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赵徐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在2024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赵徐,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商法专业硕士,亚洲风险与危机管理协会成员,苏州“3212”工程律师计划人员,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实证研究课题组成员,私募英才计划人员,江苏省企业战略研究会理事。参与编制《上市公司法律实务指引》(法律出版社)等法律专著,发表《Earnout条款在投资中的适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认定、合规评价和应对方案》《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投资模式、风险评估和实务》等法律文章。2005年7月至2015年8月,在江苏剑桥人律师事务所执业,担任聘用律师;2015年8月至今,在江苏兰创律师事务所执业,担任主任一职;2017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二、出席会议及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6 | 5 | 1 | 0 | 0 | 否 | 3 |
2024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与了大力支持,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以及履行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以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名称 | 应当出席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履行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
审计委员会 | 4 | 4 | 0 | 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1 | 1 | 0 | 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
提名委员会 | 1 | 1 | 0 | 审议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议案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 | 1 | 0 | 审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等情况 |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本人已就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财务信息,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在财务和非财务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真实、客观得以反映,相关文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研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未变更,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研究及取得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批准,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作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副总经理施政辉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本人作
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了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结合公司业绩实现情况、岗位职责、能力、市场薪资等因素确定并发放,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2024年公司未涉及的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提名或者任免董事;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也未行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关键审计事项进行充分沟通,积极推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发挥重要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中小投资者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让公司了解广大中小股东的要求,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不定期的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进行沟通,了解中小投资者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等渠道反馈的问题,并就了解的相关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沟通,向其反馈中小投资的诉求。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时间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十六日。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股权激励实施情况等。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营运动态。
七、总体评价及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认真审议每个会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衷心地感谢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所给予的积极配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 徐
2025年4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