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478公司简称:晶升股份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春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38,366,09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1,306,117股后的股本数为137,059,9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264,994.7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公司治理 ...... 52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73
第六节重要事项 ...... 8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20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3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31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32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晶升股份 | 指 |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晶能半导体 | 指 | 南京晶能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集芯半导体 | 指 | 南京集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于2024年6月13日注销 |
晶升半导体 | 指 | 南京晶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晶采半导体 | 指 | 南京晶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晶恒半导体 | 指 | 南京晶恒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鑫瑞集诚 | 指 | 鑫瑞集诚(厦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明春科技 | 指 | 南京明春科技有限公司 |
盛源管理 | 指 | 南京盛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海格科技 | 指 | 南京海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聚源铸芯 | 指 | 苏州聚源铸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江北智能 | 指 | 南京江北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
润信基金 | 指 | 漳州漳龙润信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元禾璞华 | 指 | 江苏疌泉元禾璞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沪硅产业 | 指 |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8126.SH) |
中微公司 | 指 |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688012.SH) |
立昂微 | 指 |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05358.SH) |
毅达鑫业 | 指 | 上海毅达鑫业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华金领翊 | 指 | 珠海华金领翊新兴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疌泉红土 | 指 | 江苏疌泉红土智能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人才基金 | 指 | 南京市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盛宇投资 | 指 | 江苏盛宇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海聚助力 | 指 | 南京海聚助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深创投 | 指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华金丰盈 | 指 | 珠海华金丰盈八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新昇 | 指 | 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沪硅产业全资子公司 |
金瑞泓 | 指 | 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立昂微控股子公司 |
神工股份 | 指 |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688233.SH) |
合晶科技 | 指 | 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182.TWO) |
三安光电 | 指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600703.SH) |
东尼电子 | 指 |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03595.SH) |
中科钢研 | 指 | 中科钢研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比亚迪 | 指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指 | 李辉 |
实际控制人 | 指 | 李辉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官网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章程》 | 指 |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12月 |
报告期末 | 指 | 2024年12月3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企业会计准则 | 指 |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 | 指 |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晶圆 | 指 | 又称Wafer、圆片、晶片,用以制造集成电路的圆形硅或化合物晶体半导体材料 |
衬底 | 指 | 外延生长工序的基片,通过气相外延生长技术在其表面生成相应材料和结构 |
外延片 | 指 | 由外延工艺在衬底上形成外延层而成 |
半导体 | 指 | 常温下导电性能介于导体(Conductor)与绝缘体(Insulator)之间的材料 |
集成电路、芯片 | 指 | IntegratedCircuit,集成电路,通常也叫芯片,是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采用一定的工艺,将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电子元器件按照设计要求连接起来,制作在一小块半导体晶片如硅片或介质基片上,成为具有特定功能的电路 |
传感器 | 指 | 是一种检测装置,能感受到被测量的信息,并能将感受到的信息,按一定规律变换成为电信号或其他所需形式的信息输出,以满足信息的传输、处理、存储、显示、记录和控制等要求 |
存储芯片 | 指 | 具备存储功能的半导体元器件,用来实现运行程序或数据存储功能 |
硅片 | 指 | SiliconWafer,半导体级硅片,用于集成电路、分立器件、传感器等半导体产品制造 |
碳化硅 | 指 | SiliconCarbide,碳和硅的化合物,一种宽禁带半导体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之一 |
氮化镓 | 指 | GalliumNitride,氮和镓的化合物,一种宽禁带半导体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之一 |
第三代半导体 | 指 | 以碳化硅、氮化镓、氧化锌、金刚石、氮化铝为代表的宽禁带的半导体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具有更宽的禁带宽度、更高的击穿电场、更高的热导率、更大的电子饱和速度以及更高的抗辐射能力,更适合制作高温、高频、抗辐射及大功率器件 |
禁带 | 指 | 在能带结构中能态密度为零的能量区间,常用来表示价带和导带之间的能量范围。禁带宽度的大小决定了材料是具有半导体性质还是具有绝缘体性质。第三代半导体因具有宽禁带的特征,又称宽禁带半导体 |
单晶 | 指 | SingleCrystal,不含大角晶界或孪晶界的晶体 |
COP-FREE | 指 | COP(CrystalOriginatedParticulate)晶体原生颗粒,在单晶生长中引入的一个或多个小凹坑,类似LLS(局部光散射体);COP-FREE指无原生缺陷片 |
热场 | 指 | 单晶炉中的热系统,用于提供热传导及绝热的所有部件的总称,由加热及保温材料构成,对炉内原料进行加热及保温的载体,是晶体生长设备的核心部件 |
轻掺 | 指 | 一种硅片制作工艺,固体母合金直接融入硅熔体,掺杂量小 |
重掺 | 指 | 一种硅片制作工艺,纯元素掺杂,根据元素的不同分为气体,液体和纯元素固体掺杂,掺杂量大 |
射频器件 | 指 | 利用射频技术形成的一类元器件,常用于无线通信等领域 |
CVD | 指 | ChemicalVaporDeposition的缩写,化学气相沉积,是一种薄膜沉积技术 |
PM | 指 | ProcessModule的缩写,工艺模块 |
PVD | 指 | PhysicalVaporDeposition的缩写,物理气相沉积,是一种薄膜沉积技术 |
ALD | 指 | AtomicLayerDeposition的缩写,原子层沉积,是一种薄膜沉积技术 |
CCD | 指 | ChargeCoupledDevice的缩写,电荷耦合元件,是一种半导体器件,能够把光信号转化为电信号 |
Nm | 指 | Nm表示NanoMeter,中文称纳米,长度计量单位1纳米为十亿分之一米 |
PVT | 指 | PhysicalVaporTransportation的缩写,物理气相传输法,碳化硅晶体生长方法之一 |
LPE | 指 | LiquidPhaseEpitaxy的缩写,液相外延法,碳化硅晶体生长方法之一 |
TSSG | 指 | Top-SeededSolutionMethod的缩写,顶部籽晶溶液生长法,碳化硅晶体生长方法之一 |
MOSFET | 指 | Metal-Oxide-SemiconductorField-EffectTransistor的缩写,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一种可以广泛使用在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的场效晶体管 |
HEMT | 指 | HighElectronMobilityTransistor的缩写,高电子迁移率晶体管,是场效应晶体管的一种 |
IGBT | 指 | Insulate-GateBipolarTransistor的缩写,绝缘栅双极晶体管,是一种三端半导体开关器件,可用于多种电子设备中的高效快速开关 |
HVPE | 指 | HydrideVaporPhaseEpitaxy的缩写,氢化物气相外延法,氮化镓单晶生长方法之一 |
SOI | 指 | Silicon-On-Insulator的缩写,即绝缘衬底上的硅,是一种在单晶硅硅片内埋置一层氧化层而形成的半导体硅材料 |
TTV | 指 | TotalThicknessVariation的缩写,即总厚度偏差,晶圆的总厚度变化,指晶圆在其直径范围内的最大和最小厚度之间的差异 |
LTV | 指 | LocalThicknessVariation的缩写,局部厚度偏差,指晶圆局部区域内的最大和最小厚度之间的差异 |
Ra | 指 | 轮廓的算术平均偏差,在一个取样长度内,纵坐标值Z(x)绝对值的算术平均值 |
PID | 指 | Proportional-Integral-Derivative的缩写,通过比例、积分、微分三种控制方式对系统误差进行调节,以实现精确控制 |
BOW | 指 | 晶圆的弯曲度,表示晶圆中心与边缘之间的垂直距离变化 |
WARP | 指 | 晶圆的扭曲度,晶圆表面整体的不规则扭曲或变形,非局部的弯曲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晶升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rystalGrowth&EnergyEquipmentInc.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GE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辉 |
公司注册地址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枫科技园B4栋西侧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1.2013年5月14日,由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智路6号535室,变更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发路30-1号;2.2021年6月4日,由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发路30-1号,变更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枫科技园B4栋西侧。 |
公司办公地址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辉路4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0046 |
公司网址 | http://www.cgee.com.cn |
电子信箱 | cgee@cgee.com.cn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春生 | 王薇 |
联系地址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辉路49号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辉路49号 |
电话 | 025-87137168 | 025-87137168 |
传真 | 025-87131200 | 025-87131200 |
电子信箱 | cgee@cgee.com.cn | cgee@cgee.co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晶升股份 | 688478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15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潘汝彬、廖蕊、郝梦星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姚黎、范哲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4月24日-2026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424,966,295.63 | 405,570,772.55 | 4.78 | 221,992,886.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3,747,098.58 | 71,017,511.98 | -24.32 | 34,536,021.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0,225,845.92 | 42,390,985.42 | -28.70 | 22,712,245.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87,791.23 | -91,689,806.41 | 103.48 | 18,484,201.85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75,921,423.74 | 1,582,992,270.33 | -0.45 | 520,616,603.12 |
总资产 | 1,865,042,657.87 | 2,109,856,954.53 | -11.60 | 610,402,614.44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56 | -30.36 | 0.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56 | -30.36 | 0.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33 | -33.33 | 0.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1 | 5.77 | 减少2.36个百分点 | 6.9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2 | 3.44 | 减少1.52个百分点 | 4.5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41 | 9.37 | 增加1.04个百分点 | 9.35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3.48%,主要系本期客户回款增加和前期票据回款本期到期变现增加所致。
2.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0.36%,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减少所致。
3.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3.33%,主要系扣非净利润减少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81,107,784.99 | 117,600,723.51 | 126,600,914.01 | 99,656,873.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817,697.06 | 20,183,972.37 | 19,377,117.76 | -631,688.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7,750,242.48 | 9,592,022.24 | 8,611,210.35 | 4,272,370.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185,103.18 | -88,582,188.05 | -8,421,615.94 | 29,006,492.0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 -1,873,406.96 | 79,429.44 | -70,456.68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45,994.00 | 7,134,131.31 | 1,419,00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8,450,425.46 | 26,712,477.25 | 12,635,477.95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 107,336.63 | 149,646.13 | -73,695.74 |
收入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8,653.31 | 41,057.2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797,749.78 | 5,490,214.84 | 2,086,548.8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3,521,252.66 | 28,626,526.56 | 11,823,776.7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21,540,533.27 | 21,540,533.2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38,651,912.58 | 706,394,159.44 | -132,257,753.14 | 20,113,345.6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21,207,714.58 | 132,804,500.00 | -88,403,214.58 | 5,571,472.6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000,000.00 | 28,631,975.37 | 20,631,975.37 | 131,716.60 |
合计 | 1,067,859,627.16 | 889,371,168.08 | -178,488,459.08 | 25,816,534.96 |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以“成为国内半导体晶体材料生长设备领域的领导者,推动中国半导体行业的发展”为目标,在半导体晶体生长设备领域持续深耕,继续致力于晶体生长设备的研发生产。公司坚持自主创新、研发先行的理念,努力提高设备的技术先进性和稳定性,不断拓展技术应用领域,加速拓展产品序列,深化与客户合作。2024年度,在宏观经济环境和所处行业形势等多重因素的作用下,公司面临新的挑战,但仍然在技术突破、产品研发、市场销售、规范治理等诸多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在成为高质量发展企业的道路上继续稳步前行。
(一)夯实主业,产品表现及竞争力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巩固现有的市场地位和在细分领域的领先优势,努力提高公司核心技术先进性,持续对算法进行优化和更新迭代,开发精度更高的控制系统以及与之匹配的热场等,着力解决晶体生长过程不可监测等制约碳化硅材料发展的问题。报告期内,凭借在产品技术、服务质量以及客户经验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公司继续保持与下游客户深入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不断开发中国大陆市场的新客户。
(二)加大研发投入,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
核心技术是半导体专用设备企业生存与长远发展的基石与关键,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密切追踪最新的技术及发展趋势,积极开展对新技术的研究,不断研发新产品和新工艺,丰富核心技术,加快产品与服务创新。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获得国内专利95项,其中发明专利38项,实用新型专利57项。同时,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和产品创新,利用现有产品的技术积累和行业经验,有针对性地进行产品定制化开发,将技术推广到其他应用领域。在现有半导体级晶体生长设备业务的基础上,公司结合客户及行业的产品需求,不断进行产品种类的丰富和技术的迭代升级,拓展技术应用领域,以实现能够覆盖更大市场的产品布局。报告期内,公司推进了碳化硅外延炉、多线切割机、减薄机、抛光机等新产品的研发,公司研发费用为44,247,118.8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39%,占营业收入的10.41%。
(三)人才引进与培养,奠定未来成长基石
优秀的人才是保证公司竞争优势的驱动力。公司高度重视团队的建设和培养,持续引进行业内的专业人才,公司形成了一支经验较为丰富,技术水平较高的人才队伍,紧密跟踪国内外先进技术发展趋势,巩固和提升公司的研发、生产以及客户服务能力。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总数为210人,其中,研发人员总数为85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为40.48%,较上年同期71人增加14人,同比增长19.72%。此外,公司不断完善研发管理机制和创新激励机制,对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专利申请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技术研发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不断激发技术研发人员的工作热情。
(四)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依法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为提升经营管理效能水平,构建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完善公司管理层的工作制度。同时加强围绕经营管理、企业发展等统筹规划、规范管理和科学决策,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半导体专用设备供应商,主要从事晶体生长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成立以来,公司基于高温高真空晶体生长设备的技术同源性,结合“晶体生长设备—工艺技术—晶体材料”产业链上下游技术协同优化的能力,致力于新产品、新技术及新工艺的研究与开发,并聚焦于半导体领域,向半导体材料厂商及其他材料客户提供半导体级单晶硅炉、碳化硅单晶炉和其他设备等定制化产品。公司凭借多应用领域产品技术开发经验,已在晶体生长设备领域形成丰富产品序列,可满足客户差异化、定制化的晶体生长制造工艺需求,逐步发展成为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半导体级晶体生长设备供应商。依靠优质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公司得到了众多主流半导体厂商的认可,陆续开拓了上海新昇、金瑞泓、神工股份、三安光电、东尼电子、合晶科技、比亚迪等客户,已取得良好的市场口碑,确立了公司在半导体级晶体生长设备领域的市场地位。
2.公司的主要产品
根据客户在晶体技术指标、产品类型及工艺路线、设备配置及技术规格参数等不同的定制化工艺方案,公司主要为半导体材料厂商及其他材料客户提供定制化晶体生长设备,以满足不同客户差异化、定制化的晶体生长制造工艺需求。经过多年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工艺积累,公司开发了包括半导体级单晶硅炉、碳化硅单晶炉及其他设备等主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半导体级单晶硅炉
公司生产的半导体级单晶硅炉主要应用于8-12英寸半导体硅片制造,设备结构设计具有高稳定性、高可靠性等特点,通过配备自主研发晶体生长控制、热场系统,能够满足不同技术规格半导体级硅片的生长及制造要求。
根据不同客户关于产品技术规格及晶体生长工艺的需要,公司开发了与产品相配套的标准化工艺方案,可为客户提供热场开发、长晶控制系统策略、视觉识别系统、磁力强度及分布设计、氧化物过滤系统等主要构成要素的定制化“晶体生长设备+工艺方案”,从而更好地满足不同客户的差异化应用需求。
产品主要系列/型号 | 产品特点 | 应用领域 | 产品图例 |
8英寸半导体级单晶硅炉 | |||
SCG200系列 | 设备具有高稳定性、高可靠性的结构设计,配备了自主研发的晶体生长控制系统,配合低能耗、高清洁度热场系统及超导磁场,可实现全自动长晶,生长晶体可满足半导体级8英寸轻掺硅片指标要求。 | 8英寸硅片制造 |
产品主要系列/型号 | 产品特点 | 应用领域 | 产品图例 |
12英寸半导体级单晶硅炉 | |||
SCG300系列 | 设备具有高稳定性、高真空度、高可靠性的结构设计,配备自主研发的功率控制、锁拉速等生长控制算法,热场系统具有高水平微缺陷控制能力,配合水冷套、超导磁场及工艺包,生长晶体可满足COP-FREE硅片指标要求。 | 12英寸硅片制造 | |
SCG400系列 | 设备具有大尺寸、高抽速的真空设计,配备先进的液面距测量、宽幅炉压精确控制、氧化物处理等系统,生长晶体可满足12英寸重掺硅片、12-18英寸硅单晶耗材指标的要求。 | 12英寸重掺硅片及12-18英寸半导体硅耗材制造 |
公司半导体级单晶硅炉完整覆盖主流12英寸、8英寸轻掺、重掺硅片制备,生长晶体制备硅片可实现19nm存储芯片、28nm以上通用处理器芯片、CIS/BSI图像传感器芯片,以及90nm以上指纹识别、电源管理、信号管理、液晶驱动芯片等半导体器件制造,28nm以上制程工艺已实现批量化生产。
产品主要系列/型号 | 规格 | 半导体器件应用领域 | 可应用制程工艺 |
SCG200MCZ单晶炉 | 8英寸 | 指纹识别、电源管理、信号管理、液晶驱动(面板驱动)芯片 | 90nm以上 |
SCG300MCZ系列 | 12英寸 | CIS/BSI图像传感器芯片、通用处理器芯片、存储芯片 | 19nm以上 |
SCG400MCZ单晶炉 | 12英寸 | 功率器件 | 65nm-90nm |
(2)碳化硅单晶炉
公司生产的碳化硅单晶炉主要应用于6-8英寸碳化硅单晶衬底,具有结构设计模块化、占地小、高精度控温控压、生产工艺可复制性强、高稳定性运行等特点。
公司碳化硅单晶炉需满足客户在特定工艺技术路线下关于控温精度、控压精度、工艺气体流量精度、极限真空、压升率的指标参数要求,保证设备长晶产出的一致性和稳定性,满足客户特定压力及温度控制策略的应用需要,匹配客户晶体生长工艺/技术路线要求。针对不同客户对于设备指标参数、晶体生长工艺/技术路线的差异化适配性需求,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公司可根据不同客户关于设备指标参数、晶体生长工艺/技术路线的需要,实现腔室结构、加热方式、生长过程监控、控制方式等主要产品构成要素的定制化方案,可满足不同下游客户差异化应用需求。公司碳化硅单晶炉结构的模块化设计,便于备货,根据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便于切换设备功能部件,大大缩短供货周期。
产品主要系列/型号 | 产品特点 | 应用领域 | 产品图例 |
JSSD系列感应加热PVT碳化硅单晶炉 | 设备采用模块化架构设计,兼容主动水冷与气体对流双模式石英腔室冷却系统。采用全金属VCR密封结构,实现超高真空保持性。创新性应用旋转液压驱动层流冷却技术,使石英腔室壁面周向更为均匀。配置的PID智能温控系统(精度±0.5℃@2000℃)和压力闭环调节模块(波动±0.2%),显著提升晶体生长良率。 | 主要用于生产6-8英寸碳化硅单晶衬底 | |
SCET420系列感应加热PVT碳化硅单晶炉 | 设备集成高频电磁屏蔽结构设计,采用真空腔体参数定点标定与温度二次补偿校准技术,配置独立装料模块,基于二次定位技术的感应线圈装配工艺,有效抑制系统偏差,提升制程复现性,保障装备长期运行稳定性与工艺一致性。 | ||
SCMP系列感应加热PVT碳化硅单晶炉 | 设备采用集成化结构设计有效优化垂直空间占比,提升系统兼容性。配备集成感应线圈精密装配与定位校准技术、超低速稳态驱动控制技术及多参数耦合温压闭环调控技术,通过毫米级空间定位精度及±0.5℃/±10Pa动态平衡,满足第三代宽禁带半导体材料外延生长的严苛工艺条件。 | ||
SCR1200系列电阻加热PVT碳化硅单晶炉 | 设备集成多区域独立电阻加热系统,通过PID算法实现晶体生长过程轴向/径向温度梯度的精确调控;采用梯度化流场设计与热场防护衬层复合技术,有效抑制热场组件辐射损耗,保障等温面稳定性并延长热场服役周期;搭载晶体生长界面观测系统,基于CCD图像传感与数字图像处理技术,实时反馈晶体形貌及固液界面形态特征,为生长动力学参数优化提供数据支撑。 |
产品主要系列/型号 | 产品特点 | 应用领域 | 产品图例 |
SCMP/LP系列TSSG法碳化硅单晶炉 | 设备基于顶部籽晶溶液生长法(TSSG),集成CCD在线晶体形貌监测系统、高精度质量传感器及电阻法熔体液位动态反馈技术,实现籽晶-熔体接触界面精确调控与晶体生长动力学参数原位监测,通过多物理场协同作用优化晶体生长速率及缺陷抑制。结合径向梯度生长工艺,突破大尺寸(>6英寸)碳化硅单晶制备瓶颈,实现高载流子浓度导电晶体可控生长。 | 主要用于生产6-8英寸碳化硅单晶衬底 | |
SCMP570D系列碳化硅单晶炉 | 设备创新采用一体化结构设计,通过紧凑型热场布局与模块化组件集成,显著提升空间利用率并降低厂房高度与设备占地面积需求。在核心部件选型中构建起关键部件国产化替代体系,通过定制化开发与验证流程,精准适配国产高精度温控、压力控制等关键模块。设备框架采用轻量化支撑结构,优化电磁屏蔽方案,为晶体稳定生长提供可靠的磁场环境。 | ||
LP-SCMP1200系列液相碳化硅单晶炉 | 设备在PVT法线圈内置金属炉技术架构基础上,创新开发感应耦合液相单晶生长系统,通过多物理场协同仿真模型实现温场梯度、磁场强度与熔体对流的精确匹配。针对8英寸SiC晶体生长需求,采用梯度致密化热场结构,温度梯度更加合理,可提升晶体生长速率与晶体品质。采用的模块化炉体架构可实现设备快速组装并大幅提升维护便利性。创新设计的可调式感应线圈系统,支持±50mm动态升降调节,结合熔体流动状态实,优化电磁场分布,工艺开发效率极高。 |
公司碳化硅单晶炉包含PVT感应加热/电阻加热单晶炉、TSSG单晶炉等类别产品,下游应用完整覆盖主流导电型/半绝缘型碳化硅晶体生长及衬底制备:①在导电型碳化硅衬底上生长碳化硅外延层制得碳化硅外延片,可进一步制成碳化硅二极管、碳化硅MOSFET等功率器件,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主驱逆变器、车载充电机(OBC)、车载电源转换器、充电桩、UPS等)、光伏发电(光伏逆变器)、工业、家电、轨道交通、智能电网、航空航天等;②在半绝缘型碳化硅衬底上生长氮化镓外延层制得碳化硅基氮化镓外延片,可制成HEMT等微波射频器件,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包括5G通信、卫星、雷达等。
产品类型 | 应用碳化硅衬底制备领域 | 半导体器件应用领域 |
PVT感应加热碳化硅单晶炉 | 6-8英寸导电型/半绝缘型碳化硅衬底 | 碳化硅二极管、碳化硅MOSFET等功率器件;HEMT等微波射频器件 |
PVT电阻加热碳化硅单晶炉 | ||
LPE法碳化硅单晶生长炉 | 6-8英寸P型导电型碳化硅衬底 | P型IGBT等高功率器件 |
(3)其他设备
除上述主要产品外,公司根据客户差异化应用需求,研发并供应其他定制化设备。
凭借半导体级单晶硅炉的设计与制造经验,公司向新的业务领域进行拓展,自主开发了光伏级单晶硅炉。该设备具有高度的可靠性与稳定性,可满足光伏市场规模化生产、高自动化程度、高拉速等要求。为达到并匹配客户对于晶体技术指标的需求,公司开发了新一代晶体提拉机构、坩埚升降机构等,提高设备在引晶、转肩、等径、收尾运行过程中的稳定性;设备配备自主研发的自动化拉晶控制系统(软硬件),实现了拉晶过程全自动化运行,并可结合信息化集控软件,进行远程集控操作。且根据客户关于产品技术规格及晶体生长工艺的需要,公司开发了与产品相配套的标准化工艺方案,可为客户提供“单晶炉整机+控制系统+工艺方案”为主要构成要素的定制化服务方案,从而更好地满足不同客户的差异化应用需求。
公司自主研制的自动化拉晶控制系统(软硬件),主要应用于G10至G12太阳能电池片的制造,该全自动控制系统具有高可靠性、通用性、安全性等特点。通过配备自主研发的液面距精确控制、直径控制、生长控制等技术,可进一步提高系统的自动化程度和智能控制水平,能够满足光伏单晶硅片高效率、高产量的市场需求。该控制系统,依据多年积累的研发经验及工艺验证,在采用PIDF嵌套式、多循环控制算法的基础上,配备了自主开发的多功能视觉系统和信息化集成控制软件,可实现长晶过程全自动运行和即时监控反馈,同时可实现各辅助工步(例如复投、化料等)自动化操作,无需人工过多干预,极大地提高了客户处设备大规模生产的运行稳定性和单晶生产效率。
公司生产的碳化硅外延炉主要用于6-8英寸碳化硅外延片生产。贴合主流外延工艺路线,公司针对性开发了行星式外延炉与水平式外延炉,二者在外延片品质、生产效率、生产成本等方面相较于传统外延炉均有较大提升。系列产品搭载自主研发的晶圆传输系统,减少人员操作,稳定可靠,同时避免了过程污染。同时公司针对不同工艺路线的外延炉,定向开发了稳定成熟的工艺
配方,可实现高品质外延生长。
加工设备是由晶体坯料转变成晶圆片不可缺少的工艺设备,在晶体生长完成后,使用多线切割机切片,再由减薄机进行厚度的减薄,最后由抛光机达到需要的表面平坦度。其中,减薄机还可以用在外延后及封装阶段。公司的加工设备具有高运动精度、高刚性、长效稳定性等特点。公司半导体多线切割机采用精密无反向间隙摇摆工作台机构,实现了机构整体结构刚性,防护和润滑的优化配置,同时其自动寻边系统可以替代人工自动对工字轮寻边校准并实时检测,使设备具备自动化、智能化。减薄机配备了半导体晶圆减薄机TTV自动调整技术,减薄过程中实时检测晶圆中心和边缘的厚度差,通过精密机械调整机构调整晶圆的TTV和面形参数。此外,公司通过碳化硅化学机械抛光的工艺研究寻找合适的压力、转速、温度、化学抛光液的配比,使物理去除和化学去除的速度相匹配,从而提高效率并提升表面质量。
产品类别 | 产品主要系列/型号 | 产品简介 | 产品图例 |
光伏级单晶硅炉 | SG160S单晶炉 | 设备采用先进的磁流体密封技术、新型旋片阀结构、高拱型封头式炉盖结构、高精度主副炉室提升/旋转结构、稳定的提拉机构及坩埚升降机构,使设备整体具有高稳定性、高可靠性。配备自主研发的自动化拉晶控制系统(软硬件),可实现拉晶过程全自动化运行,并能够进行远程集控操作。 | |
自动化拉晶控制系统(软硬件) | SG160系列 | 设备采用先进的控制逻辑算法和模块化控制设计思路,可极大提高系统的可靠性、通用性、规模生产的重复性;在多功能视觉系统和逻辑算法的加持下,可实现液面距和拉速、直径的精确测量和控制能力,且拉晶过程从调温-引晶-放肩-转肩-等径-收尾实现全自动化运行;配备信息化集控软件,可实现单晶炉大批量数据的远程监控、数据采集与分析,减少炉台间的机差,提升批量一致化生产的良率和产量。该控制系统主要应用领域为光伏电池片制造,可通过小幅改动匹配不同型号炉台的长晶控制需求,适应性强。 | |
碳化硅外延炉 | SCMC8150系列 | 设备采用行星式热场架构,支持9×6英寸与6×8英寸生产模式,外延成本、洁净间占地成本最低。配套全封闭晶圆装载系统,杜绝过程污染同时释放超强产能。闭环式多片晶圆表面温度自动检测及控制,片间均匀性好,结合先进的热场结构,实现高品质外延生长。系列产品还可用于氮 |
产品类别 | 产品主要系列/型号 | 产品简介 | 产品图例 |
化镓、砷化镓等外延层的生长。 | |||
碳化硅外延炉 | SCML320A系列 | 设备采用平式热场结构设计。整合高稳定性氨气掺杂工艺与高精度晶圆旋转速率闭环控制技术,确保外延片品质。系统内置多通道独立气源配比模块,通过动态碳硅比优化算法实现沉积过程精准调控,显著降低设备停机维护频次,延长维护周期。同步配置全封闭式智能晶圆传输系统,以超净环境保障实现零人工干预生产,降低缺陷数量。 | |
多线切割机 | SCMWC8/SCMWC10 | 设备采用高刚性床身,高精密主轴、进给和摇摆系统,可持续稳定运行。具备断线检测、线弓检测、工字轮寻边检测功能,切割精度和面形精度高。 | |
减薄机 | SCMT8 | 设备采用高刚性床身,高精度进给系统,精密气浮轴承,高性能主轴,加工范围大。全自动运行,可在线测厚,自动调整TTV,自动寻边找中。干进干出,无污染无废物。 | |
抛光机 | SCMP8 | 特制精修不锈钢抛光盘,持久耐用,长期使用仍可保持高精度。具备精细压力调整,独立驱动,盘面恒温控制等功能,兼容无蜡、含蜡工艺。 | |
石材多线切割机 | STC3320 | 设备采用高性能长寿命主轴,摇摆切割系统。断线、线弓检测可减少断线风险,罗拉中心距可调,节能降耗,操作智能简便。 |
产品类别 | 产品主要系列/型号 | 产品简介 | 产品图例 |
碳化硅原料合成炉 | HC-SCMP系列 | 设备采用感应加热的方式高效合成碳化硅原料;配备高精度控温控压技术和感应线圈高精度安装与定位等技术,工艺重复性高;同时多种碳化硅生长工艺压力控制方案可适应不同客户不同碳化硅原料生长工艺需求。 | |
碳化硅原料合成炉 | HC-SCET1000系列 | 设备采用分段式高纯度石墨电阻加热及热场结构,温场均匀性好;通过气流路径优化与热场防护技术,具有高腐蚀性气氛下排杂、杂质的定向沉积与热场稳定的特点,可满足高品质碳化硅原料合成;设备最大装料量达到100KG,大幅提升了原料合成效率。 | |
氮化铝原料提纯炉 | ANET920系列 | 设备采用全金属保温系统,可靠的密封设计可有效降低晶体中的碳和氧元素含量;分段式钨网加热器温度梯度可控,周向温度均匀性好;多种测温方式相结合使得测温精度高;自主开发的温度、压力控制系统,可兼容多种温度、压力控制模式,满足不同长晶工艺的需求。 | |
集成电路刻蚀用硅材料长晶炉 | MSIR1050系列 | 设备采用坩埚下降法,多温区控温,通过优化气路设计,可有效避免热场和晶体的相互污染;自动化程度高;可根据需要定制晶体形状,提高效率和原料的利用率。 | |
硅部件单晶炉 | SCG600硅部件炉 | 设备配备36~37寸热场系统,可满足直径24英寸的大尺寸晶体生长条件。设备结构可靠稳定,运行平稳,气体流量及温度控制精确,晶体生长过程由高可靠的可编程计算机控制器控制,结合自主研发的视觉软件控制系统,可实现长晶过程全自动控制。主要应用于制造刻蚀用单晶硅部件材料领域。 | |
碳化硅涂层设备 | TC-SCR2680系列 | 设备创新采用多级侧向进气混气装置,通过集成余热回收系统实现工艺气体梯度升温与分子活化。大尺寸沉积腔内采用环形导流栅与分区补偿加热技术,结合多场耦合热力学仿真模型,使反应区内轴向/径向温差控制在±5℃范围内,达到涂层均匀性好、附着力强的效果。 |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晶体生长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向半导体材料厂商及其他材料客户提供半导体级单晶硅炉、碳化硅单晶炉和其他设备等定制化产品,同时销售设备相关配件等配套产品,提供设备售后维护升级等技术服务,实现收入和利润。
2.研发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自主研发模式,以高温晶体生长设备为基础,以半导体级晶体生长设备为核心,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开展自主研发及创新,不断提升设备品质,优化设备性能,取得了晶体生长设备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重要成果,并同时积极推进新产品布局,不断拓展技术应用领域。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机械加工件、机械标准件、热场件、系统部件、电气控制件、仪器仪表及气路部件等。其中,机械加工件、热场件、系统部件及气路部件等零部件由公司进行设计开发,由第三方供应商依据公司提供的图纸自行采购原材料,完成定制加工后向公司供应;其他标准零部件则面向市场独立进行采购。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引入、选择评价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多个维度评价,包括:品质管理体系、量具管理、制程管理、供方管理、售后服务等,进而选择优质的厂家进行合作。整个采购流程注重效率与质量控制,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和产品的高品质。
4.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订单式生产结合库存式生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差异化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及生产制造,实施订单式生产为主,少量库存式生产为辅的生产方式。其中,订单式生产指公司在与客户签订订单或客户有较明确的采购预期后,根据订单情况进行设计并组织生产。库存式生产指公司对标准化模块或批量出货设备常用组件,根据内部需求及生产计划进行预生产,达到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及平衡产能。
5.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直销模式销售产品,与潜在客户主要通过商务谈判等方式获取订单。公司配备了专业的销售与服务团队,负责市场推广、客户开发、销售及售后等服务。
客户基于自身的业务发展情况及定制化需求,对公司产品提出要求,并在公司向其提供技术设计方案后进行评审确认。待客户通过公司制定的设计方案后,根据客户的要求提供公司相关的资质材料,完成客户对公司的资质认证,并将公司纳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体系中。经履行商务谈判程序后,公司与客户按照双方确认的产品技术设计方案、验收标准及生产、交付、结算等合同条款,签订合同及技术协议书。公司组织生产并完成产品交付、产品验收程序。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属行业
公司是一家半导体专用设备供应商,主要从事晶体生长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向半导体材料厂商及其他材料客户提供半导体级单晶硅炉、碳化硅单晶炉和其他设备等定制化产品。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下的“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C3562);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属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1.2电子核心产业”中的“1.2.1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3562*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
(2)所属行业的发展情况
①半导体行业
半导体行业具有技术难度高、投资规模大、产业链环节长、产品种类多、更新迭代快、下游应用广泛的特点,其技术水平与发展规模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准之一。半导体行业遵循螺旋式上升规律,下游应用行业的需求增长是半导体产业快速发展的核心驱动力。近年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汽车电子及消费电子等应用领域快速发展,使全球半导体行业逐渐恢复增长。其中,由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多项颠覆性应用,市场对先进逻辑芯片和存储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业内关于DRAM和HBM的投资正快速加大,半导体行业的发展与进步也被进一步推动。2024年整个半导体产业开始复苏,据世界集成电路协会(WICA),2024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为6351亿美元,同比增长19.8%。2025年,算力、存力的布局持续推进,下游应用AIPC、AI手机、AI耳机等新兴产品将迎来大规模应用,成为半导体市场提升新增长点,预计2025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将提升到7189亿美元,同比增长13.2%。
凭借巨大的市场需求、下游应用行业快速发展、稳定的经济增长及有利的政策等众多优势条件,我国半导体产业规模持续快速发展。然而半导体产业国产化进程严重滞后于国内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导致该行业存在较严重的进口依赖,市场供需错配状况亟待扭转,进口替代空间巨大。与此同时,随着国际贸易纷争不断,基于电子信息安全等因素考虑,国内半导体产业链技术水平也亟需发展和提升。因此,现阶段国内半导体行业正处于产业升级的关键阶段,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已成为最重要的发展目标。
碳化硅作为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具备禁带宽度大、热导率高、临界击穿场强高等特点,碳化硅器件较传统硅基器件可具备耐高压、低损耗和高频三大优势,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光伏逆变、轨道交通、5G通讯等领域。特别是随着近期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不断升高以及多款搭载800V平台的车型密集发布,碳化硅产业链迎来频繁催化。根据Yole统计及预测,预计到2028年全球碳化硅器件市场规模有望增长至89.06亿美元,市场规模呈现稳步扩大的趋势。在现有应用领域加速渗透的同时,碳化硅在AR眼镜等其他新兴领域也展现出显著的应用潜力。得益于其独特的物
理、化学性质以及与AR/VR设备需求的深度契合,碳化硅成为了AR眼镜突破重量、显示效果、耐用性瓶颈的核心材料,将推动AR/VR设备从概念走向量产。未来,受下游应用领域发展驱动,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的需求将持续增加,全球产业已步入高速发展阶段。
②半导体设备行业随着半导体产业的第三次转移,中国大陆半导体行业快速发展,带动半导体设备行业也随之发展。在国产设备不断取得突破,持续通过客户验证且下游客户产能顺利爬坡后,国产化率有望得到显著提升。同时,晶圆厂投资力度的加大及新建产能进程的加快,进一步刺激对半导体设备采购需求,为半导体设备行业,尤其是国产半导体设备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广阔的市场。此外,除传统硅基晶圆制造外,以碳化硅为代表的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产业链也愈发成熟,随着下游市场需求逐渐增多,将会带动其晶圆制造产线的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半导体设备的需求。
由于不同技术等级的芯片需求大量并存,决定了不同技术等级的半导体设备依然存在较大的市场需求,各类技术等级的设备均有其对应的市场空间,短期内将持续并存发展。受人工智能计算需求推动,全球半导体行业正展示出强大的增长潜力,其中中国的半导体设备支出尤为可观。据SEMI预测,全球半导体制造设备在前端和后端市场的推动下,2025年和2026年的销售额预计将进一步提升,创下1210亿美元和1390亿美元的新纪录。
未来随着下游客户新建产线及更新升级,各半导体设备厂商将迎来巨大的成长机遇,拥有更多机会使设备产品获得验证和试用。这也为国内半导体设备企业开发新产品、扩大市场占有率构建有利的竞争环境,形成“设备—工艺—产品”良好的相互促进作用,使国内半导体产业进一步发展,缩小与国际产业水平的差距。
③半导体级晶体生长设备行业
半导体级晶体生长设备主要以硅片制备和化合物材料制备的晶体生长设备为主,其中,化合物材料主要以碳化硅为主。硅片/碳化硅材料主要用于制造芯片,应用于通信、消费电子、汽车、工业等领域。晶体生长设备的技术先进性对半导体级硅片、碳化硅单晶衬底的规格指标及性能优劣具有决定性作用。
基于成本等因素的考虑,半导体硅片不断向大尺寸方向演进,12英寸硅片占据市场主要份额,对大尺寸单晶硅晶体生长设备产生较大需求;此外,由于设备投入成本较高,技术难度较大等因素,国内12英寸硅片主要依赖于进口,国内厂商市场份额和国产化率较低,进口替代空间巨大。半导体级单晶硅晶体生长设备,尤其是大尺寸设备未来市场前景广阔。
作为整个碳化硅产业链中成本占比最大、技术门槛最高的环节,碳化硅衬底同样处于由6英寸向8英寸升级的阶段。国内外8英寸碳化硅加速布局,多家中国厂商正积极推进8英寸碳化硅的开发工作。而碳化硅晶体生长设备的国产化率较高,衬底端的良率突破有望给设备端带来大规模放量。应用方面,国内新能源汽车、光伏逆变等应用领域在全球处于主导地位。以新能源汽车和光伏逆变技术为代表的碳化硅功率器件的广泛应用,是推动碳化硅衬底市场及其上游晶体生长设备市场规模显著增长的核心驱动因素。根据Yole等机构统计及预测,碳化硅继续强力渗透至新
能源汽车领域,汽车应用仍将在众多市场应用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预计2028年度将达到碳化硅功率器件市场总量的74%。此外,随着AR眼镜向轻量化、智能化发展,碳化硅镜片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将推动碳化硅的产能扩张与成本下降,从而与AR眼镜的规模化普及形成正向循环。因此,不同尺寸、不同类型的碳化硅材料及不同的下游应用需求又将进一步大幅提升对碳化硅单晶炉的需求。在市场保持高景气度的情况下,在国内产能加速扩产叠加设备国产化率提升的双重因素驱动下,我国碳化硅晶体生长设备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国内碳化硅晶体生长设备厂商已具备相对成熟的技术能力及产业应用经验,可满足下游碳化硅厂商产业发展需要,国内碳化硅晶体生长设备主要市场份额已由国内厂商占据。
公司为国内碳化硅单晶炉主要厂商之一,具备国内领先的碳化硅单晶炉产业技术能力,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产品在碳化硅单晶炉主要技术指标(设备规格指标参数及晶体生长控制指标参数)方面具有先进性,可达到或优于国外主流先进厂商技术水平。此外,公司产品具有国内行业领先的定制化能力,量产阶段的产业经验及下游量产应用进度较国内竞争对手具有领先性。公司产品已大批量交付多家国内下游碳化硅材料主流厂商,并已实现新能源汽车、光伏、工业等下游领域的认证及量产,形成认证壁垒。
为保持产品的持续竞争力,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不断对产品进行优化升级和迭代更新。公司于2020年开始8英寸碳化硅长晶设备的布局,自主研发的8英寸碳化硅单晶炉已向市场批量供应。
半导体级单晶硅炉方面,国内产业发展时间较短,国内半导体级晶体生长设备市场由国外供应商占据主要份额,国内供应商市场份额快速增长。
公司为国内较早开展半导体级单晶硅炉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的公司之一,实现了12英寸半导体级单晶硅炉国产化,产品下游量产应用进度、技术水平在国内厂商中均处于第一梯队。公司覆盖的硅片厂商均为国内行业龙头企业,并与其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已实现批量产品供应的客户数量较国内同行业公司具有优势。晶体生长控制指标参数方面,在单晶直径控制精度、液面距控制技术等参数,公司产品控制精度已达到国外竞争对手的指标参数水平。公司产品生长晶体品质达到COP-FREE水平,可满足19nm工艺技术节点要求,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随着下游半导体芯片认证进度推进、认证品类的不断丰富,公司将持续进行技术突破,积累产业应用时间和验证经验,以迎接国内半导体级晶体生长设备进口替代的更大机遇。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4年,半导体行业呈现出多点开花的技术创新局面。在人工智能的浪潮下,AI芯片技术取得重大突破,被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智能终端等领域,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关键力量。ChatGPT、DeepSeek等生成式AI应用的兴起,对芯片的算力和能效等提出了更高要求,促使芯片厂商不断
优化AI芯片架构。同时,Chiplet技术逐渐成熟,通过模块化设计实现芯片性能跃升,成为AI芯片和高效能计算的核心路径。此外,随着AI和高性能计算的快速发展,HBM市场需求也正持续增长。作为一种革命性的内存技术,HBM能够满足高性能计算和海量数据处理的需求,成为未来存储市场的重要发展方向。
汽车电子领域对半导体的需求也正持续增长。特别是在自动驾驶、车载传感器和电动汽车充电系统中,半导体的应用大幅增加。特斯拉等公司的自动驾驶系统不断更新,对高性能芯片的需求持续攀升。随着电动汽车和智能驾驶技术的快速发展,半导体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市场拓展也迎来进一步催化。
在材料方面,碳化硅和氮化镓等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的应用正进一步扩大。由于禁带宽度大、热导率高、临界击穿场强高等优点,碳化硅在新能源车、光伏逆变器等领域正快速替代传统的硅材料。碳化硅器件主要被应用于逆变器、DC-DC转换器、车载充电器等部件中,在新能源汽车的功率电子系统中起着关键作用。特斯拉、比亚迪等车企推动车规级SiC模块规模化应用。智能产品如AR眼镜的创新也催生出碳化硅等高性能半导体材料的更多应用机会。不同于传统玻璃镜片,碳化硅凭借其高折射率、轻质高强、散热优异的特性,有望成为AR眼镜主流光学方案并推动行业迈向规模化商用。此外,碳化硅在光伏领域的应用也愈发成熟。碳化硅器件可帮助有效提高光伏发电转换效率,降低能量损耗,提升设备循环寿命。为进一步降低碳化硅材料成本,国内外8英寸碳化硅加速布局,碳化硅6英寸向8英寸扩径成为目前碳化硅技术升级的核心方向。未来碳化硅成本的下降也将推动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在更多领域的应用。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基于在晶体生长设备行业多年积累的专业技术及工艺,通过持续研发,对工艺技术和设备不断优化升级,在晶体生长设备设计、晶体生长工艺及控制等技术具有优势。公司核心技术来源于自主研发,并通过专利和技术秘密的方式进行保护,主要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核心技术先进性 |
1 | 晶体生长设备建模与仿真技术 | 晶体生长设备是一个复杂的多物理场强耦合系统,晶体的生长速率、晶体尺寸、晶体质量与该系统的参数相关性强,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对晶体生长控制至关重要。由于晶体生长环境的特殊性,一般检测手段通常无法对系统的关键信息精确测量,相关参数的实际值很难通过实验手段获取。同时,考虑到晶体生长时间较长,成本较高,相关设施投入大等因素,获取最优的生长条件难度较大。本技术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数值建模仿真体系及晶体最优生长条件解决方案,能对晶体生长过程中的传热、电磁、流体流动、化学反应、结构力学等物理过程进行单场或多场耦合仿真,在缩短设备开发周期的同时可提高设计的可靠性,为设备设计提供了大量有效的设计依据,可有效缩短设备及工艺开发周期。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核心技术先进性 |
2 | 热场的设计与模拟技术 | 单晶生长条件需要在高温下进行,同时需要良好的温度梯度控制长晶界面,结合均匀稳定的温度场以实现单晶的稳定生长,热场的温度梯度可控基础至关重要。本技术采用现代化的3D模拟技术,对晶体生长过程与熔液对流进行模拟、热场设计与优化,开发满足不同类型晶体生长的热场系统。具有低能耗,高清洁度,高晶体品质等技术特点,同时具有较高的热场部件使用寿命,以降低运行成本。此外,针对传统石墨加热器直接暴露在腐蚀性气氛中,运行一段时间后容易发生的腐蚀、阻值衰减、打火等问题,造成工艺难以保持稳定,公司通过特殊的热场优化设计,实现了将加热器与腐蚀性气氛有效隔离,同时通过内置石墨筒提高了加热的均匀性。该结构设计在提高加热器使用寿命及降低成本的同时,能显著提高加热效率,使晶体生长品质一致,良率重复性高。 |
3 | 晶体生长设备设计技术 | 晶体生长设备通常在高温及真空状态中运行,炉内材料在高温下通常伴有复杂的化学反应。复杂的系统结构和苛刻的使用条件使得晶体生长设备的结构和设计较为复杂。本技术涵盖了晶体生长设备设计的关键技术环节、系统及解决方案,主要实现了单晶生长的自动控制、生长设备腔室冷却的可靠性及均匀性,运动控制系统的稳定性、平稳性及精确性,超高真空腔室密封及可靠性,测量系统的稳定性及可靠性。 |
4 | 基于视觉图像的控制技术 | 公司的图像系统拥有独特的控制算法和自编的CCD程序,在晶体形貌检测、直径控制、液面距测量与精确控制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对其内部缺陷及材料损耗、晶体生长过程实现有效控制。 |
5 | 晶体自动化生长控制系统及数据采集分析技术 | 单晶生长中需要对多种工艺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和控制,多参数协同控制才可保障高品质单晶的生长。公司多年积累研发的晶体生长自动化控制系统采用优化的PIDF嵌套式、多循环控制等算法,能够实现快速响应、稳定精确控制,可以满足高品质单晶的生长要求。单晶生长过程系统需要监测大量不同的工艺参数,公司开发的晶体生长集中式数据管理系统(CentralizedDataSystem),以及建立在计算机网络技术基础上的生产现场管理系统,可实现工艺参数的实时数据化,具备百万级数据处理能力,系统抓取频率在1秒以内,工艺参数记录和分析对于工艺改善分析和提高生产良率有较大的帮助,可有效提高晶体生长过程的智能化监测能力及生产效率。 |
6 | 半导体晶体生长工艺开发技术 | 晶体生长工艺开发主要针对目标晶体产品的质量指标,在多维工艺空间中搜索迭代出最优的晶体生长工艺参数配方。晶体生长是动态变化的过程,需要根据晶体生长的状态参量,对相应的控制变量进行调整,从而达到对晶体生长环境进行动态监测,控制晶体生长。公司通过引入晶体重量、生长界面、晶体外形及引晶过程可视化等多种晶体生长状态参量监测手段,为生长过程中的动态监测及调整提供参考信息;同时,公司建立的数值建模仿真体系能对晶体生长过程中的物理及化学过程进行耦合仿真,有效缩短了工艺开发周期,并可提高工艺稳定性与自适应性,实现半导体晶体生长高质量与高产量的商业目标。 |
7 | 低速超高精度传动机构设计技术 | 单晶生长过程需在坩埚升降、坩埚旋转、晶轴升降、晶轴旋转等功能的联合作用下实现,上述功能的稳定性和精确度直接影响晶体生长过程中的引晶、放肩、等径、收尾等环节品质。因此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核心技术先进性 |
低速超高精度传动机构的设计技术至关重要。本技术采用高精度伺服驱动系统作为动力源,配备高精研磨传动单元和精确导向机构,可实现长晶周期内升降及旋转的低速超高精度连续平稳运动的需求,同时,传动机构兼具精确对中与调整水平的功能,可实现晶轴与坩埚轴轴线同心度精度高的要求。本技术能有效解决低速运动中出现的升降卡顿、旋转失步、轴线偏摆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引晶成功率、降低晶体断线率,提高晶体生长的稳定性。 | ||
8 | 气路系统优化设计技术 | 晶体生长设备反应腔室的工艺气体流动会对晶体生长的热环境,以及长晶过程中的杂质输运、化学反应、热场稳定性等过程产生重要影响。本技术通过流体模拟仿真,优化气路结构设计,使多气体均匀混合,合理规划单晶炉内的传质路径、抑制化学反应发生条件以及控制化学反应发生位置,提高单晶炉热场的稳定性,并且可有效抑制晶体内的杂质含量。 |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3 | 碳化硅单晶生长炉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取得国内专利95项,其中发明专利38项,实用新型专利57项。此外,公司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4项。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新增授权专利10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8 | 4 | 69 | 38 |
实用新型专利 | 18 | 6 | 74 | 57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4 | 4 |
其他 | 0 | 0 | 10 | 10 |
合计 | 26 | 10 | 157 | 109 |
注:1、上表“实用新型专利”累计获得数中不存在报告期内已到期终止的2个实用新型专利。
2、上表“其他”包括1个境外专利,9个商标权。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44,247,118.83 | 38,015,016.63 | 16.39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44,247,118.83 | 38,015,016.63 | 16.3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0.41 | 9.37 | 增加1.0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高品质半导体级硅单晶工艺开发 | 1,750.00 | 381.51 | 912.55 | 持续研发阶段 | 通过对现有的热场结构进行优化,改善目前晶体生长过程中液面处的温度梯度和晶体冷却过程中特定温度区间的冷却速度,同时采用全新的功率控制策略,从而达到降低晶体的缺陷密度,使晶体品质达到近完美单晶水平。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单晶硅生长 |
2 | 硬轴式单晶炉开发 | 240.00 | 101.34 | 234.77 | 结项并推广应用 | 在软轴提拉式半导体单晶炉的基础上,开发一款硬轴提拉式的半导体单晶设备,主要内容包括新型硬轴式提拉头、新型旋转提拉密封方式、新型腔体及旋转方式等,使设备长晶品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单晶硅生长 |
3 | 8英寸碳化硅单晶炉改进 | 420.00 | 7.30 | 402.80 | 批量生产 | 在公司8英寸碳化硅单晶炉的基础上,立足于客户使用过程中的痛点问题,制定相应解决方案,持续对设备长晶良率、稳定性、自动化进行优化。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碳化硅单晶生长 |
4 | 碳化硅单晶炉自动化系统开发 | 58.73 | 0.88 | 60.00 | 结项并推广应用 | 随着国内碳化硅8英寸的推进与产能的逐步释放,设备的操作、维护、管理难度增加,本项目包含碳化硅单晶炉集中监控系统、碳化硅单晶炉装料及清洁系统、碳化硅晶体生长过程监控系统以及相关调度协同系统,提高长晶车间的自动化。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碳化硅单晶生长 |
5 | TopconN型控氧磁拉单晶炉研发 | 30.00 | 24.87 | 结项 | 通过相关降氧方案设计:①低流阻及在线管道自清洁设计开发、②磁场模块及结构设计开发(横向及勾型)、③氩气流量及抽速设计、④热场结构优化、⑤控氧功能控制模块的开发、⑥电极可升降功能的开发等,开发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光伏 |
出可满足TopconN型硅片低氧含量需求的新一代光伏单晶炉。 | ||||||||
6 | N型太阳能硅单晶生长工艺开发 | 320.00 | 298.99 | 298.99 | 结项并推广应用 | 通过对现有热场进行改造,降低晶体中的氧含量,并结合全自动视觉自动控制系统,研发出适合N型太阳能硅单晶的高效生长工艺。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高效单晶硅生长 |
7 | 车规级碳化硅单晶生长工艺研究 | 1,350.00 | 623.98 | 623.98 | 持续研发阶段 | 设计使用碳化硅长晶过程可视化操作系统,自动调节衬原距及生长速度,以适配原料区及热场的变化,减少碳化硅晶体生长中结晶速度及界面形状造成的内应力和微观缺陷;依靠创新的热场设计,隔绝杂质及包裹物;研发出车规级、低缺陷碳化硅单晶生长工艺。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碳化硅单晶生长 |
8 | 多片式CVD设备开发 | 1,949.00 | 261.69 | 733.26 | 持续研发阶段 | 根据现有多片式外延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痛点问题,利用公司在自动控制、热场设计、多物理场耦合仿真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开发出一款成膜均匀性好的多片式碳化硅外延炉。同时该外延炉还将搭载一套具备标准接口的晶圆传输系统,在调度系统的协同控制下,实现外延工艺的连续运行,极大提高生产效率。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碳化硅外延 |
9 | 碳化硅多线切割机设备研发 | 616.15 | 212.29 | 337.36 | 持续研发阶段 | 针对8英寸硬脆性材料,开发一款满足高品质、高速、高效切片的多线切割整机设备。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硬脆性材料切片 |
10 | SOI硅片生长系统开发 | 326.00 | 144.88 | 313.32 | 结项并推广应用 | 开发新型热场结构、优化控制软件,可满足SOI硅片高阻低氧需求的晶体生长设备。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射频芯片应用 |
11 | 定制化高温真空设备开发 | 487.92 | 211.67 | 357.73 | 持续研发阶段 | 根据客户需求开发定制化高温真空类设备:镁提纯炉、碳化硅涂层炉、锑化镓单晶炉、锗单晶生长炉、碳化硅原料合成炉、晶体退火炉等,相关设备将配套高熔点固体有机物源的高精度输送与控制系统。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薄膜沉积、原料提纯、以及晶体生长 |
12 | TaC涂层设备开发 | 43.00 | 31.03 | 结项并推广应用 | 结合公司多年来在高温设备领域积累的经验,以及成熟的仿真模拟技术,设计出一款产量高,生产成本低的碳化钽涂层设备。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碳化钽涂层制备 |
13 | 全自动拉晶视觉系统开发 | 416.00 | 474.54 | 474.54 | 结项并推广应用 | 不断优化视觉控制系统,实现:高精度检测工艺参数、实时反馈和控制工艺参数、多参数综合分析,全面评估晶体生长状态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长晶工艺控制 |
14 | 单晶炉上位机组态软件开发 | 430.00 | 334.45 | 334.45 | 持续研发阶段 | 开发上位机组态软件,使单晶炉设备的通讯、控制、图标数据显示等更稳定、可靠且全面,进一步提高稳定性和生产效率。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长晶工艺控制 |
15 | 新型32寸半导体级热场研发 | 130.00 | 107.71 | 107.71 | 结项并推广应用 | 全新开发一款32英寸热场系统,实现高度均匀的温度分布、高效的热能利用、精准的温度控制,并具备良好的连续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单晶硅生长 |
16 | SCG600型半导体单晶炉开发 | 280.00 | 102.31 | 102.31 | 持续研发阶段 | 开发一款生长晶体直径达到24英寸的长晶设备,并开发与之匹配的热场系统,实现大尺寸晶体稳定生长。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单晶硅生长 |
17 | 8英寸碳化硅外延设备开发 | 610.00 | 501.18 | 501.18 | 持续研发阶段 | 开发一款自动化程度高、结构可靠稳定,膜厚均匀性、电阻均匀性良好的碳化硅外延炉,采用水平式布局,兼容6英寸与8英寸的外延生长。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碳化硅外延 |
18 | HVPE法GaN晶体生长设备开发 | 160.00 | 106.72 | 106.72 | 结项并推广应用 | 开发一款自动化程度高、性能稳定的氮化镓晶体生长设备,其采用垂直式布局,可满足6片*2寸氮化镓晶体生长。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氮化镓晶体生长 |
19 | 8英寸碳化硅晶体生长设备改进 | 560.00 | 438.75 | 438.75 | 持续研发阶段 | 在公司8英寸碳化硅单晶炉的基础上,立足于客户使用过程中的痛点问题,制定相应解决方案,持续对设备长晶良率、稳定性、自动化进行优化。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碳化硅单晶生长 |
20 | 单面抛光机研发 | 149.00 | 16.76 | 16.76 | 持续研发阶段 | 开发一款低整盘薄差和局部厚薄差,低翘曲度,低弯曲度,高表面光洁度、平坦度,低破片率的单面抛光机。 |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6、8英寸碳化硅抛光 |
21 | 晶圆减薄机研发 | 399.00 | 97.33 | 97.33 | 持续研发阶段 | 开发一款低整盘薄差和局部厚薄差,低翘曲度,低弯曲度,低表面粗糙度,低破片率;自动进给、干进干出;自动寻边找中;自动修正厚薄差的晶圆减薄机。 |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6、8、10英寸碳化硅减薄 |
22 | 石材多线切割机研发 | 45.00 | 0.44 | 0.44 | 持续研发阶段 | 开发一款罗拉中心距可调;可以摇摆切割;举升式切割加工;直流母线供电,节能;低断线率,高表面平整度;断线检测、线弓检测功能的石材多线切割机。 |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大理石、花岗岩切片 |
合计 | / | 10,769.80 | 4,424.71 | 6,510.84 | / | / | / | / |
注1:合计与各分项之和的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注2:上表中多片式CVD设备开发项目由原CVD传片、调度系统开发项目及多片式CVD设备开发项目合并而成。注3:上表中定制化高温真空设备开发由原固体源蒸发控制系统开发项目及定制化高温真空设备开发项目合并而成。情况说明无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85 | 7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40.48 | 33.97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754.67 | 2,337.27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32.41 | 32.92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2 |
硕士研究生 | 16 |
本科 | 49 |
专科 | 6 |
高中及以下 | 12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5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54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1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 |
60岁及以上 | 2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具有先发优势
半导体材料及专用设备行业具有技术壁垒高、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下游验证周期长等特点。基于上述特点,目前,国内晶体生长设备领域仅有公司及其他少数行业参与者可实现设备技术验证并批量供应晶体生长设备。此外,考虑到半导体产业链各环节的技术要求、精密程度及稳定性要求极高,通常来说,下游芯片厂商对已通过认证的半导体设备及制备工艺均会进行稽核,硅片/衬底材料厂商对半导体设备和制备工艺的改动均需通知下游芯片厂商,待其进行审核后方可进行。由于更换半导体设备供应商需要较长的时间进行上述稽核,且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已通过认证的半导体设备供应商可形成较强的客户认证壁垒。由于晶体生长设备对硅片/衬底的规格指标及性能优劣具有重要影响,进而对芯片制造及半导体器件的成本与性能产生重要影响,故是否
已在下游客户产线投入使用并形成较强的客户认证壁垒,成为衡量晶体生长设备供应商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标准。公司无论在大尺寸半导体级单晶炉,还是碳化硅单晶炉方面都具有先发及客户认证的优势。
2.公司具有技术及研发优势
公司基于在晶体生长设备行业多年积累的专业技术及工艺,通过持续研发,对工艺技术和设备不断优化升级,同时对标国外晶体生长设备前沿技术的发展方向,在晶体生长设备设计、晶体生长工艺及控制等技术方面,形成了独创性的设计及技术,掌握了晶体生长设备设计及控制技术、热场的设计与模拟技术和半导体晶体生长工艺开发技术等核心技术,并成功应用到公司主要产品中且实现量产销售,产品技术水平国内领先,部分技术指标已达到国际主流先进水平。公司凭借自主研发的晶体生长设备技术,以及多应用领域产品技术开发经验,已在半导体级晶体生长设备领域形成丰富产品序列,可满足不同客户差异化、定制化的晶体生长制造工艺需求。同时,公司提供的晶体生长设备已在下游客户产线批量投入使用,得到了众多客户的认可。公司持续对晶体生长设备进行研发,积累了大量的研发经验和技术储备,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优势和竞争优势。
为推进半导体设备国产化进程,公司已建成2000平米超洁净实验室,实验室涵盖了从碳化硅粉料合成、晶体生长、晶锭切割、衬底磨抛、外延生长、外延片检测等全实验流程。该实验室的投入使用,为公司生产的各类型设备提供了原位验证平台,结合工艺团队的配方优化、信息反馈,助力公司加速产品迭代、优化提升产品性能。
3.公司具有优质客户资源优势
晶体生长设备作为半导体产业链的基础和起点,其设备供应商的市场竞争力主要体现于设备的研发设计、晶体生长工艺积累及下游厂商的认可程度,市场竞争结果体现为设备供应商所开拓客户的实力及地位、是否获得重复和批量订单、设备是否已投入产线使用及市场份额等。
公司凭借多年的研发及工艺积累,结合“晶体生长设备—工艺技术—晶体材料”产业链上下游技术协同优化的能力,形成了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并覆盖了硅片厂商及碳化硅衬底的国内龙头企业或主流客户,与沪硅产业(上海新昇)、立昂微(金瑞泓)、神工股份、合晶科技、三安光电、东尼电子、比亚迪等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自签订首台(套)合同后,公司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并获得客户的重复和批量订单,结合客户产线建设及业务开展情况,持续推进批量销售且保持跟进,形成了相对其他晶体生长设备企业较强的客户资源优势。此外,通过与上述半导体制造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后,对客户的核心需求、技术发展的趋势等方面理解更为深刻,有助于公司在研发方向的选择及增强客户粘性,保证了公司未来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及业务的进一步拓展。
4.优秀的技术研发团队是保证公司竞争优势的驱动力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团队建设和培养,持续引进行业内的专业人才,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形成了一支经验较为丰富,技术水平较高的技术研发团队,能紧密跟踪国内外先进技术发展趋
势,保证了公司能够不断推出新产品,并不断改进现有产品,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公司按照半导体级单晶硅炉和化合物单晶炉设备等不同研发对象和项目产品,组成了分工明确的专业研发团队。在核心技术人员带领下,公司在晶体生长设备领域不断突破。
5.定制化服务及区位优势巩固与客户的合作关系
半导体制造企业具有高度定制化的需求,故供应商服务的快速响应和熟悉客户相关工艺的经验和能力尤为关键,保证了双方无障碍沟通。随着半导体制造环节向亚洲尤其是中国大陆转移,相较于国际竞争对手,在服务中国大陆半导体制造企业方面,公司在地域上更接近客户,对客户的需求及问题能够提供更快捷、更经济、更顺畅的技术支持和客户维护。此外,公司销售及研发人员会定期进行客户拜访,以了解客户需求及市场发展趋势,并对公司产品进行升级或更新换代,以保持产品的持续竞争力。
6.公司具有运营成本优势
针对海外竞争对手,由于其研发和生产人员成本较高,并且基于距离、沟通不便等因素,服务中国大陆客户的成本较高。公司的研发和生产主要位于中国大陆,拥有区位优势,人员成本相对较低。此外,公司与国内外供应商建立了较为稳定合作关系,具有较为完善的原材料供应链体系,有利于保证公司产品原材料来源的稳定性及可靠性。同时,随着本土供应链的不断成熟,给予了公司更多的采购选择,使得原材料采购更为稳定,有效降低了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及运营成本。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技术研发风险
半导体材料技术指标由晶体生长设备技术能力及客户制造工艺技术能力共同实现,晶体生长设备技术能力对材料微缺陷水平、金属含量、氧含量等材料技术指标具有重要影响。
若在后续研发过程中,公司面临因产品技术及工艺无法持续升级,下游应用领域拓展不及预期,研发资金投入过高,研发进度缓慢等情形引发技术研发风险,则可能导致公司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失败,技术研发及创新无法满足下游行业实际应用需求,创新成果转化产品需求无法达
到客户需求,已投入研发创新成本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产品市场竞争力下降等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规模、盈利能力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短缺的风险
随着国内半导体设备行业持续快速发展,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加,若公司不能持续为技术人才提供良好的激励机制和发展平台,公司将面临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短缺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经营规模风险
未来期间,若公司新增投入研发、管理、销售等生产经营资源无法有效实现业务转化,投入成本效益不及预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持续不利影响。与此同时,公司生产经营面临下游产业、客户发展速度及产业化应用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及市场竞争力下降、技术研发及业务发展未达预期等诸多风险,均可能导致公司报告期后存在产品新增需求减少、收入规模下滑、产品毛利率波动、经营成本上升、经营业绩存在下滑及亏损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不断增长,如未来国内半导体产业发展速度放缓、客户经营情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延长、坏账增加等风险。
2.存货减值风险
报告期期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等构成。公司主要采取订单式生产和库存式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差异化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及生产制造。期末存货余额主要为根据客户订单及发货需求形成的库存商品和尚未验收的发出商品,以及通过市场研判及客户沟通形成销售预测实施的生产备货。公司产品自原材料备货至交付验收存在一定的时间周期。未来,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持续扩大,若公司无法对存货进行有效管理,因产品技术更新迭代、销售预测变动、已签订合同订单变更或取消、产品验收无法通过、产品销售价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因素而导致公司存货积压及价值减损,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净值,发生存货跌价风险,将对公司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毛利率下降风险
公司产品毛利率变动主要受不同类别产品技术附加值及定制化需求差异、市场开拓及产品定价策略、市场竞争因素、主要零部件采购规模、价格变动等因素影响。若未来上述影响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毛利率将会面临下降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4.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的风险
公司目前处于业务快速增长期,因履行新增业务投入采购、生产的营运资金呈持续增长趋势,导致公司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增长趋势不完全同步。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购建长期资产及营运资金需求日益增加,如果客户不能及时履行产品结算义务,或公司资金周转及使用效率降低,可能导致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
5.政府补助与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凭借多项科技成果研发转化、高端装备研制等项目收到政府补助及相关科技奖励。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获得政府补助或政府补助显著降低,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税率。如果未来公司无法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或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则可能面临因税收优惠减少或取消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市场竞争风险
伴随着中国半导体终端应用市场的不断增长,全球半导体产业第三次转移的进程,中国半导体设备、材料、制造、封测等子行业的发展迅速,占全球半导体市场份额将逐步提升。一方面,国际主要半导体材料及专用设备厂商将凭借其现有的资金、技术、市场及客户优势,在国内半导体市场进一步巩固及扩大其市场份额及领先优势;另一方面,随着我国政策的大力支持,国内新增半导体材料设备厂商也逐渐加入行业参与竞争。若公司未来无法有效应对国际主要厂商和国内新进入者的双重竞争,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都将受到不利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及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半导体行业发展呈现一定的周期性特点,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增速下滑,终端消费市场的需求下滑,上游产业链资本性投入及产出大于行业应用需求,产能利用率下降,半导体材料及芯片制造厂商将减少半导体设备的采购,宏观经济及行业固有的周期性波动将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若未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持力度减弱,因技术发展等因素导致产业国产化进程减速或不及预期,公司亦将面临因产业政策变化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法律风险
(1)知识产权争议风险半导体专用设备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存在与竞争对手产生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届时可能需要通过法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由此可能需承担较高的法律和经济成本,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496.63万元,同比增加4.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74.71万元,同比减少24.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3,022.58万元,同比减少28.70%。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24,966,295.63 | 405,570,772.55 | 4.78 |
营业成本 | 314,184,752.90 | 273,916,356.01 | 14.70 |
销售费用 | 5,094,269.71 | 4,000,412.29 | 27.34 |
管理费用 | 34,168,486.64 | 35,367,220.67 | -3.39 |
财务费用 | -1,642,012.71 | -2,037,658.82 | 19.42 |
研发费用 | 44,247,118.83 | 38,015,016.63 | 16.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87,791.23 | -91,689,806.41 | 103.4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78,247.34 | -871,527,897.04 | 99.3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141,163.45 | 1,035,593,506.87 | -106.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客户回款增加和前期票据回款本期到期变现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本金及理财收益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募集资金到账,以及本期回购股份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详见下文。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专用设备 | 424,966,295.63 | 314,184,752.90 | 26.07 | 4.78 | 14.70 | 减少6.39 |
制造业 | 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晶体生长设备 | 246,110,900.72 | 174,793,895.05 | 28.98 | -4.52 | 6.10 | 减少7.11个百分点 |
其他设备及配套 | 171,555,352.00 | 134,966,387.79 | 21.33 | 22.96 | 29.73 | 减少4.11个百分点 |
技术服务及辅材 | 7,300,042.91 | 4,424,470.06 | 39.39 | -11.82 | -13.98 | 增加1.5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中国大陆 | 424,939,577.71 | 314,170,151.13 | 26.07 | 4.78 | 14.71 | 减少6.39个百分点 |
中国大陆之外 | 26,717.92 | 14,601.77 | 45.35 | -0.04 | -39.69 | 增加35.9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424,966,295.63 | 314,184,752.90 | 26.07 | 4.78 | 14.70 | 减少6.3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晶体生长设备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7.91%;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为中国大陆地区,公司通过直销模式销售产品。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晶体生长设备 | 台 | 734 | 770 | 151 | 38.49 | 102.10 | -19.25 |
其他设备及配套 | 台/件 | 291 | 560 | 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产销量情况说明
上述生产量和库存量均不含在制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产销数量均有增加,主要系市场需求增加带来的批量订单(含批量改造订单和整机配套组件订单)在本期生产和实现销售所致;产品库存同比下降,主要为上期末库存在本期客户验收所致。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碳化硅炉 | 客户J | 12,035.07 | 3,339.72 | 1,198.26 | 8,695.36 | 是 | |
单晶炉控制系统、光伏级单晶炉及配套 | 四川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33,876.00 | 13,165.00 | 8,365.00 | 20,711.00 | 是 |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直接材料 | 282,699,205.42 | 89.98 | 251,872,363.43 | 91.96 | 12.24 | |
直接人工 | 10,457,002.21 | 3.33 | 7,513,614.94 | 2.74 | 39.17 | ||
制造费用 | 21,028,545.27 | 6.69 | 14,530,377.64 | 5.30 | 44.72 | ||
合计 | \ | 314,184,752.90 | 100.00 | 273,916,356.01 | 100.00 | 14.70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晶体生长设备 | 直接材料 | 159,637,635.33 | 50.81 | 150,588,597.97 | 54.98 | 6.01 | |
直接人工 | 4,178,667.11 | 1.33 | 4,083,899.06 | 1.49 | 2.32 | ||
制造费用 | 10,977,592.61 | 3.49 | 10,065,397.08 | 3.67 | 9.06 | ||
其他设备及配套 | 直接材料 | 119,283,181.03 | 37.97 | 96,774,405.43 | 35.33 | 23.26 | |
直接人工 | 6,098,174.63 | 1.94 | 3,064,416.69 | 1.12 | 99.00 | ||
制造费用 | 9,585,032.13 | 3.05 | 4,196,171.25 | 1.53 | 128.42 | ||
技术服务及辅材 | 直接材料 | 3,778,389.06 | 1.20 | 4,509,360.03 | 1.65 | -16.21 | |
直接人工 | 180,160.47 | 0.06 | 365,299.19 | 0.13 | -50.68 | ||
制造费用 | 465,920.53 | 0.15 | 268,809.31 | 0.10 | 73.33 | ||
合计 | \ | 314,184,752.90 | 100.00 | 273,916,356.01 | 100.00 | 14.70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构成。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各项成本同比增长;其中,材料成本占比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系产销量增加带来材料批量采购成本下降所致;人工及制造费用占比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本期销量增加,临时性用工以及场地租赁费用增加所致。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注销1家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报告期间 | 注销日期 |
1 | 南京集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集芯半导体 | 2024年度 | 2024年6月13日 |
报告期内无新增子公司。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9,409.0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92.7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一 | 13,725.77 | 32.30 | 否 |
2 | 客户二 | 8,837.59 | 20.80 | 否 |
3 | 客户三 | 8,693.39 | 20.46 | 否 |
4 | 客户四 | 6,610.00 | 15.55 | 否 |
5 | 客户五 | 1,542.31 | 3.63 | 否 |
合计 | / | 39,409.06 | 92.74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276.2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5.9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供应商一 | 1,486.80 | 6.14 | 否 |
2 | 供应商二 | 1,483.47 | 6.12 | 否 |
3 | 供应商三 | 1,213.92 | 5.01 | 否 |
4 | 供应商四 | 1,065.68 | 4.40 | 否 |
5 | 供应商五 | 1,026.39 | 4.24 | 否 |
合计 | / | 6,276.26 | 25.91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销售费用 | 5,094,269.71 | 4,000,412.29 | 27.34 | 主要系业务宣传费增加、业务招待费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34,168,486.64 | 35,367,220.67 | -3.39 | 主要系上市费用本期减少所致 |
研发费用 | 44,247,118.83 | 38,015,016.63 | 16.39 | 主要系研发投入的加大带来的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1,642,012.71 | -2,037,658.82 | 19.42 | 主要系银存活期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5,609,210.64 | 6,634,140.22 | -15.45 | 主要系利润减少所致 |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87,791.23 | -91,689,806.41 | 103.48 | 主要系本期客户回款增加和前期票据回款本期到期变现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78,247.34 | -871,527,897.04 | 99.38 | 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本金及理财收益增加 |
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141,163.45 | 1,035,593,506.87 | -106.10 | 主要系上期募集资金到账,以及本期回购股份所致。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委托理财税前收益2,845.04万元,以及计入本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54.60万元,该两项收益不具有长期可持续性,公司将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06,623,901.66 | 5.72 | 171,945,939.01 | 8.15 | -37.99 | 说明1 |
应收票据 | 31,018,721.75 | 1.66 | 147,970,310.90 | 7.01 | -79.04 | 说明2 |
应收款项融资 | 21,540,533.27 | 1.20 | 不适用 | 说明3 | ||
预付款项 | 21,404,914.28 | 1.15 | 32,721,576.26 | 1.55 | -34.58 | 说明4 |
合同资产 | 26,684,238.66 | 1.43 | 20,479,985.80 | 0.97 | 30.29 | 说明5 |
其他应收款 | 2,368,692.02 | 0.13 | 1,654,313.02 | 0.08 | 43.18 | 说明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69,589,603.48 | 8.04 | -100.00 | 说明7 | ||
债权投资 | 198,862,375.00 | 10.66 | 60,831,833.33 | 2.88 | 226.91 | 说明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8,631,975.37 | 1.54 | 8,000,000.00 | 0.38 | 257.90 | 说明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2,804,500.00 | 7.12 | 51,618,111.10 | 2.45 | 157.28 | 说明10 |
在建工程 | 190,364,634.44 | 10.21 | 95,990,747.26 | 4.55 | 98.32 | 说明11 |
使用权资产 | 449,857.66 | 0.02 | 5,419,498.12 | 0.26 | -91.70 | 说明12 |
长期待摊费用 | 400,691.61 | 0.02 | 752,072.44 | 0.04 | -46.72 | 说明1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591,993.86 | 0.51 | 2,021,998.71 | 0.10 | 374.38 | 说明14 |
短期借款 | 8,133,597.83 | 0.44 | 30,685,275.00 | 1.45 | -73.49 | 说明15 |
合同负债 | 54,475,431.38 | 2.92 | 163,638,939.70 | 7.76 | -66.71 | 说明16 |
应交税费 | 2,339,723.31 | 0.13 | 5,649,511.18 | 0.27 | -58.59 | 说明1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14,798.04 | 0.03 | 3,133,039.62 | 0.15 | -83.57 | 说明18 |
其他流动负债 | 14,870,753.43 | 0.80 | 75,858,914.48 | 3.60 | -80.40 | 说明19 |
租赁负债 | 2,058,713.72 | 0.10 | -100.00 | 说明20 | ||
预计负债 | 4,588,835.21 | 0.24 | 3,177,740.09 | 0.15 | 44.41 | 说明21 |
递延收益 | 6,651,598.66 | 0.36 | 10,789,408.50 | 0.51 | -38.35 | 说明2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441,946.00 | 0.13 | 3,920,570.19 | 0.19 | -37.71 | 说明23 |
其他说明
说明1:主要系本期回购股份支出、供应商货款支出以及募投建设项目支出增加所致。说明2:主要系本期收到票据减少及票据到期所致。说明3:主要系本期未到期(6+9)银行承兑票据增加所致。说明4:主要系本期预付货款及预付工程款减少所致。说明5:主要系本期质保款增加所致。说明6:主要系押金及保证金增加所致。说明7:主要系一年内理财产品到期所致。说明8:主要系本期定存理财及其计提收益增加所致。说明9:主要系本期对外投资增加所致。说明10:主要系本期新增大额存单理财及其计提收益增加所致。说明11: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基地工程建设所致。说明12:主要系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增加所致。说明13:主要系现办公地点装修类长期待摊费用加速摊销所致。说明14:主要系预付土地款增加所致。说明15:主要系非(6+9)银行承兑票据在本期到期所致。说明16:主要系发出商品的订单预付货款在本期陆续验收确认收入,使得预收款减少所致。说明17:主要系本期应交所得税减少所致。说明18:主要系本期房屋租赁到期所致。说明19:主要系本期末未终止确认的票据减少及预收增值税款减少所致。说明20:主要系使用权资产相关租赁款项陆续支付所致。说明21:主要系随收入计提的质量保证费用增加所致。说明22:主要系计提的增值税加计抵减在本期使用所致。
说明23:主要系本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计提的收益和使用权资产减少所致。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22,038,850.64 | 13,168,850.76 | 67.36%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结构性存款 | 838,651,912.58 | -457,753.14 | 8,394,159.44 | 1,430,000,000 | 1,561,800,000.00 | 706,394,159.44 | ||
其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大额存 | 221,207,714.58 | -13,403,214.58 | 2,804,500.00 | 90,000,000.00 | 165,000,000.00 | 132,804,500.00 |
单 | ||||||||
其他-应收款项融资 | 113,719,380.39 | 92,178,847.12 | 21,540,533.27 | |||||
其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000,000.00 | -1,368,018.59 | -1,368,018.59 | 21,999,993.96 | 28,631,975.37 | |||
合计 | 1,067,859,627.16 | -15,228,986.31 | 9,830,640.85 | 1,655,719,374.35 | 1,818,978,847.12 | 889,371,168.08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元) | 净资产(元) | 营业收入(元) | 净利润(元) |
晶能半导体 | 晶体生长及相关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2,000.00 | 100.00 | 66,400,072.18 | 58,140,511.72 | 16,934,784.82 | -5,465,206.40 |
晶升半导体 | 晶体生长及相关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5,000.00 | 100.00 | 215,969,127.39 | 11,650,700.70 | 3,570,732.26 | |
晶采半导体 | 晶体生长及相关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2,000.00 | 100.00 | 6,333,383.29 | 909,703.06 | 3,468,507.30 | -2,411,847.39 |
晶恒半导体 | 晶体生长及相关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1,000.00 | 100.00 | 19,022,195.08 | 1,018,248.83 | 18,248.83 |
注:集芯半导体已于2024年6月13日完成注销登记。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全球半导体市场在2024年呈现增长趋势,这一增长主要受益于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多个领域的需求旺盛与新兴产品的推动。人工智能和高效能运算(HPC)领域的需求爆发,有效带动相关算力,存储芯片的市场需求。
从应用层面来看,计算与通信构成半导体产业的主要两大增量市场,汽车电子市场同样表现良好,电动化与智能化趋势的深化推动车用半导体渗透率持续提升。与此同时,智能可穿戴设备和智能家居等新兴消费电子产品,在经过技术改进和生态构建后,为半导体市场的增长注入了新动力。应用领域的多元化拓展也对半导体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中,中国市场的规模增长最为迅速,凭借庞大的电子制造能力和消费市场基础,持续巩固全球最大集成电路单一市场的地位。越来越多的国际半导体企业向中国转移产能,紧密的国际合作带动了中国大陆半导体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同时,在政策支持和国际贸易纷争的推动下,国内半导体技术自主可控的进程正在加速,半导体材料及设备国产化趋势日趋明显。随着国内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及半导体产业链的不断完善,国内硅片厂商在半导体材料国产化进程中崭露头角,而国内碳化硅衬底材料厂商也已逐步实现产业化发展,与国外头部厂商的差距正逐步缩小。此外,基于服务的快速响应、无障碍沟通、产品性价比及自主可控等多方面考虑,国内半导体设备企业逐渐被各大半导体厂商接受并成为其重要选择。公司主要产品半导体级单晶硅炉和碳化硅单晶硅炉作为晶体生长环节的核心设备和起点,将受益于下游需求推动,迎来行业快速发展阶段。
展望未来,半导体行业呈现出两大发展趋势:一是人工智能和自动驾驶技术的不断进步,将成为推动半导体市场增长的重要力量;二是第三代半导体产业的加速发展,正为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随着新兴应用领域的崛起和技术创新的持续推进,行业将具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在当前国内半导体产业升级的关键阶段,企业需在快速变革中把握技术趋势,构建差异化优势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竞争格局。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自设立以来,公司致力于晶体生长设备的研发生产,在半导体晶体生长设备领域持续深耕。公司基于晶体生长设备共性基础技术,结合下游产业市场需求,根据不同发展阶段产业化应用方向,开展不同晶体生长设备的产品开发、产品优化、产品迭代等技术研发。公司将继续通过产品的技术先进性、稳定性的提升,以及匹配客户工艺制程的产品定制化开发,来助力客户降低成本,提高和改善晶体品质与良率。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人工智能的应用场景也正不断拓展,公司将努力抓住这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目前公司的自动化拉晶控制系统已使用AI技术提升控制精度,通过深度学习有效提升成晶率,减少晶体生长过程中的人工干预。未来,公司将加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半导体设备的技术融合和创新应用,推动公司晶体生长设备向高度智能化方向发展。
此外,通过深度挖掘现有客户对其他产品的潜在需求,公司将进一步延伸半导体产业链产品布局,除主要产品半导体晶体生长设备以外,加大对于CVD设备、切割设备、减薄设备、抛光设备等其他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同时积极推进特殊材料、辅材、耗材等材料领域业务。公司将深入拓展半导体行业上下游产业链,搭建多元化的业务与产品体系,促进企业高质量纵深发展。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的战略和发展目标,2025年公司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持续迭代产品技术,加速拓展产品序列
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与创新,不断提升晶体生长设备领域的核心技术先进性。未来公司将持续对算法进行迭代升级,开发精度更高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以及与之匹配的热场,并着力解决晶体生长过程不可监测等制约碳化硅材料发展的问题。公司将通过优化设备综合性能,有效帮助客户提高晶体良率与降低成本。此外,公司也会继续保持高额的研发投入,积极布局半导体相关领域的不同产品,丰富产品种类以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公司将加速CVD设备、切割设备、减薄设备、抛光设备等新产品的推出与定制样机的批量化转换,同时推进特种材料、耗材等材料领域的业务进程,为公司发展贡献新的增长点。
2.优化治理结构,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公司将持续加强内控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夯实公司发展根基。公司将进一步推动内部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的优化,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费用。公司将从质量控制、成本控制、效率管理等多个维度设立内部指标,定期对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结合内部统计数据和外部客户反馈展开相关讨论并制定改进措施。通过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和运营管理能力的提升,实现公司产品及服务质量的升级,保证公司战略与经营目标的达成,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多渠道整合,形成公司扩张合力
公司将基于自身的发展需求、市场环境以及资源情况,以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在与公司业务有协同效应的领域,积极地寻找能够实现共赢的合作伙伴,并且谨慎地评估合作的可行性与潜在价值。公司将深入拓展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战略合作、外部团队协作、人才引入等多渠道合作模式,通过高效的资源整合与深度的业务融合,为公司的稳健规模扩张提供有力的支撑。
4.接轨国际,推进高质量科技创新
在持续拓展海外业务的同时,公司将聚焦国际半导体技术前沿,加大与海外先进技术交流合作的深度与广度。通过海外业务和技术合作的机遇,公司能够更敏锐地捕捉全球行业发展动态,更及时地发现最新技术突破,更充分地了解国际技术研发理念。公司将深耕高水平国际人才合作交流,加强企业自身的创新人才队伍的培养,瞄准相关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开展科研攻关,共同推动高质量科技创新,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内控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体系,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与召开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执行,保证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和责任得以履行,有效保障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未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集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1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切实保证中小股东的权益,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使他们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上市后聘请律师列席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各董事积极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各司其职、有效运作,形成董事会科学决策的支撑体系。
(三)监事与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监事会,各监事积极出席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
(四)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有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使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高度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董事会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信息沟通,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更多地接触和了解公司,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2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5月22日 | 通过以下决议: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
议案》5.《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6.《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8.《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8.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8.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8.0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8.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8.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8.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9.《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7月3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8月1日 | 通过以下决议: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进行见证,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李辉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2 | 2020年11月28日 | 2026年11月15日 | 21,968,699 | 21,996,699 | 28,000 | 股权激励股票归属 | 181.22 | 否 |
张小潞 | 董事副总经理市场部经理 | 男 | 51 | 2020年11月28日 | 2026年11月15日 | 2,302,484 | 2,322,484 | 20,000 | 股权激励股票归属 | 91.79 | 否 |
吴春生 |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20年11月28日 | 2026年11月15日 | 1,001,080 | 1,021,080 | 20,000 | 股权激励股票归属 | 96.03 | 否 |
郭顺根 | 董事 | 男 | 61 | 2020年11月28日 | 2026年11月15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0.00 | 否 |
李小敏 | 独立董事 | 女 | 57 | 2020年11月28日 | 2026年11月15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6.00 | 否 |
谭昆仑 | 独立董事 | 男 | 45 | 2020年11月28日 | 2026年11月15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6.00 | 否 |
何亮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21年10月26日 | 2026年11月15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6.00 | 否 |
胡宁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6 | 2020年11月28日 | 2026年11月15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26.65 | 否 |
葛吉虎 | 监事 | 男 | 38 | 2020年11月28日 | 2026年11月15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31.00 | 否 |
毛洪英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46 | 2020年11月28日 | 2026年11月15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22.55 | 否 |
QINGYUEPAN(潘清跃)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8 | 2015年5月1日 | / | 0 | 0 | 0 | 不适用 | 128.84 | 否 |
姜宏伟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0 | 2017年7月1日 | / | 0 | 6,000 | 6,000 | 股权激励股票归属 | 46.38 | 否 |
毛瑞川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8 | 2015年3月1日 | / | 0 | 0 | 0 | 不适用 | 48.73 | 否 |
秦英谡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8 | 2018年12月4日 | / | 0 | 0 | 0 | 不适用 | 35.65 | 否 |
张熠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8 | 2017年10月1日 | / | 0 | 0 | 0 | 不适用 | 51.82 | 否 |
DavidLees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65 | 2020年12月1日 | / | 0 | 0 | 0 | 不适用 | 152.29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25,272,263 | 25,346,263 | 74,000 | / | 930.95 | / |
姓名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李辉 | 李辉先生,1998年6月至2010年9月,历任斯凯孚(中国)有限公司工程师、区域经理、大区经理和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10年9月,任斯凯孚(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3月至2010年9月,任斯凯孚(大连)轴承与精密技术产品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10月至2012年1月,就筹建公司进行了相关准备工作,2012年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晶能半导体董事长;2018年1月至2024年6月任集芯半导体执行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晶升半导体执行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晶采半导体总经理。 |
张小潞 | 张小潞先生,1995年7月至1998年1月,任南京市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业务员;1998年2月至2012年2月,任斯凯孚(中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2年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市场部经理。 |
吴春生 | 吴春生先生,2000年7月至2005年10月,就职于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10月至2013年5月,历任斯凯孚(中国)有限公司工程师、经理、新能源行业总监。2013年6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晶能半导体总经理、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晶恒半导体执行董事、总经理。 |
郭顺根 | 郭顺根先生,2005年6月至2009年12月,任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年12月至今,任江苏瑞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2月至今,任上海瑞经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2月至今,任南京瑞明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7 |
月至2024年5月,任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2月至今,任江苏瑞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至2023年2月,任江苏亿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南京瑞华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柏科数据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
李小敏 | 李小敏女士,1989年7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1998年3月至1999年3月,任上海华长贸易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4年7月至2022年12月,于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任教,现已退休。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谭昆仑 | 谭昆仑先生,2001年7月至2004年5月,任河南润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务专员;2006年11月至2009年11月,任北京保利世达科技有限公司法务专员;2009年12月至2011年4月,任北京邦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11年5月至2015年1月,任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2月至2016年12月,任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7年1月至今,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何亮 | 何亮先生,2010年4月至2014年6月,于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任教;2014年7月至今,于南京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任教;2018年12月至今,任美科(南京)真空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胡宁 | 胡宁先生,1990年9月至2003年12月,任南京港务局设备工程师;2004年1月至2011年3月,任南京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监督检验工程师;2011年4月至2012年1月,任南京伊晶能源有限公司设备经理;2012年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3年5月至今任晶采半导体执行董事。 |
葛吉虎 | 葛吉虎先生,2009年9月至2011年4月,任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采购工程师;2011年5月至2012年8月,任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主管;2012年9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公司监事、采购部经理;2018年1月至2024年6月任集芯半导体监事;2023年5月至今任晶采半导体监事;2023年12月至今任晶恒半导体监事。 |
毛洪英 | 毛洪英女士,2001年7月至2010年10月,任南京顺风自动化公司电气工程师;2010年11月至2012年8月,任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12年9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职工监事、研发中心研发工程师。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李辉 | 南京晶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1月 | - |
李辉 | 南京集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1月 | 2024年6月 |
李辉 | 南京晶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3年7月 | - |
李辉 | 南京晶能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年3月 | - |
吴春生 | 南京晶恒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3年12月 | - |
吴春生 | 南京晶能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董事 | 2015年3月 | - |
葛吉虎 | 南京集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1月 | 2024年6月 |
葛吉虎 | 南京晶恒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12月 | - |
葛吉虎 | 南京晶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5月 | - |
胡宁 | 南京晶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5月 | - |
郭顺根 | 江苏瑞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9年12月 | - |
郭顺根 | 上海瑞经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0年2月 | - |
郭顺根 | 南京瑞明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0年12月 | - |
郭顺根 |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7月 | 2024年5月 |
郭顺根 | 江苏瑞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4年12月 | - |
郭顺根 | 南京瑞华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5月 | - |
郭顺根 | 柏科数据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7月 | - |
谭昆仑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2017年1月 | - |
何亮 | 南京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教授 | 2014年7月 | - |
何亮 | 美科(南京)真空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8年12月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董事薪酬事项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监事薪酬事项由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公司具体规章制度、公司薪酬体系及绩效考核体系确定。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根据其具体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监事薪酬;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3.公司每年为独立董事发放津贴,其履行职务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报销。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与年报披露的数据相符。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467.24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463.71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1月29日 | 通过以下决议: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2月19日 | 通过以下决议: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4月15日 | 通过以下决议: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4月29日 | 通过以下决议:1.《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6.《关于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9.《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0.《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1.《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2.《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3.《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4.《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16.《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16.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6.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6.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6.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16.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16.06《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16.07《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16.08《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16.09《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16.10《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16.11《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16.1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17.《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8.《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9.《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7月11日 | 通过以下决议: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4.《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5.《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6.《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8.《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8月14日 | 通过以下决议: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通过以下决议: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3.《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4.《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李辉 | 否 | 7 | 7 | 2 | 0 | 0 | 否 | 2 |
张小潞 | 否 | 7 | 7 | 2 | 0 | 0 | 否 | 2 |
吴春生 | 否 | 7 | 7 | 4 | 0 | 0 | 否 | 2 |
郭顺根 | 否 | 7 | 7 | 2 | 0 | 0 | 否 | 2 |
李小敏 | 是 | 7 | 7 | 2 | 0 | 0 | 否 | 2 |
谭昆仑 | 是 | 7 | 7 | 3 | 0 | 0 | 否 | 2 |
何亮 | 是 | 7 | 7 | 2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3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李小敏(主任委员/召集人)、何亮、谭昆仑 |
提名委员会 | 谭昆仑(主任委员/召集人)、李辉、李小敏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李小敏(主任委员/召集人)、李辉、谭昆仑 |
战略委员会 | 李辉(主任委员/召集人)、吴春生、张小潞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29日 | 通过以下决议:1.《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4月15日 | 通过以下决议: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4月29日 | 通过以下决议: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责情况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6.《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9.《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0.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2024年7月5日 | 通过以下决议: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文件的议案》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8月14日 | 通过以下决议: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10月22日 | 通过以下决议: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三)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2月23日 | 通过以下决议:1.《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战略发展规划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29日 | 通过以下决议:1.《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7月5日 | 通过以下决议: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3.《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10月22日 | 通过以下决议:1.《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五)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6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2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1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58 |
销售人员 | 7 |
研发人员 | 85 |
管理人员 | 60 |
合计 | 21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2 |
硕士 | 19 |
本科 | 104 |
大专及以下 | 85 |
合计 | 210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及个人岗位职责,兼顾市场竞争水平与激励效果,制定公司薪酬政策及员工考评制度,通过建立与公司效益、员工个人绩效表现挂钩的薪酬体系,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依据长期战略规划、年度经营目标和岗位职责、专业技能的实际需要,结合员工需求,制定并实施规范有效的年度培训计划。公司培训类型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员工外部培训等,主要涉及公司企业文化、产品技术、管理技能、安全生产、质量体系等内容。通过持续完善公司培训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公司内外部资源,不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而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储备后备力量。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152,959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6,082,796.91 |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原则、分配形式、分配条件、现金分红比例及时间间隔、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和程序等内容均作了明确要求,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情形。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38,366,09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1,024,903股后的股本数为137,341,19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468,238.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6月实施完毕。
(2)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38,366,09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1,306,117股后的股本数为137,059,9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264,994.7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2.5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34,264,994.75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3,747,098.58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63.75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34,264,994.75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63.75 |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3,747,098.58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110,269,417.5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96,324,757.3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96,324,757.3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62,382,305.2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154.4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82,262,135.4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9.90 |
注: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上市,故以2023年度为首个起算年度。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130万股 | 0.94 | 115 | 54.76 | 23.94元/股 |
注:1.标的股票数量为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合计数量;
2.标的股票数量占比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总数占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草案时公司股本总额比例;
3.激励对象人数为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合计人数;
4.激励对象人数占比为激励对象占公司本报告期末员工总数的比重;
5.授予标的股票价格因分红派息的原因,由24.39元/股调整为23.94元/股。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1,065,000 | 235,000 | 426,000 | 394,000 | 23.94 | 874,000 | 394,000 |
注:1.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为预留部分的股票授予数量;
2.报告期内可归属数量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可归属期的股份数量;
3.报告期内已归属数量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可归属期的股份数量剔除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1名激励对象及在首次归属的资金缴纳过程中自愿放弃本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的可归属股份数量;
4.授予价格因分红派息的原因,由24.39元/股调整为23.94元/股。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根据《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值为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70%。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的营业收入为42,496.63万元,较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91.43%,未达到目标值。 | 4,494,920.00 |
合计 | / | 4,494,920.00 |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 |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2024-047、2024-048)。 |
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并于2024年7月15日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 |
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1日,公司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2024-069)。 |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 |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已获授予 | 报告期新授予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 报告期内可归 | 报告期内已归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 | 报告期末市价 |
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数量 | 价格(元) | 属数量 | 属数量 | 性股票数量 | (元) | ||
李辉 | 董事长总经理 | 7.00 | 0.00 | 23.94 | 2.80 | 2.80 | 4.20 | 28.21 |
吴春生 |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 5.00 | 0.00 | 23.94 | 2.00 | 2.00 | 3.00 | 28.21 |
张小潞 | 董事副总经理 | 5.00 | 0.00 | 23.94 | 2.00 | 2.00 | 3.00 | 28.21 |
QINGYUEPAN(潘清跃) | 研发中心负责人 | 2.00 | 0.00 | 23.94 | 0.80 | 0.80 | 1.20 | 28.21 |
张熠 | 研发中心经理总经理助理 | 2.00 | 0.00 | 23.94 | 0.80 | 0.80 | 1.20 | 28.21 |
姜宏伟 | 研发中心经理总经理助理 | 2.00 | 0.00 | 23.94 | 0.80 | 0.80 | 1.20 | 28.21 |
毛瑞川 | 研发中心经理 | 2.00 | 0.00 | 23.94 | 0.80 | 0.80 | 1.20 | 28.21 |
秦英谡 | 研发中心经理 | 2.00 | 0.00 | 23.94 | 0.80 | 0.80 | 1.20 | 28.21 |
DAVIDKENNETHLEES | 研发中心总工程师 | 0.00 | 2.50 | 23.94 | 0.00 | 0.00 | 2.50 | 28.21 |
合计 | / | 27.00 | 2.50 | / | 10.80 | 10.80 | 18.70 | / |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长期激励政策,促使高级管理人员更加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决议,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行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开展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良好,未发现对公司治理、投资决策、经营管理及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异常事项,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与重要缺陷,公司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与经营决策机制,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促进子公司与公司企业文化、战略发展的协同。
公司内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经济业务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审计监督。报告期内,各子公司运营正常,未出现违反相关制度的情形。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将ESG理念融入公司日常运营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关注与股东、员工等利益相关方之间沟通和交流,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环境保护方面公司始终坚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不断深化环境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配有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新建项目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影响控制程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程序》《安全环保教育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形成环保管理制度体系,开展不定期环保及安全巡查,识别和排查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点,避免产生不良环境影响。公司内部推行绿色办公,一方面从宣传上增强员工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的意识,一方面倡导无纸化办公,内部沟通、审批事项通过信息化系统实现。
(二)社会责任方面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重视股东、员工等利益相关方之间沟通和交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其合法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并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切实做到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公开披露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障了广大投资者公平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同时,公司注重为股东创造价值,以优良业绩回报股东和社会,并在报告期内结合实际情况,实施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健全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完善员工薪酬及激励机制。公司通过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全员覆盖等方式,对员工薪酬、福利、工作时间、休假和劳动保护等员工权益建立相应的制度规定和保护机制。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认同、责任、平等、安全、环保的价值观,打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提供不同的职工培训,为员工发展提供最佳的平台。此外,公司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同时公司积极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切实保障员工权益。
(三)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治理结构,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结构相互协调、相互制衡,职责分工明确。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补充及修订,确保公司依法管理、规范运作。
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ESG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和管理层等对ESG管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ESG管理水平,为企业、行业可持续发展、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发展持续贡献力量。
二、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不适用
三、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15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晶体生长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重污染行业。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以水、电为主,产生的排放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废水、废气、噪声的排放及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公司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严格把控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能耗使用,规范生产与经营中废弃物的排放,确保其达到法律的要求,减少运营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以实现公司绿色、低碳、可持续性发展。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单位 | 2024年 |
水 | 立方米 | 4,677 |
电 | 千瓦时 | 3,211,437 |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涉及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及综合废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主要为设备擦拭过程中产生的擦拭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及排气筒处理达标后排放;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废弃包装及保温材料等,经收集后进行处理;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建筑物隔声和距离衰减的方式保证厂界噪声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
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所属监管部门要求,制定了《新建项目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影响控制程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程序》《安全环保教育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确保公司日常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公司生产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公司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倡导员工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培养员工形成积极践行环保公益责任的意识和习惯。建立信息化办公机制,减少纸张消耗,鼓励双面打印,节约用电,禁止浪费水资源,确保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公司积极将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整体发展战略。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公司通过定期开展环保及安全巡查,系统识别和排查潜在的环境风险点,有效减少碳排放和其他不良环境影响。同时,公司内部推行绿色办公模式,一方面通过宣传教育提升员工
的节能降耗和环保意识,另一方面全面推广无纸化办公,利用信息化系统实现内部沟通和审批流程,显著降低资源消耗。此外,公司持续深化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体系,确保在减少碳足迹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取得成效。
四、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请参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详见本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之“(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
不适用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为保障数据信息安全,公司安装部署高效、安全的防火墙设备,并针对核心技术信息设置局域内网,通过访问策略和阻断策略对通过边界双向流量进行网络侧过滤,阻止不明身份黑客对信息系统的访问,以确保公司网络、应用和数据的安全。
此外,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员工个人信息、公司信息和客户信息等的收集、存储、使用和传输的规范流程,确保信息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或泄露风险。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不适用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不适用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不适用 |
救助人数(人) | 0 | 不适用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不适用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不适用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0 | 不适用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切实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保证所有股东均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按照分红政策的要求制定分红方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制定《员工手册》等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招聘与晋升、薪酬与福利、工作时间与休假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努力打造科学、规范的人才管理体系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认同、责任、平等、安全、环保的价值观,打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提供不同的职工培训,为员工发展提供最佳的平台。此外,公司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同时公司积极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切实保障员工权益。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77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36.67 |
员工持股数量(股) | 6,975,020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5.04 |
注:1.上述员工持股情况仅包含公司员工通过本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盛源管理所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情况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归属的股份情况。
2.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为员工持股人数占本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
3.不含员工自行从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坚持“公平、透明、共赢”的理念与供货商开展合作,与供应商共同成长。公司建立了采购管理制度和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选择、采购流程、存货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供应商的选择上,不仅关注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质量,也将供应商的商业道德、诚信状况、经营情况等指标纳入评估体系,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在供应商的管理上,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和产
品安全,确保供应商的产品符合公司要求;坚持阳光采购,不向供应商收取额外费用,建立电话、公共邮箱等各种投诉举报渠道,杜绝任何行贿受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公司以客户为中心,向客户提供定制化设备及配套技术服务。在日常经营管理中遵循“客户导向”原则,构建完整的客户沟通渠道和隐私保护机制,重视和尊重客户需求,同时配备专业的技术团队提供后续服务支持,保障服务的专业性和及时性。通过不断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建立并执行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实现了研发、生产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切实保证公司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稳定提供符合行业技术标准及客户要求的产品。公司目前已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拥有完善体系架构和管理流程。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设置专人负责管理,以确保公司知识产权工作落到实处。公司的核心技术均来源于长期的技术投入与自主创新,拥有独立自主的知识产权。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并已形成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以保障公司的科技创新成果。
此外,公司与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明确双方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党支部正式成立于2021年3月4日,截至2024年末,共有党员16名。
报告期内,公司党支部定期开展了党员学习活动,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二十大报告精神学习,严党纪树新风等活动,并组织了党员赴南京市栖霞区党的纪律建设教育馆、茅山新四军抗战纪念馆的参观学习活动。工作中,党员同志积极进取、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创造积极向上、和谐团结的企业氛围贡献着一份力量。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1.参加2023年度半导体设备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3.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8月19日、2024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10 | 公司借助新媒体(线上平台),如腾讯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详见公司官网(www.cgee.com.cn)“投资者关系”专栏。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并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切实做到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公开披露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障了广大投资者公平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上海交易所e互动平台、投资者联系信箱、投资者咨询热线、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积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良好关系,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更新和完善,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不断丰富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的内容,尽可能全方位地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的价值。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所有应披露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恪守商业道德操守,制定相关行为准则,明确禁止接受贿赂、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规范员工在日常工作、采购、项目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行为。此外,公司建立无障碍的信息反映渠道,对员工提出的问题及现象予以认真核实和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辉 | 注1 | 注1 | 是 | 注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辉的一致行动人、持股公司5%以上的股东海格科技 | 注2 | 注2 | 是 | 注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春生、张小潞 | 注3 | 注3 | 是 | 注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胡宁、葛吉虎、毛洪英 | 注4 | 注4 | 是 | 注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QINGYUEPAN(潘清跃)、张熠、姜宏伟、毛瑞川、秦英谡 | 注5 | 注5 | 是 | 注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股公司5%以上的股东盛源管理 | 注6 | 注6 | 是 | 注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股公司5%以上的股东鑫瑞集诚、明春科技、卢祖飞 | 注7 | 注7 | 是 | 注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申报上市前12个月入股股东江北智能、润信基金、元禾璞华、华金领翊、疌泉红土、人才基金、盛宇投资、海聚助力、深创投、华金丰盈、沪硅产业、中微公司、立昂微、毅达鑫业、张奥星 | 注8 | 注8 | 是 | 注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股东聚源铸芯、胡育琛、蔡锦坤、王华龙、吴亚宏 | 注9 | 注9 | 是 | 注9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晶升股份 | 注10 | 注10 | 是 | 注1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辉 | 注11 | 注11 | 是 | 注1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辉、吴春生、张小潞、郭顺根 | 注12 | 注12 | 是 | 注1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晶升股份 | 注13 | 注13 | 是 | 注1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辉及李辉的一致行动人海格科技 | 注14 | 注14 | 是 | 注1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辉、吴春生、张小潞、郭顺根、李小敏、谭昆仑、何亮、胡宁、葛吉虎、毛洪英 | 注15 | 注15 | 是 | 注1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辉 | 注16 | 注16 | 是 | 注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辉的一致行动人海格科技 | 注17 | 注17 | 是 | 注1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辉、吴春生、张小潞、郭顺根、李小敏、谭昆仑、何亮 | 注18 | 注18 | 是 | 注1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晶升股份 | 注19 | 注19 | 是 | 注19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李辉,李辉的一致行动人海格科技,其他董事及监事吴春生、张小潞、郭顺根、李小敏、谭昆仑、何亮、胡宁、葛吉虎、毛洪英 | 注20 | 注20 | 是 | 注2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辉及李辉的一致行动人海格科技,以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吴春生和张小潞 | 注21 | 注21 | 是 | 注2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持股公司5%以上的股东鑫瑞集诚、明春科技、卢祖飞、盛源管理、海格科技 | 注22 | 注22 | 是 | 注2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辉及李辉的一致行动人海格科技 | 注23 | 注23 | 是 | 注2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持股公司5%以上的股东鑫瑞集诚、明春科技、卢祖飞、盛源管理 | 注24 | 注24 | 是 | 注2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辉、吴春生、张小潞、郭顺根、李小敏、谭昆仑、何亮、胡宁、葛吉虎、毛洪英 | 注25 | 注25 | 是 | 注2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辉及李辉的一致行动人海格科技 | 注26 | 注26 | 是 | 注2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辉、吴春生、张小潞、郭顺根、李小敏、谭昆仑、何亮、胡宁、葛吉虎、毛洪英 | 注27 | 注27 | 是 | 注2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辉及李辉的一致行动人海格科技 | 注28 | 注28 | 是 | 注2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辉 | 注29 | 注29 | 是 | 注29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晶升股份 | 注30 | 注30 | 是 | 注3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晶升股份 | 注31 | 注31 | 是 | 注3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辉及李辉的一致行动人海格科技 | 注32 | 注32 | 是 | 注3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辉、吴春生、张小潞、郭顺根、李小敏、谭昆仑、何亮、胡宁、葛吉虎、毛洪英 | 注33 | 注33 | 是 | 注3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盛源管理、明春科技、海格科技、沪硅产业、 | 注34 | 注34 | 是 | 注3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中微公司、立昂微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晶升股份 | 注35 | 注35 | 是 | 注3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晶升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注36 | 注36 | 是 | 注3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辉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的承诺本人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类似情形,所持股份权利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冻结和查封等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人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减持前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相关规定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然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任职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均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注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辉的一致行动人、持股公司5%以上的股东海格科技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本企业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类似情形,所持股份权利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冻结和查封等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企业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
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减持前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相关规定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应相应调整。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上述承诺均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企业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
注3: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春生、张小潞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本人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类似情形,所持股份权利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冻结和查封等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人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在本次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
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减持前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相关规定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应相应调整。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然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任职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均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注4: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胡宁、葛吉虎、毛洪英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本人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类似情形,所持股份权利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冻结和查封等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人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
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如果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然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任职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注5: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QINGYUEPAN(潘清跃)、张熠、姜宏伟、毛瑞川、秦英谡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本人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类似情形,所持股份权利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冻结和查封等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人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后四年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注6:持股公司5%以上的股东盛源管理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本企业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类似情形,所持股份权利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冻结和查封等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企业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
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实现投资收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减持前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相关规定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上述承诺均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7:持股公司5%以上的股东鑫瑞集诚、明春科技、卢祖飞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类似情形,所持股份权利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冻结和查封等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
在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实现投资收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减持前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相关规定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本企业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上述承诺均为本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本企业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若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8:公司申报上市前12个月入股股东江北智能、润信基金、元禾璞华、华金领翊、疌泉红土、人才基金、盛宇投资、海聚助力、深创投、华金丰盈、沪硅产业、中微公司、立昂微、毅达鑫业、张奥星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类似情形,所持股份权利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冻结和查封等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及本人/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减持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若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9: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股东聚源铸芯、胡育琛、蔡锦坤、王华龙、吴亚宏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类似情形,所持股份权利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冻结和查封等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减持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若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0:晶升股份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本公司首发上市后三年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除息后每股净资产,且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或回购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应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本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3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稳定股价的措施,具体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应在触发启动条件的10个交易日内参照公司股价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确定回购价格和数量区间,拟定并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方案,并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方案、独立董事意见、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等材料。本公司回购股份事宜应提交给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承诺将就该等股份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议案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回购报告书。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完成股份回购。
本公司基于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本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并同时满足下述两个要求:(1)本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本公司首发上市所募集的资金总额;(2)本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0%,但不低于1,000万元。公司回购的股份将被依法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后,如本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除息后每股净资产值;或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要约收购义务(符合免于发生要约情形的除外);或出现《稳定股价预案》中其他可以终止回购的情形,本公司可以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本公司如拟新选举董事或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在选举/聘任其的同时要求其出具将履行本公司首发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承诺的承诺函。
本公司单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终止实施后90个交易日内,如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立的,本公司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90个交易日后,启动条件再次成立时,本公司将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相应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停止发放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现金分红(如适用),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义务。(2)本公司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
为,直至本公司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3)本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相当于最近一期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的货币资金,以用于本公司履行相关义务。(4)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相应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注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辉稳定股价的承诺公司首发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除息后每股净资产,且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或回购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应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本人将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3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稳定股价的措施,具体如下:
如因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而触发公司股份回购的义务时,本人应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方案时投赞成票,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方案时以所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赞成票。
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本人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满足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股份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除息后每股净资产;(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或未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通过并实施;(3)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达到上限后,股价仍不满足《稳定股价预案》的停止条件;(4)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终止实施后90个交易日内,《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再次触发。
本人基于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20%,但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50%。
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将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该方案由公司公告,实施增持股份方案的期限应不超过上述公告后的30个交易日。
本人增持股份措施开始实施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除息后每股净资产,或出现《稳定股价预案》中其他可以终止增持的情形,本人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自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将应付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的现金分红或本人的薪酬予以扣留,用于本人履行相关股份增持义务,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毕上述增持义务。(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注12: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辉、吴春生、张小潞、郭顺根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首发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除息后每股净资产,且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或回购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时,应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本人将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稳定股价的措施,具体如下:
如因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而触发公司股份回购的义务时,本人(如适用)应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方案时投赞成票。
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本人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满足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方案实施后,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股份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除息后每股净资产;(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增持方案或未按增持方案实施;(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达到上限后,股价仍不满足《稳定股价预案》的停止条件。
本人基于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低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但不高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
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将与本承诺的其他承诺人一同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该方案由公司公告,实施增持股份方案的期限应不超过上述公告后的30个交易日。
本人增持股份措施开始实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除息后每股净资产,或出现《稳定股价预案》中其他可以终止增持的情形,本人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自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或薪酬予以扣留,用于本人履行相关股份增持义务。(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注13:晶升股份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构成欺诈发行上市,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尚未上市交易,本公司将发行新股所获之募集资金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投资者。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上述股份回购价格将不低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价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股份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投资者保护机构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构成欺诈发行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本公司未能采取募集资金返还、股份回购措施或未能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则:(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停止发放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现金分红,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义务;(2)本公司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义务;(3)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相当于发行新股股份数乘以发行价的货币资金,以用于本公司履行回购股份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货币资金,以用于本公司履行相关义务,如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4)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辉及李辉的一致行动人海格科技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
本人/本企业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构成欺诈发行上市,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本企业将促使公司实施如下措施: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尚未上市交易,本人/本企业将促使公司将发行新股所获之募集资金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投资者,本人/本企业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返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本人/本企业将提出公司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本企业对公司上述股份回购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上述股份回购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价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股份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构成欺诈发行上市,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本企业将依法购回本企业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本企业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投资者保护机构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在公司等其他相关责任主体履行赔偿义务前,本人/本企业将代该等责任主体向投资者先行支付赔偿款项。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构成欺诈发行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本人/本企业未促使公司实施募集资金返还或股份回购措施、未对公司募集资金返还义务或股份回购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或未能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本人/本企业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自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义务和承诺之日起将应付本人/本企业的现金分红和应付本人薪酬(如适用)予以扣留用于履行前述募集资金返还、股份回购义务并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本人/本企业所持的公司股份亦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本企业履行相关承诺和义务。
注1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辉、吴春生、张小潞、郭顺根、李小敏、谭昆仑、何亮、胡宁、葛吉虎、毛洪英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
(1)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及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并作出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按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注1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辉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就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事宜,提出如下措施和承诺:
(1)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3)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本人将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5)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规则,以及公司制度规章的要求,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6)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7)如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8)如监管机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如本人违反或不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本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如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辉的一致行动人海格科技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现就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事宜,提出如下措施和承诺:
(1)本企业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企业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规则,以及公司制度规章的要求,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企业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企业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5)如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企业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6)如监管机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如本企业违反或不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本企业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如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辉、吴春生、张小潞、郭顺根、李小敏、谭昆仑、何亮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就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事宜,提出如下措施和承诺: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规定和规则,以及公司制度规章的要求,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5)如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6)如监管机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如本人违反或不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本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如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9:晶升股份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以及本公司制定的包括《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在内的其他利润分配制度进行利润分配,充分维护本公司股东的利益。
如本公司违反或不履行利润分配承诺,本公司应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如给本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2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李辉,李辉的一致行动人海格科技,其他董事及监事吴春生、张小潞、郭顺根、李小敏、谭昆仑、何亮、胡宁、葛吉虎、毛洪英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本企业将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包括《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在内的其他利润分配制度进行利润分配,充分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如本人/本企业违反或不履行利润分配承诺,本人/本企业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如给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2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辉及李辉的一致行动人海格科技,以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吴春生和张小潞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不生产、开发和销售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也不投资或任职于(如适用)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产品或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未来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且拓展后的产品与业务范围和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在产品或业务方面存在竞争,则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积极采取下列措施的一项或多项以避免同业竞争的发生:(1)停止生产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3)将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纳入公司的经营体系;
(4)将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经营。
(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同意无条件退出竞争,本人/本企业利用同业竞争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如有)将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将赔偿公司和其他股东因此受到的损失;同时本人/本企业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从当年及其后年度应付本人/本企业现金分红和应付本人薪酬中扣留与上述收益和损失相等金额的款项归公司所有,直至本人/本企业承诺履行完毕并弥补完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损失。
注22:持股发行人5%以上的股东鑫瑞集诚、明春科技、卢祖飞、盛源管理、海格科技承诺关于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保证不通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主动谋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保证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份(但因上市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被动因素除外)、接受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安排等任何方式增加在公司的表决权以取得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本人/本企业未来亦不会单独或与任何方协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实际形成一致行动)或促使任何其他方对李辉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形成任何形式的威胁,如违反上述承诺获得公司股份的,应按李辉或公司的要求予以减持,减持完成前不得行使所增加股份的表决权。若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2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辉及李辉的一致行动人海格科技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本企业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准确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及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组织、本企业及本企业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的企业/组织(以下合称“附属企业”),与公司或其子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本企业及附属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或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3)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将履行合法程序,并提请公司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本人/本企业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本企业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现金分红和薪酬,同时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若转让的,则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在本人为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企业为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上述承诺及保证将持续有效。
注24:持股公司5%以上的股东鑫瑞集诚、明春科技、卢祖飞、盛源管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本企业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准确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组织(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公司或其子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本企业及附属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或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3)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将履行合法程序,并提请公司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本人/本企业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本企业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现金分红,同时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若转让的,则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在本人/本企业为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5.00%以上股东期间,上述承诺及保证将持续有效。
注2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辉、吴春生、张小潞、郭顺根、李小敏、谭昆仑、何亮、胡宁、葛吉虎、毛洪英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准确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及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组织(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公司或其子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及附属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或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3)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将履行合法程序,并提请公司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现金分红、薪酬和津贴,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若转让的,则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在本人为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承诺及保证将持续有效。注2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辉及李辉的一致行动人海格科技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未来不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也不会要求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提供担保;
(2)如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同意赔偿公司相应损失。
注2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辉、吴春生、张小潞、郭顺根、李小敏、谭昆仑、何亮、胡宁、葛吉虎、毛洪英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未来不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公司或其子公司资金,也不会要求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
(2)如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人同意赔偿公司相应损失。
注2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辉及李辉的一致行动人海格科技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1)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公司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切实保障公司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独立运作。
(2)本人/本企业了解本函将会被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在本次发行上市中所信赖,本人/本企业愿就本函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注2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辉承诺
如公司因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日前未及时、足额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项而受到任何追缴、处罚或损失,本人将全额承担该等追缴、处罚或损失并承担连带责任,以确保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注30:晶升股份关于执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承诺
(1)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东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本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亦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本公司历史沿革中股东入股价格公允且具有充分理由和客观依据,不存在入股价格明显异常的情况。
(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
(5)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6)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地配合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7)经自查,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直接或间接入股公司的情形;
(8)本承诺系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注31:晶升股份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如未能履行本公司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未能履行本公司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义务;如因未能履行本公司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对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其自身原因导致本公司未履行已作出承诺的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停止发放其现金分红和薪酬、津贴,直至其履行相关义务;
(4)如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公司将提出新的承诺并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注3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辉及李辉的一致行动人海格科技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如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本人/本企业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或由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没收;
(3)如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人/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本人/本企业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自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将应付本人/本企业现金分红和应付本人薪酬予以扣留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直至本人/本企业履行相关承诺;
(4)如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承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本企业将提出新的承诺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将尽快研究将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注3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辉、吴春生、张小潞、郭顺根、李小敏、谭昆仑、何亮、胡宁、葛吉虎、毛洪英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如本人未能履行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或由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没收;
(3)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自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和应付本人薪酬予以扣留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
(4)如本人未能履行承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将提出新的承诺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将尽快研究将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注34: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盛源管理、明春科技、海格科技、沪硅产业、中微公司、立昂微关于不属于私募基金的承诺
本企业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委托或接受委托进行资产管理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备案或登记手续。注35:晶升股份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承诺期限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注36:晶升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承诺期限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
注37:以上所述持股5%以上股东为首发前持股5%以上股东。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借方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并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6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潘汝彬、廖蕊、郝梦星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潘汝彬(5年)、廖蕊(5年)、郝梦星(5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名称
名称 | 报酬(元)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10,000.00 |
财务顾问 | / | - |
保荐人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2023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3)苏0113民初2934号),法院驳回中科钢研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中科钢研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024年2月,公司收到中科钢研的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改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于2017年10月10日、2017年11月15日分别签订的两份《人造蓝宝石长晶炉设备定制合同》解除;改判被上诉人向上诉人返还设备款2,700万元并赔偿损失1,000万元;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024年6月,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苏01民终2424号),法院驳回中科钢研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由中科钢研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或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结构性存款 | 募集资金 | 116,700.00 | 50,000.00 | |
结构性存款 | 自有资金 | 26,300.00 | 19,800.00 | |
大额存单产品 | 自有资金 | 9,000.00 | 13,000.00 | |
定期存款 | 自有资金 | 13,500.00 | 19,500.00 | |
合计 | 165,500.00 | 102,300.00 |
注:上表发生额为本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信银行南京月牙 | 定期存款 | 6,000.00 | 2023.07.24 | 2026.07.2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10 | 6,000.00 | 是 | 是 |
湖支行 | ||||||||||||||
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行 | 定期存款 | 5,000.00 | 2024.08.09 | 2027.08.0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0 | 5,000.00 | 是 | 是 | ||
民生银行秦淮支行 | 定期存款 | 5,000.00 | 2024.07.26 | 2027.07.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0 | 5,000.00 | 是 | 是 | ||
南京银行龙潭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 | 2024.08.02 | 2025.02.1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80/2.35/2.50 | 7,000.00 | 是 | 是 | ||
南京银行紫东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4.01.19 | 2025.01.17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80/2.73/2.83 | 5,000.00 | 是 | 是 | ||
南京银行南京珠江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3,000.00 | 2024.05.13 | 2025.05.07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80/2.45/2.70 | 23,000.00 | 是 | 是 | ||
南京银行紫东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4.09.03 | 2025.01.06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0/2.25/2.35 | 5,000.00 | 是 | 是 | ||
南京银行紫东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 | 2024.11.08 | 2025.11.03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45/2.20/2.30 | 6,000.00 | 是 | 是 |
注:本表仅列示2024年末存续的单笔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4月17日 | 112,491.64 | 101,630.39 | 47,620.39 | 54,010.00 | 49,392.90 | 32,000.00 | 48.60 | 59.25 | 25,305.80 | 24.90 | |
合计 | / | 112,491.64 | 101,630.39 | 47,620.39 | 54,010.00 | 49,392.90 | 32,000.00 | / | / | 25,305.8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诺投资项目 | (2)/(1) | 期 | 发成果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总部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7,365.39 | 8,436.14 | 16,523.24 | 60.38 | 2025年3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半导体晶体生长设备总装测试厂区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0,255.00 | 869.66 | 869.66 | 4.29 | 不适用 | 否 | 否 |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 | 不适用 | 否 | 否 | 54,010.00 | 16,000.00 | 32,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101,630.39 | 25,305.80 | 49,392.90 | / | / | / | / | / | / | / | / | / |
注1:由于《南京市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作协议》无法按预期计划实施,若继续推进将耗费更多的时间及延长募投项目的建设周期,故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结合公司产能和研发的需求,拟对“半导体晶体生长设备总装测试厂区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及变更。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对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并将该项目的预定建设完成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为持续推进相关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同时根据当地政府对区域内土地资源产业化配置的长远规划,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对该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公司已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半导体晶体生长设备总装测试厂区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以及《半导体晶体生长设备总装测试厂区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项目已完成土地出让手续。
注2: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32,000.00 | 32,000.00 | 100 | |
未明确投向 | 尚未使用 | 22,010.00 | |||
合计 | / | 54,010.00 | 32,000.00 | / | / |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5月15日 | 80,000.00 | 2023年5月15日 | 2024年5月14日 | - | 否 |
2024年4月29日 | 80,000.00 | 2024年4月29日 | 2025年4月28日 | 50,000.00 | 否 |
其他说明
2023年5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7,707,709 | 77.84 | -71,367,419 | -71,367,419 | 36,340,290 | 26.26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171,760 | 0.85 | +211,900 | +211,900 | 1,383,660 | 1.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06,535,949 | 76.99 | -71,579,319 | -71,579,319 | 34,956,630 | 25.26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61,424,281 | 44.39 | -48,436,350 | -48,436,350 | 12,987,931 | 9.39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5,111,668 | 32.60 | -23,142,969 | -23,142,969 | 21,968,699 | 15.87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0,658,387 | 22.16 | +71,367,419 | +71,367,419 | 102,025,806 | 73.7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0,658,387 | 22.16 | +71,367,419 | +71,367,419 | 102,025,806 | 73.74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38,366,096 | 100.00 | 138,366,096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58,743,370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2,761,377股已于2024年4月24日起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5,858,000股已于2024年6月25日起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4,216,572股已于2024年9月23日起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2024年度,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转融通转回股份211,900股;截至本报告期末,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股份已全部转回,所持有的限售股份为1,383,660股。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鑫瑞集诚 | 17,018,358 | 17,018,358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24年4月24日 |
明春科技 | 15,696,933 | 15,696,933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24年4月24日 |
卢祖飞 | 9,009,719 | 9,009,719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24年4月24日 |
胡育琛 | 3,754,050 | 3,754,050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24年4月24日 |
聚源铸芯 | 3,353,618 | 3,353,618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24年4月24日 |
蔡锦坤 | 3,103,348 | 3,103,348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24年4月24日 |
王华龙 | 3,003,240 | 3,003,240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24年4月24日 |
张小潞 | 2,302,484 | 2,302,484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24年4月24日 |
吴春生 | 1,001,080 | 1,001,080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24年4月24日 |
吴亚宏 | 500,540 | 500,540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24年4月24日 |
华泰晶升装备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761,377 | 2,761,377 | 0 | 0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4年4月24日 |
元禾璞华 | 937,280 | 937,280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24年6月25日 |
江北智能 | 937,280 | 937,280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24年6月25日 |
润信基金 | 937,280 | 937,280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24年6月25日 |
华金领翊 | 843,552 | 843,552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24年6月25日 |
疌泉红土 | 749,824 | 749,824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24年6月25日 |
盛宇投资 | 468,640 | 468,640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24年6月25日 |
人才基金 | 468,640 | 468,640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24年6月25日 |
海聚助力 | 234,320 | 234,320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24年6月25日 |
深创投 | 187,456 | 187,456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24年6月25日 |
华金丰盈 | 93,728 | 93,728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24年6月25日 |
中微公司 | 937,016 | 937,016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24年9月23日 |
毅达鑫业 | 937,016 | 937,016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24年9月23日 |
立昂微 | 937,016 | 937,016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24年9月23日 |
沪硅产业 | 937,016 | 937,016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24年9月23日 |
张奥星 | 468,508 | 468,508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24年9月23日 |
合计 | 71,579,319 | 71,579,319 | 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60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67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李辉 | +28,000 | 21,996,699 | 15.90 | 21,968,699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厦门市鑫鼎国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鑫瑞集诚(厦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7,018,358 | 12.3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南京明春科技有限公司 | 0 | 15,696,933 | 11.34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卢语 | +9,009,719 | 9,009,719 | 6.5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南京盛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6,581,020 | 4.76 | 6,581,02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南京海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0 | 6,406,911 | 4.63 | 6,406,911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王华龙 | 0 | 3,003,240 | 2.1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胡育琛 | -1,375,223 | 2,378,827 | 1.7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张小潞 | +20,000 | 2,322,484 | 1.6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蔡锦坤 | -1,302,036 | 1,801,312 | 1.3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厦门市鑫鼎国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鑫瑞集诚(厦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018,358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18,358 | ||||||
南京明春科技有限公司 | 15,696,933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96,933 | ||||||
卢语 | 9,009,719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9,719 | ||||||
王华龙 | 3,003,24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3,240 | ||||||
胡育琛 | 2,378,827 | 人民币普通股 | 2,378,827 | ||||||
张小潞 | 2,322,484 | 人民币普通股 | 2,322,484 | ||||||
蔡锦坤 | 1,801,312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1,312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45,657 | 人民币普通股 | 1,745,657 | ||||||
华泰证券资管-中信银行-华泰晶升装备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66,235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6,235 | ||||||
吴春生 | 1,021,0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1,08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截至本报告期末,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1,306,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4%。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海格科技与李辉先生存在法定的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李辉 | 21,968,699 | 2026年4月24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盛源管理 | 6,581,020 | 2026年4月24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海格科技 | 6,406,911 | 2026年4月24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4 | 华泰创新投 | 1,383,660 | 2025年4月24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24 |
资有限公司 | 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海格科技与李辉先生存在法定的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华泰证券资管-中信银行-华泰晶升装备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761,377 | 2024年4月24日 | -1,695,142 | 1,066,235 |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均为华泰证券股份有 | 1,383,660 | 2025年4月24日 | 211,900 | 1,383,660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限公司同一控制下
相关子公司姓名
姓名 | 李辉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注:公司控股股东李辉还持有华泰品升装备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8.17%的份额,该资管计划持有公司0.77%的股份。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李辉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注:公司控股股东李辉还持有华泰品升装备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8.17%的份额,该资管计划持有公司0.77%的股份。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鑫瑞集诚 | 吴亚宏 | 2019年12月6日 | 91350200MA33F0MY5X | 30,800.00 |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委托进行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未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及审批许可的其他一般经营项目 |
明春科技 | 胡吉春 | 2010年1月18日 | 91320106698375268G | 2,000.00 | 新型高效发电设备技术开发 |
情况说明 | 无 |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4年2月20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数量约为889,680股~1,779,359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64%~1.29% |
拟回购金额 | 50,000,000~100,000,000 |
拟回购期间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1,700,117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已实施完毕 |
注:拟回购股份数量为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并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的测算结果。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0)。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容诚审字[2025]210Z0071号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升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晶升股份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晶升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晶体生长设备、其他设备及配套销售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之25.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及附注五之4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024年度晶升股份公司的晶体生长设备、其他设备及配套销售收入为41,766.6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8.28%。晶升股份公司的晶体生长设备、其他设备及配套销售于客户签收/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晶升股份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系财务报表使用者密切关注的盈利指标,其产生错报的风险较高,因此我们将晶体生长设备、其他设备及配套销售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晶体生长设备、其他设备及配套销售收入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及评价晶升股份公司与晶体生长设备、其他设备及配套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了解晶升股份公司的销售模式和流程,抽查并核对业务合同的关键条款,评估公司采用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选取样本,检查晶升股份公司与客户的销售合同、验收报告原件、发货单、发票、回款等支持性文件,核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
(4)选取样本,对晶升股份公司客户实施函证程序,函证内容包括合同主要信息、验收信息及收款情况等,我们对未回函的客户进行替代测试,检查相关合同及验收报告,检查应收账款回款对应的银行进账单等单据;
(5)执行分析性程序,按客户、按订单进行毛利率分析,关注交易的商业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6)选取样本,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晶体生长设备、其他设备及配套销售收入,核对发货单和验收报告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晶升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晶升股份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晶升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晶升股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晶升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
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晶升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晶升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晶升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潘汝彬(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廖蕊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郝梦星 | |
2025年4月28日 |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06,623,901.66 | 171,945,939.0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706,394,159.44 | 838,651,912.58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31,018,721.75 | 147,970,310.90 |
应收账款 | 七、5 | 108,249,779.79 | 154,086,365.65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21,540,533.27 | |
预付款项 | 七、8 | 21,404,914.28 | 32,721,576.2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368,692.02 | 1,654,313.0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218,939,680.18 | 281,738,764.5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26,684,238.66 | 20,479,985.8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169,589,603.48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5,137,005.21 | 17,596,427.25 |
流动资产合计 | 1,258,361,626.26 | 1,836,435,198.5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七、14 | 198,862,375.00 | 60,831,833.33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28,631,975.37 | 8,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132,804,500.00 | 51,618,111.1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5,901,069.89 | 20,319,006.80 |
在建工程 | 七、22 | 190,364,634.44 | 95,990,747.2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449,857.66 | 5,419,498.12 |
无形资产 | 七、26 | 18,622,241.80 | 19,168,027.7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400,691.61 | 752,072.4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1,051,691.98 | 9,300,460.4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9,591,993.86 | 2,021,998.7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06,681,031.61 | 273,421,756.01 | |
资产总计 | 1,865,042,657.87 | 2,109,856,954.5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8,133,597.83 | 30,685,275.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75,753,949.19 | 104,093,364.11 |
应付账款 | 七、36 | 111,557,376.32 | 114,311,229.8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54,475,431.38 | 163,638,939.7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7,509,987.64 | 9,181,374.31 |
应交税费 | 七、40 | 2,339,723.31 | 5,649,511.18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83,237.12 | 366,603.4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514,798.04 | 3,133,039.62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4,870,753.43 | 75,858,914.48 |
流动负债合计 | 275,438,854.26 | 506,918,251.7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058,713.7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4,588,835.21 | 3,177,740.09 |
递延收益 | 七、51 | 6,651,598.66 | 10,789,408.5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2,441,946.00 | 3,920,570.1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682,379.87 | 19,946,432.50 | |
负债合计 | 289,121,234.13 | 526,864,684.2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38,366,096.00 | 138,366,09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308,906,967.78 | 1,302,603,407.94 |
减:库存股 | 七、56 | 38,490,450.61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162,815.8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0,846,252.18 | 15,058,044.7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47,455,374.19 | 126,964,721.6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75,921,423.74 | 1,582,992,270.33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75,921,423.74 | 1,582,992,270.3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65,042,657.87 | 2,109,856,954.53 |
公司负责人: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春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3,215,136.96 | 155,948,327.7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6,408,401.11 | 632,283,401.4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1,018,721.75 | 147,970,310.90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99,828,295.88 | 148,349,491.25 |
应收款项融资 | 21,540,533.27 | ||
预付款项 | 14,801,512.05 | 28,700,748.7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223,445,971.09 | 199,797,343.0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05,397,605.12 | 262,570,041.63 | |
其中:数据资源 |
合同资产 | 25,099,638.66 | 16,858,057.6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69,589,603.48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073,563.92 | 17,204,998.6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14,829,379.81 | 1,779,272,324.4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198,862,375.00 | 60,831,833.33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33,913,687.31 | 32,224,359.7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8,631,975.37 | 8,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2,804,500.00 | 40,821,333.33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3,334,202.67 | 15,199,658.40 | |
在建工程 | 188,439,089.65 | 95,990,747.2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49,857.66 | 4,167,194.77 | |
无形资产 | 17,122,241.84 | 17,168,027.7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22,815.54 | 615,789.2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464,051.37 | 4,311,589.0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57,060.48 | 2,021,998.7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20,601,856.89 | 281,352,531.55 | |
资产总计 | 1,835,431,236.70 | 2,060,624,855.9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133,597.83 | 30,685,275.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5,533,949.19 | 104,093,364.11 | |
应付账款 | 109,808,739.93 | 111,115,556.9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3,015,254.39 | 153,306,196.34 | |
应付职工薪酬 | 6,039,397.31 | 6,567,760.28 | |
应交税费 | 2,269,741.31 | 4,771,122.88 | |
其他应付款 | 14,043,981.13 | 12,214,150.2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14,798.04 | 2,356,586.59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484,587.00 | 74,515,657.84 | |
流动负债合计 | 283,844,046.13 | 499,625,670.2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058,713.7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056,032.98 | 1,621,464.70 | |
递延收益 | 6,185,063.45 | 10,289,408.5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61,291.42 | 3,708,925.7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202,387.85 | 17,678,512.66 | |
负债合计 | 295,046,433.98 | 517,304,182.9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8,366,096.00 | 138,366,09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12,469,368.45 | 1,306,165,808.61 | |
减:库存股 | 38,490,450.61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62,815.8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8,933,187.14 | 13,144,979.66 | |
未分配利润 | 110,269,417.54 | 85,643,788.7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40,384,802.72 | 1,543,320,673.0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35,431,236.70 | 2,060,624,855.99 |
公司负责人: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春生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24,966,295.63 | 405,570,772.55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424,966,295.63 | 405,570,772.5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97,410,430.05 | 350,119,798.63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14,184,752.90 | 273,916,356.0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357,814.68 | 858,451.85 |
销售费用 | 七、63 | 5,094,269.71 | 4,000,412.29 |
管理费用 | 七、64 | 34,168,486.64 | 35,367,220.67 |
研发费用 | 七、65 | 44,247,118.83 | 38,015,016.63 |
财务费用 | 七、66 | -1,642,012.71 | -2,037,658.82 |
其中:利息费用 | 129,251.87 | 318,970.82 | |
利息收入 | 1,896,301.45 | 2,895,758.26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1,686,423.84 | 7,175,188.5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42,311,393.18 | 10,731,960.0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3,860,967.72 | 15,679,694.51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539,156.49 | -7,548,193.4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6,031,178.84 | -4,067,047.0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89,072.29 | 79,429.4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1,311,451.84 | 77,502,006.0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26,722.56 | 151,301.13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081,865.18 | 1,655.0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9,356,309.22 | 77,651,652.20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5,609,210.64 | 6,634,140.2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3,747,098.58 | 71,017,511.9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3,747,098.58 | 71,017,511.9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3,747,098.58 | 71,017,511.9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1,162,815.80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 -1,162,815.80 |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62,815.8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62,815.8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2,584,282.78 | 71,017,511.9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2,584,282.78 | 71,017,511.9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5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5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公司负责人: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春生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408,996,127.97 | 369,633,899.84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304,840,457.61 | 252,613,726.24 |
税金及附加 | 1,156,259.17 | 576,278.23 | |
销售费用 | 3,989,226.68 | 3,261,484.00 | |
管理费用 | 29,601,620.04 | 31,031,035.52 | |
研发费用 | 34,750,202.17 | 18,655,110.18 | |
财务费用 | -1,154,600.87 | -1,686,044.53 | |
其中:利息费用 | 114,733.85 | 244,982.54 | |
利息收入 | 1,380,030.04 | 2,454,522.04 | |
加:其他收益 | 11,087,794.85 | 5,574,999.7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38,463,409.18 | 7,371,422.8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681,437.17 | 14,951,252.8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5,966.96 | -7,375,855.0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917,472.90 | -4,077,519.7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3,823.37 | 80,949.4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4,773,113.54 | 81,707,560.25 | |
加:营业外收入 | 126,722.56 | 151,301.13 | |
减:营业外支出 | 902,472.67 | 1,553.4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3,997,363.43 | 81,857,307.89 | |
减:所得税费用 | 6,115,288.59 | 9,898,341.2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7,882,074.84 | 71,958,966.6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7,882,074.84 | 71,958,966.6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62,815.8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62,815.8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62,815.8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
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6,719,259.04 | 71,958,966.6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春生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81,660,823.51 | 213,708,067.2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222,104.83 | 8,679,984.1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5,882,928.34 | 222,388,051.4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74,946,986.09 | 222,970,777.0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5,972,611.22 | 57,092,163.5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097,054.93 | 13,378,862.1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4,678,484.87 | 20,636,055.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2,695,137.11 | 314,077,857.8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87,791.23 | -91,689,806.4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26,800,000.00 | 1,181,1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9,677,502.68 | 12,349,712.1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5,107.0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66,477,502.68 | 1,193,574,819.2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4,855,756.06 | 76,202,716.2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676,999,993.96 | 1,988,9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71,855,750.02 | 2,065,102,716.2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78,247.34 | -871,527,897.0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432,360.00 | 1,124,916,360.48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097,667.66 | 59,315,898.1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530,027.66 | 1,184,232,258.6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7,468,238.60 | 34,591,524.0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
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3,202,952.51 | 114,047,227.7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0,671,191.11 | 148,638,751.7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141,163.45 | 1,035,593,506.8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582.21 | 25,237.4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5,322,037.35 | 72,401,040.8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1,945,939.01 | 99,544,898.1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6,623,901.66 | 171,945,939.01 |
公司负责人: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春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75,742,525.86 | 172,050,703.8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51,830.42 | 8,209,210.3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8,594,356.28 | 180,259,914.2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73,189,943.64 | 210,557,907.3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4,202,185.45 | 43,107,981.8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277,683.15 | 5,681,325.3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215,122.97 | 178,431,713.0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9,884,935.21 | 437,778,927.5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0,578.93 | -257,519,013.3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74,800,000.00 | 756,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5,738,599.89 | 8,989,174.9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5,107.0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440,447.87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10,979,047.76 | 765,114,282.0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6,144,154.40 | 73,320,507.0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43,999,993.96 | 1,361,8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30,144,148.36 | 1,435,120,507.0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65,100.60 | -670,006,225.0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432,360.00 | 1,124,916,360.48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097,667.66 | 59,315,898.1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530,027.66 | 1,184,232,258.6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7,468,238.60 | 34,591,524.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348,882.51 | 112,634,044.5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9,817,121.11 | 147,225,568.5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287,093.45 | 1,037,006,690.1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582.21 | 15,366.6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2,733,190.77 | 109,496,818.3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5,948,327.73 | 46,451,509.3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3,215,136.96 | 155,948,327.73 |
公司负责人: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春生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8,366,096.00 | 1,302,603,407.94 | 15,058,044.70 | 126,964,721.69 | 1,582,992,270.33 | 1,582,992,270.3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8,366,096.00 | 1,302,603,407.94 | 15,058,044.70 | 126,964,721.69 | 1,582,992,270.33 | 1,582,992,270.3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303,559.84 | 38,490,450.61 | -1,162,815.80 | 5,788,207.48 | 20,490,652.50 | -7,070,846.59 | -7,070,846.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62,815.80 | 53,747,098.58 | 52,584,282.78 | 52,584,282.7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520,739.84 | 50,101,630.61 | -32,580,890.77 | -32,580,890.7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038,360.00 | 9,038,360.00 | 9,038,36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482,379.84 | 8,482,379.84 | 8,482,379.84 | ||||||||||||
4.其他 | 50,101,630.61 | -50,101,630.61 | -50,101,630.61 | ||||||||||||
(三)利润分配 | 5,788,207.48 | -33,256,446.08 | -27,468,238.60 | -27,468,238.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788,207.48 | -5,788,207.4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7,468,238.60 | -27,468,238.60 | -27,468,238.6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1,217,180.00 | -11,611,180.00 | 394,000.00 | 394,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11,217,180.00 | -11,611,180.00 | 394,000.00 | 394,000.00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8,366,096.00 | 1,308,906,967.78 | 38,490,450.61 | -1,162,815.80 | 20,846,252.18 | 147,455,374.19 | 1,575,921,423.74 | 1,575,921,423.74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3,774,572.00 | 311,245,252.71 | 7,862,148.03 | 97,734,630.38 | 520,616,603.12 | 520,616,603.1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3,774,572.00 | 311,245,252.71 | 7,862,148.03 | 97,734,630.38 | 520,616,603.12 | 520,616,603.1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591,524.00 | 991,358,155.23 | 7,195,896.67 | 29,230,091.31 | 1,062,375,667.21 | 1,062,375,667.2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1,017,511.98 | 71,017,511.98 | 71,017,511.9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4,591,524.00 | 991,358,155.23 | 1,025,949,679.23 | 1,025,949,679.2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4,591,524.00 | 981,712,395.39 | 1,016,303,919.39 | 1,016,303,919.3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645,759.84 | 9,645,759.84 | 9,645,759.8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195,896.67 | -41,787,420.67 | -34,591,524.00 | -34,591,524.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195,896.67 | -7,195,896.6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4,591,524.00 | -34,591,524.00 | -34,591,524.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8,366,096.00 | 1,302,603,407.94 | 15,058,044.70 | 126,964,721.69 | 1,582,992,270.33 | 1,582,992,270.33 |
公司负责人: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春生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8,366,096.00 | 1,306,165,808.61 | 13,144,979.66 | 85,643,788.78 | 1,543,320,673.0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8,366,096.00 | 1,306,165,808.61 | 13,144,979.66 | 85,643,788.78 | 1,543,320,673.0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303,559.84 | 38,490,450.61 | -1,162,815.80 | 5,788,207.48 | 24,625,628.76 | -2,935,870.3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62,815.80 | 57,882,074.84 | 56,719,259.0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520,739.84 | 50,101,630.61 | -32,580,890.7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038,360.00 | 9,038,36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482,379.84 | 8,482,379.84 | |||||||||
4.其他 | 50,101,630.61 | -50,101,630.61 | |||||||||
(三)利润分配 | 5,788,207.48 | -33,256,446.08 | -27,468,238.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788,207.48 | -5,788,207.4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7,468,238.60 | -27,468,238.6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1,217,180.00 | -11,611,180.00 | 394,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11,217,180.00 | -11,611,180.00 | 394,000.00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8,366,096.00 | 1,312,469,368.45 | 38,490,450.61 | -1,162,815.80 | 18,933,187.14 | 110,269,417.54 | 1,540,384,802.72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3,774,572.00 | 314,807,653.38 | 5,949,082.99 | 55,472,242.80 | 480,003,551.1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3,774,572.00 | 314,807,653.38 | 5,949,082.99 | 55,472,242.80 | 480,003,551.1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591,524.00 | 991,358,155.23 | 7,195,896.67 | 30,171,545.98 | 1,063,317,121.8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1,958,966.65 | 71,958,966.6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4,591,524.00 | 991,358,155.23 | 1,025,949,679.2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4,591,524.00 | 981,712,395.39 | 1,016,303,919.3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645,759.84 | 9,645,759.8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195,896.67 | -41,787,420.67 | -34,591,524.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195,896.67 | -7,195,896.6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4,591,524.00 | -34,591,524.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8,366,096.00 | 1,306,165,808.61 | 13,144,979.66 | 85,643,788.78 | 1,543,320,673.05 |
公司负责人: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春生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晶升股份”)系由南京晶升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升有限”)于2020年11月28日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589410351R。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47号文《关于同意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2023年4月24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股票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38,366,096股。
公司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枫科技园B4栋西侧,法定代表人:李辉。
本公司主要从事: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8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且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以上的 |
重要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超过总资产的0.5% |
重要的应收账款、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 单项核销金额超过总资产的0.5%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工程预算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5%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收到或支付单项投资活动的现金发生额超过资产总额5%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
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5)”。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5)”。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该股权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至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者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权益法核算下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购买日采用与被投资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其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于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在以外币购入存货并且该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变现净值以外币反映的情况下,先将可变现净值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与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存货成本进行比较,从而确定该项存货的期末价值;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其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
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组合2一般客户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其他应收款组合4押金及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组合5员工备用金和代垫款其他应收款组合6其他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合同资产组合2一般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合同资产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5% |
1至2年 | 10% | 10% | 10% |
2至3年 | 30% | 30% | 30% |
3至4年 | 50% | 50% | 50% |
4至5年 | 80%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00% |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应收账款的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应收账款的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应收账款的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公司对其他应收款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
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7、长期资产减值”。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19%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31.67%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
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法定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5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非专利技术 | 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30、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本公司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
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①收入确认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A.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B.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C.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A.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B.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C.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D.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E.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与其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应付客户对价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合同变更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A.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B.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A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C.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A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A.商品销售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产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验收合格,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B.提供服务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如包含设备阶段性研究开发的履约义务的,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服务提供期间按阶段进行确认。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如仅提供更新升级服务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在取得购买服务方的验收合格文件后确认技术服务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C.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D.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1.预计负债”。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各类使用权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租赁期 | — | — |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D.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E.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A.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但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该项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公司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②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
对于本公司作为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本公司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的依据
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40、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 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销售费用”。 | -4,055,672.77 |
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成本”。 | +4,055,672.77 | |
2023年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销售费用”。 | -3,670,725.03 | |
2023年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成本”。 | +3,670,725.03 |
其他说明
本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
(1).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41、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2、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销售收入 | 6%、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5元/平方米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南京晶能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南京晶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南京晶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南京晶恒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 20%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所得税
根据国科发火〔2016〕32号、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2002802,有限期:三年。于2020年12月2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证书号GR202032006054,有限期:三年。于2023年11月6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
新认定,证书号GR202332004476,有限期:三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在有效认定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税率。本公司2024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的优惠税率。子公司南京晶能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832005555,有限期:三年。于2021年11月30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证书号GR202132007132,有限期:三年。于2024年12月16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证书号GR202432010396,有限期:三年。子公司南京晶能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的优惠税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判断,子公司南京晶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晶恒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系小微企业,在2024年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之子公司南京晶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南京晶恒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适用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以下称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本公司享受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的优惠税率,子公司南京晶能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享受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的优惠税率。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5,500.00 | |
银行存款 | 106,598,271.65 | 171,945,939.01 |
其他货币资金 | 130.01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106,623,901.66 | 171,945,939.0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06,394,159.44 | 838,651,912.58 | /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706,394,159.44 | 838,651,912.58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706,394,159.44 | 838,651,912.5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0,003,052.95 | 119,967,237.02 |
商业承兑票据 | 1,015,668.80 | 28,003,073.88 |
合计 | 31,018,721.75 | 147,970,310.9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7,347,709.22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7,347,709.22 |
注:用于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贴现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转移,故未终止确认。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1,127,756.95 | 100.00 | 109,035.20 | 0.35 | 31,018,721.75 | 149,444,156.89 | 100.00 | 1,473,845.99 | 0.99 | 147,970,310.90 |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
30,003,052.95 | 96.39 | 30,003,052.95 | 119,967,237.02 | 80.28 | 119,967,237.02 |
商业承兑汇票
1,124,704.00 | 3.61 | 109,035.20 | 9.69 | 1,015,668.80 | 29,476,919.87 | 19.72 | 1,473,845.99 | 5.00 | 28,003,073.88 |
合计
31,127,756.95 | 100.00 | 109,035.20 | 0.35 | 31,018,721.75 | 149,444,156.89 | 100.00 | 1,473,845.99 | 0.99 | 147,970,310.9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30,003,052.95 | ||
合计 | 30,003,052.9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1,124,704.00 | 109,035.20 | 9.69 |
合计 | 1,124,704.00 | 109,035.20 | 9.6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商业承兑汇票 | 1,473,845.99 | -1,364,810.79 | 109,035.20 | |||
合计 | 1,473,845.99 | -1,364,810.79 | 109,035.2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6,252,182.25 | 143,945,274.35 |
1年以内小计 | 56,252,182.25 | 143,945,274.35 |
1至2年 | 54,262,674.02 | 18,951,005.57 |
2至3年 | 8,702,991.57 | 403,500.00 |
3年以上 | 2,948,935.88 | 2,897,435.88 |
合计 | 122,166,783.72 | 166,197,215.8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117,927.38 | 2.55 | 3,117,927.38 | 100.00 | 2,897,435.88 | 1.74 | 2,897,435.88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9,048,856.34 | 97.45 | 10,799,076.55 | 9.07 | 108,249,779.79 | 163,299,779.92 | 98.26 | 9,213,414.27 | 5.64 | 154,086,365.65 |
其中: | ||||||||||
组合2一般客户 | 119,048,856.34 | 97.45 | 10,799,076.55 | 9.07 | 108,249,779.79 | 163,299,779.92 | 98.26 | 9,213,414.27 | 5.64 | 154,086,365.65 |
合计 | 122,166,783.72 | 100.00 | 13,917,003.93 | 11.39 | 108,249,779.79 | 166,197,215.80 | 100.00 | 12,110,850.15 | 7.29 | 154,086,365.6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中科钢研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2,897,435.88 | 2,897,435.88 | 100.00 | 款项预计无法收回 |
奥趋光电技术(杭州)有限公司 | 51,500.00 | 51,500.00 | 100.00 | 款项预计无法收回 |
乾晶半导体(衢州)有限公司 | 168,991.50 | 168,991.50 | 100.00 | 款项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117,927.38 | 3,117,927.38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一般客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6,252,182.25 | 2,812,609.13 | 5.00 |
1-2年 | 54,262,674.02 | 5,426,267.40 | 10.00 |
2-3年 | 8,534,000.07 | 2,560,200.02 | 30.00 |
合计 | 119,048,856.34 | 10,799,076.55 | 9.0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897,435.88 | 220,491.50 | 3,117,927.3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213,414.27 | 1,585,662.28 | 10,799,076.55 | |||
合计 | 12,110,850.15 | 1,806,153.78 | 13,917,003.9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应收货款方一 | 34,569,787.00 | 8,214,000.00 | 42,783,787.00 | 28.47 | 3,522,714.50 |
应收货款方二 | 20,918,683.53 | 7,356,074.47 | 28,274,758.00 | 18.82 | 1,662,080.39 |
应收货款方三 | 19,643,232.00 | 19,643,232.00 | 13.07 | 1,964,323.20 | |
应收货款方四 | 7,849,884.00 | 7,443,536.00 | 15,293,420.00 | 10.18 | 764,671.00 |
应收货款方五 | 11,294,127.14 | 1,198,252.00 | 12,492,379.14 | 8.31 | 731,692.11 |
合计 | 94,275,713.67 | 24,211,862.47 | 118,487,576.14 | 78.85 | 8,645,481.20 |
其他说明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已合并披露。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28,088,672.27 | 1,404,433.61 | 26,684,238.66 | 21,568,406.11 | 1,088,420.31 | 20,479,985.80 |
合计 | 28,088,672.27 | 1,404,433.61 | 26,684,238.66 | 21,568,406.11 | 1,088,420.31 | 20,479,985.80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088,672.27 | 100.00 | 1,404,433.61 | 5.00 | 26,684,238.66 | 21,568,406.11 | 100.00 | 1,088,420.31 | 5.00 | 20,479,985.80 |
其中: | ||||||||||
组合2一般客户 | 28,088,672.27 | 100.00 | 1,404,433.61 | 5.00 | 26,684,238.66 | 21,568,406.11 | 100.00 | 1,088,420.31 | 5.00 | 20,479,985.80 |
合计 | 28,088,672.27 | 100.00 | 1,404,433.61 | 5.00 | 26,684,238.66 | 21,568,406.11 | 100.00 | 1,088,420.31 | 5.00 | 20,479,985.8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一般客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2一般客户 | 28,088,672.27 | 1,404,433.61 | 5.00 |
合计 | 28,088,672.27 | 1,404,433.61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原因 |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88,420.31 | 316,013.30 | 1,404,433.61 | ||||
合计 | 1,088,420.31 | 316,013.30 | 1,404,433.61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1,540,533.27 | |
合计 | 21,540,533.27 |
说明:本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中的应收票据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进行承兑,其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该类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85,056,659.48 | |
合计 | 85,056,659.48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2,671,153.06 | 59.20 | 32,190,829.39 | 98.38 |
1年以上 | 8,733,761.22 | 40.80 | 530,746.87 | 1.62 |
合计 | 21,404,914.28 | 100.00 | 32,721,576.26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预付对象一 | 4,791,221.31 | 22.38 |
预付对象二 | 2,548,214.00 | 11.90 |
预付对象三 | 1,811,839.79 | 8.46 |
预付对象四 | 1,089,900.00 | 5.09 |
预付对象五 | 1,027,752.11 | 4.80 |
合计 | 11,268,927.21 | 52.63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368,692.02 | 1,654,313.02 |
合计 | 2,368,692.02 | 1,654,313.0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440,000.00 | 495,507.44 |
1年以内小计 | 1,440,000.00 | 495,507.44 |
1至2年 | 234,310.44 | 929,236.00 |
2至3年 | 929,236.00 | 2,000.00 |
3年以上 | 693,737.10 | 1,058,347.60 |
合计 | 3,297,283.54 | 2,485,091.04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房租款 | 366,610.50 | |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 3,286,882.10 | 2,108,079.10 |
其他 | 10,401.44 | 10,401.44 |
合计 | 3,297,283.54 | 2,485,091.04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830,778.02 | 830,778.02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7,813.50 | 97,813.5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928,591.52 | 928,591.5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具体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30,778.02 | 97,813.50 | 928,591.52 | |||
合计 | 830,778.02 | 97,813.50 | 928,591.5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1,440,000.00 | 43.67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72,000.00 |
805,000.00 | 24.41 | 2-3年 | 241,500.00 | ||
南京兴智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4,236.00 | 3.77 | 押金及保证金 | 2-3年 | 37,270.80 |
2,000.00 | 0.06 | 3-4年 | 1,000.00 | ||
491,737.10 | 14.91 | 4-5年 | 393,389.68 | ||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110,109.00 | 3.34 | 押金及保证金 | 1-2年 | 11,010.90 |
200,000.00 | 6.07 | 4-5年 | 160,000.00 | ||
南京芯飞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 | 3.03 | 押金及保证金 | 1-2年 | 10,000.00 |
南京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 10,401.44 | 0.32 | 其他 | 1-2年 | 1,040.14 |
合计 | 3,283,483.54 | 99.58 | / | / | 927,211.52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81,180,502.65 | 6,664,245.44 | 74,516,257.21 | 72,234,312.39 | 3,204,676.77 | 69,029,635.62 |
在产品
37,644,303.89 | 625,673.27 | 37,018,630.62 | 83,166,161.12 | 531,145.05 | 82,635,016.07 |
库存商品
47,455,381.18 | 3,132,694.98 | 44,322,686.20 | 27,887,254.25 | 2,606,511.68 | 25,280,742.57 |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3,479,174.86 | 3,479,174.86 | 875,136.02 | 106,315.06 | 768,820.96 |
委托加工物资
1,164,474.05 | 1,164,474.05 | 1,209,212.05 | 1,209,212.05 |
发出商品
59,446,757.52 | 1,008,300.28 | 58,438,457.24 | 103,617,518.94 | 802,181.64 | 102,815,337.30 |
合计
230,370,594.15 | 11,430,913.97 | 218,939,680.18 | 288,989,594.77 | 7,250,830.20 | 281,738,764.57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原材料 | 3,204,676.77 | 3,530,076.68 | 70,508.01 | 6,664,245.44 | ||
在产品 | 531,145.05 | 625,673.27 | 531,145.05 | 625,673.27 | ||
库存商品 | 2,606,511.68 | 605,969.94 | 79,786.64 | 3,132,694.98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106,315.06 | 106,315.06 | ||||
发出商品 | 802,181.64 | 1,489,609.24 | 1,283,490.60 | 1,008,300.28 | ||
合计 | 7,250,830.20 | 6,251,329.13 | 2,071,245.36 | 11,430,913.97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的减值准备的原因: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69,589,603.48 | |
合计 | 169,589,603.48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 | 15,032,458.58 | 17,596,427.25 |
预交所得税 | 104,546.63 | |
合计 | 15,137,005.21 | 17,596,427.25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理财产品 | 195,000,000.00 | 195,000,000.00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应收利息 | 3,862,375.00 | 3,862,375.00 | 831,833.33 | 831,833.33 | ||
合计 | 198,862,375.00 | 198,862,375.00 | 60,831,833.33 | 60,831,833.33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8,000,000.00 | 12,000,000.00 | 20,000,000.00 | ||||||||
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9,999,993.96 | 1,368,018.59 | 8,631,975.37 | 131,716.60 | 1,368,018.59 | ||||||
合计 | 8,000,000.00 | 21,999,993.96 | 1,368,018.59 | 28,631,975.37 | 131,716.60 | 1,368,018.59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大额存单 | 132,804,500.00 | 51,618,111.10 |
合计 | 132,804,500.00 | 51,618,111.1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5,901,069.89 | 20,319,006.8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5,901,069.89 | 20,319,006.8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办公设备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22,031.92 | 23,860,767.99 | 2,648,365.54 | 2,749,698.23 | 29,680,863.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9,734.52 | 2,142,268.98 | 737,681.42 | 161,488.80 | 3,341,173.72 |
(1)购置 | 299,734.52 | 2,142,268.98 | 737,681.42 | 161,488.80 | 3,341,173.72 |
(2)在建 |
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241,950.51 | 12,424.60 | 5,254,375.11 | ||
(1)处置或报废 | 5,241,950.51 | 12,424.60 | 5,254,375.11 | ||
4.期末余额 | 721,766.44 | 20,761,086.46 | 3,386,046.96 | 2,898,762.43 | 27,767,662.2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0,139.28 | 7,243,129.90 | 1,111,188.91 | 957,398.79 | 9,361,856.88 |
2.本期增加金额 | 92,801.11 | 2,140,582.13 | 495,036.72 | 534,876.22 | 3,263,296.18 |
(1)计提 | 92,801.11 | 2,140,582.13 | 495,036.72 | 534,876.22 | 3,263,296.18 |
3.本期减少金额 | 746,757.29 | 11,803.37 | 758,560.66 | ||
(1)处置或报废 | 746,757.29 | 11,803.37 | 758,560.66 | ||
4.期末余额 | 142,940.39 | 8,636,954.74 | 1,606,225.63 | 1,480,471.64 | 11,866,592.4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78,826.05 | 12,124,131.72 | 1,779,821.33 | 1,418,290.79 | 15,901,069.89 |
2.期初账面价值 | 371,892.64 | 16,617,638.09 | 1,537,176.63 | 1,792,299.44 | 20,319,006.80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88,986,890.71 | 95,990,747.26 |
工程物资 | 1,377,743.73 | |
合计 | 190,364,634.44 | 95,990,747.2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总部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87,619,515.58 | 187,619,515.58 | 95,990,747.26 | 95,990,747.26 | ||
半导体晶体生长设备总装测试厂区建设项目 | 1,367,375.13 | 1,367,375.13 | ||||
合计 | 188,986,890.71 | 188,986,890.71 | 95,990,747.26 | 95,990,747.26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总部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73,653,900.00 | 95,990,747.26 | 91,628,768.32 | 187,619,515.58 | 68.56 | 待验收 | 募集资金 | |||||
半导体晶体生长设备总装测试厂区建设项目 | 202,550,000.00 | 1,367,375.13 | 1,367,375.13 | 0.68 | 在建 | 募集资金 | ||||||
合计 | 476,203,900.00 | 95,990,747.26 | 92,996,143.45 | 188,986,890.71 | / | / | / | / |
注:总部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算数包括了建设成本外,还包括了预备费及铺底资金。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用材料 | 1,377,743.73 | 1,377,743.73 | ||||
合计 | 1,377,743.73 | 1,377,743.73 |
其他说明: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102,066.25 | 15,102,066.25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209,989.55 | 8,209,989.55 |
4.期末余额 | 6,892,076.70 | 6,892,076.7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682,568.13 | 9,682,568.1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19,069.67 | 3,619,069.67 |
(1)计提 | 3,619,069.67 | 3,619,069.67 |
3.本期减少金额 | 6,859,418.76 | 6,859,418.76 |
(1)处置 | 6,859,418.76 | 6,859,418.76 |
4.期末余额 | 6,442,219.04 | 6,442,219.0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49,857.66 | 449,857.66 |
2.期初账面价值 | 5,419,498.12 | 5,419,498.12 |
(1)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625,223.00 | 15,350,000.00 | 1,182,806.40 | 33,158,029.4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94,969.91 | 594,969.91 | |||
(1)购置 | 594,969.91 | 594,969.91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6,625,223.00 | 15,350,000.00 | 1,777,776.31 | 33,752,999.31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04,795.81 | 9,733,750.00 | 335,205.81 | 10,373,751.6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2,504.52 | 500,000.04 | 308,251.33 | 1,140,755.89 | |
(1)计提 | 332,504.52 | 500,000.04 | 308,251.33 | 1,140,755.8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37,300.33 | 10,233,750.04 | 643,457.14 | 11,514,507.5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616,250.00 | 3,616,250.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616,250.00 | 3,616,250.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987,922.67 | 1,499,999.96 | 1,134,319.17 | 18,622,241.8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320,427.19 | 2,000,000.00 | 847,600.59 | 19,168,027.7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赁厂房装修费 | 615,789.25 | 615,789.25 | |||
软件租赁费 | 136,283.19 | 58,407.12 | 77,876.07 | ||
龙潭厂区绿化 | 339,805.83 | 16,990.29 | 322,815.54 | ||
合计 | 752,072.44 | 339,805.83 | 691,186.66 | 400,691.61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1,184,876.66 | 1,677,731.50 | 8,339,250.51 | 1,249,394.8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377,982.76 | 356,697.41 | 2,673,159.02 | 400,973.85 |
可抵扣亏损 | 38,749,235.73 | 5,812,385.36 | 28,929,917.22 | 4,153,587.86 |
信用减值准备 | 14,954,630.65 | 2,246,391.14 | 14,415,474.16 | 2,160,319.40 |
预计负债 | 4,588,835.21 | 686,116.33 | 3,177,740.09 | 474,016.19 |
租赁负债 | 477,640.61 | 71,646.10 | 5,191,753.34 | 701,117.70 |
股权激励 | 5,658,300.00 | 848,745.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368,018.59 | 205,202.79 | ||
递延收益 | 420,000.00 | 63,000.00 | ||
合计 | 74,121,220.21 | 11,119,170.63 | 68,385,594.34 | 9,988,154.86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理财产品收益 | 15,061,034.44 | 2,441,946.00 | 25,891,460.49 | 3,920,570.19 |
使用权资产 | 449,857.66 | 67,478.65 | 5,419,498.12 | 687,694.39 |
合计 | 15,510,892.10 | 2,509,424.65 | 31,310,958.61 | 4,608,264.58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7,478.65 | 11,051,691.98 | 687,694.39 | 9,300,460.4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7,478.65 | 2,441,946.00 | 687,694.39 | 3,920,570.19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2,365,551.05 | 2,365,551.05 | 2,021,998.71 | 2,021,998.71 | ||
预付土地款 | 7,226,442.81 | 7,226,442.81 | ||||
合计 | 9,591,993.86 | 9,591,993.86 | 2,021,998.71 | 2,021,998.71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
17,347,709.22 | 17,347,709.22 | 质押 | 未终止确认的票据 | 94,476,237.02 | 94,476,237.02 | 质押 | 未终止确认的票据 |
存货
其中:数据资源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其中:数据资源
合计
17,347,709.22 | 17,347,709.22 | / | / | 94,476,237.02 | 94,476,237.02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贴现 | 8,133,597.83 | 30,685,275.00 |
合计 | 8,133,597.83 | 30,685,275.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75,753,949.19 | 104,093,364.11 |
合计 | 75,753,949.19 | 104,093,364.11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57,311,410.92 | 71,955,043.78 |
应付工程款 | 51,798,920.50 | 38,260,874.70 |
应付费用款 | 2,447,044.90 | 4,095,311.33 |
合计 | 111,557,376.32 | 114,311,229.81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54,475,431.38 | 163,638,939.70 |
合计 | 54,475,431.38 | 163,638,939.70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181,374.31 | 59,871,324.99 | 61,542,711.66 | 7,509,987.6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150,543.56 | 4,150,543.56 | ||
三、辞退福利 | 279,356.00 | 279,356.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9,181,374.31 | 64,301,224.55 | 65,972,611.22 | 7,509,987.64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720,445.54 | 53,279,763.98 | 54,963,756.61 | 7,036,452.91 |
二、职工福利费 | 879,774.92 | 879,774.92 | ||
三、社会保险费 | 2,191,931.51 | 2,191,931.51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765,538.98 | 1,765,538.98 | ||
工伤保险费 | 225,451.86 | 225,451.86 | ||
生育保险费 | 200,940.67 | 200,940.67 | ||
四、住房公积金 | 2,883,716.06 | 2,883,716.06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60,928.77 | 636,138.52 | 623,532.56 | 473,534.7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9,181,374.31 | 59,871,324.99 | 61,542,711.66 | 7,509,987.64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025,033.43 | 4,025,033.43 | ||
2、失业保险费 | 125,510.13 | 125,510.13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4,150,543.56 | 4,150,543.5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本公司根据战略调整进行人员优化,与部分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分别确认辞退福利279,356.00元,计入当期损益。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48,145.45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806,875.60 | 4,350,231.33 |
个人所得税 | 286,085.21 | 294,565.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1,370.18 | |
教育费附加 | 13,444.36 | |
地方教育附加 | 8,962.91 | |
印花税 | 30,393.48 | 399,122.77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33,474.03 | 33,474.03 |
房产税 | 95,987.37 | |
环保税 | 86,907.62 | 70,194.62 |
合计 | 2,339,723.31 | 5,649,511.18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83,237.12 | 366,603.49 |
合计 | 283,237.12 | 366,603.4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经营费用 | 283,237.12 | 366,603.49 |
合计 | 283,237.12 | 366,603.49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14,798.04 | 3,133,039.62 |
合计 | 514,798.04 | 3,133,039.62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561,677.42 | 365,334.00 |
预收增值税金 | 5,094,964.62 | 11,702,618.46 |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9,214,111.39 | 63,790,962.02 |
合计 | 14,870,753.43 | 75,858,914.4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520,604.49 | 5,344,230.96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5,806.45 | 152,477.62 |
小计 | 514,798.04 | 5,191,753.34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14,798.04 | 3,133,039.62 |
合计 | 2,058,713.72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2,852,668.72 | 3,177,740.09 | 计提售后费用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1,736,166.49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4,588,835.21 | 3,177,740.09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由于光伏组件销售价格受行业产能过剩、技术迭代加速及央企集中采购机制影响显著,销售价格出现显著下滑的情况,部分订单签订后,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销售预测订单不及预期等因素,公司出现合同价格与生产成本倒挂现象。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00,000.00 | 420,000.00 | 500,000.00 | 420,000.00 | |
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扣 | 10,289,408.50 | 5,993,966.69 | 10,051,776.53 | 6,231,598.66 | |
合计 | 10,789,408.50 | 6,413,966.69 | 10,551,776.53 | 6,651,598.66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38,366,096.00 | 138,366,096.00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286,440,115.73 | 19,191,580.00 | 11,217,180.00 | 1,294,414,515.73 |
其他资本公积 | 16,163,292.21 | 18,045,059.82 | 19,715,899.98 | 14,492,452.05 |
合计 | 1,302,603,407.94 | 37,236,639.82 | 30,933,079.98 | 1,308,906,967.7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新增资本溢价(股本溢价)①其中新增9,038,360.00元,系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行权所致,详见库存股本期减少部分;②其中新增10,153,220.00元,系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行权所致,将已行权的股份支付从其他资本公积调整至资本溢价披露。
本期减少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1,217,180.00元,系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行权所致,详见库存股本期减少部分;
(2)本期新增其他资本公积系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所致,本期减少其他资本公积①其中减少9,562,679.98元,系因公司业绩预期调整,将已确认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股份支付予以冲减;②其中减少10,153,220.00元,系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行权所致,将已行权的股份支付从其他资本公积调整至资本溢价披露。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50,101,630.61 | 11,611,180.00 | 38,490,450.61 | |
合计 | 50,101,630.61 | 11,611,180.00 | 38,490,450.6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库存股本期增加,系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4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0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28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5.70元/股,最低价为22.87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101,630.61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库存股本期减少,系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截至2024年11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73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9,432,360.00元,减少库存股11,611,180.00元,差额11,217,180.00元调整资本公积。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68,018.59 | -205,202.79 | -1,162,815.80 | -1,162,815.80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368,018.59 | -205,202.79 | -1,162,815.80 | -1,162,815.80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368,018.59 | -205,202.79 | -1,162,815.80 | -1,162,815.8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5,058,044.70 | 5,788,207.48 | 20,846,252.18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5,058,044.70 | 5,788,207.48 | 20,846,252.1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盈余公积增加系本公司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本期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6,964,721.69 | 97,734,630.3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26,964,721.69 | 97,734,630.3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3,747,098.58 | 71,017,511.9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788,207.48 | 7,195,896.67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减: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7,468,238.60 | 34,591,524.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7,455,374.19 | 126,964,721.6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24,966,295.63 | 314,184,752.90 | 405,567,276.97 | 273,916,356.01 |
其他业务 | 3,495.58 | |||
合计 | 424,966,295.63 | 314,184,752.90 | 405,570,772.55 | 273,916,356.01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晶体生长设备 | 246,110,900.72 | 174,793,895.05 |
其他设备及配套 | 171,555,352.00 | 134,966,387.79 |
技术服务及辅材 | 7,300,042.91 | 4,424,470.06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424,966,295.63 | 314,184,752.90 |
在某段时间确认收入 | ||
合计 | 424,966,295.63 | 314,184,752.90 |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4,010.17 | 127,006.73 |
教育费附加 | 48,861.51 | 54,431.45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95,987.37 | |
土地使用税 | 133,896.12 | 111,580.10 |
车船使用税 | 6,305.00 | 5,985.00 |
印花税 | 481,614.27 | 381,956.05 |
地方教育附加 | 32,574.33 | 36,287.64 |
环境保护税 | 444,565.91 | 141,204.88 |
合计 | 1,357,814.68 | 858,451.85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225,119.01 | 1,948,943.69 |
业务宣传费 | 923,855.48 | 549,635.84 |
差旅费 | 380,005.13 | 261,925.07 |
业务招待费 | 372,434.54 | 230,245.32 |
行政办公费 | 198,217.99 | 64,546.06 |
股份支付 | 709,828.10 | 887,741.93 |
其他 | 284,809.46 | 57,374.38 |
合计 | 5,094,269.71 | 4,000,412.29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9,672,481.88 | 19,650,965.64 |
中介服务费 | 2,544,670.28 | 2,969,558.84 |
行政办公费 | 948,310.92 | 1,496,384.25 |
折旧摊销 | 1,518,313.60 | 1,204,119.99 |
租赁费 | 2,062,387.87 | 1,410,730.77 |
业务招待费 | 249,419.64 | 1,793,725.60 |
差旅费 | 670,537.18 | 548,205.02 |
股份支付 | 4,619,221.48 | 5,199,240.82 |
其他 | 1,883,143.79 | 1,094,289.74 |
合计 | 34,168,486.64 | 35,367,220.67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27,546,653.69 | 23,372,735.24 |
材料费 | 4,425,452.26 | 4,209,062.06 |
委托外部研发费 | 2,503,882.09 | 1,939,115.17 |
租赁费 | 1,500,160.83 | 1,296,158.39 |
折旧与摊销 | 1,782,461.38 | 1,776,227.73 |
差旅费 | 1,724,702.63 | 1,369,278.06 |
办公费 | 801,393.82 | 350,225.60 |
股份支付 | 2,629,192.98 | 3,015,158.48 |
其他 | 1,333,219.15 | 687,055.90 |
合计 | 44,247,118.83 | 38,015,016.63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29,251.87 | 318,970.82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129,251.87 | 318,970.82 |
减:利息收入 | 1,896,301.45 | 2,895,758.26 |
利息净支出 | -1,767,049.58 | -2,576,787.44 |
汇兑净损失 | 2,383.27 | 25,237.42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86,723.43 | 65,247.71 |
票据贴现息 | 35,930.17 | 448,643.49 |
合计 | -1,642,012.71 | -2,037,658.82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1,545,994.00 | 7,134,131.31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 | ||
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 500,000.00 | 1,570,651.31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1,045,994.00 | 5,563,480.00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10,140,429.84 | 41,057.27 |
其中: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83,525.91 | 41,057.27 |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 | 10,051,776.53 | |
增值税扣缴手续费 | 5,127.40 | |
合计 | 11,686,423.84 | 7,175,188.58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31,716.60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理财收益 | 42,576,327.75 | 11,032,782.74 |
票据贴息 | -396,651.17 | -300,822.66 |
合计 | 42,311,393.18 | 10,731,960.08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57,753.14 | 8,891,625.07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403,214.58 | 6,788,069.44 |
合计 | -13,860,967.72 | 15,679,694.51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364,810.79 | -1,416,345.99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806,153.78 | -7,451,728.0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97,813.50 | 1,319,880.66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539,156.49 | -7,548,193.42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16,013.30 | -275,920.92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715,165.54 | -3,791,126.12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6,031,178.84 | -4,067,047.04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4,751.08 | 79,429.44 |
其中:固定资产 | -4,751.08 | 79,429.44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93,823.37 | |
合计 | 189,072.29 | 79,429.44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126,722.56 | 151,301.13 | 126,722.56 |
合计 | 126,722.56 | 151,301.13 | 126,722.5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062,479.25 | 2,062,479.25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062,479.25 | 2,062,479.25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其他 | 19,385.93 | 1,655.00 | 19,385.93 |
合计 | 2,081,865.18 | 1,655.00 | 2,081,865.18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633,863.55 | 11,238,916.5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024,652.91 | -4,604,776.35 |
合计 | 5,609,210.64 | 6,634,140.22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9,356,309.2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903,446.3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78,202.3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26,784.1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202,980.1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89,437.85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6,891,640.25 |
所得税费用 | 5,609,210.6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以及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2,153,005.83 | 5,563,480.00 |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 | 1,465,994.00 | 3,008,115.53 |
收到押金及保证金 | 603,105.00 | 108,388.60 |
合计 | 4,222,104.83 | 8,679,984.1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付现费用 | 22,895,484.87 | 20,628,255.15 |
支付押金及保证金 | 1,783,000.00 | 7,800.00 |
合计 | 24,678,484.87 | 20,636,055.1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理财产品本金 | 1,726,800,000.00 | 1,181,100,000.00 |
合计 | 1,726,800,000.00 | 1,181,1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1,655,000,000.00 | 1,980,900,000.00 |
合计 | 1,655,000,000.00 | 1,980,9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负债的本金和利息 | 3,101,321.90 | 3,573,996.09 |
支付IPO中介费用 | 110,473,231.65 | |
购买库存股 | 50,101,630.61 | |
合计 | 53,202,952.51 | 114,047,227.7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30,685,275.00 | 8,097,667.66 | 35,930.17 | 30,685,275.00 | 8,133,597.83 | |
租赁负债 | 5,191,753.34 | 2,887,781.92 | 1,789,173.38 | 514,798.04 | ||
合计 | 35,877,028.34 | 8,097,667.66 | 35,930.17 | 2,887,781.92 | 32,474,448.38 | 8,648,395.87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3,747,098.58 | 71,017,511.9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031,178.84 | 4,067,047.04 |
信用减值损失 | 539,156.49 | 7,548,193.4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263,296.18 | 2,997,679.8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619,069.67 | 4,187,210.42 |
无形资产摊销 | 808,251.37 | 563,244.0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91,186.66 | 609,241.6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9,072.29 | -79,429.4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62,479.25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860,967.72 | -15,679,694.51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12,249.07 | 293,733.4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2,708,044.35 | -10,731,960.0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46,028.72 | -6,804,411.6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78,624.19 | 2,146,142.4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7,083,918.85 | -210,561,568.7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 147,249,924.11 | -297,004,847.80 |
“-”号填列)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48,441,595.85 | 346,096,341.66 |
其他 | 8,482,379.84 | 9,645,759.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87,791.23 | -91,689,806.4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6,623,901.66 | 171,945,939.0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71,945,939.01 | 99,544,898.1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5,322,037.35 | 72,401,040.84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06,623,901.66 | 171,945,939.01 |
其中:库存现金 | 25,500.0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6,598,271.65 | 171,945,939.0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30.01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6,623,901.66 | 171,945,939.0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5,244.53 | 7.1884 | 37,699.78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3,234,637.02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29,251.8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5,981,419.46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3,234,637.02(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5,981,419.46(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27,546,653.69 | 23,372,735.24 |
材料费 | 4,425,452.26 | 4,209,062.06 |
委托外部研发费 | 2,503,882.09 | 1,939,115.17 |
租赁费 | 1,500,160.83 | 1,296,158.39 |
折旧与摊销 | 1,782,461.38 | 1,776,227.73 |
差旅费 | 1,724,702.63 | 1,369,278.06 |
办公费 | 801,393.82 | 350,225.60 |
股份支付 | 2,629,192.98 | 3,015,158.48 |
其他 | 1,333,219.15 | 687,055.90 |
合计 | 44,247,118.83 | 38,015,016.63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4,247,118.83 | 38,015,016.63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注销1家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报告期间 | 注销日期 |
1 | 南京集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集芯半导体 | 2024年度 | 2024年6月13日 |
报告期内无新增子公司。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京晶能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 | 2,000.00 | 南京 | 晶体生长及相关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南京晶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 | 5,000.00 | 南京 | 晶体生长及相关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南京晶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 | 2,000.00 | 南京 | 晶体生长及相关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南京晶恒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 南京 | 1,000.00 | 南京 | 晶体生长及相关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 | 500,000.00 | 420,000.00 | 500,000.00 | 420,000.00 | 与收益 |
收益 | 相关 | ||||||
合计 | 500,000.00 | 420,000.00 | 500,000.00 | 420,000.00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1,545,994.00 | 7,134,131.31 |
合计 | 1,545,994.00 | 7,134,131.31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债权投资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债权投资,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
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①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②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③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占本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的78.85%(比较期:83.86%);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99.58%(比较期:98.57%)。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本公司也会考虑与供应商协商,采用供应商融资安排以延长付款期,或者用出售长账龄应收账款的形式提早获取资金,以减轻公司的现金流压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8,133,597.83 | ||
应付票据 | 75,753,949.19 | ||
应付账款 | 111,557,376.32 | ||
其他应付款 | 283,237.1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14,798.04 | ||
合计 | 196,242,958.50 |
(续上表)
项目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30,685,275.00 | ||
应付票据 | 104,093,364.11 | ||
应付账款 | 114,311,229.81 | ||
其他应付款 | 366,603.4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133,039.62 | ||
租赁负债 | 2,058,713.72 | ||
合计 | 252,589,512.03 | 2,058,713.72 |
(3)市场风险
①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美元计价的资产有关,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A.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的主要外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项目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
美元 | ||
外币 | 人民币 | |
货币资金 | 5,244.53 | 37,699.78 |
(续上表)
项目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 | |
美元 | ||
外币 | 人民币 | |
货币资金 | 5,241.87 | 37,126.59 |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B.敏感性分析
于2024年12月31日,在其他风险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美元升值或贬值10%,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增加或减少0.32万元。
②利率风险
本公司报告期没有长期银行借款、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不存在利率风险。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贴现 | 应收票据中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 | 8,133,597.83 | 未终止确认 | 由于商业承兑汇票及非6+9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相对较高,故未终止确认 |
背书 | 应收票据中银行承兑汇票 | 9,214,111.39 | 未终止确认 | 由于非6+9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相对较高,故未终止确认 |
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中银行承兑汇票 | 530,162.06 | 终止确认 | 由于6+9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
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中银行承兑汇票 | 84,526,497.42 | 终止确认 | 由于6+9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
合计 | / | 102,404,368.70 | / | /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中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 | 530,162.06 | |
应收款项融资中银行承兑汇票 | 贴现 | 84,526,497.42 | -396,651.17 |
合计 | / | 85,056,659.48 | -396,651.17 |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706,394,159.44 | 706,394,159.44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21,540,533.27 | 21,540,533.27 | ||
(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2,804,500.00 | 132,804,500.00 | ||
(四)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8,631,975.37 | 28,631,975.37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860,739,192.71 | 28,631,975.37 | 889,371,168.08 |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具体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QingyuePan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辉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海格半导体的控股股东 |
南京芯飞科技有限公司 | 该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卢祖飞曾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该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卢祖飞曾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 关键管理人员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南京芯飞科技有限公司 | 厂房租赁 | 783,550.46 | 1,253,680.74 | 7,097.43 | 27,317.04 | 2,002,816.73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672,444.61 | 5,397,569.09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发生额 | 2023年度发生额 |
QINGYUEPAN(潘清跃) | 职工薪酬 | 1,288,413.66 | 1,288,895.34 |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测绘、检测服务 | 234,675.55 |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南京芯飞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 | 100,000.00 | 5,000.00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南京芯飞科技有限公司 | 46,384.21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万股金额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 23.50 | 143.23 | 39.40 | 1,015.32 | 90.60 | 956.27 | ||
合计 | 23.50 | 143.23 | 39.40 | 1,015.32 | 90.60 | 956.27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采用Black-Scholes模型确认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历史波动率、无风险收益率、股息率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职激励对象对应的权益工具、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与激励对象层面同时考核达标后做出最佳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业绩预期调整,将已确认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股份支付予以冲减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4,492,452.05 |
其他说明
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 8,482,379.84 | |
合计 | 8,482,379.84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34,264,994.75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34,264,994.75 |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38,366,09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1,306,117股后的股本数为137,059,9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264,994.7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6、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7、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8、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9、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10、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1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2,560,317.99 | 141,239,590.98 |
1年以内小计 | 52,560,317.99 | 141,239,590.98 |
1至2年 | 48,526,804.69 | 15,541,124.39 |
2至3年 | 8,702,991.57 | 51,500.00 |
3年以上 | 2,948,935.88 | 2,897,435.88 |
合计 | 112,739,050.13 | 159,729,651.2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117,927.38 | 2.77 | 3,117,927.38 | 100.00 | 2,897,435.88 | 1.81 | 2,897,435.88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9,621,122.75 | 97.23 | 9,792,826.87 | 8.93 | 99,828,295.88 | 156,832,215.37 | 98.19 | 8,482,724.12 | 5.41 | 148,349,491.25 |
其中: | ||||||||||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693,223.92 | 2.39 | 2,693,223.92 | 2,597,238.45 | 1.63 | 2,597,238.45 | ||||
组合2应收一般客户 | 106,927,898.83 | 94.85 | 9,792,826.87 | 9.16 | 97,135,071.96 | 154,234,976.92 | 96.56 | 8,482,724.12 | 5.50 | 145,752,252.80 |
合计 | 112,739,050.13 | 100.00 | 12,910,754.25 | 11.45 | 99,828,295.88 | 159,729,651.25 | 100.00 | 11,380,160.00 | 7.12 | 148,349,491.2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中科钢研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2,897,435.88 | 2,897,435.88 | 100.00 | 款项预计无法收回 |
奥趋光电技术(杭州)有限公司 | 51,500.00 | 51,500.00 | 100.00 | 款项预计无法收回 |
乾晶半导体(衢州)有限公司 | 168,991.50 | 168,991.50 | 100.00 | 款项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117,927.38 | 3,117,927.38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应收一般客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2应收一般客户 | 106,927,898.83 | 9,792,826.87 | 9.16 |
合计 | 106,927,898.83 | 9,792,826.87 | 9.1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①于2024年12月31日,按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公司表示不对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计提坏账准备。
②于2024年12月31日,按组合2一般客户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2,135,260.74 | 2,606,763.05 | 5.00 |
1-2年 | 46,258,638.02 | 4,625,863.80 | 10.00 |
2-3年 | 8,534,000.07 | 2,560,200.02 | 30.00 |
合计 | 106,927,898.83 | 9,792,826.87 | 9.16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897,435.88 | 220,491.50 | 3,117,927.3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482,724.12 | 1,310,102.75 | 9,792,826.87 | |||
合计 | 11,380,160.00 | 1,530,594.25 | 12,910,754.2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应收货款方一 | 34,569,787.00 | 8,214,000.00 | 42,783,787.00 | 30.74 | 3,522,714.50 |
应收货款方二 | 20,918,683.53 | 7,356,074.47 | 28,274,758.00 | 20.32 | 1,662,080.39 |
应收货款方三 | 19,643,232.00 | 19,643,232.00 | 14.12 | 1,964,323.20 | |
应收货款方四 | 7,849,884.00 | 7,443,536.00 | 15,293,420.00 | 10.99 | 764,671.00 |
应收货款方五 | 11,294,127.14 | 1,198,252.00 | 12,492,379.14 | 8.98 | 731,692.11 |
合计 | 94,275,713.67 | 24,211,862.47 | 118,487,576.14 | 85.15 | 8,645,481.20 |
其他说明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已合并披露。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23,445,971.09 | 199,797,343.02 |
合计 | 223,445,971.09 | 199,797,343.0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6).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7).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0).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4,296,619.07 | 198,632,907.44 |
1年以内小计 | 24,296,619.07 | 198,632,907.44 |
1至2年 | 198,371,710.44 | 929,236.00 |
2至3年 | 929,236.00 | 2,000.00 |
3年以上 | 693,737.10 | 1,058,347.60 |
合计 | 224,291,302.61 | 200,622,491.04 |
(1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房租款 | 366,610.50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22,546,619.07 | 198,250,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1,734,282.10 | 1,995,479.10 |
其他款项 | 10,401.44 | 10,401.44 |
合计 | 224,291,302.61 | 200,622,491.04 |
(1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825,148.02 | 825,148.02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0,183.50 | 20,183.5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845,331.52 | 845,331.5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25,148.02 | 20,183.50 | 845,331.52 | |||
合计 | 825,148.02 | 20,183.50 | 845,331.5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南京晶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5,500,150.00 | 2.45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 | 1年以内 | |
198,250,000.00 | 88.39 | 1-2年 | |||
南京晶恒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8.03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 | 1年以内 |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805,000.00 | 0.36 | 押金及保证金 | 2-3年 | 241,500.00 |
南京晶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796,469.07 | 0.36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 | 1年以内 | |
南京兴智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4,236.00 | 0.06 | 押金及保证金 | 2-3年 | 37,270.80 |
2,000.00 | 3-4年 | 1,000.00 | |||
491,737.10 | 0.22 | 4-5年 | 393,389.68 | ||
合计 | 223,969,592.17 | 99.87 | / | / | 673,160.48 |
(1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3,913,687.31 | 33,913,687.31 | 33,874,830.63 | 1,650,470.92 | 32,224,359.71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33,913,687.31 | 33,913,687.31 | 33,874,830.63 | 1,650,470.92 | 32,224,359.71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晶能半导体 | 22,874,830.63 | 959,260.08 | 23,834,090.71 | |||||
晶采半导体 | 4,000,000.00 | 79,596.60 | 4,079,596.60 | |||||
晶升半导体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集芯半导体 | 2,000,000.00 | 1,650,470.92 | 2,000,000.00 | -1,650,470.92 | ||||
晶恒半导体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合计 | 33,874,830.63 | 1,650,470.92 | 2,038,856.68 | 2,000,000.00 | -1,650,470.92 | 33,913,687.31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08,996,127.97 | 304,840,457.61 | 369,630,404.26 | 252,613,726.24 |
其他业务 | 3,495.58 | |||
合计 | 408,996,127.97 | 304,840,457.61 | 369,633,899.84 | 252,613,726.24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90,918.7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31,716.60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理财收益 | 38,637,424.96 | 7,672,245.54 |
票据贴息 | -396,651.17 | -300,822.66 |
合计 | 38,463,409.18 | 7,371,422.88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873,406.9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45,994.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8,450,425.46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7,336.6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8,653.31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797,749.7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3,521,252.6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 | 每股收益 |
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41 | 0.39 | 0.3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2 | 0.22 | 0.22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李辉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