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L5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告》(公告编号:2025—L52)。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