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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联集成: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联集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计2025年度将与关联方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发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719.1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人民币9,041.07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5,059.30万元。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奇、刘煊杰回避表决。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本次预计金额与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本次预计金额与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6.2411.5680.55-34.31/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789.12-2,789.122024年已完成还款
小计46.2411.562,869.67-2,823.43/
为关联方提供租赁服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丁国兴、赵奇、肖方)--1.61-1.61/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及服务盛吉盛(宁波)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2,561.00-2,188.02372.98/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丁国兴、赵奇、刘煊杰、王韦、肖方、张霞、严飞、张毅)3,111.86--3,111.86/
合计5,719.1011.565,059.30659.80

注: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2、为关联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租赁服务,系公司员工宿舍楼租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系员工配套用房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上年(前次)预计金额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2024年度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差异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72.0580.55-8.50/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5,160.782789.122,371.66提前还款
小计5,232.832,869.672,363.16/
为关联方提供租赁服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丁国兴、赵奇、肖方)2.531.610.92/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及服务盛吉盛(宁波)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1,000.002188.02-1,188.02启动8寸SiC研发,购买对应设备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上年(前次)预计金额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2024年度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差异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丁国兴、赵奇、刘煊杰、王韦、肖方、张霞、严飞)2,805.71-2,805.71
合计9,041.075,059.303,981.77/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03-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719222220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冠能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漫池路13号2号楼520-3室
主要股东/股权结构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3.6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营运和管理养护;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涉及许可或资质的凭有效许可或资质经营);土地开发投资;土地开发;停车服务;房屋租赁;批发零售:建筑材料、物业管理;场地租赁;保洁服务;餐饮管理。

2、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5-08-2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5067083X5
注册资本1320949.0321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孔令夷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32楼3205F室
公司名称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股权结构浙江鸿鹄半导体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8938%;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6916%;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8.1731%;湖南省财信新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7533%;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2703%;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6.6562%;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4611%;青岛甲天下创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689%等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3、盛吉盛(宁波)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盛吉盛(宁波)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03-2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MA2AHN2244
注册资本12222.0052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项习飞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云龙镇石桥村
主要股东/股权结构天津吉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6366%;中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8.3183%;宁波芯空间盛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4729%;TRIPLECORESKOREACO.,LTD.6.9319%;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9086%等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代理;进出口代理。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性别国籍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赵奇中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姓名性别国籍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刘煊杰中国公司董事、执行副总经理
王韦中国公司财务负责人
肖方中国公司资深副总经理
张霞中国公司副总经理
严飞中国公司副总经理
张毅中国公司董事会秘书
丁国兴中国公司董事长(离任)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越城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并持有越城基金46.0993%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2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永担任董事
3盛吉盛(宁波)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关联方,曾经的董事徐慧勇担任董事的企业
4赵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5刘煊杰公司董事、执行副总经理
6王韦公司财务负责人
7肖方公司资深副总经理
8张霞公司副总经理
9严飞公司副总经理
10张毅公司董事会秘书
11丁国兴公司董事长(离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正常履行合同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或合理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将在每次交易前与各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

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交易定价原则等予以约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结算时间和方式的合理性

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亦潇宋轩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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