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1证券简称:永冠新材公告编号:2025-021转债代码:113653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3,286,339.70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9,768,308.12元,扣除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976,830.81元,以及报告期内因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红利27,575,476.50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68,770,371.6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2,986,372.4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
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191,131,005股,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838,875股。以185,292,13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793,819.5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7.02%。
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112,932,185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40,726,004.50
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6.18%。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838,875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7,793,819.50 | 27,575,476.50 | 38,226,130.6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3,286,339.70 | 82,723,583.09 | 227,614,597.80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512,986,372.4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93,595,426.6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57,874,840.2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93,595,426.6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现金分红比例(%) | 59.28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