财通基金-久银鑫增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君享尚鼎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113,379 | 113,379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财通基金-上海寅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寅亮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113,379 | 113,379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财通基金-张继东-财通基金玉泉100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113,379 | 113,379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财通基金-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禧1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5,668,934 | 5,668,934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财通基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玉泉98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1,133,786 | 1,133,786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财通基金-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享盈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226,757 | 226,757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财通基金-久银鑫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君享尚鼎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113,379 | 113,379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财通基金-张忠民-财通基金玉泉100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113,379 | 113,379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3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113,379 | 113,379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90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7,482,993 | 7,482,993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98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5,895,692 | 5,895,692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青岛海金慧智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诺德基金浦江海发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3,401,361 | 3,401,361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1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1,712,018 | 1,712,018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58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1,700,680 | 1,700,680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广发资管元朔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05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1,133,786 | 1,133,786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36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1,133,786 | 1,133,786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5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566,893 | 566,893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5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566,893 | 566,893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 0 | 453,514 | 453,514 | 0 | 向特定对象发 | 2024年11 |
司-诺德基金浦江8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司-诺德基金浦江8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行A股股票 | 月21日 | ||||
诺德基金-国金证券鑫泽3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25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340,136 | 340,136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光大银行-诺德基金滨江拾贰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294,785 | 294,785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王熙-诺德基金浦江35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226,757 | 226,757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66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226,757 | 226,757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1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226,757 | 226,757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财通证券资管财瑞FOF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2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132,653 | 132,653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招商银行-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4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122,449 | 122,449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113,379 | 113,379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十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1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113,379 | 113,379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十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1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113,379 | 113,379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113,379 | 113,379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二十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108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113,379 | 113,379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82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113,379 | 113,379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兴途春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126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113,379 | 113,379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安信资管创赢成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25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90,703 | 90,703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招商银行-诺德基金滨江2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74,830 | 74,830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92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68,027 | 68,027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兴业银行-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3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66,893 | 66,893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5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56,689 | 56,689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蓝墨专享1号私募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78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54,422 | 54,422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32号单一 | 0 | 54,422 | 54,422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计划 | ||||||
诺德基金-兴业银行-诺德基金创新旗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48,753 | 48,753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李海荣-诺德基金浦江90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45,351 | 45,351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1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40,816 | 40,816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兴业银行-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1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39,683 | 39,683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青骓熠晨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124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34,014 | 34,014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恒立鼎正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号-诺德基金浦江123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34,014 | 34,014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施慧璐-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27,211 | 27,211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招商银行-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2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22,676 | 22,676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兴业银行-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4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22,676 | 22,676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诺德基金-MIAOHUBERTHUIJUN-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1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18,141 | 18,141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11月21日 |
合计 | 0 | 204,081,632 | 204,081,632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4年04月22日 | 8.82元/股 | 204,081,632 | 2024年05月21日 | 204,081,632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537&stockCode=000537&announcementId=1220091049&announcementTime=2024-05-20 | 2024年05月20日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2023年5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2024年4月22日,公司向7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4,081,632.00股,发行价格8.82元/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约18亿元,并于2024年5月21日完成新股登记上市,限售期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204,081,63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鲁能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2)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更趋合理,整体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增强。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充实资金、优化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增强财务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7,73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0,19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68.61% | 1,417,909,637 | 0.00 | 0.00 | 1,417,909,637 | 不适用 | 0 |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75% | 36,208,938 | 36,208,938 | 0.00 | 36,208,938 | 不适用 | 0 | |||||||||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64% | 33,986,602 | 33,986,602 | 0.00 | 33,986,602 | 不适用 | 0 |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61% | 33,219,957 | 33,043,057 | 0.00 | 33,219,957 | 不适用 | 0 | |||||||||
刘文华 | 境内自然人 | 0.77% | 15,909,600 | 15,909,600 | 0.00 | 15,909,600 | 不适用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68% | 14,067,651 | -370,195 | 0.00 | 14,067,651 | 不适用 | 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1% | 8,480,905 | 5,621,800 | 0.00 | 8,480,905 | 不适用 | 0 | |||||||||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山东土地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国君资管君得山东土地成长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38% | 7,936,507 | 7,936,507 | 0.00 | 7,936,507 | 不适用 | 0 | |||||||||
天津融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海河融创津京冀智能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0.37% | 7,737,907 | 7,737,907 | 0.00 | 7,737,907 | 不适用 | 0 | |||||||||
栗建伟 | 境外自然人 | 0.30% | 6,262,201 | 6,262,201 | 0.00 | 6,262,201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1,417,909,637 | 人民币普通股 | 1,417,909,637 |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36,208,938 | 人民币普通股 | 36,208,938 | ||||||||||||||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33,986,602 | 人民币普通股 | 33,986,602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33,219,957 | 人民币普通股 | 33,219,957 |
刘文华 | 15,909,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909,6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4,067,651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67,65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480,905 | 人民币普通股 | 8,480,905 |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山东土地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国君资管君得山东土地成长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7,936,507 | 人民币普通股 | 7,936,507 |
天津融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海河融创津京冀智能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737,907 | 人民币普通股 | 7,737,907 |
栗建伟 | 6,262,201 | 人民币普通股 | 6,262,201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刘文华普通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8,261,400股,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7,648,200股;栗建伟普通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3,203,700股,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3,058,501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859,105 | 0.15% | 1,147,700 | 0.06% | 8,480,905.00 | 0.41% | 0 | 0.00%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中央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王晓成 | 2002年12月12日 | 913700007456935935 | 投资于房地产业、清洁能源、制造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技术服务业、旅游景区管理业、电力生产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不含法律法规限制的范围);企业管理服务;酒店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性质:中央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张玉卓 | 无 | 国有资产管理 |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适用□不适用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23绿电G1 | 148562 | 2023年12月27日 | 2023年12月29日 | 2026年12月29日 | 200,000 | 3.37% | 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偿还本金。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 |||||||||
适用的交易机制 | 匹配成交、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 |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如有)和应对措施 | 无 |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中介机构的情况
债券项目名称 |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中介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23绿电G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不适用 | 伍耀坤、丁宇星、吴左君 | 010-60837522 |
23绿电G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 不适用 | 田野、刘志鹏、丁泱阳、刘子茉、王荣刚 | 010-83939706 |
23绿电G1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 不适用 | 黎浩然、范宁宁、王梦雯 | 010-65051166 |
23绿电G1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南塔22-31层 | 不适用 | 汪华、薛祯 | 010-59572288 |
23绿电G1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7号楼A座17-20层 | 金华、常姗 | 金华、常姗 | 010-56738061 |
23绿电G1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 不适用 | 姜晓东、李永 | 010-65542288 |
(特殊普通合伙)
(特殊普通合伙) | 号富华大厦A座8层 | 芳、姜斌、刘涛 | |||
23绿电G1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17层 | 不适用 | 蔡伊静 | 010-85679696 |
23绿电G1 | 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5层50532 | 不适用 | 左嫣然、郭芷若、刘成浩 | 010-57310331 |
报告期内上述机构是否发生变化
□是?否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债券代码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募集资金约定用途 | 已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按用途分类,不含临时补流) | 每类实际使用资金情况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148562 | 23绿电G1 | 65,000 | 尼勒克400万千瓦风光项目 | 43,314.3 | 用于实体项目建设运营 | 按募集资金要求使用 | 21,685.7 | 银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三方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 | 无 | 是 |
148562 | 23绿电G1 | 100,000 | 若羌400万千瓦光伏项目 | 57,115.12 | 用于实体项目建设运营 | 按募集资金要求使用 | 42,884.88 | 银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三方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 | 无 | 是 |
148562 | 23绿电G1 | 35,000 | 偿还子公司中期票据(21鲁能新能GN001) | 35,000 | 用于实体项目建设运营 | 按募集资金要求使用 | 0 | 银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三方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 | 无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适用□不适用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项目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 报告期内项目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且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入和使用计划 | 项目变化情况及程序履行情况 | 报告期内项目是否净收益与募集说明书等披露相比下降50%以上,或者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可能影响项目运营效益的重大不利变化 | 项目净收益变化情况以及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投资者权益的影响、应对措施 |
148562 | 23绿电G1 | 23绿电G1为碳中和绿色债券,其中16.5亿元用于尼勒克400万千瓦风光项目和若羌400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投资,两项目尚在建设中。 | 否 | 无 | 否 | 报告期内该项目属于在建期,不产生收益。 |
公司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适用?不适用
5、报告期内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和变化情况及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 21鲁能新能GN001 | 132100003 | 2021年01月25日 | 2021年01月27日 | 2026年01月27日 | 61,500 | 3.05% | 每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无 | ||||||||
适用的交易机制 | 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如有)和应对措施 | 无 |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中介机构的情况
债券项目名称 |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中介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 | 无 | 陈贵祺 | 0531-55663761 |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 | 无 | 衣丰 | 010-65051166 |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 | 无 | 王涛 | 010-85679696 |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 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 |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华润大厦 | 无 | 吴海洋 | 0531-66590909 |
鲁能新能源(集 | 联合赤道环境评 | 天津市和平区曲 | 无 | 孙皓月 | 022-58356822 |
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 价有限公司 | 阜道80号 | |||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 | 邓丽、张元春 | 高艳丽 | 010-65542288 |
报告期内上述机构是否发生变化
□是?否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债券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募集资金约定用途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 61,500 | 项目建设及偿还有息负债 | 61,500 | 0 | 正常 | 无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适用□不适用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募集资金2亿元用于甘肃马鬃山第一风电场B区2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2022年2月份该项目已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报告期内,甘肃马鬃山第一风电场B区20万千瓦风电项目实现发电量4.14亿千瓦时,实现上网电量4.01亿千瓦时。公司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适用?不适用
5、报告期内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和变化情况及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不适用
六、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是?否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1.87 | 0.85 | 120.00% |
资产负债率 | 72.27% | 70.79% | 增加1.48个百分点 |
速动比率 | 1.87 | 0.84 | 122.62%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90,317.78 | 91,774.82 | -1.59%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5.63% | 5.82% | 减少0.19个百分点 |
利息保障倍数 | 1.57 | 2.00 | -21.50%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2.64 | 5.78 | -54.33%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2.74 | 4.37 | -37.30%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27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1447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帆、李飞 |
审计报告正文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固定资产减值事项 | |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及附注五、(十二)固定资产所述,贵公司202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为3,290,200.63万元,减值准备为8,134.34万元,账面价值为2,415,002.04万元。由于固定资产减值涉及管理层重大判断且对报表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将固定资产减值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1)评价并测试管理层复核、评估和确定固定资产减值的内部控制,包括有关识别减值客观证据和计算减值准备的控制;(2)取得固定资产清单,执行监盘程序,取得与发电机组相关的运营数据,检查发电机组的运营状况,对管理层认定的存在减值迹象判断的合理性进行复核;(3)取得管理层固定资产减值测试计算表,与贵公司管理层讨论固定资产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假设与参数的选取,评估是否按照贵公司固定资产减值测试会计估计执行;(4)与贵公司聘请的第三方专业顾问讨论,以了解、评估固定资产减值测试的合理性。 |
(二)收入确认 | |
贵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销售业务。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五)收入及附注五、(三十九)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贵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84,021.42万元。营业收入为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对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1)了解、评估、测试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2)结合贵公司业务模式,对公司的业务进行“五步法”分析,以判断履约义务构成和控制权转移的时点,进而评价公司收入的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执行分析性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 |
大或异常波动,分析波动原因;
(4)对报告期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账面收入与国家电网等电力公司提供的月度电量结算单,检查相应的收款记录,检查相关网站公示的补贴电价,评价收入是否按照公司会计政策予以确认;
(5)向客户单位函证报告期结算金额及期末应收款项余额;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选取样本,核对电量结算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611,426,920.75 | 8,998,384,492.4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6,251,493,326.05 | 5,456,759,686.06 |
应收款项融资 | 64,349,512.25 | 22,551,799.58 |
预付款项 | 38,782,776.73 | 31,681,079.2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453,932,891.36 | 902,591,456.9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87,463,828.99 | 91,470,639.7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573,878.4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06,529,792.70 | 500,476,751.17 |
流动资产合计 | 14,126,515,219.84 | 15,914,019,143.82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364,272.04 |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 489,213,941.68 | 503,893,800.8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0,260,009.31 | 99,480,095.5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2,894,951.03 | 49,159,334.69 |
固定资产 | 24,150,020,395.87 | 20,371,808,456.93 |
在建工程 | 40,922,786,084.43 | 23,274,921,888.6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536,427,173.11 | 1,951,411,694.62 |
无形资产 | 435,158,813.57 | 356,835,736.04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553,871.45 | 1,911,653.2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5,584,128.91 | 58,292,059.2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491,519,778.69 | 7,790,438,856.9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5,240,783,420.09 | 54,458,153,576.82 |
资产总计 | 89,367,298,639.93 | 70,372,172,720.6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045,635,755.8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674,603,961.11 | 4,870,961,388.83 |
预收款项 | 706,130.00 | 1,292,431.00 |
合同负债 | 2,273,170.28 | 2,031,481.8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5,946,115.83 | 6,422,221.32 |
应交税费 | 92,662,665.17 | 91,566,648.01 |
其他应付款 | 924,206,539.30 | 897,299,387.9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6,308,285.07 | 27,728,522.23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69,625,841.92 | 1,916,804,597.82 |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7,570,024,423.61 | 18,832,013,912.58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50,617,144,391.06 | 24,673,140,305.00 |
应付债券 | 2,613,075,860.63 | 2,996,879,328.54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236,077,110.45 | 807,277,504.16 |
长期应付款 | 2,543,244,063.86 | 2,505,154,703.96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09,156.38 | 1,146,810.7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67,929.31 | 1,168,740.9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7,011,918,511.69 | 30,984,767,393.28 |
负债合计 | 64,581,942,935.30 | 49,816,781,305.8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066,602,352.00 | 1,862,520,72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055,339,161.61 | 4,477,062,035.0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8,148,067.84 | -20,190,336.52 |
专项储备 | 42,334,495.53 | 19,270,995.60 |
盈余公积 | 938,202,666.19 | 931,260,360.0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0,518,673,796.82 | 9,889,031,782.2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593,004,404.31 | 17,158,955,556.40 |
少数股东权益 | 5,192,351,300.32 | 3,396,435,858.3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4,785,355,704.63 | 20,555,391,414.7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89,367,298,639.93 | 70,372,172,720.64 |
法定代表人:粘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艳飞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晓婧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589,560,747.71 | 8,897,762,700.2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73,957.93 | 2,010,522.75 |
其他应收款 | 3,625,150,000.00 | 3,625,150,800.0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30,150,000.00 | 160,150,000.00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80,396,443.06 | 80,119,777.82 |
其他流动资产 | 78,110,637.48 | 48,220,366.16 |
流动资产合计 | 10,373,291,786.18 | 12,653,264,166.94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385,000,000.0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6,440,161,733.04 | 13,571,892,602.9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33,763.56 | 1,119,413,768.87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145,117.21 | 5,181,396.51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3,645.57 | 25,552,228.1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830,464,259.38 | 14,722,039,996.40 |
资产总计 | 27,203,756,045.56 | 27,375,304,163.3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0.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0.00 | |
应付票据 | 0.00 | |
应付账款 | 5,288,157.36 | 7,132,957.95 |
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520,293.55 | 523,194.95 |
应交税费 | 468,261.07 | 674,568.25 |
其他应付款 | 5,511,327,677.11 | 7,102,698,476.5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673,645.32 | 2,673,645.32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2,035,751.96 | 1,945,712.06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5,579,640,141.05 | 7,112,974,909.7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80,000,000.00 | 60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1,998,726,376.92 | 1,998,118,191.17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108,837.65 | 4,145,117.01 |
长期应付款 | 2,004,266,666.69 | 2,001,916,666.67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486,101,881.26 | 4,604,179,974.85 |
负债合计 | 10,065,742,022.31 | 11,717,154,884.6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066,602,352.00 | 1,862,520,72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776,314,621.10 | 6,197,966,147.1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938,202,666.19 | 931,260,360.00 |
未分配利润 | 6,356,894,383.96 | 6,666,402,051.5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138,014,023.25 | 15,658,149,278.7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7,203,756,045.56 | 27,375,304,163.34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840,214,222.41 | 3,690,586,799.66 |
其中:营业收入 | 3,840,214,222.41 | 3,690,586,799.66 |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519,482,003.02 | 2,527,338,845.93 |
其中:营业成本 | 1,739,300,320.74 | 1,714,650,018.8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4,210,152.98 | 45,029,997.16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256,835,989.90 | 293,483,201.35 |
研发费用 | 2,333,524.57 | 3,260,293.84 |
财务费用 | 456,802,014.83 | 470,915,334.70 |
其中:利息费用 | 525,454,086.94 | 520,262,854.87 |
利息收入 | 71,331,597.80 | 50,771,702.06 |
加:其他收益 | 51,799,107.64 | 46,347,769.6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882,340.85 | 28,662,372.5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243,149.37 | 28,662,372.56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6,735,577.95 | -89,194,640.5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678,800.2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9,089,422.63 | 1,249,424.8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07,324,030.57 | 1,150,312,880.27 |
加:营业外收入 | 32,961,788.22 | 22,763,404.42 |
减:营业外支出 | 2,170,668.53 | 5,139,298.1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38,115,150.26 | 1,167,936,986.53 |
减:所得税费用 | 154,631,060.99 | 149,230,420.7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83,484,089.27 | 1,018,706,565.81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83,484,089.27 | 1,018,706,565.81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08,572,744.14 | 919,575,847.18 |
2.少数股东损益 | 174,911,345.13 | 99,130,718.63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957,731.32 | 542,448.85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957,731.32 | 542,448.85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957,731.32 | 542,448.85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957,731.32 | 542,448.85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75,526,357.95 | 1,019,249,014.6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00,615,012.82 | 920,118,296.0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4,911,345.13 | 99,130,718.63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50 | 0.49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50 | 0.49 |
法定代表人:粘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艳飞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晓婧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减:营业成本 | 0.00 | 0.00 |
税金及附加 | 16,575,712.01 | 10,887,433.14 |
销售费用 | 0.00 | |
管理费用 | 39,740,544.82 | 52,032,754.62 |
研发费用 | 1,505,064.89 | 358,490.57 |
财务费用 | 84,510,102.81 | -39,427,595.73 |
其中:利息费用 | 154,812,336.64 | 3,072,303.63 |
利息收入 | 72,708,713.14 | 43,231,951.93 |
加:其他收益 | 38,794.58 | 88,606.8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7,955,972.82 | 83,911,032.5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0.0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00.0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3,759,716.08 | 0.00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9,423,058.95 | 60,147,356.76 |
加:营业外收入 | 2.99 | 0.18 |
减:营业外支出
减:营业外支出 | 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9,423,061.94 | 60,147,356.94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423,061.94 | 60,147,356.94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423,061.94 | 60,147,356.94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0.0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9,423,061.94 | 60,147,356.94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403,296,663.22 | 3,518,236,717.41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8,387,446.27 | 64,851,556.3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3,962,578.09 | 732,419,686.5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05,646,687.58 | 4,315,507,960.2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6,481,549.95 | 167,697,823.55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88,162,294.06 | 322,086,746.7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93,181,876.07 | 305,891,832.4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17,517,976.75 | 981,163,408.0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05,343,696.83 | 1,776,839,810.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00,302,990.75 | 2,538,668,149.4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908,430.26 | 50,471,776.8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94,338,534.37 | 137,53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04,246,964.63 | 50,609,306.8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046,217,945.95 | 24,946,747,896.1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91,303,564.98 | 7,510,504.75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267,521,510.93 | 24,954,258,400.8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63,274,546.30 | -24,903,649,094.0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420,446,640.83 | 2,061,182,3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20,446,646.59 | 2,061,182,3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8,993,009,801.49 | 30,621,286,934.79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853,456,442.32 | 32,682,469,234.7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737,549,996.17 | 4,702,643,964.5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13,921,677.66 | 822,976,724.63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2,000,000.00 | 25,064,000.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0,183,216.18 | 665,861,706.8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601,654,890.01 | 6,191,482,396.0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251,801,552.31 | 26,490,986,838.7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11,170,003.24 | 4,126,005,894.0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996,870,870.45 | 4,870,864,976.3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485,700,867.21 | 8,996,870,870.45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0.0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08,923.13 | 0.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5,832,502.54 | 3,422,646,464.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6,141,425.67 | 3,422,646,464.4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1,798.64 | 0.0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38,343.40 | 905,919.9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4,939,452.42 | 11,103,425.6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16,881,696.15 | 80,968,289.8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12,521,290.61 | 92,977,635.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6,379,864.94 | 3,329,668,829.1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40,000,000.00 | 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7,977,634.82 | 3,974,444.4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68,942,400.00 | 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76,920,034.82 | 3,974,444.4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36,046.68 | 188,710.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223,269,130.14 | 3,551,744,227.6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24,005,176.82 | 3,551,932,937.6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7,085,142.00 | -3,547,958,493.1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99,999,994.24 | 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6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99,999,994.24 | 4,600,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0,000,000.00 | 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57,126,105.36 | 186,252,072.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8,332,123.24 | 1,341,375.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5,458,228.60 | 187,593,447.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4,541,765.64 | 4,412,406,553.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18,923,241.30 | 4,194,116,888.9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897,762,700.21 | 4,703,645,811.2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478,839,458.91 | 8,897,762,700.21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62,520,720.00 | 4,477,062,035.09 | -20,190,336.52 | 19,270,995.60 | 931,260,360.00 | 9,889,031,782.23 | 17,158,955,556.40 | 3,396,435,858.38 | 20,555,391,414.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62,520,720.00 | 4,477,062,035.09 | -20,190,336.52 | 19,270,995.60 | 931,260,360.00 | 9,889,031,782.23 | 17,158,955,556.40 | 3,396,435,858.38 | 20,555,391,414.7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4,081,632.00 | 1,578,277,126.52 | -7,957,731.32 | 23,063,499.93 | 6,942,306.19 | 629,642,014.59 | 2,434,048,847.91 | 1,795,915,441.94 | 4,229,964,289.8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957,731.32 | 1,008,572,744.14 | 1,000,615,012.82 | 174,911,345.13 | 1,175,526,357.9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4,081,632.00 | 1,578,277,126.52 | 1,782,358,758.52 | 1,670,191,540.00 | 3,452,550,298.5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4,081,632.00 | 1,578,348,473.96 | 1,782,430,105.96 | 1,670,191,540.00 | 3,452,621,645.9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71,347.44 | -71,347.44 | -71,347.44 | ||||||||||||
(三)利润分配 | 6,942,306.19 | -378,930,729.55 | -371,988,423.36 | -51,016,202.84 | -423,004,626.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942,306.19 | -6,942,306.1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71,988,423.36 | -371,988,423.36 | -51,016,202.84 | -423,004,626.2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3,063,499.93 | 23,063,499.93 | 1,828,759.65 | 24,892,259.58 | |||||||||
1.本期提取 | 47,064,396.68 | 47,064,396.68 | 5,702,993.78 | 52,767,390.46 | |||||||||
2.本期使用 | 24,000,896.75 | 24,000,896.75 | 3,874,234.13 | 27,875,130.8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66,602,352.00 | 6,055,339,161.61 | -28,148,067.84 | 42,334,495.53 | 938,202,666.19 | 10,518,673,796.82 | 19,593,004,404.31 | 5,192,351,300.32 | 24,785,355,704.63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62,520,720.00 | 4,476,616,506.36 | -20,732,785.37 | 1,757,618.67 | 931,260,360.00 | 9,155,708,007.05 | 16,407,130,426.71 | 1,270,219,729.20 | 17,677,350,155.9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62,520,720.00 | 4,476,616,506.36 | -20,732,785.37 | 1,757,618.67 | 931,260,360.00 | 9,155,708,007.05 | 16,407,130,426.71 | 1,270,219,729.20 | 17,677,350,155.9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45,528.73 | 542,448.85 | 17,513,376.93 | 733,323,775.18 | 751,825,129.69 | 2,126,216,129.18 | 2,878,041,258.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42,448.85 | 919,575,847.18 | 920,118,296.03 | 99,130,718.63 | 1,019,249,014.6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45,528.73 | 445,528.73 | 2,061,182,300.00 | 2,061,627,828.7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61,182,300.00 | 2,061,182,300.00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45,528.73 | 445,528.73 | 445,528.73 | ||||||||||
(三)利润分配 | -186,252,072.00 | -186,252,072.00 | -35,135,100.13 | -221,387,172.1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86,252,072.00 | -186,252,072.00 | -35,135,100.13 | -221,387,172.1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7,513,376.93 | 17,513,376.93 | 1,038,210.68 | 18,551,587.61 | |||||||||
1.本期提取 | 44,299,605.37 | 44,299,605.37 | 6,132,175.35 | 50,431,780.72 | |||||||||
2.本期使用 | 26,786,228.44 | 26,786,228.44 | 5,093,964.67 | 31,880,193.1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62,520,720.00 | 4,477,062,035.09 | -20,190,336.52 | 19,270,995.60 | 931,260,360.00 | 9,889,031,782.23 | 17,158,955,556.40 | 3,396,435,858.38 | 20,555,391,414.78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62,520,720.00 | 6,197,966,147.14 | 931,260,360.00 | 6,666,402,051.57 | 15,658,149,278.71 |
加:会计政策变更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62,520,720.00 | 6,197,966,147.14 | 931,260,360.00 | 6,666,402,051.57 | 15,658,149,278.7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4,081,632.00 | 1,578,348,473.96 | 6,942,306.19 | -309,507,667.61 | 1,479,864,744.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9,423,061.94 | 69,423,061.9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4,081,632.00 | 1,578,348,473.96 | 1,782,430,105.9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4,081,632.00 | 1,578,348,473.96 | 1,782,430,105.9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942,306.19 | -378,930,729.55 | -371,988,423.3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942,306.19 | -6,942,306.1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71,988,423.36 | -371,988,423.36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66,602,352.00 | 7,776,314,621.10 | 938,202,666.19 | 6,356,894,383.96 | 17,138,014,023.25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62,520,720.00 | 6,197,966,147.14 | 931,260,360.00 | 6,792,506,766.63 | 15,784,253,993.7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62,520,720.00 | 6,197,966,147.14 | 931,260,360.00 | 6,792,506,766.63 | 15,784,253,993.7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6,104,715.06 | -126,104,715.0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0,147,356.94 | 60,147,356.9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6,252,072.00 | -186,252,07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86,252,072.00 | -186,252,072.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62,520,720.00 | 6,197,966,147.14 | 931,260,360.00 | 6,666,402,051.57 | 15,658,149,278.71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绿电”)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函[1991]23号)和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函生[1991]30号)批准于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社会公众股3340万股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为9112000010310067X6。本公司股票于1993年1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000537。经过历次股权调整,国有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于2010年2月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9月做出的《关于核准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鲁能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12号)等规定,公司通过向鲁能集团、乌鲁木齐世纪恒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市公司将23家房地产子公司股权置出,置入鲁能集团有限公司、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估值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
2024年4月,本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08.16万股,发行价格8.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0,00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408.16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206,660.24万股,注册资本为206,660.24万元,其中鲁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41,790.963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8.61%;
注册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6号楼202-4单元;
法定代表人:粘建军;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环保咨询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适用□不适用
项目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金额占集团资产总额大于等于0.05% |
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股利 | 金额大于等于500万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金额大于等于1000万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项 | 金额大于等于500万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资产总额占集团资产总额≥5%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集团总资产大于等于0.05%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五、15、长期股权投资”。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
金融资产的控制。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
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1)应收账款
组合1:标杆电费组合
组合2:可再生能源补贴款组合
组合3:其他组合
2)其他应收款
组合1:账龄组合
组合2:无风险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五、11、金融工具”。
13、存货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存货分类为:主要包括原材料、备品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合同履约成本、库存商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4、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利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5、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6、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17、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8-30 | 5 | 3.17-11.88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7-25 | 5 | 3.80-13.5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6-10 | 5 | 9.50-15.83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 | 5 | 11.88-19.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 | 5 | 11.88-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 | 5 | 11.88-19.00 |
(3)固定资产处置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8、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19、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①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②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摊销方法 | 残值率(%) | 预计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年限平均法 | 0 | 土地使用权证 |
海域使用权 | 28-30 | 年限平均法 | 0 | 海域使用权证 |
专利权 | 5 | 年限平均法 | 0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软件 | 5 | 年限平均法 | 0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耗用材料、相关折旧摊销费用等相关支出。
2)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3)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1、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2、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项目
项目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年) |
软件使用权 | 年限平均法 | 2-3 |
房屋装修费 | 年限平均法 | 2-3 |
23、合同负债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5、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6、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本公司主营电力销售业务,电力收入于电力供应至各电厂所在地的省电网公司时确认。本集团根据经电力公司确认的月度实际上网电量按合同上网电价(含国家电价补贴)确认电费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不适用。
27、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28、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0、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①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报告“五、21、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②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
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
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④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①经营租赁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②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报告“五、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
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报告“五、11、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2)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报告“五、26、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①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报告“五、11、金融工具”。
②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报告“五、11、金融工具”。
31、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安全生产费及维检费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的有关规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确定本年度应计提安全生产费用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
2)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
3)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4)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8%提取;
5)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6%提取;
6)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及维简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5%、1%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15% |
教育税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税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内蒙古新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5% |
新疆吐鲁番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新疆哈密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新疆哈密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新疆达坂城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乌鲁木齐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肃北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鄯善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陕西鲁能宜君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陕西鲁能靖边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5% |
陕西靖边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若羌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青海中绿电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15% |
青海茫崖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青海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青海格尔木涩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青海格尔木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青海格尔木昆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5% |
青海格尔木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青海都兰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宁夏盐池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尼勒克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内蒙古包头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奎屯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克拉玛依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金塔中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15% |
杭锦旗都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杭锦旗都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15% |
甘肃新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5% |
甘肃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甘肃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阜康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2、税收优惠
(1)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3号〕规定:“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适用上述税收优惠的子公司如下:内蒙古新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杭锦旗都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新疆达坂城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吐鲁番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哈密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陕西鲁能宜君新能源有限公司、陕西鲁能靖边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靖边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甘肃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甘肃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甘肃新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宁夏盐池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肃北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青海都兰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青海格尔木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青海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青海茫崖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青海格尔木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青海格尔木昆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青海格尔木涩北新能源有限公司、阜康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克拉玛依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青海中绿电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尼勒克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奎屯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若羌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鄯善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金塔中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2)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规定:
“一、对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适用上述税收优惠的子公司如下:
序号 | 公司 | 项目 | 免税阶段 | 减半征收阶段 | ||
开始日 | 结束日 | 开始日 | 结束日 | |||
1 | 杭锦旗都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杭锦旗风电清洁供暖项目 | 2018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3年 |
2 | 河北丰宁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丰宁一期 | 2018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3年 |
3 | 宁夏盐池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盐池于家梁风电项目 | 2018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3年 |
4 | 青海都兰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诺木洪二期(都兰二期) | 2018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3年 |
5 | 青海都兰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诺木洪三期(都兰三期) | 2018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3年 |
6 | 青海格尔木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多能互补储能项目 | 2018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3年 |
7 | 青海格尔木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多能互补风电 | 2018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3年 |
8 | 青海格尔木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多能互补光伏 | 2018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3年 |
9 | 山东莒县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莒县分布式光伏 | 2018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3年 |
10 | 山东枣庄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枣庄山亭光伏一期 | 2018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3年 |
11 | 陕西鲁能宜君新能源有限公司 | 陕西宜君光伏项目一期 | 2018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3年 |
12 | 陕西鲁能宜君新能源有限公司 | 陕西宜君光伏项目二期 | 2018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3年 |
13 | 中电装备北镇市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大市风电项目 | 2018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3年 |
14 | 吉林通榆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吉林通榆光伏项目 | 2019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4年 |
15 | 康保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康保风电三期 | 2019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4年 |
16 | 吉林通榆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吉林通榆风电项目 | 2020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5年 |
17 | 青海格尔木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乌图美仁光伏 | 2020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5年 |
18 | 如东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如东黄沙洋 | 2020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5年 |
19 | 山东枣庄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枣庄山亭光伏二期 | 2020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5年 |
20 | 肃北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甘肃马鬃山风电项目 | 2020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5年 |
21 | 德州力奇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德州陵城风电一期 | 2021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6年 |
22 | 德州力奇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德州陵城风电二期 | 2021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6年 |
23 | 甘肃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甘肃东洞滩光伏项目 | 2022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7年 |
24 | 青海格尔木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格尔木平价光伏项目 | 2022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7年 |
25 | 青海格尔木涩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 格尔木东台风电厂 | 2022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7年 |
26 | 肃北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马鬃山风光互补光伏项目 | 2022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7年 |
27 | 肃北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甘肃马鬃山二期风电项目 | 2022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7年 |
28 | 新疆哈密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哈密鲁能十三间房风力发电项目 | 2022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7年 |
29 | 杭锦旗都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杭锦旗乌日更风电项目 | 2023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8年 |
30 | 吉林通榆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吉林通榆风电项目 | 2023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8年 |
31 | 尼勒克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尼勒克40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 | 2024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9年 |
32 | 乌鲁木齐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米东区350万千瓦光伏 | 2024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9年 |
33 | 阜康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阜康鲁能100万千瓦多能互补(暨市场化并网) | 2024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9年 |
34 | 新疆达坂城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达坂城区50万千瓦光伏 | 2024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9年 |
35 | 奎屯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奎屯市100万千瓦光伏 | 2024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9年 |
36 | 若羌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若羌400万千瓦光伏 | 2024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9年 |
37 | 承德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满杖子乡林光、农光互补 | 2024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9年 |
38 | 青海茫崖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茫崖冷湖风电 | 2024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9年 |
39 | 青海格尔木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乌图美仁多能互补一期 | 2024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9年 |
40 | 青海中绿电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液态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 | 2024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9年 |
41 | 青海格尔木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海西州多能互补光热 | 2024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9年 |
(3)增值税优惠政策
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文件规定,本公司所属风力发电企业享受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税收优惠政策。
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本年度本公司涉及上述优惠政策。
(4)其他税费减免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80号)文件规定,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本年度使用上述优惠政策的子公司有青海格尔木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甘肃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莒县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承德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6,485,700,867.21 | 8,996,870,870.45 |
其他货币资金 | 125,726,053.54 | 1,513,622.00 |
合计 | 6,611,426,920.75 | 8,998,384,492.45 |
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元) | 上年年末余额(元) |
涉诉冻结资金 | 110,088,608.80 | |
履约保证金 | 1,146,302.00 | 513,622.00 |
保函保证金 | 14,491,142.74 | 1,000,000.00 |
合计 | 125,726,053.54 | 1,513,622.00 |
2、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961,216,781.00 | 1,985,202,072.36 |
1至2年 | 1,541,143,895.72 | 1,199,854,140.97 |
2至3年 | 703,914,534.22 | 1,435,383,112.89 |
3年以上 | 2,430,365,825.62 | 1,105,360,152.40 |
3至4年 | 1,374,202,285.42 | 887,785,427.23 |
4至5年 | 838,588,815.03 | 169,113,593.70 |
5年以上 | 217,574,725.17 | 48,461,131.47 |
合计 | 6,636,641,036.56 | 5,725,799,478.62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636,641,036.56 | 100.00% | 385,147,710.51 | 5.80% | 6,251,493,326.05 | 5,725,799,478.62 | 100.00% | 269,039,792.56 | 4.70% | 5,456,759,686.06 |
其中: | ||||||||||
应收标杆电费组合 | 353,795,742.61 | 5.33% | 353,795,742.61 | 221,401,778.40 | 3.87% | 221,401,778.40 | ||||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组合 | 6,238,401,431.04 | 94.00% | 368,868,584.21 | 5.91% | 5,869,532,846.83 | 5,438,130,178.17 | 94.98% | 254,129,005.77 | 4.67% | 5,184,001,172.40 |
应收其他款项组合 | 44,443,862.91 | 0.67% | 16,279,126.30 | 36.63% | 28,164,736.61 | 66,267,522.05 | 1.15% | 14,910,786.79 | 22.50% | 51,356,735.26 |
合计 | 6,636,641,036.56 | 100.00% | 385,147,710.51 | 6,251,493,326.05 | 5,725,799,478.62 | 100.00% | 269,039,792.56 | 5,456,759,686.0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标杆电费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53,795,742.61 | ||
合计 | 353,795,742.6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补贴电费组合
单位:元
名称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588,788,182.42 | ||
1至2年 | 1,532,459,272.94 | 48,578,960.76 | 3.17% |
2至3年 | 698,833,881.29 | 44,865,135.17 | 6.42% |
3至4年 | 1,373,760,346.92 | 132,980,001.57 | 9.68% |
4至5年 | 838,588,815.03 | 107,926,380.49 | 12.87% |
5年以上 | 205,970,932.44 | 34,518,106.22 | 16.76% |
合计 | 6,238,401,431.04 | 368,868,584.21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其他款项组合-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8,632,855.97 | 912,994.02 | 5.00% |
1至2年 | 8,684,622.78 | 868,462.28 | 10.00% |
2至3年 | 5,080,652.93 | 2,540,326.47 | 50.00% |
3至4年 | 441,938.50 | 353,550.80 | 8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1,603,792.73 | 11,603,792.73 | 100.00% |
合计 | 44,443,862.91 | 16,279,126.3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组合 | 254,129,005.77 | 114,739,578.44 | 368,868,584.21 | |||
应收其他款项组合 | 14,910,786.79 | 1,368,339.51 | 16,279,126.30 | |||
合计 | 269,039,792.56 | 116,107,917.95 | 385,147,710.51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 2,554,465,214.31 | 2,554,465,214.31 | 38.49% | 178,110,852.47 |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 1,495,420,347.05 | 1,495,420,347.05 | 22.53% | 60,680,657.67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 642,578,970.41 | 642,578,970.41 | 9.68% | 35,022,407.77 |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42,040,789.63 | 642,040,789.63 | 9.67% | 34,881,220.75 |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 587,702,707.86 | 587,702,707.86 | 8.86% | 38,707,895.87 | |
合计 | 5,922,208,029.26 | 5,922,208,029.26 | 89.23% | 347,403,034.53 |
3、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64,349,512.25 | 22,551,799.58 |
合计 | 64,349,512.25 | 22,551,799.58 |
4、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87,463,828.99 | 91,470,639.75 |
其他应收款 | 366,469,062.37 | 811,120,817.18 |
合计 | 453,932,891.36 | 902,591,456.93 |
(1)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赤峰新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45,280,482.99 | 51,823,550.85 |
张北建投华实风能有限公司 | 17,525,620.59 | 17,525,620.59 |
新疆天风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13,944,338.90 | 13,944,338.90 |
崇礼建投华实风能有限公司 | 7,572,847.36 | 7,572,847.36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856,713.94 | 3,856,713.94 |
赤峰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140,539.15 | 604,282.05 |
减:坏账准备 | 3,856,713.94 | 3,856,713.94 |
合计 | 87,463,828.99 | 91,470,639.75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赤峰新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41,915,120.59 | 1-5年 | 根据被投资单位现金支出安排,未到支付期限 | 正常存续,不存在减值迹象 |
张北建投华实风能有限公司 | 17,525,620.59 | 1-2年 | 根据被投资单位现金支出安排,未到支付期限 | 正常存续,不存在减值迹象 |
新疆天风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13,944,338.90 | 2-3年 | 根据被投资单位现金支出安排,未到支付期限 | 正常存续,不存在减值迹象 |
崇礼建投华实风能有限公司 | 7,572,847.36 | 1-2年 | 根据被投资单位现金支出安排,未到支付期限 | 正常存续,不存在减值迹象 |
合计 | 80,957,927.44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3,775,184.98 | 20,016,755.82 |
往来款 | 549,595,123.13 | 1,007,168,427.10 |
合计 | 583,370,308.11 | 1,027,185,182.92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44,359,684.02 | 741,545,553.55 |
1至2年 | 1,479,969.89 | 37,026,522.70 |
2至3年 | 5,628,030.24 | 21,733,692.10 |
3年以上 | 231,902,623.96 | 226,879,414.57 |
3至4年 | 6,124,368.33 | 1,235,407.89 |
4至5年 | 182,566.54 | 1,209,640.94 |
5年以上 | 225,595,689.09 | 224,434,365.74 |
合计 | 583,370,308.11 | 1,027,185,182.92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3,370,308.11 | 100.00% | 216,901,245.74 | 37.18% | 366,469,062.37 | 1,027,185,182.92 | 100.00% | 216,064,365.74 | 21.03% | 811,120,817.18 |
其中: | ||||||||||
无风险组合 | 366,259,842.37 | 62.78% | 366,259,842.37 | 811,120,817.18 | 78.97% | 811,120,817.18 | ||||
账龄组合 | 217,110,465.74 | 37.22% | 216,901,245.74 | 99.90% | 209,220.00 | 216,064,365.74 | 21.03% | 216,064,365.74 | 100.00% | |
合计 | 583,370,308.11 | 100.00% | 216,901,245.74 | 366,469,062.37 | 1,027,185,182.92 | 100.00% | 216,064,365.74 | 811,120,817.1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无风险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无风险组合 | 366,259,842.37 | ||
合计 | 366,259,842.3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至4年 | 1,046,100.00 | 836,880.00 | 8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216,064,365.74 | 216,064,365.74 | 100.00% |
合计 | 217,110,465.74 | 216,901,245.7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16,064,365.74 | 216,064,365.74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627,660.00 | 627,660.00 | ||
其他变动 | 209,220.00 | 209,220.00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836,880.00 | 216,064,365.74 | 216,901,245.7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6,064,365.74 | 627,660.00 | 209,220.00 | 216,901,245.74 | ||
合计 | 216,064,365.74 | 627,660.00 | 209,220.00 | 216,901,245.74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往来款 | 184,177,625.60 | 1年以内 | 31.57% |
单位2
单位2 | 往来款 | 58,188,031.53 | 1年以内 | 9.97% | |
单位3 | 往来款 | 54,247,162.84 | 5年以上 | 9.30% | 54,247,162.84 |
单位4 | 往来款 | 27,502,789.06 | 5年以上 | 4.71% | 27,502,789.06 |
单位5 | 往来款 | 22,000,000.00 | 1年以内 | 3.77% | |
合计 | 346,115,609.03 | 59.32% | 81,749,951.90 |
注:单位1-5均为非关联方。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5,805,791.30 | 92.32% | 25,669,318.96 | 81.02% |
1至2年 | 2,523,716.73 | 6.51% | 1,484,129.72 | 4.69% |
2至3年 | 151,544.16 | 0.39% | 4,527,630.54 | 14.29% |
3年以上 | 301,724.54 | 0.78% | ||
合计 | 38,782,776.73 | 31,681,079.22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元)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0,273,660.03 | 26.49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 6,706,302.61 | 17.29 |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 5,099,232.62 | 13.15 |
尼勒克县自然资源局 | 3,890,000.00 | 10.03 |
中交投资有限公司 | 1,514,307.95 | 3.90 |
合计 | 27,483,503.21 | 70.86 |
6、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原材料 | 1,737,957.92 | 164,079.51 | 1,573,878.41 | |||
库存商品 | 2,998,184.52 | 2,998,184.52 | 2,998,184.52 | 2,998,184.52 | ||
合计 | 2,998,184.52 | 2,998,184.52 | 4,736,142.44 | 3,162,264.03 | 1,573,878.41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64,079.51 | 164,079.51 | ||||
库存商品 | 2,998,184.52 | 2,998,184.52 | ||||
合计 | 3,162,264.03 | 164,079.51 | 2,998,184.52 |
(3)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7、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695,288,218.13 | 491,271,290.54 |
预缴税金 | 10,557,992.66 | 9,205,460.63 |
其他 | 683,581.91 | |
合计 | 706,529,792.70 | 500,476,751.17 |
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吉林省瞻榆风电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68,577,287.39 | 73,626,706.99 | 5,049,419.60 | 9,671,812.61 | 该投资持有的目的不是短期获利 | |||
甘肃新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4,790,717.70 | 4,790,717.70 | 26,250,000.00 | 该投资持有的目的不是短期获利 | ||||
赤峰龙源风力发电公司 | 21,682,721.92 | 21,062,670.84 | 620,051.08 | 7,673,231.92 | 2,536,257.10 | 该投资持有的目的不是短期获利 | ||
合计 | 90,260,009.31 | 99,480,095.53 | 620,051.08 | 9,840,137.30 | 7,673,231.92 | 35,921,812.61 | 2,536,257.10 |
9、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的土地使用税返还 | 5,364,272.04 | 5,364,272.04 | 3.6% | ||||
合计 | 5,364,272.04 | 5,364,272.04 |
10、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张北建投华 | 54,664,156.04 | -984,228.91 | 53,679,927.13 |
实风能有限公司
实风能有限公司 | |||||||||
崇礼建投华实风能有限公司 | 86,001,869.12 | -17,066,522.59 | 68,935,346.53 | ||||||
小计 | 140,666,025.16 | -18,050,751.50 | 122,615,273.66 | ||||||
二、联营企业 | |||||||||
新疆天风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227,734,740.00 | 8,585,757.69 | -71,347.44 | 236,249,150.25 | |||||
汕头南瑞鲁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10,566,170.03 | 236,989.81 | 10,803,159.84 | ||||||
赤峰新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24,926,865.70 | -2,015,145.37 | 3,365,362.40 | 119,546,357.93 | |||||
小计 | 363,227,775.73 | 6,807,602.13 | -71,347.44 | 3,365,362.40 | 366,598,668.02 | ||||
合计 | 503,893,800.89 | -11,243,149.37 | -71,347.44 | 3,365,362.40 | 489,213,941.68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11、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9,551,618.34 | 49,551,618.3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905,274.35 | 1,905,274.35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1,905,274.35 | 1,905,274.35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47,646,343.99 | 47,646,343.99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92,283.65 | 392,283.6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93,717.47 | 1,493,717.47 | |
(1)计提或摊销 | 1,493,717.47 | 1,493,717.47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886,001.12 | 1,886,001.1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865,391.84 | 12,865,391.84 | |
(1)计提 | 12,865,391.84 | 12,865,391.84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2,865,391.84 | 12,865,391.8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2,894,951.03 | 32,894,951.0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9,159,334.69 | 49,159,334.69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12、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4,150,020,395.87 | 20,371,782,468.62 |
固定资产清理 | 25,988.31 | |
合计 | 24,150,020,395.87 | 20,371,808,456.93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508,393,065.80 | 25,433,213,972.99 | 35,283,039.34 | 113,293,611.24 | 36,147,378.06 | 566,750.45 | 28,126,897,817.8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5,996,761.52 | 6,052,687,404.71 | 9,187,243.19 | 61,774,662.38 | 15,565,157.40 | 362,860.15 | 6,415,574,089.35 |
(1)购置 | 17,837,360.90 | 9,187,243.19 | 2,854,406.33 | 9,570,605.29 | 362,860.15 | 39,812,475.8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32,957,110.13 | 5,420,603,725.06 | 48,780,340.29 | 4,459,391.39 | 5,706,800,566.8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43,039,651.39 | 614,246,318.75 | 10,139,915.76 | 1,535,160.72 | 668,961,046.62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208,379,469.69 | 427,725,348.86 | 2,794,336.59 | 440,704.58 | 1,125,743.34 | 1,640,465,603.06 | |
(1)处置或报废 | 1,208,379,469.69 | 427,725,348.86 | 2,794,336.59 | 440,704.58 | 1,125,743.34 | 1,640,465,603.06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576,010,357.63 | 31,058,176,028.84 | 41,675,945.94 | 174,627,569.04 | 50,586,792.12 | 929,610.60 | 32,902,006,304.1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73,352,074.68 | 7,190,648,755.03 | 20,022,712.61 | 61,992,026.07 | 23,952,939.76 | 79,314.73 | 7,670,047,822.88 |
2.本期增加金额 | 89,023,585.78 | 1,231,193,650.18 | 4,604,437.67 | 19,088,790.43 | 3,696,318.10 | 37,049.11 | 1,347,643,831.27 |
(1)计提 | 87,758,219.44 | 1,197,649,021.51 | 4,604,437.67 | 19,078,435.09 | 3,662,588.44 | 37,049.11 | 1,312,789,751.26 |
企业合并增加 | 1,265,366.34 | 33,544,628.67 | 10,355.34 | 33,729.66 | 34,854,080.0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7,984,828.83 | 225,325,138.98 | 2,654,619.74 | 418,669.32 | 665,890.74 | 347,049,147.61 | |
(1)处置或报废 | 117,984,828.83 | 225,325,138.98 | 2,654,619.74 | 418,669.32 | 665,890.74 | 347,049,147.61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344,390,831.63 | 8,196,517,266.23 | 21,972,530.54 | 80,662,147.18 | 26,983,367.12 | 116,363.84 | 8,670,642,506.5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85,067,526.38 | 85,067,526.3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58,000.35 | 547,619.71 | 1,407,788.39 | 3,813,408.45 | |||
(1)计提 | 1,858,000.35 | 547,619.71 | 1,407,788.39 | 3,813,408.45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7,537,533.07 | 7,537,533.07 |
(1)处置或报废
(1)处置或报废 | 7,537,533.07 | 7,537,533.07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858,000.35 | 78,077,613.02 | 0.00 | 0.00 | 1,407,788.39 | 0.00 | 81,343,401.76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29,761,525.65 | 22,783,581,149.59 | 19,703,415.40 | 93,965,421.86 | 22,195,636.61 | 813,246.76 | 24,150,020,395.87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35,040,991.12 | 18,157,497,691.58 | 15,260,326.73 | 51,301,585.17 | 12,194,438.30 | 487,435.72 | 20,371,782,468.62 |
(2)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新疆小草湖2#主变出租部分 | 14,546,203.62 |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甘肃马鬃山一期生产经营及管理用房屋 | 9,338,248.91 | 产权正在办理中 |
甘肃马鬃山二期生产经营及管理用房屋 | 3,543,894.45 | 产权正在办理中 |
达坂城区50万千瓦光伏项目生产经营及管理用房屋 | 83,212,029.08 | 产权正在办理中 |
承德县满杖子乡200MW林光、农光互补项目生产经营及管理用房屋 | 13,494,054.53 | 产权正在办理中 |
靖边一期风电场建筑物 | 4,096,344.63 | 产权正在办理中 |
靖边二期风电场建筑物 | 204,263.49 | 产权正在办理中 |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机器设备 | 9,071.39 | |
电子设备 | 16,916.92 | |
合计 | 25,988.31 |
13、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0,922,786,084.43 | 23,274,921,888.67 |
合计 | 40,922,786,084.43 | 23,274,921,888.67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350万千瓦光伏项目 | 11,882,175,125.55 | 11,882,175,125.55 | 7,015,450,136.37 | 7,015,450,136.37 | ||
中绿电若羌400万千瓦光伏项目 | 8,582,060,136.72 | 8,582,060,136.72 | 2,214,843,441.45 | 2,214,843,441.45 | ||
尼勒克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尼勒克40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 | 8,498,757,771.71 | 8,498,757,771.71 | 3,373,839,585.10 | 3,373,839,585.10 | ||
阜康鲁能100万千瓦多能互补项目 | 2,943,360,578.02 | 2,943,360,578.02 | 2,590,736,277.66 | 2,590,736,277.66 | ||
奎屯市100万千瓦光伏项目 | 2,524,579,570.99 | 2,524,579,570.99 | 1,506,749,202.40 | 1,506,749,202.40 | ||
青海茫崖鲁能新能源公司茫崖50万千瓦风电项目 | 2,403,959,155.28 | 2,403,959,155.28 | 1,050,075,518.97 | 1,050,075,518.97 | ||
鲁能集团甘肃分公司金塔70万千瓦多能互补基地项目 | 1,716,232,014.85 | 1,716,232,014.85 | 597,718,457.58 | 597,718,457.58 | ||
青海中绿电储能有限公司液态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 | 833,428,654.69 | 833,428,654.69 | 281,912,788.41 | 281,912,788.41 | ||
新疆克拉玛依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 707,741,339.55 | 707,741,339.55 | 646,800,837.28 | 646,800,837.28 | ||
承德县满杖子20万千瓦林光、农光互补项目 | 520,807,389.39 | 520,807,389.39 | 492,655,421.69 | 492,655,421.69 | ||
青海乌图美仁多能互补一期70万千瓦光伏项目 | 153,662,273.13 | 153,662,273.13 | 1,431,728,795.05 | 1,431,728,795.05 | ||
陕西宜君三期10万千瓦林光互补项目 | 120,700,372.88 | 120,700,372.88 | ||||
青海综合能源贵南10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 | 22,740,028.78 | 22,740,028.78 | ||||
高州市石鼓镇20万千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 12,581,672.89 | 12,581,672.89 | ||||
海西州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光热项目 | 1,292,539,622.66 | 1,292,539,622.66 | ||||
达坂城50万千瓦光伏项目 | 755,715,103.83 | 755,715,103.83 | ||||
其他 | 24,156,700.22 | 24,156,700.22 | ||||
合计 | 40,922,786,084.43 | 40,922,786,084.43 | 23,274,921,888.67 | 23,274,921,888.67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350万千瓦光伏项目 | 15,317,110,000.00 | 7,015,450,136.37 | 4,898,435,804.06 | 31,710,814.88 | 11,882,175,125.55 | 90.51% | 99.00% | 242,460,971.01 | 215,234,044.58 | 2.20% |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 |
中绿电若羌400万千瓦光伏项目 | 15,588,410,700.00 | 2,214,843,441.45 | 6,367,216,695.27 | 8,582,060,136.72 | 81.28% | 97.12% | 131,011,938.06 | 119,408,667.85 | 2.45% |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 ||
中绿电尼勒克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尼勒克40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 | 14,943,950,000.00 | 3,373,839,585.10 | 5,124,918,186.61 | 8,498,757,771.71 | 66.14% | 75.00% | 148,672,835.83 | 132,095,725.89 | 2.31% |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 ||
阜康鲁能100万千瓦多能互补项目 | 5,554,750,000.00 | 2,590,736,277.66 | 352,624,300.36 | 2,943,360,578.02 | 66.14% | 83.50% | 96,131,969.84 | 62,310,808.82 | 1.88% |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 ||
奎屯市100万千瓦光伏项目 | 4,015,070,000.00 | 1,506,749,202.40 | 1,254,284,256.41 | 236,453,887.82 | 2,524,579,570.99 | 72.66% | 80.89% | 47,114,975.20 | 41,475,482.89 | 2.45% |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 |
青海茫崖鲁能新能源公司茫崖50万千瓦风电项目 | 2,633,518,000.00 | 1,050,075,518.97 | 1,353,883,636.31 | 2,403,959,155.28 | 91.28% | 91.45% | 44,862,639.78 | 35,560,498.49 | 2.11% |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 ||
鲁能集团甘肃分公司金塔70万千瓦多能互补基地项目 | 4,236,110,000.00 | 597,718,457.58 | 1,118,513,557.27 | 1,716,232,014.85 | 40.51% | 97.50% | 40,891,864.36 | 28,518,716.35 | 2.41% |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 ||
青海中绿电储能有限公司液态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 | 1,535,060,000.00 | 281,912,788.41 | 551,515,866.28 | 833,428,654.69 | 54.29% | 54.30% | 12,036,020.30 | 11,882,867.63 | 2.45% |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 ||
新疆克拉玛依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 852,952,400.00 | 646,800,837.28 | 60,940,502.27 | 707,741,339.55 | 82.98% | 82.98% | 31,584,547.87 | 14,365,990.57 | 1.89% |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 ||
承德县满杖子20万千瓦林光、农光互补项目 | 1,172,120,000.00 | 492,655,421.69 | 317,744,273.48 | 289,592,305.78 | 520,807,389.39 | 72.39% | 99.90% | 23,617,677.81 | 14,452,142.64 | 2.60% |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 |
青海乌图美仁多能互补一期70万千瓦光伏项目 | 2,468,093,000.00 | 1,431,728,795.05 | 476,348,162.46 | 1,754,414,684.38 | 153,662,273.13 | 71.08% | 98.00% | 29,964,160.57 | 26,728,428.71 | 2.20% |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 |
海西州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光热项目 | 1,330,501,200.00 | 1,292,539,622.66 | 80,110,682.86 | 1,372,650,305.52 | 100.00% | 100.00% | 24,366,695.51 |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 ||||
达坂城50万千瓦光伏项目 | 1,982,820,000.00 | 755,715,103.83 | 812,083,130.63 | 1,567,798,234.46 | 100.00% | 100.00% | 25,161,309.25 | 21,968,895.83 | 2.20% |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 ||
合计 | 71,630,465,300.00 | 23,250,765,188.45 | 22,768,619,054.27 | 5,220,909,417.96 | 31,710,814.88 | 40,766,764,009.88 | 897,877,605.39 | 724,002,270.25 |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4、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土地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运输办公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39,280,785.56 | 87,025,262.09 | 966,887,615.17 | 18,080,693.56 | 2,211,274,356.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735,949,443.65 | 8,660,949.76 | 1,417,236.58 | 746,027,629.99 | |
新增租赁 | 735,949,443.65 | 8,660,949.76 | 1,417,236.58 | 746,027,629.9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47,656.10 | 9,359,876.18 | 12,207,532.28 | ||
处置 | 2,847,656.10 | 9,359,876.18 | 12,207,532.28 | ||
4.期末余额 | 1,872,382,573.11 | 86,326,335.67 | 966,887,615.17 | 19,497,930.14 | 2,945,094,454.0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9,940,596.89 | 42,819,084.57 | 172,747,294.80 | 4,355,685.50 | 259,862,661.76 |
2.本期增加金额 | 88,438,062.20 | 21,012,118.61 | 46,571,335.32 | 1,797,126.63 | 157,818,642.76 |
(1)计提 | 88,438,062.20 | 21,012,118.61 | 46,571,335.32 | 1,797,126.63 | 157,818,642.76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2,672,266.96 | 6,341,756.58 | 9,014,023.54 | |
(1)处置 | 2,672,266.96 | 6,341,756.58 | 9,014,023.54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25,706,392.13 | 57,489,446.60 | 219,318,630.12 | 6,152,812.13 | 408,667,280.9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46,676,180.98 | 28,836,889.07 | 747,568,985.05 | 13,345,118.01 | 2,536,427,173.1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99,340,188.67 | 44,206,177.52 | 794,140,320.37 | 13,725,008.06 | 1,951,411,694.62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特许权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0,891,737.98 | 1,653,520.02 | 4,716,758.87 | 72,189,793.65 | 18,581.42 | 399,470,391.9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2,284,035.85 | 5,940.60 | 92,289,976.45 | ||||
(1)购置 | 69,044,074.28 | 5,940.60 | 69,050,014.88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23,239,961.57 | 23,239,961.57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823,800.00 | 823,800.00 | |
(1)处置 | 823,800.00 | 823,800.00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412,351,973.83 | 1,659,460.62 | 4,716,758.87 | 72,189,793.65 | 18,581.42 | 490,936,568.39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6,562,888.18 | 508,826.58 | 2,334,462.04 | 13,209,897.68 | 18,581.42 | 42,634,655.9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700,577.24 | 165,346.05 | 796,779.54 | 2,506,483.09 | 13,169,185.92 | ||
(1)计提 | 8,619,579.46 | 165,346.05 | 796,779.54 | 2,506,483.09 | 12,088,188.14 | ||
(2)企业合并增加 | 1,080,997.78 | 1,080,997.7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087.00 | 26,087.00 | |||||
(1)处置 | 26,087.00 | 26,087.00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36,237,378.42 | 674,172.63 | 3,131,241.58 | 15,716,380.77 | 18,581.42 | 55,777,754.8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76,114,595.41 | 985,287.99 | 1,585,517.29 | 56,473,412.88 | 435,158,813.5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94,328,849.80 | 1,144,693.44 | 2,382,296.83 | 58,979,895.97 | 356,835,736.0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靖边一期风电场土地 | 5,689,369.36 | 正在办理中 |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房屋装修费 | 1,903,703.28 | 1,470,603.30 | 433,099.98 | ||
软件使用权 | 7,950.00 | 1,142,847.00 | 30,025.53 | 1,120,771.47 | |
合计 | 1,911,653.28 | 1,142,847.00 | 1,500,628.83 | 1,553,871.45 |
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8,295,548.57 | 10,932,217.78 | 69,292,204.19 | 12,678,106.7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75,403,950.00 | 11,599,466.10 | 29,426,167.83 | 6,129,299.71 |
信用减值损失 | 374,380,797.78 | 63,241,668.95 | 257,435,999.83 | 42,600,486.64 |
租赁交易 | 136,397,341.35 | 22,785,236.85 | 26,997,777.57 | 5,219,138.32 |
其他 | 9,671,812.64 | 2,417,953.16 | 4,622,393.04 | 1,155,598.26 |
合计 | 654,149,450.34 | 110,976,542.84 | 387,774,542.46 | 67,782,629.65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租赁交易 | 152,834,620.93 | 26,430,161.87 | 51,938,413.47 | 10,629,244.50 |
其他 | 520,725.46 | 130,181.37 | 601,336.06 | 30,066.80 |
合计 | 153,355,346.39 | 26,560,343.24 | 52,539,749.53 | 10,659,311.30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392,413.93 | 85,584,128.91 | 9,490,570.38 | 58,292,059.2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5,392,413.93 | 1,167,929.31 | 9,490,570.38 | 1,168,740.92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15,935,294.91 | 243,740,830.86 |
可抵扣亏损 | 1,228,853,004.49 | 1,228,022,288.32 |
合计 | 1,544,788,299.40 | 1,471,763,119.18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度 | 74,319,665.58 | ||
2025年度 | 44,534,875.57 | 50,025,851.26 | |
2026年度 | 273,509,885.94 | 273,509,885.94 | |
2027年度 | 641,564,213.07 | 707,385,786.27 | |
2028年度 | 122,781,099.27 | 122,781,099.27 | |
2029年度 | 146,462,930.64 | ||
合计 | 1,228,853,004.49 | 1,228,022,288.32 |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留抵增值税 | 4,992,653,713.06 | 4,992,653,713.06 | 3,171,671,357.72 | 3,171,671,357.72 | ||
预付工程款 | 1,484,965,957.77 | 1,484,965,957.77 | 4,527,823,931.76 | 4,527,823,931.76 | ||
前期费用 | 13,900,107.86 | 13,900,107.86 | 5,750,597.77 | 5,750,597.77 | ||
代建项目 | 85,192,969.65 | 85,192,969.65 | ||||
合计 | 6,491,519,778.69 | 6,491,519,778.69 | 7,790,438,856.90 | 7,790,438,856.90 |
1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25,726,053.54 | 125,726,053.54 | 其他 | 履约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诉讼冻结资金 | 1,513,622.00 | 1,513,622.00 | 其他 | 履约保证金、保函保证金 |
应收账款 | 4,630,923,585.73 | 4,032,683,092.54 | 质押 | 应收电费收费权质押 | 3,724,894,593.31 | 3,532,304,824.51 | 质押 | 应收电费收费权质押 |
合计 | 4,756,649,639.27 | 4,158,409,146.08 | 3,726,408,215.31 | 3,533,818,446.51 |
20、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1,045,635,755.80 | |
合计 | 11,045,635,755.80 |
21、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款 | 4,295,355,943.99 | 4,576,689,979.15 |
应付物资款 | 250,746,868.58 | 200,152,751.91 |
应付服务款 | 118,837,471.72 | 85,131,306.23 |
应付商品款 | 3,151,228.81 | 2,496,843.10 |
应付委托运维费 | 6,512,448.01 | 6,490,508.44 |
合计 | 4,674,603,961.11 | 4,870,961,388.83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141,409,839.29 | 未达到结算条件 |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113,459,172.18 | 未达到结算条件 |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5,986,206.89 | 未达到结算条件 |
湖北省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71,193,429.26 | 未达到结算条件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58,272,385.62 | 未达到结算条件 |
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 55,157,776.88 | 未达到结算条件 |
四川省输变电工程公司 | 12,616,590.68 | 未达到结算条件 |
合计 | 558,095,400.80 |
22、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36,308,285.07 | 27,728,522.23 |
其他应付款 | 887,898,254.23 | 869,570,865.73 |
合计 | 924,206,539.30 | 897,299,387.96 |
(1)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36,308,285.07 | 27,728,522.23 |
合计
合计 | 36,308,285.07 | 27,728,522.23 |
(2)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收代付款 | 631,695,557.65 | 712,675,695.89 |
往来款 | 247,672,649.42 | 145,938,058.13 |
其他 | 7,645,074.54 | 9,804,653.27 |
职工个人社会保险费 | 644,828.62 | 580,970.94 |
保证金 | 240,144.00 | 571,487.50 |
合计 | 887,898,254.23 | 869,570,865.73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广核青海冷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54,322,032.76 | 未达到支付条件 |
三峡新能源格尔木发电有限公司 | 51,243,628.13 | 未达到支付条件 |
常州天合智慧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29,343,810.26 | 未达到支付条件 |
华电(海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 29,313,760.27 | 未达到支付条件 |
海西华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9,313,760.26 | 未达到支付条件 |
合计 | 193,536,991.68 |
23、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706,130.00 | 1,292,431.00 |
合计 | 706,130.00 | 1,292,431.00 |
24、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电费 | 2,273,170.28 | 2,031,481.84 |
合计 | 2,273,170.28 | 2,031,481.84 |
2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108,221.61 | 417,785,741.29 | 418,269,283.66 | 5,624,679.2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13,999.71 | 53,933,036.49 | 53,925,599.61 | 321,436.59 |
三、辞退福利 | 215,190.00 | 215,190.00 | ||
合计 | 6,422,221.32 | 471,933,967.78 | 472,410,073.27 | 5,946,115.83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22,710,000.00 | 322,710,000.00 | ||
2、职工福利费 | 17,303,111.63 | 17,303,111.63 | ||
3、社会保险费 | 1,457,870.52 | 29,435,127.23 | 30,771,733.74 | 121,264.0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446,014.41 | 28,164,402.90 | 29,501,196.89 | 109,220.42 |
工伤保险费 | 7,803.63 | 1,091,509.30 | 1,091,321.82 | 7,991.11 |
生育保险费 | 4,052.48 | 179,215.03 | 179,215.03 | 4,052.48 |
4、住房公积金 | 24,289.68 | 29,255,640.44 | 29,255,640.44 | 24,289.68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626,061.41 | 14,527,911.56 | 13,674,847.42 | 5,479,125.55 |
8、其他短期薪酬 | 4,553,950.43 | 4,553,950.43 | ||
合计 | 6,108,221.61 | 417,785,741.29 | 418,269,283.66 | 5,624,679.24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01,227.60 | 37,133,949.64 | 37,126,747.14 | 308,430.10 |
2、失业保险费 | 12,772.11 | 1,313,572.86 | 1,313,338.48 | 13,006.49 |
3、企业年金缴费 | 15,485,513.99 | 15,485,513.99 | ||
合计 | 313,999.71 | 53,933,036.49 | 53,925,599.61 | 321,436.59 |
26、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6,623,177.43 | 9,585,988.29 |
企业所得税 | 36,993,529.92 | 41,212,122.59 |
个人所得税 | 9,906,769.04 | 9,451,157.1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55,415.79 | 175,754.11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税附加) | 1,671,830.10 | 219,385.35 |
土地使用税 | 1,352,703.67 | 25,727,151.26 |
房产税 | 159,025.51 | 158,933.90 |
资源税 | 7,331.13 | 4,124.50 |
其他税费 | 4,292,882.58 | 5,032,030.86 |
合计 | 92,662,665.17 | 91,566,648.01 |
2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519,181,588.53 | 1,287,055,904.69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7,978,972.55 | 38,631,911.02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38,679,264.25 | 496,177,381.87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3,786,016.59 | 94,939,400.24 |
合计 | 1,869,625,841.92 | 1,916,804,597.82 |
28、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0,592,690,375.15 | 10,485,206,561.96 |
信用借款 | 40,024,454,015.91 | 14,187,933,743.04 |
合计 | 50,617,144,391.06 | 24,673,140,305.00 |
29、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1,998,726,376.92 | 1,998,118,191.17 |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 614,349,483.71 | 998,761,137.37 |
合计 | 2,613,075,860.63 | 2,996,879,328.54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00,000,000.00 | 3.37% | 2023-12-27 | 3年 | 2,000,000,000.00 | 1,998,118,191.17 | 67,400,000.00 | -608,185.75 | 67,400,000.00 | 1,998,726,376.92 | 否 | |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 1,000,000,000.00 | 3.05% | 2021-1-26 | 5年 | 1,000,000,000.00 | 998,761,137.37 | 41,000,000.00 | -588,346.34 | 426,000,000.00 | 614,349,483.71 | 否 | |
合计 | —— | 3,000,000,000.00 | 2,996,879,328.54 | 108,400,000.00 | -1,196,532.09 | 493,400,000.00 | 2,613,075,860.63 | —— |
30、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968,946,736.53 | 1,121,185,134.62 |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639,083,609.49 | 218,968,230.22 |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3,786,016.59 | 94,939,400.24 |
合计 | 1,236,077,110.45 | 807,277,504.16 |
31、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543,206,327.06 | 2,504,924,688.28 |
专项应付款 | 37,736.80 | 230,015.68 |
合计 | 2,543,244,063.86 | 2,505,154,703.96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2,461,265,764.69 | 2,419,464,191.24 |
其中:未实现融资费用 | 298,254,589.40 | 421,573,058.57 |
应付光伏扶贫支出款 | 21,884,824.62 | 23,822,381.99 |
其中:未实现融资费用 | 6,300,705.07 | 6,763,147.70 |
应付海域使用权费用 | 60,055,737.75 | 61,638,115.05 |
其中:未实现融资费用 | 34,763,393.93 | 37,656,069.07 |
合计 | 2,543,206,327.06 | 2,504,924,688.28 |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国家专项拨款 | 37,736.80 | 37,736.80 | |||
国家863项目 | 192,278.88 | 192,278.88 | |||
合计 | 230,015.68 | 192,278.88 | 37,736.80 |
32、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146,810.70 | 100,000.00 | 37,654.32 | 1,209,156.38 | 投资专项资金 |
合计 | 1,146,810.70 | 100,000.00 | 37,654.32 | 1,209,156.38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负债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投资专项资金 | 1,146,810.70 | 100,000.00 | 37,654.32 | 1,209,156.38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146,810.70 | 100,000.00 | 37,654.32 | 1,209,156.38 |
3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862,520,720.00 | 204,081,632.00 | 204,081,632.00 | 2,066,602,352.00 |
2024年4月,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081,632.00股,发行价格8.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99,999,994.24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4,081,632.00元。
34、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 | 4,432,903,982.50 | 1,578,348,473.96 | 6,011,252,456.46 |
价)
价) | ||||
其他资本公积 | 44,158,052.59 | 71,347.44 | 44,086,705.15 | |
合计 | 4,477,062,035.09 | 1,578,348,473.96 | 71,347.44 | 6,055,339,161.6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2024年4月,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081,632.00股,发行价格8.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99,999,994.24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4,081,632.00元,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578,348,473.96元。
(2)本期因联合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造成其他资本公积减少71,347.44元。
35、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7,872,896.21 | -9,220,086.22 | -1,262,354.90 | -7,957,731.32 | -25,830,627.5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7,872,896.21 | -9,220,086.22 | -1,262,354.90 | -7,957,731.32 | -25,830,627.53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317,440.31 | -2,317,440.31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317,440.31 | -2,317,440.3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0,190,336.52 | -9,220,086.22 | -1,262,354.90 | -7,957,731.32 | -28,148,067.84 |
36、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9,270,995.60 | 47,064,396.68 | 24,000,896.75 | 42,334,495.53 |
合计 | 19,270,995.60 | 47,064,396.68 | 24,000,896.75 | 42,334,495.53 |
37、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908,751,100.32 | 6,942,306.19 | 915,693,406.51 |
任意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 22,509,259.68 | 22,509,259.68 | ||
合计 | 931,260,360.00 | 6,942,306.19 | 938,202,666.1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本年按法定比例计提盈余公积6,942,306.19元
38、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889,031,782.23 | 9,155,708,007.05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889,031,782.23 | 9,155,708,007.0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08,572,744.14 | 919,575,847.1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942,306.19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71,988,423.36 | 186,252,072.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518,673,796.82 | 9,889,031,782.23 |
39、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819,535,458.08 | 1,734,650,679.25 | 3,654,400,033.77 | 1,707,883,396.43 |
其他业务 | 20,678,764.33 | 4,649,641.49 | 36,186,765.89 | 6,766,622.45 |
合计 | 3,840,214,222.41 | 1,739,300,320.74 | 3,690,586,799.66 | 1,714,650,018.88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绿色能源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3,840,214,222.41 | 1,739,300,320.74 | 3,840,214,222.41 | 1,739,300,320.74 | ||||
其中: | ||||||||
售电合同收入 | 3,801,080,954.32 | 1,728,986,349.45 | 3,801,080,954.32 | 1,728,986,349.45 | ||||
其他收入 | 39,133,268.09 | 10,313,971.29 | 39,133,268.09 | 10,313,971.29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3,840,214,222.41 | 1,739,300,320.74 | 3,840,214,222.41 | 1,739,300,320.74 | ||||
其中: | ||||||||
东北(吉林、辽宁) | 256,939,774.12 | 135,052,275.94 | 256,939,774.12 | 135,052,275.94 | ||||
西北(宁夏、新疆、青海、陕西、甘肃) | 2,243,264,190.67 | 936,399,997.35 | 2,243,264,190.67 | 936,399,997.35 | ||||
华北(河北、内蒙古) | 518,148,848.05 | 305,510,321.83 | 518,148,848.05 | 305,510,321.83 |
华东(山东、江苏)
华东(山东、江苏) | 821,493,317.80 | 360,793,156.82 | 821,493,317.80 | 360,793,156.82 | |
华南(广东) | 368,091.77 | 1,544,568.80 | 368,091.77 | 1,544,568.80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3,840,214,222.41 | 1,739,300,320.74 | 3,840,214,222.41 | 1,739,300,320.74 | |
其中: | |||||
国有企业 | 3,829,951,689.12 | 1,736,282,516.12 | 3,829,951,689.12 | 1,736,282,516.12 | |
民营企业 | 9,052,871.56 | 2,830,164.52 | 9,052,871.56 | 2,830,164.52 | |
其他 | 1,209,661.73 | 187,640.10 | 1,209,661.73 | 187,640.10 | |
合同类型 | 3,840,214,222.41 | 1,739,300,320.74 | 3,840,214,222.41 | 1,739,300,320.74 | |
其中: | |||||
售电合同 | 3,801,080,954.32 | 1,728,986,349.45 | 3,801,080,954.32 | 1,728,986,349.45 | |
其他 | 39,133,268.09 | 10,313,971.29 | 39,133,268.09 | 10,313,971.29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3,840,214,222.41 | 1,739,300,320.74 | 3,840,214,222.41 | 1,739,300,320.74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3,814,364,146.55 | 1,733,242,890.21 | 3,814,364,146.55 | 1,733,242,890.21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25,850,075.86 | 6,057,430.53 | 25,850,075.86 | 6,057,430.53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3,840,214,222.41 | 1,739,300,320.74 | 3,840,214,222.41 | 1,739,300,320.74 | |
其中: | |||||
国家电网 | 3,516,769,057.92 | 1,535,112,529.65 | 3,516,769,057.92 | 1,535,112,529.65 | |
内蒙电力 | 271,076,639.21 | 188,182,305.68 | 271,076,639.21 | 188,182,305.68 | |
其他 | 52,368,525.28 | 16,005,485.41 | 52,368,525.28 | 16,005,485.41 | |
合计 | 3,840,214,222.41 | 1,739,300,320.74 | 3,840,214,222.41 | 1,739,300,320.74 |
40、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319,642.44 | 3,065,958.05 |
教育费附加 | 5,815,207.99 | 3,053,946.75 |
资源税 | 26,621.20 | 268,147.37 |
房产税 | 13,849,041.25 | 11,958,916.32 |
土地使用税 | 26,494,975.74 | 18,444,468.47 |
印花税 | 4,346,715.64 | 5,808,374.4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876,805.38 | 2,031,257.68 |
其他税费 | 481,143.34 | 398,928.03 |
合计 | 64,210,152.98 | 45,029,997.16 |
41、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3,373,669.47 | 176,780,692.49 |
折旧摊销费
折旧摊销费 | 51,590,632.97 | 61,649,143.95 |
中介费 | 16,774,515.75 | 8,854,705.28 |
差旅费及办公费 | 9,649,076.59 | 12,510,448.55 |
租赁费 | 7,794,656.01 | 9,245,397.81 |
物业管理费 | 7,331,585.24 | 9,097,465.90 |
党建工作经费 | 1,067,184.97 | 1,347,738.87 |
文化宣传费 | 1,028,970.59 | 1,674,446.20 |
信息系统运维费 | 567,617.66 | 528,982.32 |
其他费用 | 7,658,080.65 | 11,794,179.98 |
合计 | 256,835,989.90 | 293,483,201.35 |
42、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可规模化工程应用的光伏清扫机器人系统研发确认服务费 | 1,262,641.52 | |
靖边二期风电场风机叶片螺栓轴应力在线监测研究 | 424,528.30 | 253,584.91 |
熔盐储能耦合火电灵活调节应用研究项目 | 231,321.71 | |
适配转运无人车的光伏板面清扫机器人研制项目 | 182,743.37 | |
大功率熔盐电加热器与风、光新能源的互补控制研究项目 | 102,413.46 | |
宜君一期49.5MW农光互补项目 | 70,196.21 | |
绿色能源产业智慧运营三级管理平台研发和新疆基地项目示范应用 | 59,680.00 | |
自主风机载荷计算评估软件研发 | 1,165,048.56 | |
区域风光发电联合预测关键技术研究 | 764,150.94 | |
串接风电场电压波动原因分析与控制特性优化研究 | 633,962.26 | |
智能巡检、无人值守”新能源升压站项目 | 358,490.57 | |
靖边一期液压系统软启装置开发研究项目 | 85,056.60 | |
合计 | 2,333,524.57 | 3,260,293.84 |
43、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525,454,086.94 | 520,262,854.87 |
减:利息收入 | 71,331,597.80 | 50,771,702.06 |
其他 | 2,679,525.69 | 1,424,181.89 |
合计 | 456,802,014.83 | 470,915,334.70 |
44、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退税 | 50,212,640.32 | 42,641,115.70 |
稳岗补贴 | 971,646.32 | 810,779.68 |
其他政府补助 | 364,354.32 | 671,283.23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49,706.64 | 369,915.79 |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 760.04 | |
土地使用税补贴收益 | 1,854,675.27 | |
合计 | 51,799,107.64 | 46,347,769.67 |
4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243,149.37 | 28,662,372.5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536,257.10 | |
债务重组收益 | -2,175,448.58 | |
合计 | -10,882,340.85 | 28,662,372.56 |
46、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16,107,917.95 | -89,193,440.5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27,660.00 | -1,200.00 |
合计 | -116,735,577.95 | -89,194,640.50 |
47、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三、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12,865,391.84 | |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813,408.45 | |
合计 | -16,678,800.29 |
48、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76,077,602.90 | 54,652.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011,819.73 | 1,194,772.81 |
合计 | 79,089,422.63 | 1,249,424.81 |
49、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220,000.00 | 141,360.00 | 220,0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230,470.10 | 145,441.28 | 230,470.10 |
罚款及违约金 | 8,438,155.85 | 2,554,930.84 | 8,438,155.85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11,145,701.75 | 11,145,701.75 | |
保险理赔收入 | 601,933.33 | 930,300.87 | 601,933.33 |
其他 | 12,325,527.19 | 18,991,371.43 | 12,325,527.19 |
合计 | 32,961,788.22 | 22,763,404.42 | 32,961,788.22 |
50、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2,060,000.00 | 1,430,000.00 | 2,060,000.00 |
罚款及滞纳金 | 12.24 | 284,830.71 | 12.24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62,348.19 | 17,680.23 | 62,348.19 |
其他 | 48,308.10 | 3,406,787.22 | 48,308.10 |
合计 | 2,170,668.53 | 5,139,298.16 | 2,170,668.53 |
51、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80,661,587.34 | 167,763,633.3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6,030,526.35 | -18,533,212.59 |
合计 | 154,631,060.99 | 149,230,420.72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338,115,150.2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34,528,787.5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93,072,522.6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476,951.1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35,545,621.3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273,415.1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49,832.1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4,819,883.39 |
所得税费用 | 154,631,060.99 |
52、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35。
53、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单位往来款 | 347,483,986.79 | 658,620,021.92 |
利息 | 71,331,597.80 | 50,771,702.06 |
税费退还等 | 262,137.54 | 2,192,892.61 |
保险理赔款、罚款等 | 55,326,337.90 | 2,870,264.82 |
政府奖金及扶持款等 | 1,837,111.65 | 516,360.00 |
备用金、押金、保证金 | 247,014.90 | 7,805,424.31 |
其他 | 7,474,391.51 | 9,643,020.81 |
合计 | 483,962,578.09 | 732,419,686.5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诉讼冻结资金 | 110,721,288.80 | |
银行手续费 | 58,311.70 | 282,111.35 |
单位往来款 | 904,607,602.46 | 852,622,749.85 |
备用金、押金、保证金 | 13,526,639.28 | 2,282,823.78 |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相关现金 | 51,871,687.46 | 55,910,536.34 |
保险费 | 16,009,077.16 | 16,248,087.63 |
其他 | 120,723,369.89 | 53,817,099.12 |
合计 | 1,217,517,976.75 | 981,163,408.07 |
(2)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 440,000,000.00 | |
合计 | 440,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支付的现金 | 1,250,183,216.18 | 665,861,706.86 |
合计 | 1,250,183,216.18 | 665,861,706.86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1,045,635,755.80 | 1,894,291,124.47 | 181,208,192.79 | 13,121,135,073.06 | ||
应付股利 | 27,728,522.23 | 423,004,626.20 | 403,988,423.36 | 10,436,440.00 | 36,308,285.07 | |
应付债券 | 3,035,511,239.56 | 88,943,593.62 | 493,400,000.00 | 2,631,054,833.18 | ||
长期借款 | 25,960,196,209.69 | 27,098,718,677.02 | 1,410,359,270.29 | 2,332,948,177.41 | 52,136,325,979.59 | |
租赁负债 | 902,216,904.40 | 775,910,790.65 | 348,264,568.01 | 1,329,863,127.04 | ||
长期应付款 | 3,001,332,085.83 | 440,000,000.00 | 142,509,890.45 | 801,918,648.17 | 2,781,923,328.11 | |
合计 | 43,972,620,717.51 | 29,433,009,801.49 | 3,021,936,364.00 | 17,501,654,890.01 | 10,436,440.00 | 58,915,475,552.99 |
5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183,484,089.27 | 1,018,706,565.8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33,414,378.24 | 89,194,640.5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312,355,982.28 | 1,296,721,484.29 |
使用权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 | 72,766,324.43 | 84,758,038.21 |
无形资产摊销 | 9,918,516.02 | 8,925,518.2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44,603.69 | 912,493.1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9,089,422.63 | -1,249,424.8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8,121.91 | -127,761.0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25,454,086.94 | 520,262,854.8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882,340.85 | -28,662,372.5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029,714.74 | -15,375,675.1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11.61 | -3,157,537.4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37,957.92 | 866,635.0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16,953,431.50 | -1,320,443,896.0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28,513,786.50 | 887,336,586.3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00,302,990.75 | 2,538,668,149.4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485,700,867.21 | 8,996,870,870.4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996,870,870.45 | 4,870,864,976.3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11,170,003.24 | 4,126,005,894.09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17,706,130.14 |
其中: | |
白城大安市大岗子风电有限公司 | 217,706,130.14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6,402,565.16 |
其中: | |
白城大安市大岗子风电有限公司 | 26,402,565.16 |
其中: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91,303,564.98 |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一、现金 | 6,485,700,867.21 | 8,996,870,870.4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485,700,867.21 | 8,996,870,870.45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485,700,867.21 | 8,996,870,870.45 |
(4)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履约保证金 | 513,622.00 | 513,622.00 | 使用权受限 |
保函保证金 | 14,491,142.74 | 1,000,000.00 | 使用权受限 |
诉讼冻结资金 | 110,721,288.80 | 使用权受限 | |
合计 | 125,726,053.54 | 1,513,622.00 |
55、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57,487,064.02 | 80,536,695.57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18,169,296.41 | 16,364,368.29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其中:售后租回交易产生部分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268,352,512.59 | 862,528,540.28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入 | 440,000,000.00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 | 278,666,012.69 | 163,291,444.13 |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经营租赁收入
经营租赁收入 | 6,392,309.33 | 0.00 |
合计 | 6,392,309.33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33,735.17 | |
委托研发费 | 1,999,789.40 | 3,260,293.84 |
合计 | 2,333,524.57 | 3,260,293.84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333,524.57 | 3,260,293.84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白城大安市大岗子风电有限公司 | 2024年06月30日 | 217,706,130.14 | 100.00% | 现金购买 | 2024年06月30日 | 取得控制权 | 40,992,755.80 | 14,156,970.29 | -26,384,652.21 |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217,706,130.14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217,706,130.14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219,922,787.96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2,216,657.82 |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白城大安市大岗子风电有限公司
白城大安市大岗子风电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744,898,764.64 | 683,381,575.35 |
货币资金 | 26,402,565.16 | 26,402,565.16 |
应收款项 | 8,623,828.37 | 8,414,608.37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636,114,404.43 | 574,806,435.14 |
无形资产 | 22,236,442.69 | 22,236,442.69 |
其他流动资产 | 51,521,523.99 | 51,521,523.99 |
负债: | 524,975,976.68 | 524,975,976.68 |
借款 | 458,185,702.54 | 458,185,702.54 |
应付款项 | 33,680,147.09 | 33,680,147.0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985,862.77 | 32,985,862.77 |
应交税费 | 124,264.28 | 124,264.28 |
净资产 | 219,922,787.96 | 158,405,598.67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219,922,787.96 | 158,405,598.67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聘请评估中介进行评估。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否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本公司本年度投资新设子公司14家,分别为青海曦和绿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中绿电(昌吉)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绿电(托克逊)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绿电(阿勒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绿电(巴里坤)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绿电(布尔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绿电(哈密)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绿电(奇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祁门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绿电(都匀)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陕西鲁能韩城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绿电(烟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绿电(潍坊)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绿电(木垒)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本年度注销未实际经营的2家子公司,分别为江西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乌尔禾区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二级子公司 | |||||||
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新疆乌鲁木齐市 | 新疆乌鲁木齐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青海中绿电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305,000,000.00 | 青海省西宁市 | 青海省西宁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458,210,000.00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中绿可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65.00% | 投资设立 | |
金塔可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840,000,000.00 | 金塔县 | 金塔县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江苏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1,410,000,000.00 | 江苏省东台市 | 江苏省东台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6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七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38,410,000.00 | 广东省汕头市 | 广东省汕头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97.9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茂名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229,000,000.00 | 广东省茂名市 | 广东省茂名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青海曦和绿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900,000,000.00 | 青海省海南州 | 青海省海南州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白城大安市大岗子风电有限公司 | 138,050,000.00 | 吉林省白城市 | 吉林省白城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中绿电(烟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山东省烟台市 | 山东省烟台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中绿电(潍坊)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山东省潍坊市 | 山东省潍坊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中绿电(都匀)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贵州省都匀市 | 贵州省都匀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祁门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安徽省黄山市 | 安徽省黄山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0.00% | 投资设立 | |
三级子公司 | |||||||
新疆达坂城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165,000,000.00 | 新疆乌鲁木齐市 | 新疆乌鲁木齐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新疆哈密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59,000,000.00 | 新疆哈密市 | 新疆哈密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新疆吐鲁番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160,000,000.00 | 新疆吐鲁番市 | 新疆吐鲁番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克拉玛依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170,000,000.00 | 新疆克拉玛依市 | 新疆克拉玛依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阜康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新疆哈密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新疆哈密市 | 新疆哈密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78.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若羌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新疆若羌县 | 新疆若羌县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奎屯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新疆奎屯市 | 新疆奎屯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鄯善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新疆吐鲁番市 | 新疆吐鲁番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阜康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新疆阜康市 | 新疆阜康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尼勒克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新疆尼勒克县 | 新疆尼勒克县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乌鲁木齐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新疆乌鲁木齐市 | 新疆乌鲁木齐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中绿电(木垒)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中绿电(阿勒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新疆阿勒泰市 | 新疆阿勒泰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中绿电(布尔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中绿电(布尔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新疆阿勒泰市 | 新疆阿勒泰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中绿电(托克逊)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新疆吐鲁番市 | 新疆吐鲁番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中绿电(巴里坤)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新疆哈密市 | 新疆哈密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中绿电(哈密)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新疆哈密市 | 新疆哈密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中绿电(奇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中绿电(昌吉)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河北康保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175,000,000.00 | 河北省张家口市 | 河北省张家口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康保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165,430,000.00 | 河北省张家口市 | 河北省张家口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河北丰宁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河北省承德市 | 河北省承德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承德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34,420,000.00 | 河北省承德市 | 河北省承德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包头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内蒙古包头市 | 内蒙古包头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陕西靖边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84,000,000.00 | 陕西省榆林市 | 陕西省榆林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陕西鲁能宜君新能源有限公司 | 131,100,000.00 | 陕西省铜川市 | 陕西省铜川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陕西鲁能靖边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0 | 陕西省榆林市 | 陕西省榆林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陕西鲁能韩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陕西省韩城市 | 陕西省韩城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青海格尔木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1,942,686,000.00 | 青海省海西州 | 青海省海西州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青海茫崖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659,944,200.00 | 青海省海西州 | 青海省海西州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青海都兰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9,000,000.00 | 青海省海西州 | 青海省海西州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青海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青海省海南州 | 青海省海南州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甘肃新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011,100,000.00 | 甘肃省酒泉市 | 甘肃省酒泉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甘肃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76,000,000.00 | 甘肃省酒泉市 | 甘肃省酒泉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宁夏盐池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163,000,000.00 | 宁夏吴忠市 | 宁夏吴忠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肃北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640,000,000.00 | 甘肃省酒泉市 | 甘肃省酒泉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甘肃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42,240,000.00 | 甘肃省酒泉市 | 甘肃省酒泉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杭锦旗都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366,200,000.00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吉林通榆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382,880,000.00 | 吉林省白城市 | 吉林省白城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东莒县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山东省日照市 | 山东省日照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东枣庄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山东省枣庄市 | 山东省枣庄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德州力奇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79,150,000.00 | 山东省德州市 | 山东省德州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青海格尔木昆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青海省格尔木市 | 青海省格尔木市 | 公共设施管理业 | 52.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青海格尔木涩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 126,706,000.00 | 青海省海西州 | 青海省海西州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青海格尔木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236,500,000.00 | 青海省格尔木市 | 青海省格尔木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6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中电装备北镇市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90,000,000.00 | 辽宁省北镇市 | 辽宁省北镇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7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内蒙古新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65.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金塔中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839,000,000.00 | 金塔县 | 金塔县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如东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710,000,000.00 | 江苏省南通市 | 江苏省南通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6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汕头市濠江区潮电七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13,410,000.00 | 广东省汕头市 | 广东省汕头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97.9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尼勒克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49.00% | 21,427,666.36 | 933,268,966.36 | |
乌鲁木齐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49.00% | 53,059,886.32 | 1,340,405,686.32 | |
若羌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49.00% | 805,193.21 | 893,987,293.21 | |
江苏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40.00% | 86,166,724.83 | 32,000,000.00 | 1,015,154,958.67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尼勒克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356,787,331.51 | 9,883,649,149.05 | 10,240,436,480.56 | 682,767,087.18 | 7,653,038,858.43 | 8,335,805,945.61 | 591,357,856.36 | 5,062,010,166.56 | 5,653,368,022.92 | 4,458,676,385.19 | 183,091,034.13 | 4,641,767,419.32 |
乌鲁木齐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366,886,471.57 | 13,661,362,011.08 | 14,028,248,482.65 | 765,042,075.81 | 10,527,684,586.83 | 11,292,726,662.64 | 1,131,651,090.25 | 9,598,279,881.96 | 10,729,930,972.21 | 4,878,920,047.80 | 3,864,444,586.68 | 8,743,364,634.48 |
若羌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214,280,841.95 | 10,028,972,553.49 | 10,243,253,395.44 | 758,532,100.98 | 7,660,257,446.95 | 8,418,789,547.93 | 502,201,159.08 | 3,521,271,559.26 | 4,023,472,718.34 | 3,320,556,422.27 | 3,320,556,422.27 | |
江苏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19,856,069.15 | 4,174,983,816.97 | 6,194,839,886.12 | 699,931,468.11 | 2,957,021,021.33 | 3,656,952,489.44 | 1,974,969,479.60 | 4,418,187,589.05 | 6,393,157,068.65 | 657,409,205.39 | 3,334,036,864.50 | 3,991,446,069.89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尼勒克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57,634.59 | 43,729,931.35 | 43,729,931.35 | 337,073,464.05 | -551,630,736.36 | |||
乌鲁木齐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5,663,285.11 | 108,285,482.28 | 108,285,482.28 | 951,166,523.84 | -1,059,163,707.94 |
若羌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若羌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1,450.95 | 1,643,251.44 | 1,643,251.44 | 345,660,966.44 | -502,178,072.40 | |||
江苏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719,837,665.41 | 215,416,812.07 | 215,416,812.07 | 559,569,280.28 | 676,066,343.71 | 159,412,404.27 | 159,412,404.27 | 412,936,534.12 |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赤峰新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33.00% | 权益法 | |
新疆天风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34.96% | 权益法 | |
崇礼建投华实风能有限公司 | 河北省崇礼县 | 河北省崇礼县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9.00% | 权益法 | |
张北建投华实风能有限公司 | 河北省张北县 | 河北省张北县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9.00% | 权益法 |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崇礼建投华实风能有限公司 | 张北建投华实风能有限公司 | 崇礼建投华实风能有限公司 | 张北建投华实风能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31,782,426.08 | 34,754,745.55 | 40,898,095.87 | 37,901,903.13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6,976,522.20 | 10,317,903.03 | 14,537,710.18 | 7,806,185.21 |
非流动资产 | 299,877,916.13 | 187,966,393.35 | 328,190,245.68 | 197,385,779.68 |
资产合计 | 331,660,342.21 | 222,721,138.90 | 369,088,341.55 | 235,287,682.81 |
流动负债 | 190,975,961.54 | 80,547,873.07 | 82,574,322.94 | 70,718,180.70 |
非流动负债 | 32,530,000.00 | 111,000,000.00 | 53,010,000.00 | |
负债合计 | 190,975,961.54 | 113,077,873.07 | 193,574,322.94 | 123,728,180.70 |
少数股东权益 | 68,935,346.53 | 53,725,200.26 | 86,001,869.12 | 54,664,156.0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71,749,034.14 | 55,918,065.57 | 89,512,149.49 | 56,895,346.07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68,935,346.53 | 53,725,200.26 | 86,001,869.12 | 54,664,156.04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68,935,346.53 | 53,679,927.13 | 86,001,869.12 | 54,664,156.04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31,756,462.52 | 27,356,097.73 | 53,879,838.18 | 39,124,130.56 |
财务费用 | 5,237,130.49 | 2,211,343.55 | 6,258,058.66 | 3,117,492.41 |
所得税费用 | 752,965.29 | 283,458.62 | 2,171,012.94 | 1,840,070.32 |
净利润 | -35,925,000.59 | -2,346,750.33 | -12,421,561.95 | 5,700,014.15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5,925,000.59 | -2,346,750.33 | -12,421,561.95 | 5,700,014.1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4,721,073.36 | 4,900,000.00 |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赤峰新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新疆天风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赤峰新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新疆天风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461,792,476.23 | 424,461,780.66 | 417,883,685.28 | 356,290,937.29 |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 166,729,709.62 | 821,100,862.75 | 230,556,646.20 | 786,094,403.87 |
资产合计 | 628,522,185.85 | 1,245,562,643.41 | 648,440,331.48 | 1,142,385,341.16 |
流动负债 | 156,898,848.06 | 568,439,507.97 | 269,873,985.25 | 489,749,846.85 |
非流动负债 | 100,000,000.00 | 1,046,228.39 | 1,046,228.39 | |
负债合计 | 256,898,848.06 | 569,485,736.36 | 269,873,985.25 | 490,796,075.24 |
净资产 | 371,623,337.79 | 676,076,907.05 | 378,566,346.23 | 651,589,265.92 |
少数股东权益 | 122,635,701.47 | 236,356,486.70 | 124,926,865.70 | 227,734,740.0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48,987,636.32 | 439,720,420.35 | 253,639,480.53 | 423,854,525.92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22,635,701.47 | 236,356,486.70 | 124,926,865.70 | 227,734,740.00 |
调整事项 | -3,365,362.40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19,546,357.93 | 236,249,150.25 | 124,926,865.70 | 227,734,740.00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07,749,810.96 | 146,776,261.30 | 126,478,799.99 | 154,372,976.35 |
净利润 | 18,342,472.36 | 24,180,614.66 | 35,780,246.54 | 64,724,020.66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8,342,472.36 | 24,180,614.66 | 35,780,246.54 | 64,724,020.66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3,365,362.40 | 38,079,968.07 |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0,803,159.84 | 10,566,170.03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36,989.81 | 182,419.65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36,989.81 | 182,419.65 |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146,810.70 | 100,000.00 | 37,654.32 | 1,209,156.38 | 与资产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51,548,640.96 | 45,977,853.88 |
营业外收入 | 220,000.00 | 141,360.00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3)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0,260,009.31 | 90,260,009.31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等。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济南市 | 投资于房地产业、清洁能源、住宿餐饮业、旅游景区管理业、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等。 | 2,000,000.00 | 68.61% | 68.61%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礼士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鲁能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北京中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北京中绿中科锂电容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成都新衡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大连鲁能置业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海南鲁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海南三亚湾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海南亿隆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杭州千岛之恋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吉林鲁能漫江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鲁能泰山度假俱乐部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绿发(文安)企业培训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京方山置业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青岛中绿园健康地产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青海绿能数据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三亚华源温泉海景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山东鲁能三公招标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东鲁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东鲁能物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上海中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四川九寨鲁能生态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泰安鲁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文安鲁能生态旅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新疆华美胜地旅游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宜宾山水原著置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郑州鲁能置业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绿汇共享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绿中科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采购商品 | 339,653,984.68 | 46,335,645.07 | ||
上海中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21,963,796.84 | 3,377,358.49 | ||
中绿中科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0,506,839.63 | |||
北京鲁能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服务 | 4,274,234.89 | 4,008,103.19 | ||
郑州鲁能置业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3,962,264.16 | |||
山东鲁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193,990.32 | 3,828,507.69 | ||
中绿汇共享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3,668,660.29 | |||
绿发(文安)企业培训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2,490,566.01 | |||
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1,656,541.12 | 235,135.21 | ||
青岛中绿园健康地产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1,582,308.29 | 690,481.11 | ||
吉林鲁能漫江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1,573,342.75 | 85,000.00 | ||
海南鲁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1,340,566.59 | 1,788,126.92 | ||
山东鲁能三公招标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740,953.77 | |||
山东鲁能物业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581,982.50 | |||
海南三亚湾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435,377.36 | |||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377,358.49 | 20,821.92 | ||
三亚华源温泉海景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54,000.00 | 270,000.00 | ||
四川九寨鲁能生态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181,763.00 | 52,000.00 | ||
鲁能泰山度假俱乐部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20,999.97 | 186,177.81 | ||
杭州千岛之恋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54,415.08 | |||
北京礼士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服务 | 53,777.67 | 8,150.94 | ||
大连鲁能置业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51,207.55 | 97,000.00 | ||
文安鲁能生态旅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23,600.00 | 96,819.45 | ||
北京贵都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服务 | 10,743.39 | |||
泰安鲁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45,101.89 | |||
海南亿隆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27,000.00 | |||
南京方山置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3,00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出售商品 | 3,516,769,057.92 | 3,280,123,120.28 |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660,377.36 | 933,962.25 |
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8,714.11 |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9,830.19 |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房屋租赁 | 368,091.77 | |
新疆华美胜地旅游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41,416.19 | |
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 | 18,199.04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本期发
生额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3,058,018.67 | 3,058,018.67 | 597,462.98 | 663,992.57 | ||||||
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 | 1,554,154.13 | 1,131,980.92 | 24,964.91 | 92,432.68 | ||||||
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319,788,110.40 | 356,477,251.86 | 12,603,853.35 | 20,265,211.75 |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193,048,500.00 | 2024年12月06日 | 2026年01月27日 | 否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56,502,000.00 | 2024年12月06日 | 2028年02月24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615,000,000.00 | 2021年01月27日 | 2026年01月27日 | 否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180,000,000.00 | 2016年03月07日 | 2028年02月24日 | 否 |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0 | 2023年12月20日 | 2031年12月19日 | |
拆出 |
(5)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中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出售固定资产 | 1,269,442,400.00 |
(6)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6,962,946.00 | 9,431,454.33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5,948,351,967.91 | 334,036,113.47 | 5,082,834,797.92 | 227,177,990.73 | |
新疆华美胜地旅游有限公司 | 154,143.65 | ||||
应收款项融资 |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64,349,512.25 | 22,551,799.58 | |||
预付账款 |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14,268,885.75 | 7,130,397.81 | |||
吉林鲁能漫江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54,644.16 | ||||
上海中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25,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22,457,000.00 | 247,800,000.00 | |||
应收股利 | |||||
赤峰新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45,280,482.99 | 51,823,550.85 | |||
张北建投华实风能有限公司 | 17,525,620.59 | 17,525,620.59 | |||
新疆天风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13,944,338.90 | 13,944,338.90 | |||
崇礼建投华实风能有限公司 | 7,572,847.36 | 7,572,847.3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上海中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1,276,000.00 | 2,665,000.00 | |||
中绿中科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 666,250.00 | 2,665,000.0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13,539,936.24 | 9,592,573.32 | |
上海中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1,824,142.20 | 3,018,867.92 | |
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 | 1,470,000.00 | ||
中绿中科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 242,500.00 | 1,332,500.00 | |
青岛中绿园健康地产有限公司 | 159,581.86 | 690,481.11 | |
中绿汇共享服务有限公司 | 50,000.00 | ||
山东鲁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15,794.00 | 23,600.00 | |
应付股利 |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12,350,862.97 | ||
合同负债 |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134,822.50 | ||
其他应付款 |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5,341,837.73 | 1,756,470.85 |
郑州鲁能置业有限公司
郑州鲁能置业有限公司 | 4,200,000.00 |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3,173,997.97 | 3,173,997.97 | |
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2,237,750.80 | 2,237,750.80 | |
中绿汇共享服务有限公司 | 78,184.85 | 5,984.01 | |
山东鲁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49,643.65 | 381,542.19 | |
中绿中科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 36,033.87 | 25,884.95 | |
北京中绿中科锂电容科技有限公司 | 35,831.48 | ||
上海中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2,270.96 | 20,071.70 | |
北京鲁能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
成都新衡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3,128.28 | ||
吉林鲁能漫江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 | 22,994.44 | 6,000.00 | |
宜宾山水原著置业有限公司 | 12,164.06 | ||
海南三亚湾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 12,000.00 | ||
三亚华源温泉海景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 98,000.00 | ||
青海绿能数据有限公司 | 63,944.00 | ||
四川九寨鲁能生态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21,000.00 | ||
租赁负债 | |||
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8,044,805.32 | 10,575,150.5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70,466,467.39 | 393,472,463.81 | |
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2,530,345.22 | 2,460,555.69 | |
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 | 1,670,962.05 | 1,534,106.73 | |
长期应付款 |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349,065,076.09 | 236,390,144.84 | |
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04,266,666.69 | 2,001,916,666.67 |
十五、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024年7月,本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4)津01执恢73号、77号裁定书,恢复对该院作出的(2006)一中民二初字第265号判决及(2005)一中民二初字第340号判决的执行,并冻结公司账户余额11,008.86万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案件为历史遗留案件,背景复杂,公司对恢复执行存在异议,目前已向天津高院申请执行异议复议,案件正在审理中。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2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2 |
利润分配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 | 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登记上市后的总股本2,066,602,3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13,320,470.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3年以上 | 11,603,792.73 | 11,603,792.73 |
5年以上 | 11,603,792.73 | 11,603,792.73 |
合计 | 11,603,792.73 | 11,603,792.7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603,792.73 | 100.00% | 11,603,792.73 | 100.00% | 11,603,792.73 | 100.00% | 11,603,792.73 | 100.00% | ||
其中: | ||||||||||
应收其他款项组合 | 11,603,792.73 | 100.00% | 11,603,792.73 | 100.00% | 11,603,792.73 | 100.00% | 11,603,792.73 | 100.00% | ||
合计 | 11,603,792.73 | 100.00% | 11,603,792.73 | 100.00% | 11,603,792.73 | 100.00% | 11,603,792.73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其他款项组合 | 11,603,792.73 | 11,603,792.73 | 100.00% |
合计 | 11,603,792.73 | 11,603,792.7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3,200,000.00 | 11,603,792.73 | 27.58% | 3,200,000.00 | |
单位2 | 1,317,900.00 | 11,603,792.73 | 11.36% | 1,317,900.00 | |
单位3 | 1,174,999.74 | 11,603,792.73 | 10.13% | 1,174,999.74 | |
单位4 | 972,000.00 | 11,603,792.73 | 8.38% | 972,000.00 | |
单位5 | 915,270.00 | 11,603,792.73 | 7.89% | 915,270.00 | |
合计 | 7,580,169.74 | 11,603,792.73 | 65.34% | 7,580,169.74 |
注:单位1-5均为非关联方。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230,150,000.00 | 160,15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3,395,000,000.00 | 3,465,000,800.00 |
合计 | 3,625,150,000.00 | 3,625,150,800.00 |
(1)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60,150,000.00 | 160,150,000.00 |
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856,713.94 | 3,856,713.94 |
减:坏账准备 | -3,856,713.94 | -3,856,713.94 |
合计 | 230,150,000.00 | 160,150,000.0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60,150,000.00 | 1-3年 | 根据被投资单位资金安排 | 公司正常存续经营,不存在减值 |
合计 | 160,150,000.00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2,000.00 | 12,000.00 |
往来款 | 3,611,052,365.74 | 3,681,053,165.74 |
合计 | 3,611,064,365.74 | 3,681,065,165.74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00.00 | |
1至2年 | 3,465,000,000.00 | |
2至3年 | 3,395,000,000.00 | |
3年以上 | 216,064,365.74 | 216,064,365.74 |
5年以上 | 216,064,365.74 | 216,064,365.74 |
合计 | 3,611,064,365.74 | 3,681,065,165.74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11,064,365.74 | 100.00% | 216,064,365.74 | 5.98% | 3,395,000,000.00 | 3,681,065,165.74 | 100.00% | 216,064,365.74 | 5.87% | 3,465,000,800.0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16,064,365.74 | 5.98% | 216,064,365.74 | 100.00% | 216,064,365.74 | 5.87% | 216,064,365.74 | 100.00% | ||
无风险组合 | 3,395,000,000.00 | 94.02% | 3,395,000,000.00 | 3,465,000,800.00 | 94.13% | 3,465,000,800.00 | ||||
合计 | 3,611,064,365.74 | 100.00% | 216,064,365.74 | 3,395,000,000.00 | 3,681,065,165.74 | 100.00% | 216,064,365.74 | 3,465,000,8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216,064,365.74 | 216,064,365.74 | 100.00% |
合计
合计 | 216,064,365.74 | 216,064,365.7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无风险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无风险组合 | 3,395,000,000.00 | ||
合计 | 3,395,000,00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16,064,365.74 | 216,064,365.74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16,064,365.74 | 216,064,365.7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6,064,365.74 | 216,064,365.74 | ||||
合计 | 216,064,365.74 | 216,064,365.74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青海格尔木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682,000,000.00 | 2-3年 | 46.58% | |
吉林通榆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97,000,000.00 | 2-3年 | 8.22% | |
新疆达坂城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39,000,000.00 | 2-3年 | 6.62% | |
陕西靖边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24,000,000.00 | 2-3年 | 6.20% | |
青海都兰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15,000,000.00 | 2-3年 | 5.95% |
合计
合计 | 2,657,000,000.00 | 73.57%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6,440,161,733.04 | 16,440,161,733.04 | 13,571,892,602.90 | 13,571,892,602.90 | ||
合计 | 16,440,161,733.04 | 16,440,161,733.04 | 13,571,892,602.90 | 13,571,892,602.90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8,074,976,577.40 | 232,232,800.00 | 8,307,209,377.40 | |||||
金塔可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324,071,927.60 | 400,000,000.00 | 724,071,927.60 | |||||
青海中绿电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168,741,700.00 | 50,000,000.00 | 218,741,700.00 | |||||
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 | 3,655,115,700.00 | 1,675,060,200.00 | 5,330,175,900.00 | |||||
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七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33,358,097.04 | 233,358,097.04 | ||||||
中绿可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9,500,000.00 | 19,500,000.00 | ||||||
江苏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96,128,600.86 | 1,096,128,600.86 | ||||||
茂名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白城大安市大岗子风电有限公司 | 217,706,130.14 | 217,706,130.14 | ||||||
青海曦和绿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243,270,000.00 | 243,270,000.00 | ||||||
合计 | 13,571,892,602.90 | 2,868,269,130.14 | 16,440,161,733.04 |
4、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8,000,000.00 | 80,150,000.00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9,955,972.82 | 3,761,032.52 |
合计 | 137,955,972.82 | 83,911,032.52 |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79,257,544.5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56,760.68 | |
债务重组损益 | -2,175,448.5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0,402,997.7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814,186.0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799,981.3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661,086.47 | |
合计 | 105,394,972.7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40% | 0.50 | 0.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84% | 0.45 | 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