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9证券简称:神力股份公告编号:2025-014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51,563,342.39元。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17,730,187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354,603.74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354,603.74 | 65,319,056.10 | 4,354,603.74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8,432,248.77 | 170,333,297.53 | -80,569,750.94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51,563,342.3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74,028,263.5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7,110,432.6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74,028,263.5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 否 |
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
现金分红比例(%) | 432.65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4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