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合科技”)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结构,使内部控制为公司的整体决策提供依据。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完善和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及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推动公司治理的深入发展。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原则,确保评价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完整。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财务管理及报告、固定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子公司管理、商誉减值测试、募集资金管理、金融衍生品、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财务管理及报告、固定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子公司管理、商誉减值测试、募集资金管理、金融衍生品、信息披露等。
(四)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及方法
公司审计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考虑了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要素的要求,严格执行了必要的内部控制评价程序。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等环节。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卷、穿行测试、实地查验和抽样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内部采用的评价方法是适当的,获取的评价证据是充分的。
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为主体的“三会一层”的治理模式,同时明确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形成了权责分明、各司其责、相互制衡、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
2、企业文化
公司以“秉承创业精神、专注电力电子、高效利用能源、服务全球用户”为企业使命,以“坚韧、执着、务实、平等”为企业精神,以“共生共赢,与客户、合作者、员工结为利益共同体”为经营理念,以“创新的技术、优质的产品、满意的服务、科学的管理、持续的改进”为质量方针,遵循“贡献、共益、感念、高效、创新”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电力电子行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公司坚持人本理念,为员工的职业规划提供更多的机遇与空间,力求员工价值与企业价值共同成长和相互促进。
3、人力资源管理
在企业价值观的指引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建立了完整、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在同行业、同地区具有坚实的人才吸引力。公司推行绩效考核的过程管理,有效地推动了工作目标的实现,提高了员工的技能,提升了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对薪酬福利待遇结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进行持续优化,建立多通道的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渠道,对培训体系不断进行丰富和优化,提高了员工满意度与忠诚度。
4、内部审计
为了适应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根据《审计法》、《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审计部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等进行独立的检查监督。
(二)风险评估
公司董事会及各管理层,持续关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竞争对手情况,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状况等因素,制定并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竞争策略、产品研发规划和市场营销计划,并通过日常管理和监督、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方式建立起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和预警机制,以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且普遍影响的变化。公司努力通过风险防范、风险转移及风险排除等方法,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公司将资金管理作为内控中重要的工作之一。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通合科技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划拨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公司所有货币资金支出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资金支付的提请、复核、授权审批,对于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进行分离设置,资金管理做到日清月结,并且严格履行现金盘点及资金账务、账户的专人核对及复核制度,确保公司资金使用安全、合理、高效。
2、采购与付款
为了规范采购与付款活动,公司制定了《采购与供方控制程序》等相关管理制度;合理设置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建立和完善了采购与付款的控制程序,明确了对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做到了比质比价采购,采购决策透明,并建立了价格监督机制,防范采购风险。公司对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公司严格要求采用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等方式结算。财务部门定期与采购部核对数据,确保应付账款数据的准确。
3、销售与收款
为了促进公司销售稳定增长,扩大市场份额,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风险,公司制定了《市场营销控制程序》等相关管理制度;合理设置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建立和完善了销售与收款的控制程序,明确了销售政策、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信用条件、收款方式以及销售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规范了从接受客户订单到安排组织货源、发货、确认收入、管理应收账款等一系列工作,将收款责任落实到销售部门,将销售货款回收情况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之一,从而保证公司销售业务的正常开展和货款及时安全回收。
4、财务管理及报告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具体情况,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管理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的会计核算原则、成本和费用管理、营业收入管理、财务会计报告、财务分析报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和规范,保证了财务部门按照国家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等文件,及时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财务分析发现公司业务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各业务部门,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进行和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公司建立了一套符合自身经营实际和发展需求的管理会计体系,运用全面预算管理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元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公司的经营目标。
5、固定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审批权限及相关责任均作出详细规定,建立了较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流程体系。公司相关人员能够按照上述规定,本着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同时,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定期盘点等监督措施,有效防止各种资产的毁损和流失。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固定资产的重大损坏情形。
6、合同管理
为加强合同管理,降低合同风险,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采购合同管理制度》,上述制度明确了合同管理的岗位职责、审批权限及工作程序,从合同签定、合同履行、合同保管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和规范,为保证合同的合法、合规发挥了积极作用。
7、关联交易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明确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8、对外担保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就对外担保标准和条件、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进行了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
根据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要求,对担保事项进行公开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担保事项正常,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
9、投资管理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就对外投资、金融衍生品的审批、决策及风险控制等方面都进行了具体的规定,科学确定投资目标和规划,防范投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事项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10、子公司管理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
11、商誉减值测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规定,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公司合并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的商誉资产形成于2019年2月28日,系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2024年度,公司聘请了独立第三方机构对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进行评估,公司在取得评估机构结论的同时,还关注了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并在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了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
12、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确保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13、信息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由公司董秘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各项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信息披露的重大过错或重大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况。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信息与沟通
公司在相关管理制度中都强调了信息与沟通的重要性,明确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做好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
(五)内部监督
公司建立了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组成的全方位、多层次内部监督体系。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财务管理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日常监督;独立董事履行对公司管理层的监督职责,对公司决策的科学性、规范化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和监督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情况,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五、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各项内控管理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 | 定义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 |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3%;或错报金额≥净利润的5% |
重要缺陷 |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是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资产总额的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3%;或净利润的3%≤错报金额<净利润的5%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或错报金额<净利润的3%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 | 定义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 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
重要缺陷 |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是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 ①未按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与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一致。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 | 定义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 ①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遭受相关主管部门处罚达公司资产总额3%以上; ②因公司重要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的损失达公司资产总额3%以上; ③重要岗位管理人员或核心人员流失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⑥公司遭受中国证监会处罚或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
重要缺陷 |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是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 ①公司决策程序出现一般失误,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②公司违反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形成损失; ③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⑤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