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
致股东及广大投资者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广大投资者:
回望2024年,于天振股份而言,是负重前行、破茧重生的一年。我们历经风雨洗礼,但始终坚守初心、步履不停,在逆境中奋力突围。公司通过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产能布局,推出新产品,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等举措,终于迎来了曙光初现的时刻。
公司业务呈现出强劲的复苏态势,尤其是第三、四季度,营业收入实现大幅增长。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0亿元,同比增长约839.41%,环比增长37.65%;第四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8亿元,同比增长888.91%,环比增长62.79%。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8.92亿元,尽管全年仍处于亏损状态,但亏损已大幅收窄,第四季度扭亏为盈,且业务的复苏态势还在持续改善中。
2024年,天振成功推出新型RPET复合地板,是公司及行业发展历程中的又一里程碑。天振2022年启动RPET地板的研发工作,团队历经数次技术攻坚,逐一攻克了多项关键技术难题,于2024年1月RPET地板正式亮相德国汉诺威国际地面铺装展;通过持续的设计优化与工艺改进,使得整体生产成本逐步下降至一个合理且具竞争力的水平,并赢得国际知名客户的青睐,已于2024年第三季度开始实现批量化订单生产与交付。天振成为最先拥有成熟生产工艺的新型RPET复合地板生产企业,相较其他友商还处于研发阶段,公司有望在行业内保持技术和市场的持续领先性,为公司业务开拓新的增长点,推动公司由单一的PVC地板制造商转型升级为综合的新型环保装饰材料提供商。
2025年,国际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加剧,美国两次宣布对中国商品额外征收10%关税;2025年4月2日,特朗普签署所谓的“对等关税”行政令,宣布美国对贸易伙伴征收10%的“最低基准关税”,并对一些贸易伙伴征收更高关税,且后续关税可能还会不断变化。但天振未雨绸缪,我们早在2019年便开始推进全球化产能布局,现已完成中国、东南亚和美国等多个生产基地的布局。通过中国、东南亚、美国“三位一体”的全球化产能网络,我们不仅实现了供应链的多元化与本地化,更能根据不同地区的贸易政策灵活调配产能、优化订单交付路径,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我们已针对不断变化的关税政策做好了充分的应对措施,将关税风险对经营的影响降至最低,结合公司在技术研发以及产品品质等方面的领先性,我们有信心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市场中稳健前行,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在经营逐步向好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公司仍处于业务复苏的关键阶段,前方依然存在诸多挑战。但天振的根基稳固,我们拥有健康的财务结构、稳定的管理团队和突出的竞争优势,有信心实现业绩的持续向好。未来,我们将继续坚持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聚焦市场需求,加速订单回归,积极拓展新客户、推广新产品,以更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我们期待与各位携手共进,共同书写天振股份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
在此,我谨代表公司,向大家致以最诚挚的感谢!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方庆华
2025年4月25日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方庆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阿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阿晓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为负。1、公司业绩亏损的原因为:2023年度,公司受美国海关供应链溯源事件影响导致亏损,为扭转局势,公司通过优化供应链和产能布局、开发新产品、拓展客户及加速订单回归等举措,2024年业务量开始逐步恢复,尤其第三、四季度营业收入实现较大增长。但公司业务尚处于恢复期,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亏损,第四季度扭亏为盈,全年综合仍为亏损状态。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逐步恢复,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报告期内,部分同业企业受溯源事件影响,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基准年度(溯源事件发生前)呈现显著下行态势,部分未受溯源影响的同业企业净利润有较大增幅,基于上述行业分化特征,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关键财务指标与特定同业企业呈现差异化表现,但该差异符合当前行业受溯源影响的非均衡分布特征。3、公司所处高分子地板行业市场需求旺盛,发展前景良好,公司不存在因产能过剩导致的竞争加剧和持续衰退等不利情况。4、2024年公司业务量逐步恢复,公司推出的RPET新产品以优异的性能
得到国际知名地板品牌商的认可,2024年第三季度RPET产品步入批量化订单生产和交付阶段,有力推动公司业务复苏及业绩增长;且公司财务状况健康、管理人员稳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了未来可能发生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对策,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3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62
第六节重要事项 ...... 6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2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9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00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0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2024年年度报告原件。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公司、公司、天振股份 | 指 |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指 | 方庆华 |
实际控制人 | 指 | 方庆华、朱彩琴夫妇 |
香港聚丰 | 指 | 香港聚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香港爱德森 | 指 | 香港爱德森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香港智创 | 指 | 香港智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越南聚丰 | 指 | 越南聚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美国博森 | 指 | BossenNewMaterialsCorporation,公司子公司 |
安吉亚华 | 指 | 安吉亚华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吉满盛 | 指 | 安吉吉满盛地板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
安吉嘉磊 | 指 | 安吉嘉磊纸箱厂,公司关联方 |
越南嘉丰 | 指 | 越南嘉丰包装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
越南优和 | 指 | 越南优和国际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
越南艾米 | 指 | 越南艾米高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
高分子材料地板 | 指 | 通常指以聚氯乙烯(PVC)、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聚丙烯(PP)、聚乙烯(PE)等高分子聚合物为主要原料,再添加适量的助剂,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制成的地板 |
PVC地板 | 指 | 广义指各类以PVC树脂粉为主要原材料的各类聚氯乙烯地板的总称 |
LVT地板 | 指 | LUXURYVINYLTILE的缩写,又称塑晶地板,是一种由UV层、透明耐磨层、印花面料层、PVC中料层以及基底平衡层构成的半硬质聚氯乙烯弹性地板,属于行业内初代产品 |
WPC地板 | 指 | WOODPLASTICCOMPOSITE的缩写,又称木塑地板或木塑复合地板。由PVC树脂粉、重钙粉、稳定剂以及其他功能助剂通过高速混料、高温挤出后,冷却定型的低密度聚氯乙烯地板 |
SPC地板 | 指 | STONEPLASTICCOMPOSITE的缩写,又称石塑地板或石塑复合地板。无增塑剂加入,使用大量重钙粉作为填料,与PVC树脂粉、稳定剂等功能助剂在挤出机中混料、挤出、在线贴合后得到的一种硬质聚氯乙烯地板 |
RPET、RPET地板 | 指 | RPET指回收再用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RPET地板由RPET、重钙粉以及其他功能助剂并结合3D打印技术生产的一种新型材质的弹性地板。 |
ODM | 指 | OriginalDesignManufacture的缩写,自主设计制造。产品由生产商自主设计、开发,根据客户订单进行产品生产,产品以客户的品牌进行销售 |
OEM | 指 | OriginalEquipmentManufacture的缩写,原厂设备生产。生产商完全根据客户的设计和质量要求进行产品生产,产品以客户的品牌进行销售 |
越南募投项目 | 指 | 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国内募投项目 | 指 | 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该项目经公司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 |
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变更后该项目为年产1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该事项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美国募投项目 | 指 | 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美国海关 | 指 |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 |
巨潮资讯网 | 指 | http://www.cninfo.com.cn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天振股份 | 股票代码 | 301356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天振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ZhejiangTianzhenTechnologyCo.,Lt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方庆华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健康产业园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330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09年02月19日由浙江省安吉县天荒坪镇马吉村变更为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健康产业园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经济开发区健康产业园(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398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3300 | ||
公司网址 | http://www.tzbamboo.com/index-chs.html | ||
电子信箱 | sd@tzbamboo.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迪军 | 冯文勇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经济开发区健康产业园(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398号) |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经济开发区健康产业园(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398号) |
电话 | 0572-5302880 | 0572-5302880 |
传真 | 0572-5302880 | 0572-5302880 |
电子信箱 | sd@tzbamboo.com | sd@tzbamboo.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孔令江、张自珍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4楼 | 肖江波、唐斌 | 2022.11.14-2025.12.31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891,518,819.60 | 311,645,204.24 | 186.07% | 2,967,341,934.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7,246,370.66 | -266,897,085.61 | 86.04% | 379,153,502.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4,495,545.67 | -306,164,736.79 | 82.20% | 367,983,061.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8,181,011.08 | -130,921,645.93 | 25.01% | 614,192,873.3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1.24 | 86.29% | 2.0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1.24 | 86.29% | 2.0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5% | -8.32% | 7.07% | 24.09%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3,277,961,829.95 | 3,202,317,382.45 | 2.36% | 4,084,296,529.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947,686,477.21 | 3,007,921,181.07 | -2.00% | 3,432,910,831.94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是□否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891,518,819.60 | 311,645,204.24 | -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17,112,007.10 | 5,182,375.72 |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874,406,812.50 | 306,462,828.52 | -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53,404,077.42 | 159,852,757.54 | 220,045,246.58 | 358,216,738.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984,221.49 | -22,899,560.11 | -9,508,780.43 | 5,146,191.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8,849,743.44 | -21,123,536.04 | -11,364,385.86 | -3,157,880.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064,399.35 | 17,093,648.92 | 37,199,532.70 | -91,409,793.3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818,590.98 | 17,845,454.92 | 30,703.09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83,575.74 | 3,282,691.48 | 2,957,176.94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4,976,144.69 | 5,816,671.15 | -550,711.39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3,201,320.81 | 527,881.30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878,814.15 | -7,391,331.15 | 2,318,224.38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4,802.71 | 301,889.60 |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 | 6,196,722.16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670,768.59 | 3,541,958.74 | 611,445.28 | - |
合计 | 17,249,175.01 | 39,267,651.18 | 11,170,440.8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行业所属分类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材料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中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
(二)行业基本情况及发展阶段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高分子材料地板制造企业,主要产品包括PVC地板和RPET地板两大类产品。PVC地板作为一种新型绿色环保地面装饰材料,凭借绿色环保、安装简便等传统地板无可比拟的优势,以及在防水防潮、防火阻燃、耐刮耐磨等方面的优异性能,在北美和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深受消费者青睐,已被广泛应用于住宅、医院、学校、写字楼、超市、商场等场所。在美国市场,根据FloorCoveringNews相关数据显示,PVC地板的渗透率按销售额计算从2017年的18.2%提升至2022年的34%,按销售量计算从2017年的20%提升至2022年的31.6%,已超越木制地板、石材地板成为仅次于地毯的第二大地面装饰材料。供应方面,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国内PVC地板生产商在研发设计、生产技术等方面的能力不断提升,凭借生产成本低和产业链完整等优势,中国已逐渐成为全球PVC地板的主要生产和出口基地。根据中国海关的数据,我国出口PVC地板从2015年度的158万吨增加到2021年度的峰值572万吨,随后受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的影响,行业内部分产能往东南亚、墨西哥等地区迁移,中国出口量回落至2023年的460万吨。2024年,中国PVC地板出口量473.6万吨,同比增长3%。
需求方面,从终端消费市场看,美国是PVC地板最大消费市场,也是公司主要销售市场。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nitedStatesInternationalTradeCommission)相关数据显示,PVC地板的进口量从2015年的19,161万平米增长至2024年的67,693万平米(FloorCoveringNews)。与美国市场相比,欧洲市场的渠道分布较为零散。中国市场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受产品引入时间晚及居民传统消费观念的限制等因素,国内PVC地板消费市场仍处于早期培育和消费者教育阶段,市场占比较低。中国生产的PVC地板以出口为主,根据中国海关2024年出口数据,主要出口国为美国、加拿大、德国、荷兰、澳大利亚,出口量占比31.1%、9.0%、5.7%、4.6%、3.7%,其中美国是中国PVC地板最大的出口国。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Non-PVC发展成为消费新趋势,众多制造商和品牌商开
始探索以新型的、环保性能更优的替代材料制成的弹性地板来替代传统PVC地板,天振股份于2024年1月正式推出RPET复合地板在行业内率先取得重大突破,RPET复合地板巧妙融合再生PET材料,不仅有效减轻了地球的废弃物负担,更从源头上削减了对新料的需求,进而缩减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让物质得以不断循环。在物化性能方面,RPET地板的耐水性、耐磨耐用性、热尺寸稳定性和抗弹性形变能力都有全面提升。融合3D打印工艺,外观上RPET地板呈现出更加天然逼真的图案与纹理,大幅提升视觉效果。基于材料的绿色发展方向、优良物性性能以及相对的成本优势,与目前通用聚合物材料如PVC、PE、PP、PA、ABS等相比,PET材料具有较强的综合优势,众多厂商纷纷开始将研发重心转移至该方向,然而,截至目前,绝大部分厂商还处于研发阶段。
(三)行业特点
1、周期性:据CatalineResearch数据,从终端消费场景看,北美市场57%的需求来源于重复装修,43%的需求源自新建房屋。高分子材料地板重复装修的需求具备较强的日常消费属性,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新建房屋市场的需求随成屋销售的周期性波动而变化,表现出一定的周期性。
2、区域性:高分子材料地板行业具有显著的区域性特征。从供给端来看,中国为全球高分子材料地板的主要供应国,但近年来,受美国政府加征关税等贸易政策的影响,中国部分生产基地外移至东南亚、墨西哥等国家;从需求端来看,全球高分子材料地板的消费主要集中在北美和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区域性特征明显。
3、季节性:高分子材料地板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作为一种日常消费品,高分子材料地板的需求在全年较为稳定,行业的季节性特征不明显。
(四)行业地位
公司自2010年开始转型研发生产新型PVC复合材料地板以来,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的产品研发能力、工艺技术水平、生产经营规模等均处在国内第一梯队,产品品质和性能在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公司在PVC地板研发及制造上拥有WPC发泡芯板二次定型生产工艺技术、复合地板静音防水工艺技术、SPC挤塑一次成型工艺技术、PVC地板在线对花技术、LVT地板在线贴合技术、自动计量石塑配混料操作系统等多项核心技术。公司产品型号规格多达数百种,已经形成了较为齐全的PVC地板品类体系,是国内同行业业务覆盖面最广、产品种类最齐全的企业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的RPET地板在行业内取得重大突破,率先突破量产工艺并进入批量化订单生产阶段的厂商,相较于其他友商还处于研发阶段,公司有望在行业内保持技术和市场的持续领先性。
(五)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是全球PVC地板生产出口第一大国,目前国内PVC地板生产企业数量较多,但主要集中于中低端
市场,能生产及出口高端WPC、SPC地板且拥有自主设计、研发能力的企业相对较少。国内因PVC地板起步较晚且市场占比较低,PVC地板生产企业大多以OEM模式或ODM模式经营为主,在国际市场上以自主品牌经营模式为主的PVC地板企业主要集中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公司属于以ODM模式为主的PVC地板生产企业,较国内的大多数OEM企业,公司拥有核心的技术设计、新产品研发能力。
(六)法律法规及政策影响
1、行业主管部门和自律性组织当前,我国的塑料制品业形成了政府宏观调控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质量监督管理局对行业进行一般性监管,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弹性地板分会和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板片材专委会协助制定相关的行业政策、标准等,本行业未有特定的行业监管部门。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我国未曾针对塑料制品业的经营行为制定特殊性的法律法规,该行业的经营行为主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一般性法律法规的约束。
我国的高分子材料地板产品在进入海外市场时,还需同时满足相关国家和地区关于产品国际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市场准入要求,并接受相关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的约束。
(2)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报告期内,中国与PVC地板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未发生重大变化。2016年以来,新制订与PVC地板行业相关的行业政策主要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塑料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和《塑料加工业“十四五”科技创新指导意见》等。PVC地板、RPET地板作为可再生利用的新材料,能够大幅节约自然资源同时保护生态环境,被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大力鼓励PVC、RPET材料制品的发展,促进了PVC、RPET地板的产业化和规模应用。
公司在行业内深耕多年,已成长为国内高分子材料地板行业龙头企业之一。近年来,受美国对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等相关贸易政策的影响,公司逐步将产业基地转移至越南等东南亚国家,降低了加征关税等贸易政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是国内高分子材料地板研发、生产及出口的龙头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PVC复合地板与新型RPET复合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PVC复合地板的具体产品包括木塑复合地板(WPC地板)、石塑复合地板(SPC地板)、塑晶地板(LVT地板)等。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物的室内地面装饰,具有绿色环保、安装简便、防水防潮、防火阻燃、耐刮耐磨等特点。受制于传统木制地板、石材地板安装工艺复杂、安装成本高,地毯等地面材料容易藏污纳垢、不易打理等特性,在北美和欧洲等建筑装饰人工成本较高的地区或国家,PVC地板以环保无醛、安装简便等特性满足了该地区和国家的DIY(DoItYourself)市场需求,突显出传统地面材料无可比拟的优势,在各类地面装饰材料中的应用比例逐年提升,对传统地面材料的替代效应显著,已被广泛应用于住宅、医院、学校、写字楼、超市、商场等场所。
1、公司主要产品具体介绍如下:
产品类别 | 主要原料 | 产品描述 | 工艺难度 | 优点 | 产品图例 |
WPC地板(木塑复合地板) | 聚氯乙烯重钙粉稳定剂发泡剂 | 主要由强化UV层、透明耐磨层、印花面料层、PVC中料层、WPC基材层和背垫层构成 | 工艺复杂 | WPC地板通过在基材层添加一定份额的发泡剂,使其材质更轻盈且更便于运输安装;部分WPC地板通过加设背垫层,增强了吸音降噪的性能 | |
SPC地板(石塑复合地板) | 聚氯乙烯重钙粉稳定剂 | 主要由强化UV层、透明耐磨层、印花面料层、SPC基材层和背垫层构成。 | 工艺较复杂 | SPC地板的基材层通过增加重钙粉的比例与PVC树脂粉混合,使之具有更好的尺寸稳定性和抗冲击性;部分SPC地板通过加设背垫层,增强了吸音降噪的性能 |
LVT地板(塑晶地板) | 聚氯乙烯重钙粉稳定剂增塑剂 | 主要由强化UV层、透明耐磨层、印花面料层、PVC中料层和基底平衡层构成 | 工艺相对简单 | 绿色环保;防滑耐磨;防水防潮;防火阻燃;高弹性和抗冲击;施工便捷;保养方便 |
RPET地板 |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重钙粉稳定剂发泡剂 | 主要由表面涂层、UV耐磨层、3D打印层、数码打印层、PET基材层和背垫层构成。 | 工艺复杂 | 绿色环保;防刮耐磨;图案色彩丰富多样;与PVC地板相比在物化性能上有全方位的提升 |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实行“以产订购+合理库存”的采购模式,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生产面材所需的UV漆、耐磨层、印花面料等材料,生产基材所需的RPET材料、PVC树脂粉、重钙粉、增塑剂和稳定剂等材料以及生产背垫所需的软木、IXPE、EVA等材料。公司生产计划部门根据销售部门的销售订单及库存情况编制采购需求,供应部执行采购。公司收货后由质检部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再办理物资入库及登记与保管的相关手续。若质检部门在验收环节发现采购物资质量不合格,则进行退换货处理。
(2)生产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国外的知名地板品牌商、贸易商和建材零售商以ODM模式提供各类高分子材料地板产品,主要执行按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生产计划部根据已获得的客户订单编制生产计划,生产计划经生产计划部经理确认后下发各生产车间。对于新客户或新产品的订单,研发技术部会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样式、配方、材质的选择,由生产车间打样交给客户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3)销售模式公司当前的产品绝大部分销往美国、加拿大、欧盟、拉丁美洲等国家和地区,极少部分在境内销售。在境外市场,公司主要采用ODM模式为客户提供各类高分子材料地板。公司销售模式按客户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采用直销模式直接向地板品牌商、建材零售商销售,公司主要通过参加展会等多种方式开拓客
户,成功后公司直接与客户签署销售合同;另一类是利用贸易商的市场资源,与贸易商签署销售合同,贸易商在获取地板品牌商、建材零售商订单后,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
在境内市场,公司在国内市场主要以自主品牌进行推广销售,报告期内销售对象主要是地板装饰材料批发商及部分终端客户。
(4)研发模式
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的研发中心,涵盖产品试验室、实验室检测中心和材料测试中心,公司高度重视产品、技术、工艺的研发,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整体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高度重视产品、技术、工艺的研发以及人才梯队的培养,公司一方面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新产品开发,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不断进行产品的迭代升级来满足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吸纳行业经验丰富、专业性研发人才,制定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计划,提高公司的技术力量储备,形成了一支专业化的技术团队。
(二)产品市场地位、业务增长的驱动因素等
1、产品市场地位
公司自2010年转型生产新型PVC复合材料地板以来,致力于PVC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WPC地板、SPC地板、LVT地板等,是行业内产品种类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公司系国内首批转型生产PVC地板的企业之一,自主研发和最先量产WPC地板等高端PVC地板产品,在生产工艺、产品性能和品质稳定等方面位于行业先进水平,公司的产品引领市场的格局,极大满足客户的多方面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率先在全行业实现RPET新型复合地板量产工艺并正式步入批量化订单阶段,新产品市场空间广阔。
2、业务增长的驱动因素
(1)行业持续增长
受制于传统木制地板、石材地板安装工艺复杂、安装成本高,地毯等地面材料容易藏污纳垢、不易打理等特性,在北美和欧洲等建筑装饰人工成本较高的地区或国家,PVC地板以环保无醛、安装简便等特性满足了该地区和国家的DIY(DoItYourself)市场需求,突显出传统地面材料无可比拟的优势,在各类地面装饰材料中的应用比例逐年提升,对传统地面材料的替代效应显著。根据FloorCoveringNews相关数据显示,美国市场PVC地板销售额从2017年的40亿美元提升至2023年的85.46亿美元。而我国又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PVC地板生产和出口国,根据中国海关相关数据统计,2015年至2023年我国出口PVC地板出口额从21.75亿美元增长到51.77亿美元(不含近年来中资企业逐步将产能迁移至境外的生产和出口数据)。随着PVC地板生产工艺的不断进步、消费者对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PVC对传统地面装饰材料的进一步替
代,以及国内经济不断发展和消费观念改变,PVC地板行业呈现出较好的成长趋势。
(2)RPET新型复合地板取得重大突破,率先量产并步入批量化订单阶段,新产品市场空间广阔随着消费者需求的不断变化和技术的进步,市场对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和替代,特别是NON-PVC等新型材质的替代产品需求不断增加。公司除主营产品PVC地板外,长期对其他材质地板进行战略性研发投入,2022年便开始研究RPET新型复合地板,在不懈的探索与创新中,研发团队历经数次技术攻坚,逐一破解了制约产品量产的多个关键技术难题;通过持续的设计优化与工艺改进,也成功地降低了原材料消耗,提高生产效率和良品率,使得整体生产成本逐步下降至一个合理且具竞争力的水平。公司于2024年1月正式发布RPET新产品,并已获得国际知名客户的批量化订单,随着消费者对新型绿色健康材料的需求不断增长,RPET新型复合地板市场空间广阔。RPET地板系公司在行业内的一次重大突破,相较于其他友商还处于研发阶段,公司有望在行业内保持技术和市场的持续领先性,为公司业务开拓新的增长点。
(3)优质的客户资源、领先的技术优势和全球化产能布局助力业务快速复苏作为国内首批转型为PVC地板的龙头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均处于行业内领先水平,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研发和优异的产品品质,以及多年来对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准确理解,与多家全球知名专业建材零售商和地板品牌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系行业内头部客户覆盖面最广的厂商之一。公司已在中国、东南亚、美国等多地开展全球化产能布局,在美国全球加征关税的背景下,公司产能分布优势明显。2023年因受美国海关开展供应链溯源的影响,出口美国的货物无法通关,导致业务出现阶段性的大幅下滑。近年来公司通过优化供应链、调整产能布局、开发新产品等策略,结合公司在技术研发和品质稳定方面的领先性,以及产能布局优势,公司PVC地板业务正在快速复苏中,有望持续增长。
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上半年平均价格 | 下半年平均价格 |
PVC树脂粉(kg) | 以产定购+合理库存 | 17.79% | 否 | 5.70 | 5.47 |
耐磨层(kg) | 以产定购+合理库存 | 14.65% | 否 | 9.34 | 8.49 |
印花面料(m) | 以产定购+合理库存 | 9.30% | 否 | 4.04 | 3.33 |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变化。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适用?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主要能源类型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PVC地板、RPET地板 | 工业化应用、工业化生产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31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11项 | 公司配备了行业先进设备(设备优势)和专业科研人员(人员优势),持续投入研发资金(资金优势),能够与客户保持紧密的联系,及时掌握市场需求(市场方向优势),确定研发方向。 |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投资建设情况 |
PVC地板、RPET地板 | 9500万平方米 | 16.72% | 2000万平方米 | 公司总产能约9500万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其中越南募投项目已结项;国内募投项目经公司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变更为年产1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目前已结项。美国募投项目仍在有序建设中。 |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 | 产品种类 |
安吉北山工业园(非化工园区内) | PVC地板 |
越南北宁光洲工业园(非化工园区内) | PVC地板、RPET地板 |
泰国工厂(非化工园区内) | PVC地板 |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美国博森收到佐治亚州环境保护部门做出的环评批复。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不适用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所属公司 | 批复、许可、资质名称 | 有效期 |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2024.03.12-2028.03.13(孝源分公司)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 2004.08.03(长期有效) |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 | |
浙江省木竹经营加工核准证 | - | |
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 2017.05.24-2025.05.22 |
公司四 | 环境许可证 | 2023年11月11日(有效期十年) |
公司五 | 环境许可证 | 2023年12月12日(有效期十年) |
越南聚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许可证 | 2023年3月31日(有效期十年) |
公司一 | 危险物质进口许可证 | 2024年8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 |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否从事化肥行业
□是?否从事农药行业
□是?否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技术研发优势公司系国内首批转型生产PVC复合地板的企业,自2010年转型生产新型PVC复合地板以来,高度重视产品、技术、工艺的研发,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整体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产品上不断突破,全部通过自主研发在国内率先推出WPC地板产品,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其优异的技术性能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在NON-PVC等新型材料运用上取得重大突破,成为最先拥有成熟生产工艺的新型RPET复合地板生产企业,相较其他友商还处于研发阶段,公司技术领先性的优势明显,推动公司由单一的PVC地板制造商转型升级为综合的新型环保装饰材料提供商;公司在3D打印等新工艺上也已取得重大突破,通过3D打印技术在RPET地板上的应用,结合数十种独特木板设计,可将图案重复降至最低,HDX色彩清晰度实现零色彩损失,产品外观极其接近优质的天然木板。公司内部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实验室、材料测试中心、技术和研发中心,并且建立了高标准、现代化的生产制造体系。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31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11项,尚有多项专利正在申请中:
专利类型 | 专利名称 | 专利申请号 | 授权日期 | 专利权人 |
发明专利 | 木塑、竹塑复合强化板材及其生产方法 | ZL200710066938.3 | 2009.09.09 | 天振股份 |
一种防裂的重组复合地板及其加工方法 | ZL201010265016.7 | 2012.09.19 | ||
PVC复合材料、发泡板及生产方法、设备和地板 | ZL201410106959.3 | 2015.08.26 | ||
一种PVC发泡芯板二次定型的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 | ZL201410131321.5 | 2016.08.17 | ||
竹木混合重组材及其加工方法 | ZL201110220929.1 | 2016.12.14 |
一种静音地板 | ZL201510547800.X | 2017.8.25 | |
一种地板制造方法 | ZL201510478277.X | 2017.9.12 | |
一种人造矿石板及其制备方法和一种复合地板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810915004.0 | 2021.4.30 | |
一种塑胶地板无缝焊接装置与方法 | ZL202010043207.2 | 2022.4.19 | |
一种具有自粘合结构的PVC防静电弹性运动地板 | ZL202010732678.4 | 2022.4.19 | |
一种PVC塑胶地板制造加工工艺 | ZL202110067986.4 | 2022.4.19 | |
一种PVC塑胶地板成型工艺 | ZL202110068811.5 | 2022.4.19 | |
一种地板表面的处理方法 | ZL202111641176.1 | 2023.9.29 | |
DIE-FORMEDCHAMFEREDPLASTICFLOORANDPREPARATIONMETHODTHEREOF(一种模压倒角塑料地板及其制备方法) | US11,753,511B1 | 2023.12.12 | |
TEXTILEWASTEREGENERATEDFLOORINGANDPREPARATIONMETHODTHEREOF(一种废纺再生地板及其制备方法) | US11,883,993B2 | 2024.1.30 | |
FOAMEDPETCOMPOSITEBOARDANDPREPARATIONMETHODTHEREOF(一种发泡PET复合板材及其制备方法) | US11,905,406B2 | 2024.2.20 | |
LOW-DENSITYPVCPLASTICSFLOORINGANDPREPARATIONMETHODTHEREOF(一种低密度聚氯乙烯塑料地板及其制备方法) | US11,958,966B2 | 2024.4.16 | |
一种低密度石塑地板及其制备方法 | ZL202111632931.X | 2024.7.23 | |
一种模压倒角塑料地板及其制备方法 | EP4205943 | 2024.9.4 | |
一种发泡PET复合板材及其制备方法 | EP4253458 | 2024.10.16 | |
实用新型 | 一种石塑复合地板生产用的运输设备 | ZL202323080708.6 | 2024.8.6 |
一种数码喷墨机的可移动固定座 | ZL202322707977.4 | 2024.4.30 | |
一种晶塑地板拼接用的卡扣结构 | ZL202321947926.2 | 2024.2.27 | |
一种用于生产复合地板的辊涂装置 | ZL202321947978.X | 2024.2.6 | |
基于弹性夹层的地板 | ZL201720227239.1 | 2018.4.20 | |
一种耐候性复合地板 | ZL201821297147.1 | 2019.05.21 | |
一种人造瓷砖 | ZL201920288491.2 | 2020.02.21 | |
一种竹塑板 | ZL201420658711.3 | 2015.04.22 | |
硬质地板块及硬质墙板块 | ZL201620413218.4 | 2016.09.14 | |
压纹与花纹重合的长塑料层及滚压设备 | ZL201620587069.3 | 2016.12.14 | |
压纹与花纹重合的长装饰材料及加工设备 | ZL201620599917.2 | 2016.12.7 |
(二)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研发和优异的产品品质,以及多年来对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准确理解,现已形成广泛覆盖的客户资源网络,产品遍布北美、欧洲、南美、东南亚等20余个国家。公司已与多家全球知名专业建材商和地板品牌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此类客户的供应商筛选标准严格,需通过其严格的认证方可进入其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具备领先的技术研发优势、规范的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多元化的全球产能布局、健康安全的财务结构,为持续成为客户核心的优质供应商提供了坚实的保障,长期以来,公司客户黏性较强。上述知名地板品牌商、建材零售商等拥有丰富销售渠道和强大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充分保障。
(三)全球化产能布局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以全球化视野打造集研发、加工、仓储、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全球化一流地板企业,为有效推行全球化战略,优化生产基地布局,分散国际贸易风险,公司自2019年开始在越南投资布局,是行业内国内首批在越南投资布局产能的企业之一。近年来,受国际贸易政策变化的影响,供应链安全开始成为客户在采购管理和决策的核心因素之一,对供应链多元化和供应链本地化需求越来越大。公司通过中国、东南亚、美国等多地产能的布局,能有效满足客户对供应链多元化和供应链本地化的需求,以及降低美国全球加征关税的风险,结合公司在技术研发以及品质稳定等方面的领先性,打造公司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
(四)质量管控及品质优势
公司一直秉承质量为上的经营理念,将产品质量管控贯穿于来料、生产、销售等全环节中,先后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获得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轻工)证书和浙江制造认证证书等;为满足出口业务相关要求,公司先后通过了美国FloorScore认证、欧盟CE认证、FSC-COC认证和德国TUV认证等。依靠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和先进的生产制造体系,公司产品品质的优异性和稳定性一直在行业内名列前茅,特别在WPC等工艺复杂的产品上优势显著,为建立稳定的客户合作关系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受美国海关供应链溯源事件后续影响导致亏损,为扭转局势,公司通过优化供应链和产能布局、开发新产品、拓展客户及加速订单回归等举措,2024年业务量开始逐步恢复,尤其第三、四季度营业收入实现较大增长。但公司业务尚处于恢复期,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亏损,第四季度扭亏为盈,全年综合仍为亏损状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逐步恢复,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推出的RPET新
产品以优异的性能得到国际知名地板品牌商的认可,2024年第三季度RPET产品步入批量化订单生产和交付阶段,有力推动公司业务复苏及业绩增长;且公司财务状况健康、管理人员稳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9,151.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24.64万元,同比增长86.04%;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327,796.18万元,较年初增加2.36%;净资产294,768.65万元,较年初减少2%。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891,518,819.60 | 100% | 311,645,204.24 | 100% | 186.07% |
分行业 | |||||
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业 | 874,406,812.50 | 98.08% | 306,462,828.52 | 98.34% | 185.32% |
其他 | 17,112,007.10 | 1.92% | 5,182,375.72 | 1.66% | 230.20% |
分产品 | |||||
WPC地板 | 232,863,586.37 | 26.12% | 144,572,385.78 | 46.39% | 61.07% |
SPC地板 | 529,640,902.06 | 59.41% | 135,070,805.80 | 43.34% | 292.12% |
LVT地板 | 44,021,965.70 | 4.94% | 22,738,657.80 | 7.30% | 93.60% |
RPET地板 | 58,100,347.32 | 6.52% | 100.00% | ||
其他产品 | 26,892,018.15 | 3.02% | 9,263,354.86 | 2.97% | 190.31% |
分地区 | |||||
境外 | 875,952,076.85 | 98.25% | 301,231,380.53 | 96.66% | 190.79% |
境内 | 15,566,742.75 | 1.75% | 10,413,823.71 | 3.34% | 49.48%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模式 | 891,518,819.60 | 100.00% | 311,645,204.24 | 100.00% | 186.07%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业 | 874,406,812.50 | 795,734,232.92 | 9.00% | 185.32% | 129.14% | 22.31% |
分产品 | ||||||
WPC地板 | 232,863,586.37 | 200,362,769.00 | 13.96% | 61.07% | 43.56% | 10.50% |
SPC地板 | 529,640,902.06 | 483,063,289.78 | 8.79% | 292.12% | 178.39% | 37.25% |
分地区 | ||||||
境外 | 875,952,076.85 | 796,766,316.98 | 9.04% | 190.79% | 133.77% | 22.19%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模式 | 891,518,819.60 | 801,443,481.90 | 10.10% | 186.07% | 124.76% | 24.52%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产量(平方米) | 销量(平方米) | 收入实现情况 | 报告期内的售价走势 | 变动原因 |
SPC地板 | 7,836,571.39 | 9,645,570.01 | 529,640,902.06 | 上涨 | 主要由产品结构变化及汇率波动 |
WPC地板 | 2,246,466.27 | 2,218,272.89 | 232,863,586.37 | 下降 | 主要由产品结构变化及汇率波动 |
LVT地板 | 1,179,314.98 | 1,267,826.15 | 44,021,965.70 | 下降 | 主要由产品结构变化及汇率波动 |
RPET地板 | 1,106,735.87 | 831,970.82 | 58,100,347.3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是□否
境外业务名称 | 开展的具体情况 | 报告期内税收政策对境外业务的影响 | 公司的应对措施 |
海外销售收入 | 主要面向北美、欧洲、南美等地区销售PVC地板和RFET地板,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87,595.21万元 | 无重大影响 | 无 |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业 | 销售量 | 万平方米 | 1,409.72 | 451.23 | 212.42% |
生产量 | 万平方米 | 1,245.01 | 756.19 | 64.64% | |
库存量 | 万平方米 | 472.71 | 637.42 | -25.8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本期销售量同比增长212.42%,生产量同比增长64.64%,主要因本期产能布局优化,实现订单回转,推动销售增长。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分类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业 | 产品成本 | 795,734,232.92 | 99.29% | 347,264,906.28 | 97.39% | 129.14% |
说明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
金额(元) | 比例(%) | 金额(元) | 比例(%) | |
直接材料 | 477,691,988.48 | 60.03 | 186,174,437.15 | 53.61 |
直接人工 | 40,969,614.55 | 5.15 | 15,530,269.57 | 4.47 |
制造费用 | 215,912,138.40 | 27.13 | 104,245,201.22 | 30.02 |
运杂费 | 61,160,491.49 | 7.69 | 41,314,998.34 | 11.90 |
合计 | 795,734,232.92 | 100 | 347,264,906.28 | 100.00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1、以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增加的子公司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 成立日 | 注册资本 |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 | 期末净资产 | 成立日至期末净利润 |
美国博森公司 | 2024年3月1日 | 1万美元 | 100.00 | 19,421.52 | -1,858.29 |
公司二 | 2024年6月27日 | 150万美元 | 100.00 | - | - |
2、因其他原因减少子公司的情况因经营业务终止,安吉中旭新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8月依次完成税务注销登记、工商注销登记等注销手续。故自该公司注销时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成功推出RPET新产品。该产品自2024年第三季度起正式进入批量化订单生产及交付阶段,有力推动公司构建起PVC地板与RPET地板双轮驱动的产品格局。(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638,999,037.23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71.68%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
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281,519,775.76 | 31.58% |
2 | 第二名 | 162,537,906.46 | 18.23% |
3 | FLOORINGONESOURCELLC | 80,891,736.75 | 9.07% |
4 | 第四名 | 71,499,161.22 | 8.02% |
5 | 第五名 | 42,550,457.04 | 4.77% |
合计 | -- | 638,999,037.23 | 71.68%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220,589,823.47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39.12%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65,195,558.52 | 11.56% |
2 | 第二名 | 48,220,644.56 | 8.55% |
3 | 深圳市德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7,977,354.86 | 8.51% |
4 |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38,376,178.80 | 6.80% |
5 | 第五名 | 20,820,086.73 | 3.69% |
合计 | -- | 220,589,823.47 | 39.12%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68,865,113.30 | 140,263,411.90 | -50.90% | 主要系本期溯源影响的港口仓储、报关、运输等费用减少所致 |
管理费用 | 64,302,695.69 | 55,148,410.95 | 16.60% | - |
财务费用 | -33,628,190.52 | -62,922,744.09 | 46.56% | 主要系本期理财金额减少及存款利率下降所致 |
研发费用 | 22,760,506.13 | 19,609,784.23 | 16.07% | -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一种防水的户外地板的研发 | 项目旨在开发一种具有优异防水性能的户外地板,适用于潮湿或多雨环境,延长地板使用寿命,同时保持美观和舒适性。通过采用新型防水材料和结构设计,提升产品的耐候性和抗老化能力。 | 研究阶段 | 开发一种高防水、耐候的户外地板,满足户外场所对耐用性和美观性的双重需求,填补市场空白。 | 预计将拓展公司产品线,抢占户外地板市场份额,增强品牌影响力。 |
一种新型pvc地板的研发 | 项目旨在研发一种新型PVC地板,通过改进材料配方和表面处理技术,提升地板的耐磨性、抗冲击性和环保性能,以满足高端市场需求。 | 研究阶段 | 开发一种高性能、环保的新型PVC地板,提升产品附加值,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地板的需求。 | 预计将提升公司产品档次,增加利润空间,巩固市场地位。 |
一种具有超耐磨效果的复合wpc地板的研发 | 项目旨在研发一种复合WPC地板,通过添加耐磨增强材料,显著提升地板的耐磨性能,适用于高人流量场所,如商场、学校等。 | 研究阶段 | 开发一种超耐磨、高强度的复合WPC地板,解决传统地板易磨损的问题,延长使用寿命。 | 预计将提升公司技术实力,开拓商业地板市场,增加客户黏性。 |
一种耐腐阻燃的pvc地板的研发 | 项目旨在研发一种兼具耐腐蚀和阻燃性能的PVC地板,适用于化工、实验室等特殊环境,确保安全性和耐用性。 | 研究阶段 | 开发一种耐腐蚀、阻燃的PVC地板,满足特殊场所对地板的严苛要求,提升产品适用范围。 | 预计将扩大公司产品应用领域,提升技术壁垒,增强竞争力。 |
一种环保型wpc地板的研发 | 项目旨在研发一种环保型WPC地板,采用可再生材料和环保工艺,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同时保持优异的性能。 | 研究阶段 | 开发一种无甲醛、可回收的环保WPC地板,响应绿色建筑趋势,满足消费者对健康生活的需求。 | 预计将提升公司环保形象,吸引环保意识强的客户群体,推动可持续发展。 |
一种高密度spc地板的研发 | 项目旨在研发一种高密度SPC地板,通过优化石塑复合材料的配方和工艺,提升地板的稳定性和抗压性能,适用于地暖环境。 | 研究阶段 | 开发一种高密度、高稳定性的SPC地板,解决传统地板在温度变化下的变形问题,提升用户体验。 | 预计将提升公司在地暖地板市场的占有率,增加产品附加值。 |
一种以pvc为基材的仿瓷砖墙板的研发 | 项目旨在研发一种以PVC为基材的仿瓷砖墙板,兼具瓷砖的美观性和PVC的轻便性,简化安装流程,降低施工成本。 | 研究阶段 | 开发一种轻便、美观、易安装的仿瓷砖墙板,满足室内装饰对多样化材料的需求。 | 预计将拓展公司产品线,进入墙板装饰市场,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
一种基于3D打印的PET高光地板的研发 | 项目旨在研发一种基于3D打印技术的PET高光地板,通过精准控制表面纹理和光泽度,实现高度定制化和艺术化效果。 | 研究阶段 | 开发一种高光泽、个性化的PET地板,满足高端客户对独特装饰效果的需求。 | 预计将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吸引设计师和高端客户群体,增强品牌溢价能力。 |
一种以PETG为基材的微耐刮地板的研发 | 项目旨在研发一种以PETG为基材的地板,通过特殊技术提升地板的耐刮性能,适用于家庭和商业场所。 | 研究阶段 | 开发一种耐刮的PETG地板,解决传统地板易划伤的问题,提升产品耐用性。 | 预计将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满足市场对耐用地板的需求。 |
一种深耐刮的PET地板膜的研发 | 项目旨在研发一种深耐刮的PET地板膜,通过多层复合技术和特殊材料,显著提升地板表面的抗刮性能,延长使用寿命。 | 研究阶段 | 开发一种超耐刮、高耐磨的PET地板膜,适用于高人流量场所,提升产品性能。 | 预计将提升公司技术实力,满足商业客户对高耐久性地板的需求。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35 | 115 | 17.39%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7.21% | 10.06% | -2.85%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9 | 7 | 28.57% |
硕士 | 1 | 1 | 0.00% |
专科及以下 | 125 | 107 | 16.82%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7 | 12 | -41.67% |
30~40岁 | 58 | 52 | 11.54% |
40岁以上 | 70 | 51 | 37.25%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22,760,506.13 | 19,609,784.23 | 47,772,775.5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2.55% | 6.29% | 1.61%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研发投入绝对额增长,但公司产品业务量显著上升,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导致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去年小幅下降。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2,259,714.40 | 697,286,514.11 | 5.0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0,440,725.48 | 828,208,160.04 | 0.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181,011.08 | -130,921,645.93 | 25.0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78,063,873.36 | 753,552,549.56 | 494.2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71,405,252.22 | 396,621,876.60 | 1,355.1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3,341,378.86 | 356,930,672.96 | -462.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0,000.00 | 50,000.00 | 2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055,466.01 | 311,994,871.51 | -97.7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05,466.01 | -311,944,871.51 | 97.7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08,019,965.02 | -81,720,958.65 | -1,622.96%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本报告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94.26%,主要是部分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本报告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355.14%,主要是本期增加理财产品的购买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下降462.35%,主要是本期增加理财产品的购买所致;
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本报告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00.00%,主要是公司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5、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本报告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下降97.74%,主要上年同期归还银行大额贷款及分红所致,本期不存在大额贷款及分红;
6、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7.79%,主要上期归还银行大额贷款及分红所致,本期不存在大额贷款及分红。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主要系2024年业务量开始逐步恢复,尤其第三、四季度营业收入实现较大增长。第四季度扭亏为盈,全年综合仍为亏损状态。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较期初增幅大于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的增幅。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5,520,968.22 | -47.16% | 主要系理财产品收益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661,092.62 | -8.09% | 主要系未到期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 | 否 |
资产减值 | -8,090,748.63 | 24.58% | 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 否 |
营业外收入 | 8,365,472.93 | -25.42% | 主要系越南聚丰火灾保险赔款 | 否 |
营业外支出 | 3,993,788.05 | -12.13% | 主要系本年度赔偿款以及罚款支出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11,273,390.87 | 34.25% | 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507,254,020.20 | 15.47% | 1,858,065,846.57 | 58.02% | -42.55% | 主要是本期用货币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
应收账款 | 321,799,161.26 | 9.82% | 102,539,251.08 | 3.20% | 6.62% | 主要系报告期销售业务增长所致 |
合同资产 | 0.00% | 0.00% | 0.00% | |||
存货 | 314,326,124.31 | 9.59% | 299,067,564.14 | 9.34% | 0.25% | |
投资性房地产 | 58,434,153.74 | 1.78% | 6,675,579.00 | 0.21% | 1.57% | |
长期股权投资 | 7,028,659.08 | 0.21% | 10,344,258.21 | 0.32% | -0.11% | |
固定资产 | 627,725,348.34 | 19.15% | 546,677,635.32 | 17.07% | 2.08% | |
在建工程 | 101,594,346.86 | 3.10% | 19,913,059.74 | 0.62% | 2.48% | |
使用权资产 | 4,666,557.15 | 0.14% | 10,745,775.51 | 0.34% | -0.20% | |
短期借款 | 50,056.25 | 0.00% | 0.00% | 0.00% | ||
合同负债 | 2,111,617.13 | 0.06% | 1,060,809.47 | 0.03% | 0.03% | |
长期借款 | 0.00% | 0.00% | 0.00% | |||
租赁负债 | 0.00% | 3,586,903.30 | 0.11% | -0.11%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适用□不适用
资产的具体内容 | 形成原因 | 资产规模 | 所在地 | 运营模式 |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 收益状况 |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
香港智创投资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6,730.981 | 香港 | 公司持有泰国子公司、美国博森的持股平台 |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 亏损 | 9.07%2 | 否 |
越南聚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94,572.40 | 越南 | 竹塑复合地板、塑晶地板、石塑地板的生产 |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 盈利 | 31.92% | 否 |
公司四 | 全资子公司 | 34,550.95 | 越南 | 竹塑复合地板、塑晶地板、石塑地板的生产 |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 亏损 | -0.50% | 否 |
公司五 | 全资子公司 | 21,463.64 | 越南 | 竹塑复合地板、塑晶地板、石塑地板的生产 |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 亏损 | 0.76% | 否 |
香港聚丰投资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65,292.30 | 香港 | 公司持有越南聚丰的持股平台 |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 盈利 | 22.15% | 否 |
公司一 | 全资子公司 | 41,635.28 | 泰国 | 竹塑复合地板、塑晶地板、石塑地板的生产 |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 亏损 | -0.15% | 否 |
美国博森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9,974.91 | 美国 | 竹塑复合地板、塑晶地板、石塑地板的生产 |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 亏损 | 6.59% | 否 |
注:1单位为万元
2境外净资产/公司净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34,062,070.71 | 14,937,458.28 | 5,195,807,256.68 | 4,532,785,381.04 | -1,604,409.19 | 710,416,995.44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135,550.00 | 6,135,550.00 | ||||||
金融资产小计 | 40,197,620.71 | 14,937,458.28 | 5,195,807,256.68 | 4,532,785,381.04 | -1,604,409.19 | 716,552,545.44 | ||
上述合计 | 40,197,620.71 | 14,937,458.28 | 5,195,807,256.68 | 4,532,785,381.04 | -1,604,409.19 | 716,552,545.44 | ||
金融负债 | 509,019.70 | -62,313.19 | 78,400.00 | 525,106.51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其他变动均为汇率变动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元 | 账面价值/元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59,761,878.36 | 59,761,878.36 | 质押/其他 | 协议购买结构性存款受限、供电质押的定期存款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5,771,405,252.22 | 396,621,876.60 | 1,355.14%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自建 | 是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23,202,960.32 | 240,336,129.54 | 募集资金 | 100.00% | 257,560,000.00 | -21,410,684.86 | “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原定建设周期为1年,拟完成时间为2022年11月,因受天气、现场施工环境、招投标进度等因素影响,在材料运输、施工人员配置、施工进度等方面无法保持最佳配合状态,国内募投项目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国内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国内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1月30日。在国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因自2023年度起受美国海关要求美国PVC产品进口商提交供应链溯源材料等因素影响,整体订单有所下降,产能利用率相对偏低,迫使公司放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2023年12月01日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
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11月30日。该项目已于2024年4月12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原项目并实施投资新项目,变更后原项目年产能为1500万平方米的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且该产能在变更时可实现全部投入使用。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国内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美国博森新材料公司,项目建设地点变更为美国佐治亚州,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自2024年4月开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4年12月开始新建厂房,预计于2025年7月完成并开始投入生产。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自建 | 是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176,849,070.17 | 176,849,070.17 | 募集资金 | 39.94% | 157,032,000 | - | 筹建期 | 2024年03月28日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
合计 | -- | -- | -- | 200,052,030.49 | 417,185,199.71 | -- | -- | 414,592,000.00 | -21,410,684.86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2年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2年11月14日 | 189,000 | 178,462.25 | 31,871.01 | 117,798.97 | 66.01% | 44,280 | 44,280 | 24.81% | 59,127.511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0 |
合计 | -- | -- | 189,000 | 178,462.25 | 31,871.01 | 117,798.97 | 66.01% | 44,280 | 44,280 | 24.81%2 | 59,127.51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5号)同意注册,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6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9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5,377,523.5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84,622,476.4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7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K10392号《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2023年已结项)、“补充流动资金”。2、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482,396,389.17元。3、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外币支付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孙公司越南聚丰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自有外币支付其实施的 |
注:1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
2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净额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剩余未付款项合计8,342,207,705.15越南盾,并从越南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结算账户(以支付外币当天按银行折算汇率的人民币金额为准)再换汇划转至越南聚丰一般结算账户(以换汇当日按银行折算汇率的外币金额为准)。
4、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12,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15%),该议案于2023年9月15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越南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342.03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该议案于2023年9月15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原国内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美国博森新材料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美国佐治亚州,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自2024年4月开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4年12月开始新建厂房,预计于2025年7月完成并开始投入生产。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26,691.07万元(包括使用越南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发行费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59,127.51万元。融资项目名称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2年11月14日 | 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66,200 | 23,921.26 | 2,320.3 | 24,033.61 | 100.00% | 2024年11月30日 | -2,141.07 | -2,141.07 | 否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2年11月14日 | 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 | 生产建设 | 否 | 41,100 | 41,100 | 33,456.17 | 100.00% | 2023年06月30日 | -2,708.72 | -4,375.66 | 否 | 否 |
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2年11月14日 | 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44,280 | 17,684.91 | 17,684.91 | 39.94% | 2025年07月31日 | - | - | 不适用 | 否 |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2年11月14日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否 | 30,000 | 30,000 | 6,865.8 | 25,624.29 | 85.41%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37,300 | 139,301.26 | 26,871.01 | 100,798.98 | -- | -- | -4,849.79 | -6,516.73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2年11月14日 | 尚未确定使用用途的超募资金 | 尚未确定用途 | 否 | 17,162.25 | 17,162.25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24,000 | 24,000 | 5,000 | 17,000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41,162.25 | 41,162.25 | 5,000 | 17,000 | -- | -- | -- | -- | |||||
合计 | -- | 178,462.25 | 180,463.51 | 31,871.01 | 117,798.98 | -- | -- | -4,849.79 | -6,516.73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原定建设周期为1年,拟完成时间为2022年11月,因受天气、现场施工环境、招投标进度等因素影响,在材料运输、施工人员配置、施工进度等方面无法保持最佳配合状态,国内募投项目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国内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国内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1月30日。在国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因自2023年度起受美国海关要求美国PVC产品进口商提交供应链溯源材料等因素影响,整体订单有所下降,产能利用率相对偏低,迫使公司放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国内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 |
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美国博森新材料公司,项目建设地点变更为美国佐治亚州,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自2024年4月开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4年12月开始新建厂房,预计于2025年7月完成并开始投入生产。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在建设期内,因此项目预计收益选择“不适用”。“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因公司受溯源影响,导致产能利用率下降,未达到预期收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462.25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137,300.00万元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41,162.25万元。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共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7,000.0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国内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美国博森新材料公司,项目建设地点变更为美国佐治亚州,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自2024年4月开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4年12月开始新建厂房,预计于2025年7月完成并开始投入生产。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国内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美国博森新材料公司,项目建设地点变更为美国佐治亚州,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自2024年4月开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4年12月开始新建厂房,预计于2025年7月完成并开始投入生产。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46,813.4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426.20万元。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1079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3月15日,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342.03万元(最终金额为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8,157.2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用于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43,900.00万元,剩余15,227.51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决议,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应于2024年12月12日及时履行审批程序或赎回理财产品,实际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对超过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与补充授权。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 募集方式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首次公开发行 | 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44,280 | 17,684.91 | 17,684.91 | 39.94% | 2025年07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 | -- | 44,280 | 17,684.91 | 17,684.91 | -- | -- | 0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国内募投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教科文新区北山工业园,项目立项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自2022年底开始,美国海关对中国PVC地板行业部分企业开展供应链溯源,公司也位列其中。公司主营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美国,在此不利贸易环境下,继续建设国内募投项目已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降低对主营业务的影响,公司拟调整国内募投项目,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美国募投项目。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原国内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 |
能化生产线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美国博森新材料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美国佐治亚州,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自2024年4月开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4年12月开始新建厂房,预计于2025年7月完成并开始投入生产。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告及相关决议已按规于巨潮资讯网披露。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越南聚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PVC地板制造销售 | 6100万美元 | 945,724,011.52 | 940,761,678.38 | 145,994,949.87 | 41,719,034.61 | 33,179,369.80 |
香港爱德森贸易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地板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 | 5万美元 | 12,582,305.24 | -94,287,521.25 | 14,503,884.42 | 8,084,949.30 | 8,321,456.32 |
香港聚丰投资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批发和零售业 | 2000万美元 | 652,923,039.58 | 652,903,440.84 | 0.00 | 3,712,688.72 | 3,663,452.69 |
公司四 | 子公司 | PVC地板制造销售 | 599万美元 | 345,509,473.90 | -14,712,429.92 | 391,244,413.38 | -9,495,679.65 | -9,700,204.40 |
公司五 | 子公司 | PVC地板制造销售 | 840万美元 | 214,636,371.64 | 22,464,818.60 | 61,251,933.53 | -26,967,343.24 | -27,010,445.54 |
公司一 | 子公司 | PVC地板制造销售 | 6000万泰铢 | 416,352,773.92 | -4,391,296.72 | 229,945,137.87 | -6,830,596.94 | -6,194,473.67 |
博森新材料公司 | 子公司 | PVC地板制造销售 | 1万股 | 199,749,130.73 | 194,215,161.34 | 11,504,863.61 | -18,583,252.30 | -18,582,907.76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安吉中旭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因安吉中旭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业务终止,报告期内注销,其非重要子公司,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
博森新材料公司 | 新设 | 从事地板生产,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报告期内未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
公司二 | 新设 | 下属子公司的持股平台,报告期内未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现状和趋势在市场消费侧,在北美和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筑装饰人工成本较高,PVC地板凭借环保无醛、安装简便等优势,很好地满足了该地区和国家的DIY(DoItYourself)市场需求,综合使用成本经济合算,已被广泛应用于住宅、医院、学校、写字楼、超市、商场等场所,是目前全球主要的PVC地板消费市场。近年来PVC地板正在逐渐替代地毯、复合地板等传统地面装饰材料,在地面材料中的市场占比逐年提高,呈现高成长性。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产品环保和性能的要求不断提升,NON-PVC等新型环保材料的弹性复合地板的需求意愿不断增强,众多厂商纷纷开始探索以新型的、环保性能更优的替代材料制成的弹性地板来替代传统PVC地板,RPET新型复合地板以材料的绿色发展方向、优良物性性能以及相对的成本优势脱颖而出。在市场端,近年来,美国形成了少数几家地板品牌和建材零售商较为集中的市场竞争格局。中国国内市场,受消费习惯等因素的影响,PVC地板目前在地面材料的市场占比较低,但随着宏观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居民消费理念的转变,PVC地板在国内地板市场的占有率有不断增长的趋势。在生产制造侧,欧美当地的PVC地板制造产能非常有限,主要依靠从发展中国家进口,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PVC地板生产出口国,主要为欧美等大型地板品牌商和建材零售商提供OEM、ODM地板产品。近年来,受美国加征关税、供应链溯源等贸易政策的影响,部分中国企业将生产基地向东南亚、墨西哥和美国等地迁移。随着市场集中度的不断提升,以及客户对产品品质和制造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在中国PVC地板的制造商也形成了较为集中的竞争格局。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的产品研发能力、工艺技术水平、生产经营规模、产品市场占有率等均处在国内第一梯队。
(二)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开发绿色材料、追求卓越品质、维护和谐生态、构建环保家园”的宗旨,坚持以“为用户提供美好生活,为地球创造绿色生活”为使命,继续以技术和创新为公司核心竞争力,通过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与创新推动产业的进步和发展,推动公司由单一的PVC地板制造商升级为综合的新型环保装饰材料提供商,致力于建立全球一流的新型绿色环保装饰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基地,为用户提供绿色环保装饰材料,为世界创造更多绿色空间。
(三)经营计划
1、技术创新与研发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创新性地推出RPET新型复合地板产品,并在工艺上率先成功实现量产标准。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为核心,持续推进公司在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等方面的研发和应用,推动公司逐步由单一的PVC地板制造商升级为综合的新型环保装饰材料提供商。(1)继续推进RPET等新产品的产业化工作,继续优化工艺,降本增效;(2)结合市场对各类新型材料的需求,不断探索和研究其他新型材料在产业中的应用与研发;(3)拓宽公司产品品类,推动户外塑木复合地板、墙板等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4)继续优化3D打印在印花面料层中的生产工艺,进一步提升生产工艺的自动化、智能化,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
2、市场营销计划
公司将继续以美国市场为核心,积极拓展欧洲市场,探索国内市场,推动市场全球化的发展战略。(1)美国市场:①充分发挥公司在美国市场的客户资源优势以及在技术研发的领先优势,通过筹建美国生产基地降低关税风险,为客户提供供应链本地化的产品和服务,加强与核心地板品牌商和建材零售商的深入合作,推进PVC复合地板业务的快速恢复及增长;②在推进现有PVC业务的同时,加大RPET新型复合地板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快速推进其他客户的销售订单落地,提升市场份额。(2)欧洲市场:针对欧洲市场“国家小而密集”的特点,公司未来将不断深入欧洲市场调研,掌握地域文化,在重点消费市场以RPET新型复合地板等新产品为切入点,以“点到面”的模式加大欧洲市场的拓展;(3)国内市场方面:积极探索适合国内消费环境和消费理念的市场策略,开发适合国内用户的新型品类,多措并举拓展国内市场的销售渠道,抓住国内消费大市场。
3、继续优化和推进全球化产能布局
根据中美贸易政策和美国加征关税政策给行业带来的影响,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全球化的产能布局,调整东南亚和美国的产能布局结构,快速提升美国工厂的产能,化解供应链溯源危机以及降低加征关税的风险,以产业本地化方式结合技术研发优势打造公司在美国市场的突出竞争优势。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工作
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能力及风险管控能力,从而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和优化公司的各项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工作,提升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美国加征关税等贸易摩擦风险
自2020年8月,美国以301条款为由对包括PVC地板在内的多个行业恢复加征25%关税;2022年12月底开始,美国海关的供应链溯源开始涉及到公司所在的PVC地板行业,公司出口美国的大量货物通关受阻,造成公司遭遇阶段性的业绩大幅下滑;2025年2月~3月,美国两次宣布对中国商品额外征收10%关税;2025年4月2日,特朗普签署关于所谓的“对等关税”行政令,宣布美国对贸易伙伴征收10%的“最低基准关税”,并对一些贸易伙伴征收更高关税,其中:中国34%、越南46%、泰国36%;4月9日,特朗普宣布对中国的“对等关税”继续提高并立即生效,针对其他部分国家的“对等关税”暂缓90天实施,且后续对中国的关税可能还会发生变化。美国“对等关税“政策仍未最终确定,后续存在取消暂缓或继续加征等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未来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本公司于2019年已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后陆续又投资建设了泰国、美国等生产基地,公司出口至美国的订单已绝大部分转移至越南、泰国和美国等工厂,相较于中国仍有一定的关税优势。公司将继续积极关注贸易政策的变化,并通过建设美国生产基地,调整全球化产能布局来降低和化解影响。
2、客户集中度和区域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如果未来一旦发生客户自身经营出现困难、客户调整发展战略方向或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不再符合客户的要求等情况,则有可能导致客户对公司的订单需求大幅下降,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在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主要来自于美国,美国加征关税等政策给行业和公司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在持续开发北美市场客户,同时,公司在逐步拓宽欧洲市场并积极探索国内营销方案,分散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PVC树脂粉、耐磨层、印花面料等,这些原材料成本在产品总成本中占有较高的比重,并且受到原油和焦炭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和毛利水平。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在一定经济周期内发生大幅度波动且公司对客户的提价不足以覆盖原材料涨价的损失,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及时追踪重要原材料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通过置备合理库存及与供应商锁定采购价格等措施抵抗原材料的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与上游原料供应商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确保公司的原材料供应。
4、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存在大额境外资产以及境外销售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波动直接影响公司以人民币计价的资产价值和销售收入。如果未来人民币对美元持续升值,公司难以通过有效的金融手段加以对冲,将会对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关注汇率变化,灵活运用相关金融工具,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影响。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5月10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线上参加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 交流公司的产能情况、市场情况、行业状况等。 | 详见2024-5-10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001 |
2024年11月14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华创证券等23名机构投资者 | 交流公司的产能情况、市场情况、行业状况等。 | 详见2024-11-14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002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是□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一)关于公司治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则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等系列公司治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并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等不同主体在法人治理中的权责,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委托理财、套期保值、证券投资、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的运作要求,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证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历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绕过股东大会,或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三)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能够依据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独立董事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受影响地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针对关联交易等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基于独立、客观及审慎的原则发表意见,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上述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其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补充。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相关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有效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五)关于经营管理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计5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动业务发展及内部管理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业务指标和管理目标。
(六)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建立了绩效考核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七)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相关的管理制度,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信息披露的规章制度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同时,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设置了董事会办公室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实施机构,致力于以更好的方式和途径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平等地获取公司经营管理、未来发展等信息。公司通过官方网站投资者关系专栏、投资者“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咨询电话、公开电子信箱等多元的沟通渠道,以及定期开展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工作等方式,积极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重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关于公司经营和管理的意见与建议,向投资者提供了畅通的沟通渠道。
(八)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股东利益的同时,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公司系由天振有限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了天振有限的所有资产、负债和权益。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完整,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选举和聘任,不存在股东超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权限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行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股东单位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况。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及规范、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公司股东支配公司资金使用或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财务人员均专职在公司任职,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的情况。公司开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共享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混合纳税现象。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治理结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同时,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机构混同的情形,公司机构独立。
(五)业务独立情况公司是国内高分子材料地板研发、生产及出口的龙头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新型PVC复合材料地板与RPET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体产品包括木塑复合地板(WPC地板)、石塑复合地板(SPC地板)、塑晶地板(LVT地板)等。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业务经营体系和人员,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或业务上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2.68% | 2024年04月12日 | 2024年04月1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62.65% | 2024年05月16日 | 2024年05月1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4.39% | 2024年08月08日 | 2024年08月0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1.79% | 2024年10月25日 | 2024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方庆华1 | 男 | 56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08月13日 | 2026年08月06日 | 87,966,000 | 700,080 | 0 | 0 | 88,666,080 | 增持 |
朱彩琴 | 女 | 51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08月13日 | 2026年08月06日 | 30,294,000 | 0 | 0 | 0 | 30,294,000 | |
王益冰 | 男 | 46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08月13日 | 2026年08月06日 | 0 | 0 | 0 | 0 | 0 |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05月16日 | 2026年08月06日 | |||||||||
吴阿晓 | 女 | 43 | 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2020年08月13日 | 2026年08月06日 | 0 | 0 | 0 | 0 | 0 | |
董事 | 现任 | 2022年12月19日 | 2026年08月06日 | |||||||||
徐宗宇 | 男 | 6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08月13日 | 2026年08月06日 | 0 | 0 | 0 | 0 | 0 | |
马宁刚 | 男 | 6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08月13日 | 2026年08月06日 | 0 | 0 | 0 | 0 | 0 |
韦军 | 男 | 5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08月13日 | 2026年08月06日 | 0 | 0 | 0 | 0 | 0 | |
汤文进 | 男 | 39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0年08月13日 | 2026年08月06日 | 0 | 0 | 0 | 0 | 0 | |
吕雄鹰 | 男 | 49 | 监事 | 现任 | 2020年08月13日 | 2026年08月06日 | 0 | 0 | 0 | 0 | 0 | |
林玉君 | 女 | 45 | 监事 | 现任 | 2020年08月13日 | 2026年08月06日 | 0 | 0 | 0 | 0 | 0 | |
朱泽明 | 男 | 62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08月13日 | 2026年08月06日 | 810,000 | 0 | 0 | 0 | 810,000 | |
吴迪军 | 男 | 47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3年08月07日 | 2026年08月06日 | 0 | 0 | 0 | 0 | 0 |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12月12日 | 2026年08月06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119,070,000 | 700,080 | 0 | 0 | 119,770,080 | -- |
注:1任期起始日期自首次任职之日起计算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王益冰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4年05月16日 | 聘任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方庆华先生(董事长、总经理),1969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高级经济师。曾任报福竹工艺品厂厂长、安吉竹木产品开发公司技术科长、安吉天振竹制品厂法定代表人兼厂长、天振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天振股份董事长、总经理。
朱彩琴女士(董事)1974年4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天振有限副总经理、监事;现任天振股份董事、安吉子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海南德利嘉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王益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1979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师。曾任上海三井碳业有限公司业务助理、临安百孚竹制品有限公司品质部经理、天振有限销售经理、销售总监、天振股份外销部总监,现任天振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吴阿晓女士(董事、财务负责人),1982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安吉至信税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天振有限财务负责人、天振股份财务负责人;现任天振股份董事、财务负责人。
徐宗宇先生(独立董事),1962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曾任中国矿业大学经贸学院讲师、副教授、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上海大学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副主任、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会计教授、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振股份独立董事。
马宁刚先生(独立董事),1964年5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硕士。曾任宁夏梦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原银川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嘉年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宁夏万康家具有限公司董事、华裕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振股份独立董事。
韦军先生(独立董事),1972年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现任盐城工学院高分子与复合材料系教师、教授、盐城圣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吉林瑞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振股份独立董事。
汤文进先生(监事会主席),1986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曾任帝高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天振有限技术总监;现任天振股份监事会主席、技术总监。
林玉君女士(监事),1980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杭州东胜电子有限公司单证员、杭州耀雅服饰有限公司业务员、安吉雪佛兰4s店销售员、天振有限总经理助理、销售部经理;现任天振股份监事、销售部经理。
吕雄鹰先生(职工监事),1976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旌德县旌阳派出所协警、安徽亚普竹业有限公司生产经理、采购经理、天振有限供应部经理;现任天振股份监事、供应部经理。
朱泽明先生(副总经理),1963年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天荒坪马吉村书记、天振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安吉吉地餐饮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振股份副总经理。
吴迪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1978年9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成本主管、虎彩集团有限公司预算主管、云南黄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预算部经理、证券投资部经理、深圳前海金鼎犀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汇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FO、天振股份证券部经理;现任天振股份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方庆华 | 安吉亚华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8年02月28日 | - | 否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安吉亚华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方庆华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徐宗宇 | 上海大学管理学院 | 教授 | 2008年09月01日 | 是 | |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6月22日 | 2026年06月08日 | 是 | |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8月22日 | 2024年08月23日 | 是 | |
马宁刚 |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 律师、高级合伙人 | 2012年10月01日 | 是 | |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8月30日 | 2024年08月30日 | 是 | |
华裕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年04月22日 | 2026年09月26日 | 是 | |
宁夏万康家具有限公司 | 董事 | 1992年07月18日 | 否 | ||
韦军 | 盐城工学院 | 教师 | 2007年01月18日 | 是 | |
盐城圣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年04月12日 | 否 | ||
吉林瑞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8年01月15日 | 否 | ||
朱泽明 | 安吉吉地餐饮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6年08月05日 | 否 | |
方庆华 | 安吉子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2月25日 | 否 | |
浙江慧居智能物联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0年07月20日 | 否 |
方庆华 | 上海科递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6年01月06日 | 否 | |
朱彩琴 | 海南德利嘉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06月11日 | 否 | |
安吉子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02月25日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事项 | 具体情况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认后,分别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薪酬经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 |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0,400元/年(税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另行单独发放董事、监事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职务薪酬。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共计587.65万元。 |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方庆华 | 男 | 56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110.61 | 否 |
朱彩琴 | 女 | 51 | 董事 | 现任 | 51.01 | 否 |
王益冰 | 男 | 46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71.95 | 否 |
吴阿晓 | 女 | 43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52.99 | 否 |
徐宗宇 | 男 | 6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04 | 否 |
马宁刚 | 男 | 6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04 | 否 |
韦军 | 男 | 5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04 | 否 |
吴迪军 | 男 | 47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现任 | 52.07 | 否 |
汤文进 | 男 | 39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66.47 | 否 |
林玉君 | 女 | 45 | 监事 | 现任 | 47.27 | 否 |
吕雄鹰 | 男 | 49 | 监事 | 现任 | 45.49 | 否 |
朱泽明 | 男 | 62 | 副总经理 | 现任 | 65.67 | 否 |
合计 | -- | -- | -- | -- | 587.65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03月26日 | 2024年03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04月19日 | 2024年04月23日 |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04月24日 | 2024年04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04月26日 | 2024年04月29日 |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05月16日 | 2024年05月17日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07月23日 | 2024年07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08月28日 | 2024年08月30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08日 | 2024年10月10日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2024年10月30日 |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30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方庆华 | 10 | 8 | 2 | 0 | 0 | 否 | 3 |
朱彩琴 | 10 | 10 | 0 | 0 | 0 | 否 | 3 |
王益冰 | 10 | 7 | 3 | 0 | 0 | 否 | 2 |
吴阿晓 | 10 | 7 | 3 | 0 | 0 | 否 | 3 |
徐宗宇 | 10 | 2 | 8 | 0 | 0 | 否 | 4 |
马宁刚 | 10 | 1 | 9 | 0 | 0 | 否 | 3 |
韦军 | 10 | 2 | 8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对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和内控制度完善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专业性意见,有效提高了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认真听取并积极采纳了董事的合理化建议。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徐宗宇、韦军、朱彩琴 | 6 | 2024年03月26日 | 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下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2023年度对外投资专项审计报告》《2023年度购买&出售资产专项审计报告》《2023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报告》《2023年度第四季度货币资金管理审计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货币资金管理审计报告》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对促进公司内部审计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规范运作水平提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无 | 无 |
2024年04月24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无 | 无 | ||||
2024年04月26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无 | 无 | ||||
2024年08月28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大额资金往来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对外投资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购买&出售资产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 无 | 无 |
《关于<2024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货币资金检查报告>的议案》 | |||||||
2024年10月28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无 | 无 | ||||
2024年12月27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货币资金检查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印章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公司内部审计情况报告>的议案》 | 无 | 无 |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方庆华、韦军、王益冰 | 1 | 2024年03月26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以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战略规划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发展经营等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对公司应对通关问题发展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 无 | 无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韦军、吴阿晓、马宁刚 | 1 | 2024年04月24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马宁刚、徐宗宇、朱彩琴 | 1 | 2024年05月16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查,一致通过相关议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 无 | 无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89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480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872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87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8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593 |
销售人员 | 30 |
技术人员 | 135 |
财务人员 | 37 |
行政人员 | 77 |
合计 | 1,87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2 |
硕士 | 10 |
本科 | 125 |
专科及以下 | 1,735 |
合计 | 1,872 |
2、薪酬政策
公司为不同岗位和不同层级员工制定了差异化的薪酬结构,主要分为基本薪酬、绩效工资等。公司根据岗位价值和个人绩效表现确定员工的基本薪酬,根据员工工作表现确定绩效工资;同时公司将根据员工的个人技能或工作业绩实行等级工资制,即同岗位工作表现越佳,薪酬水平越好。
3、培训计划公司致力于打造全方位的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员工综合素养:
(1)岗前培训:新入职员工公司会进行综合培训,主要包括:认识企业、企业文化、基本工作技能、基本礼仪等方面;
(2)岗中培训:针对各岗位工作重点、难点进行培训,力求员工快速熟悉工作;
(3)定期培训:公司定期组织专业培训课程,主要包括:专业技能、领导力培训、管理技能等;
(4)外部培训:公司会不定期组织公司员工外出到专业培训企业参加培训。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包括明确了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的形式、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及审议程序、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等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并且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未盈利,为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及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盈利,为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并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是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216,000,0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0 |
可分配利润(元) | 88,471,172.45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其他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盈利,为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并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不断提升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水平,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对《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按照最新法规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各专委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中涉及的重大决策以及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加强了内部控制的培训及学习,持续强化董事会及关键岗位的内控意识和责任,充分认识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改善公司治理、增强风险防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中的重要性,强化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法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根据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9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sninfe:com.cn)刊登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重大缺陷迹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偏离预算;制度缺失导致系统性失效;前期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重要缺陷迹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对公司经营产生中度影响;违犯行业规范,受到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部分偏离预算;重要制度不完善,导致系统性运行障碍;前期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对公司产生中度负面影响;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要的情形。一般缺陷迹象: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整体重要性水平);重要缺陷: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整体重要性水平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重大缺陷:资产总额: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营业收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1%,重要缺陷:资产总额: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营业收入:0.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1%;一般缺陷:资产总额:错报金额<资产总额0.5%;营业收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0.5%。 | 重大缺陷:是指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重要缺陷:是指金额在500万(含))—1000万元之间,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一般缺陷:是指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天振股份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9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公司各厂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配备了完善的排污设施,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规定;公司境外子公司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根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4年湖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发布的《2024年湖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境事故。
二、社会责任情况公司自2003年成立以来,一直秉承着“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理念,致力于在做好公司经营管理、追求经营效益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可持续发展。
(一)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公司位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源地,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以“为用户提供美好生活,为地球创造绿色生活”为使命,通过新型环保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来处理好环境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公司自2010年转型以来一直致力于PVC等新型环保材质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PVC作为一种新型环保可再生的绿色建材,可以减少木材的使用从而为社会节约大量森林资源的消耗;2024年公司推出RPET新型复合地板,以回收再生的PET为原料,不仅有效减轻了地球的废弃物负担,更从源头上削减了对新料的需求,进而缩减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让物质得以不断循环,践行保护地球和生态的环保理念。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也始终贯彻“绿色生产”的原则。针对高能耗设备,公司进行技术改造,降低能耗;与光伏公司合作,利用公司厂房实现光伏发电,积极推动使用绿电,促进节能减排;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不断提升公司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水平,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水污染、大气污染、固废污染等环境问题。
(二)履行社会责任,营造和谐环境
1、员工管理
(1)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员工权益。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多元包容的企业文化,关注员工的成长和身心健康,持续提升员工安全感、成长感、愉悦感、认可感、价值感。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行劳动合同制,与所有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了《劳动合同》,并采取多种举措保障人权,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创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公司拥有独立的工会组织,代表并维护工人的利益。目前,公司已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全员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商业保险。
(2)注重员工健康,为员工谋福利。公司始终视员工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为企业生存的基础,严格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公司定期检查发放劳保用品,保障每一位员工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下工作,对于容易形成职业病的岗位,公司更加注重工作环境及安全工作意识;同时公司定期安排员工免费体检,让员工能够安心、放心工作。
(3)员工培训。公司注重在职员工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的提升,通过内训的方式,全面、多样地拓展员工的专业知识面,有效提升员工素质,实现员工和公司共同发展。
2、客户及供应商权益保护
(1)重视供应商与客户的合法权益,营造平等的合作环境。公司尊重并维护客户与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坚持“平等、自愿、协商、健康、安全”的原则,督促供应商能够合法、安全生产,促进双赢局面。
(2)让客户放心、安心。公司以“让客户满意、超越客户期望”为服务核心,公司高度重视提高客户服务满意度,在不断创造先进产品的同时,也在加强服务团队建设,积极针对客户问题进行专业化、快速化处理,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且公司积极配合客户不定期验厂,保证客户对公司安全、环境、人权、质量等方面全面了解,在保护客户知情权的同时,也推动公司更好发展。
(3)信息的保密。公司妥善保管供应商、客户的机密信息,防止信息被不当使用。
(三)不断完善治理结构,保护合法权益
1、公司治理
(1)规范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权力机构)、董事会(决策机构)、总经理(经营执行机构)三级治理机构及监督机构(监事会),建立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范,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积极作用,极大推动公司在运作过程中决策的科学性、执行的高效性,使股东和债权人权益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2)依法合规信息披露。公司积极履行信息披露责任,始终坚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在合规、透明、专业的基础上,保障信息披露文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3)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公司持续完善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渠道,积极通过“互动易”、电话、股东大会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股东的知情权。
(4)积极回报股东。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2024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庆华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成长价值的认可,积极履行稳定股价承诺,于2024年8月14日至9月18日期间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00,080股。
2、商业道德重视反腐败、反贿赂。为塑造良好的企业、营商环境,公司重视反腐败、反贿赂工作,与供应商、客户签订反贿赂条款;对公司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反腐败、反贿赂的监督工作。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庆华、朱彩琴)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或控制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 2022年11月14日 | 截止2026年5月13日 | 正常履行中 |
5%以上的股东(朱方怡、方欣悦、安吉亚华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或控制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 2022年11月14日 | 截止2026年5月13日 | 正常履行中 | |
董监高(朱泽明)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或控制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 2022年11月14日 | 截止2026年5月13日 | 正常履行中 |
董监高(夏剑英)(离职)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或控制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 2022年11月14日 | 2024年5月14日-2026年5月13日 | 正常履行中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庆华、朱彩琴) | 股份减持承诺 |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本企业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本企业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本企业在公司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总数的25%。 | 2022年11月14日 | 2026年5月14日至2028年5月13日 | 正常履行中 |
5%以上的股东(朱方怡、方欣悦、安吉亚华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减持承诺 |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本企业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本企业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本企业在公司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总数的25%。 | 2022年11月14日 | 2026年5月14日至2028年5月13日 | 正常履行中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庆华、朱彩琴) | 股份减持承诺 | 在本承诺人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2022年11月14日 | 2022年11月14日至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董监高(方庆华、朱泽明、朱彩琴) | 股份减持承诺 |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则持有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本承诺人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承诺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承诺人如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承诺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如下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22年11月14日 | 2026年5月14日至2028年5月13日 | 正常履行中 |
董监高(夏剑英(离职)) | 股份减持承诺 |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则持有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本承诺人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承诺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承诺人如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承诺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如下规定: | 2022年11月14日 | 2023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13日 | 正常履行中 |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庆华、朱彩琴) | 股份回购 | 如本公司/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天振股份 | 股份回购 | 如本公司/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天振股份 | 股份回购 | 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该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庆华、朱彩琴)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方庆华、朱彩琴就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事宜,作出如下承诺:1、承诺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对于承诺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承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及承诺人在该等企业中的控股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承诺人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如果承诺人将来出现所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从事的业务与公司构成竞争的情况,承诺人同意将该等业务通过合法有效方式纳入公司经营以消除同业竞争的情形,公司有权随时要求承诺人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股份,承诺人给予公司对该等股份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并将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若违反本承诺,承诺人将赔偿公司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可具体举证的损失。3、承诺人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将立即通知公司,承诺人承诺采用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本承诺人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承诺人不再控制公司或者公司从证券交易所退市为止。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本承诺人违反本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及时向公司足额赔偿相应损失。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 | 关于同业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问题承诺如下:1、本承诺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 | 2022年11月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庆华、朱彩琴) | 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在本承诺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3、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4、本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承诺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14日 | ||
5%以上的股东(方庆华、朱彩琴、朱方怡、方欣悦、安吉亚华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持股5%以上股东就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问题承诺如下:1、本承诺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在本承诺人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3、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4、本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承诺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董监高(吕雄鹰、吴阿晓、徐宗宇、方庆华、朱彩琴、朱泽明、林玉君、汤文进、王益冰、韦军、马宁刚)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董监高就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问题承诺如下:1、本承诺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在本承诺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3、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4、本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承诺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2022年11月14日 | 2026-08-06 | 正常履行中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 | 稳定股价 | 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稳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公 | 2022年11月 | 2025年11月13 | 正常履行中 |
庆华、朱彩琴) | 承诺 | 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程序自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3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若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收盘价将作相应调整,下同),应当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10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公司为稳定股价启动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公司为稳定股价启动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2、具体措施和方案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的主体。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可采取如下具体措施及方案:(1)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如果公司股份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时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期间。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30%(包括直接和间接取得的分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可以终止增持股份。除因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 14日 | 日 |
内容,并按照预案的要求履行相关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股东(朱方怡、方欣悦) | 稳定股价承诺 | 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稳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程序自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3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若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收盘价将作相应调整,下同),应当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10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公司为稳定股价启动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公司为稳定股价启动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2、具体措施和方案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的主体。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可采取如下具体措施及方案:(1)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如果公司股份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时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期间。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30%(包括直接和间接取得的分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可以终止增持股份。除因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 2022年11月14日 | 2025年11月13日 | 正常履行中 |
“本人已了解并知悉《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全部内容;本人愿意遵守《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内容,并按照预案的要求履行相关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天振股份 | 稳定股价承诺 | 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稳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程序自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3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若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收盘价将作相应调整,下同),应当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10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公司为稳定股价启动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公司为稳定股价启动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2、具体措施和方案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的主体。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可采取如下具体措施及方案:(1)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如果公司股份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时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期间。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30%(包括直接和间接取得的分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 2022年11月14日 | 2025年11月13日 | 正常履行中 |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相关经济损失。6、稳定股价公司作出的承诺:“公司已了解并知悉《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全部内容;公司愿意遵守《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内容,并按照预案的要求履行相关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董监高(吴阿晓、方庆华、朱彩琴、朱泽明、王益冰) | 稳定股价承诺 | 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稳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程序自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3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若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收盘价将作相应调整,下同),应当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10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公司为稳定股价启动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公司为稳定股价启动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2、具体措施和方案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的主体。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可采取如下具体措施及方案:(1)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如果公司股份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时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期间。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 | 2022年11月14日 | 2025年11月13日 | 正常履行中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就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接受以下约束:(1)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相关经济损失。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承诺:“本人已了解并知悉《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全部内容;本人愿意遵守《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内容,并按照预案的要求履行相关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天振股份 | 其他 | 公司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暂缓发放、调减薪酬或津贴;(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庆华、朱彩琴)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承诺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承诺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约束:(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承诺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承诺人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4)在承诺人完全消除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承诺人将不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5)如承诺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承诺人应当在获得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承诺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承诺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承诺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承诺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和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承诺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承诺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 |||||
董监高(吕雄鹰、吴阿晓、徐宗宇、方庆华、朱彩琴、朱泽明、林玉君、汤文进、王益冰、韦军、马宁刚)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约束:(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4)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收取公司支付的薪资或津贴及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如有);(5)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和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 2022年11月14日 | 截止2026年8月6日 | 正常履行中 |
自然人股东(方庆华、朱彩琴、方欣悦、朱方怡、朱泽明、夏剑英) | 其他 | 公司自然人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约束:(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4)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5)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和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 |||||
非自然人股东(安吉亚华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公司非自然人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约束:(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4)在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企业将不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5)如本企业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企业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企业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企业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和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本企业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天振股份 | 其他 | 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将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该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 |||||
方庆华;朱彩琴 | 其他 | 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董监高(吕雄鹰、吴阿晓、徐宗宇、方庆华、朱彩琴、朱泽明、林玉君、汤文进、王益冰、韦军、马宁刚) | 其他 | 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2年11月14日 | 截止2026-08-07 | 正常履行中 |
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庆华、朱彩琴) | 其他 | 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2、本人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3、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承诺将及时按该等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董监高(吕雄鹰、吴阿晓、徐宗宇、方庆华、朱彩琴、朱泽明、林玉君、汤文进、王益冰、韦军、马宁刚) | 其他 | 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1、本承诺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承诺人承诺对本承诺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承诺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承诺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承诺人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则公司未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2年11月14日 | 截止2026年8月7日 | 正常履行中 |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天振股份 | 其他 |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如果公司股份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其他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庆华) | 其他 | 方庆华先生承诺,天振股份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员工(不含天振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4日期间(以下简称“增持期间”)完成净买入天振股份股票,连续持有至2024年2月16日仍在职的员工,若因在前述期间增持天振股份股票产生的亏损,方庆华先生将以个人资金予以全额补偿;若有股票增值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一、方庆华先生倡议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实施细则(一)因增持而产生亏损的定义指天振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不含天振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或“员工”)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4日期间净买入公司股票,连续持有至2024年2月16日且仍在职的,若2024年2月16日收盘价格低于仍在职的员工有效持有的本次增持股票的净买入股票均价而产生的亏损,则方庆华先生对亏损部分予以全额补偿。(二)补偿金额计算方式补偿金额=(增持期间净买入股票加权平均价注1-计算亏损日收盘价)*补偿的股份数注2。注1:增持期间净买入股票加权平均价=Σ增持期间净买入成交额/Σ增持期间净买入成交股数注2:补偿的股份数为:增持期间净买入股数和计算亏损日收盘时持有的公司股票数孰低为原则。“增持期间净买入股数”是指公司员工在增持期间员工名下全部股票账户累计净增加的公司股票股数,净买入的公司股票股数计算公式为:2023年2月14日收市后持有的天振股份股票股数减去2023年2月1日开市前持有的天振股份股票股数。本次增持股票完成后至2024年2月16日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股票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三)计算亏损日若2024年2月16日收盘价格低于员工仍有效持有的本次增持股票的净买入股票均价,则由方庆华先生一次性补偿计算亏损日收盘价与净买入股票均价的差额产生的员工有效增持股票的价值损失。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导致股票无法交易,则相关日期顺延。为便于有效地安排补偿事项,增持公司股票的员工应在增持行为发生后至2023年2月15日17:00期间,通过邮件的形式向公司证券部(电子邮箱:sd@tzbamboo.com)申报买入的股票具体信息,如员工未主动申报登记导致遗漏的,将不予以补偿。(四)补偿方式与资金来源方庆华先生将以现金形式对员工因增持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予以全额补偿,资金来源为个人资金,补偿金额不存在最高金额限制。 | 2023年01月31日 | 截至2024年3月15日 | 履行完毕 |
(五)补偿的时点方庆华先生将在2024年2月16日收市后一个月内完成对因本次增持而产生亏损的员工补偿。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影响计算交易亏损的时间,则相关日期顺延。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备注 |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 | [注1] |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 | [注2] |
[注1](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提前清偿,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对于附有契约条件的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在进行流动性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本公司执行该解释对财务报表项目无重大影响。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在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在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解释17号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
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租赁准则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而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除外)。本公司自2024年
月
日起执行解释
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本公司执行该解释对财务报表项目无重大影响。[注2](1)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解释
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本公司自2024年
月
日起执行解释
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 合并报表影响金额 | 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
2023年度利润表项目 | ||
营业成本 | 23,144,220.75 | 2,752,245.71 |
销售费用 | -23,144,220.75 | -2,752,245.71 |
2024年1-11月利润表项目 | ||
营业成本 | 4,472,420.22 | 1,491,838.61 |
销售费用 | -4,472,420.22 | -1,491,838.61 |
2、会计估计变更说明本期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2、收入与成本”“(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60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3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孔令江、张自珍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孔令江3年,张自珍1年 |
注:1不含税金额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支付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21年11月14日,越南聚丰N区原材料仓库失火,越南北江省越安县公安部门于2021年12月28日出具调查结果,确认本次火灾事件系配电箱内的电路短路引发,并非人为影响。根据越南聚丰与越南的BIDV保险总公司(以下简称“BIC”)及北红江PVI保险公司(以下合称“联营保险公司”)签订的《消防爆炸强制保险合同》,约定对越南聚丰N区内的工厂,附属工程、机械、设备和存货(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投保。火灾发生后在启动保险理赔的过程中,越南聚丰与联营保险公司就部分原材料中的五金工具是否属于保险赔付范围内的原材料存在争议,双方未达成一致,2022年4月26日,越南聚丰就上述保险损失赔偿纠纷向越南北江省越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联营保险公司在BIC于2022年1月27日出具的《关于2021年11月14日发生的损失索赔结算》的确认函基础上,针对公司已在账面体现但未被纳入确认函赔付范围的被烧毁原材料中的五金工具损失,向越南聚丰额外赔付合计金额约为29,864,636,130越南盾,折合人民币840.49万元(按2021年1-12月的平均汇率折算)。经越南法院审查BIC、北红江PVI保险公司分别为越南投资与发展银行保险股份总公司、PVI保险总公司的下属直属公司,其本身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法列为被告。因此2022年5月19日,越南北江省越安县人民法院向越南聚丰核发《停止处理案件决定》,要求越南聚丰变更被起诉方重新起诉。2022年6月10日,越南聚丰以越南投资与发展银行保险股份总公司及PVI保险总公司为被起诉方重新向越南北江省越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上述保险损失提出赔偿请求。 | 840.49 | 否 | 二审(终审)已判决 | 法院二审(终审)支持越南聚丰的部分诉讼请求,判决越南投资与发展银行保险股份总公司和PVI保险股份总公司合计向越南聚丰支付金额为:22,566,598,890越南盾(按照2024年2月26日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约为658.94万元) | 已执行完毕 | 2024年02月28日 | 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
公司及子公司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仲裁、诉讼汇总(报告期内发生或延续至报告期的诉讼,同一事项仲裁、诉讼或上诉的不重复计算),3起诉讼公司作为被告(其中,2起劳动纠纷,1起交通事故纠纷);2起诉讼公司作为原告。 | 217.361 | 否 | 4起案件已判决;1起交通纠纷案一审已判决,原告已提起上诉 | 本诉讼事项汇总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 2起劳动纠纷案件已执行完毕,2起原告案件执行中,1起交通事故案件原告上诉中 | - | - |
注1公司作为原告涉案金额为77.31万元;涉案金额中已判决案件按判决书确定的金额统计;交通事故案件依据原告诉请金额并按公司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计算,该案件一审判决中公司责任由承保公司承担,公司仅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涉案金额不包含案件受理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安吉嘉磊公司(含越南嘉丰公司) | 安吉嘉磊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方庆华之胞兄方建平持股100%的公司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采购原材料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参照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 | 1,086.46 | 43.49% | 2,600 | 否 | 按协议约定 | 不适用 | 2023年12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
越南艾米公司 | 越南艾米为公司参股公司,基于谨慎要求,公司根据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将越南艾米列入公司的关联方。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采购原材料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参照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 | 297.01 | 5.99% | 2,000 | 否 | 按协议约定 | 不适用 | 2023年12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
安吉吉满盛公司 | 吉满盛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方庆华之胞妹方亮香持股60%的企业。 | 向关联人采购委托加工服务及半成品 | 采购委托加工服务及半成品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参照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 | 259.81 | 94.69% | 700 | 否 | 按协议约定 | 不适用 | 2023年12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
越南优和公司 | 越南优和为公司参股公司,基于谨慎要求,公司根据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将越南优和列入公司的关联方。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维修服务 | 采购原材料及维修服务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参照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 | 230.28 | 23.05% | 700 | 否 | 按协议约定 | 不适用 | 2023年12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
湖州泰友公司 | 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之胞妹朱雪琴之配偶陈业控制的企业 | 向关联人采购固定资产及安装劳务 | 采购固定资产及安装劳务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参照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 | 248.6 | 5.00% | 0 | 是 | 按协议约定 | 不适用 | - | - |
安吉吉满盛公司 | 吉满盛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方庆华之胞妹方亮香持股60%的企业。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销售彩膜、透明片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参照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 | 77.36 | 5.18% | 0 | 是 | 按协议约定 | 不适用 | - | - |
陈业 | 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之胞妹朱雪琴之配偶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参照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 | 0.8 | 0.00% | 0 | 是 | 按协议约定 | 不适用 | - | - |
合计 | -- | -- | 2,200.32 | -- | 6,00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2024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共计2,200.32万元,与2024年度预计额度有较大差异,主要原因在于:受通关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产量及销量尚未完全恢复,同时公司控制并减少关联交易所致。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我司母公司对外承租生产用工具,总租金支出198.90万元。我司泰国子公司对外承租员工宿舍,生产用工具,生产用厂房,总租金支出727.81万元。我司越南子公司对外承租员工宿舍,生产用工具,总租金支出102.38万元。我司美国子公司对外承租员工宿舍,生产用工具,总租金支出101.2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将位于浙江安吉的闲置厂房、宿舍、写字楼对外出租,报告期内新增或存续的承租方涉及33家单位和个人,总租金收入1,364.50万元。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适用□不适用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万元)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万元)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POLYTHAIRESOURCESCO.,LTD | 公司一 | 泰国厂房 | 255.81 | 2023年12月18日 | 2025年08月17日 | -255.81 | 租赁合同 | -255.811 | 否 | 非关联方 |
POLYTHAIRESOURCESCO.,LTD | 公司一 | 泰国厂房 | 413.69 | 2023年08月15日 | 2025年08月14日 | -413.69 | 租赁合同 | -413.69 | 否 | 非关联方 |
POLYTHAIRESOURCESCO.,LTD | 公司一 | 泰国厂房 | 11.55 | 2024年03月01日 | 2025年08月17日 | -11.55 | 租赁合同 | -11.55 | 否 | 非关联方 |
注:1单位万元,下同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60,000 | 43,90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73,744.48 | 59,688.73 | 0 | 0 |
合计 | 133,744.48 | 103,588.73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62,000,000 | 75.00% | -810,000 | -810,000 | 161,190,000 | 74.62% |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62,000,000 | 75.00% | -810,000 | -810,000 | 161,190,000 | 74.62%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6,200,000 | 7.50% | 0 | 0 | 16,200,000 | 7.5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45,800,000 | 67.50% | -810,000 | -810,000 | 144,990,000 | 67.12%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4,000,000 | 25.00% | 810,000 | 810,000 | 54,810,000 | 25.38%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4,000,000 | 25.00% | 810,000 | 810,000 | 54,810,000 | 25.38%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16,000,000 | 100.00% | 216,000,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夏剑英先生所持有的首发前限售股810,000股解禁,该部分股份于2024年5月14日上市流通,公司已于2024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方庆华先生于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9月18日期间,增持公司股票700,080股。公司已于2024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稳定股价方案暨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方庆华 | 87,966,000 | 0 | 0 | 87,966,000 | 首发承诺 | 2026年5月14日 |
朱彩琴 | 30,294,000 | 0 | 0 | 30,294,000 | 首发承诺 | 2026年5月14日 |
安吉亚华 | 16,200,000 | 0 | 0 | 16,200,000 | 首发承诺 | 2026年5月14日 |
朱方怡 | 12,960,000 | 0 | 0 | 12,960,000 | 首发承诺 | 2026年5月14日 |
方欣悦 | 12,960,000 | 0 | 0 | 12,960,000 | 首发承诺 | 2026年5月14日 |
朱泽明 | 810,000 | 0 | 0 | 810,000 | 首发承诺 | 2026年5月14日 |
夏剑英 | 810,000 | 0 | 810,000 | 0 | 已于2024年5月14日解除限售 | 2024年5月14日 |
合计 | 162,000,000 | 0 | 810,000 | 161,190,0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76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29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方庆华 | 境内自然人 | 41.05% | 88,666,080 | 700,080 | 87,966,000 | 700,080 | 不适用 | 0 | ||
朱彩琴 | 境内自然人 | 14.03% | 30,294,000 | 0 | 30,294,000 | 0 | 不适用 | 0 | ||
安吉亚华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50% | 16,200,000 | 0 | 16,2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方欣悦 | 境内自然人 | 6.00% | 12,960,000 | 0 | 12,960,000 | 0 | 不适用 | 0 | ||
朱方怡 | 境内自然人 | 6.00% | 12,960,000 | 0 | 12,96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兴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9% | 1,916,845 | 1,916,845 | 0 | 1,916,845 | 不适用 | 0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九零四组合 | 其他 | 0.82% | 1,780,580 | 1,780,580 | 0 | 1,780,580 | 不适用 | 0 | ||
全国社保基金 | 其他 | 0.74% | 1,599,935 | 1,599,935 | 0 | 1,599,935 | 不适用 | 0 |
四一四组合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4% | 948,152 | 948,152 | 0 | 948,152 | 不适用 | 0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 其他 | 0.42% | 916,802 | 916,802 | 0 | 916,802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方庆华与朱彩琴系夫妻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庆华为安吉亚华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方欣悦、朱方怡系方庆华与朱彩琴的子女,构成其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前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兴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16,845 | 人民币普通股 | 1,916,845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九零四组合 | 1,780,5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0,580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四组合 | 1,599,935 | 人民币普通股 | 1,599,935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48,152 | 人民币普通股 | 948,152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 916,802 | 人民币普通股 | 916,802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未来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9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99,900 | |||||
夏剑英 | 810,000 | 人民币普通 | 810,000 |
股 | |||
方庆华 | 700,08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08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16,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16,300 |
周锁龙 | 583,521 | 人民币普通股 | 583,521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方庆华与朱彩琴系夫妻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庆华为安吉亚华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方欣悦、朱方怡系方庆华与朱彩琴的子女,构成其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之前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周锁龙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83,521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合计持有583,521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方庆华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方庆华 | 本人 | 中国 | 否 |
朱彩琴 | 本人 | 中国 | 否 |
朱方怡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方欣悦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安吉亚华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方庆华为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朱彩琴为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25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中汇会审[2025]6207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孔令江、张自珍 |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5]6207号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振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振股份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天振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天振股份从事新型PVC复合材料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如财务报告附注所述2024年度的营业收入为891,518,819.60元,较2023年度上升186.07%,由于收入为公司利润关键指标,从而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中的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我们了解、评估并测试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
(2)与管理层沟通,并检查销售合同,识别商品的风险报酬转移条款及履约义务等条件,了解收入确认流程并评价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适当性;
(3)对主要客户的收入以及毛利执行分析程序,判断较上年发生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4)通过抽样的方式检查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凭证:销售订单、报关单、货运提单或客户签收单、销售发票、银行回单等;
(5)对主要客户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对未回函客户执行替代程序,以确认销售金额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相关支持性凭证,评价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7)针对出口销售,获取海关出口统计数据与账面确认收入进行比对分析。
(二)存货跌价准备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告附注所述2024年末存货余额398,348,256.28元、存货跌价准备84,022,131.97元。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所述,天振股份对美国出口产品通关受阻,导致存货积压,减值风险较高。存货跌价减值准备评估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的会计估计和判断的固有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将存货跌价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中的应对针对存货减值,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获取公司存货管理制度,了解、评估并测试了与存货跌价准备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
(2)获取公司存货盘点表和库龄明细表,对存货进行监盘,核实存货真实性和完整性,查看存货保管状态,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3)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分析公司期末存货余额构成的合理性以及预计未来销售情况;
(4)获取公司在手订单、近期售价等资料,分析存货预计可销售数量、单价及金额;
(5)获取公司存货跌价计算表,了解存货跌价计算的方法、计算过程,复核存货可变现净值计算结果的合理性。
四、其他信息
天振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天振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天振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天振股份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天振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天振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天振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天振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
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孔令江
(项目合伙人)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张自珍
报告日期:2025年4月25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07,254,020.20 | 1,858,065,846.5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10,416,995.44 | 34,062,070.71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21,799,161.26 | 102,539,251.08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5,472,200.45 | 6,066,371.0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9,354,037.14 | 14,505,104.0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14,326,124.31 | 299,067,564.14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6,211,261.4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5,248,387.21 | 26,855,911.14 |
流动资产合计 | 1,960,082,187.46 | 2,341,162,118.73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028,659.08 | 10,344,258.2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135,550.00 | 6,135,55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58,434,153.74 | 6,675,579.00 |
固定资产 | 627,725,348.34 | 546,677,635.32 |
在建工程 | 101,594,346.86 | 19,913,059.7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666,557.15 | 10,745,775.51 |
无形资产 | 233,455,865.15 | 221,210,752.0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511,018.57 | 3,862,354.9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849,546.27 | 20,741,769.3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55,478,597.33 | 14,848,529.5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17,879,642.49 | 861,155,263.72 |
资产总计 | 3,277,961,829.95 | 3,202,317,382.4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56.25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509,019.7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109,396.89 | |
应付账款 | 265,428,838.46 | 103,388,724.84 |
预收款项 | 2,911,561.58 | 2,367,048.97 |
合同负债 | 2,111,617.13 | 1,060,809.4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9,677,281.10 | 13,959,138.29 |
应交税费 | 4,837,406.54 | 6,200,666.90 |
其他应付款 | 16,832,101.01 | 36,856,984.1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927,575.78 | 6,589,577.93 |
其他流动负债 | 43,532.74 | |
流动负债合计 | 315,819,970.59 | 176,041,367.17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586,903.3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4,455,382.15 | 14,767,930.9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455,382.15 | 18,354,834.21 |
负债合计 | 330,275,352.74 | 194,396,201.3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16,000,000.00 | 216,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310,191,998.71 | 2,310,191,998.7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0,960,367.25 | 43,948,700.45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5,147,236.28 | 35,147,236.2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65,386,874.97 | 402,633,245.6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947,686,477.21 | 3,007,921,181.07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947,686,477.21 | 3,007,921,181.0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277,961,829.95 | 3,202,317,382.45 |
法定代表人:方庆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阿晓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阿晓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57,110,596.83 | 1,659,164,897.9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29,541,515.21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45,273,164.77 | 125,803,127.3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586,009.43 | 1,272,095.80 |
其他应收款 | 12,256,296.83 | 37,301,349.3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9,172,089.44 | 65,873,132.24 |
其中:数据资源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7,622,005.72 | 20,066,271.93 |
流动资产合计 | 1,031,561,678.23 | 1,909,480,874.57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25,637,600.00 | 355,886,881.24 |
长期股权投资 | 965,549,642.03 | 188,584,208.7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135,550.00 | 6,135,55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58,434,153.74 | 6,675,579.00 |
固定资产 | 201,993,936.83 | 192,400,143.53 |
在建工程 | 33,662,018.99 | 11,401,566.0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66,064.05 | |
无形资产 | 52,846,222.53 | 76,604,577.4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70,335.49 | 374,737.9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665,944.30 | 4,182,909.0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9,300,180.83 | 108,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98,561,648.79 | 842,354,153.10 |
资产总计 | 2,730,123,327.02 | 2,751,835,027.6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56.2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509,019.7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109,396.89 | |
应付账款 | 52,200,075.38 | 54,147,946.62 |
预收款项 | 2,911,561.58 | 2,367,048.97 |
合同负债 | 446,689.33 | 710,233.38 |
应付职工薪酬 | 11,289,728.08 | 10,422,358.86 |
应交税费 | 3,376,801.80 | 5,904,657.11 |
其他应付款 | 922,350.32 | 4,131,790.3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3,253.69 | |
其他流动负债 | 43,532.74 | |
流动负债合计 | 71,404,049.17 | 83,302,451.8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4,455,382.15 | 14,767,930.9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455,382.15 | 14,767,930.91 |
负债合计 | 85,859,431.32 | 98,070,382.7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16,000,000.00 | 216,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304,645,486.97 | 2,304,645,486.9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5,147,236.28 | 35,147,236.28 |
未分配利润 | 88,471,172.45 | 97,971,921.6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644,263,895.70 | 2,653,764,644.9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730,123,327.02 | 2,751,835,027.67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891,518,819.60 | 311,645,204.24 |
其中:营业收入 | 891,518,819.60 | 311,645,204.2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929,192,801.80 | 516,192,698.82 |
其中:营业成本 | 801,443,481.90 | 356,583,254.8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449,195.30 | 7,510,580.99 |
销售费用 | 68,865,113.30 | 140,263,411.90 |
管理费用 | 64,302,695.69 | 55,148,410.95 |
研发费用 | 22,760,506.13 | 19,609,784.23 |
财务费用 | -33,628,190.52 | -62,922,744.09 |
其中:利息费用 | 242,416.75 | 1,082,466.26 |
利息收入 | 32,721,401.43 | 63,075,776.02 |
加:其他收益 | 1,883,575.74 | 3,337,494.1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520,968.22 | 5,409,641.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205,916.15 | -559,579.94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61,092.62 | -152,549.79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273,390.87 | 30,172,936.9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090,748.63 | -133,768,519.8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1,461.71 | 18,126,596.7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7,283,946.83 | -281,421,895.37 |
加:营业外收入 | 8,365,472.93 | 8,894,247.18 |
减:营业外支出 | 3,993,788.05 | 15,484,185.9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2,912,261.95 | -288,011,834.13 |
减:所得税费用 | 4,334,108.71 | -21,114,748.5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246,370.66 | -266,897,085.61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246,370.66 | -266,897,085.61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7,246,370.66 | -266,897,085.61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2,988,333.20 | -8,092,565.26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 -22,988,333.20 | -8,092,565.26 |
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2,988,333.20 | -8,092,565.26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12,653.04 | 76,926.04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2,575,680.16 | -8,169,491.30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0,234,703.86 | -274,989,650.8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0,234,703.86 | -274,989,650.8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7 | -1.2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7 | -1.2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方庆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阿晓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阿晓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79,766,548.73 | 131,176,261.50 |
减:营业成本 | 147,287,237.60 | 144,987,775.51 |
税金及附加 | 4,854,414.38 | 7,509,864.97 |
销售费用 | 22,515,701.66 | 14,260,880.70 |
管理费用 | 46,707,449.54 | 42,514,653.65 |
研发费用 | 13,770,789.36 | 16,010,053.58 |
财务费用 | -28,355,605.99 | -49,782,304.59 |
其中:利息费用 | 5,075.88 | 955,790.88 |
利息收入 | 29,892,050.01 | 53,309,147.33 |
加:其他收益 | 1,883,575.74 | 3,337,494.1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296,868.60 | 3,107,352.0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41,515.21 | -196,619.7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99,228.88 | 6,206,747.2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068,168.26 | -26,630,655.8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68,621.19 | 21,248,366.13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790,254.22 | -37,251,978.28 |
加:营业外收入 | 1,507,959.77 | 8,732,175.14 |
减:营业外支出 | 1,073,573.72 | 12,861,042.63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355,868.17 | -41,380,845.77 |
减:所得税费用 | -8,855,118.96 | -9,027,640.83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500,749.21 | -32,353,204.94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500,749.21 | -32,353,204.94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500,749.21 | -32,353,204.94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稀释每股收益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41,953,320.10 | 586,121,739.6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5,165,145.72 | 20,434,478.8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141,248.58 | 90,730,295.6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2,259,714.40 | 697,286,514.1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11,052,725.72 | 647,927,594.37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1,040,451.37 | 97,879,167.2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462,114.21 | 17,465,953.1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1,885,434.18 | 64,935,445.2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0,440,725.48 | 828,208,160.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181,011.08 | -130,921,645.9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364,000,000.00 | 717,515,669.93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377,365.26 | 8,796,813.4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345,156.36 | 26,823,074.8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3,341,351.74 | 416,991.3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78,063,873.36 | 753,552,549.5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07,007,680.16 | 106,116,077.2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39,298,241.29 | 253,383,246.53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2,671,125.35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5,099,330.77 | 14,451,427.4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71,405,252.22 | 396,621,876.6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3,341,378.86 | 356,930,672.9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 | 5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0,000.00 | 5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 | 159,112,735.99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49.79 | 150,937,890.7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54,716.22 | 1,944,244.8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055,466.01 | 311,994,871.5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05,466.01 | -311,944,871.5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592,109.07 | 4,214,885.8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08,019,965.02 | -81,720,958.6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55,512,106.86 | 1,937,233,065.5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47,492,141.84 | 1,855,512,106.86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46,915,499.86 | 290,851,018.27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4,731,577.82 | 20,434,478.8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082,458.37 | 79,173,672.4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9,729,536.05 | 390,459,169.4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3,955,973.44 | 341,616,362.1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8,482,505.36 | 54,011,760.2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636,148.11 | 8,592,999.9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525,254.95 | 31,757,678.5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2,599,881.86 | 435,978,800.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129,654.19 | -45,519,631.4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364,001,624.51 | 657,952,8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382,557.28 | 5,665,574.0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1,851,495.05 | 39,452,542.1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684,044.54 | 416,991.3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35,919,721.38 | 703,487,907.5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7,877,239.41 | 73,066,463.4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412,183,552.00 | 267,589,386.74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8,425,400.00 | 2,474,669.3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88,486,191.41 | 343,130,519.5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2,566,470.03 | 360,357,388.0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 | 5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0,000.00 | 5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 | 123,65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49.79 | 150,896,557.1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0,37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1,119.79 | 274,546,557.1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119.79 | -274,496,557.1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506,365.44 | -4,899,655.3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59,054,301.07 | 35,441,544.0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58,164,897.90 | 1,622,723,353.8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9,110,596.83 | 1,658,164,897.90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16,000,000.00 | 2,310,191,998.71 | 43,948,700.45 | 35,147,236.28 | 402,633,245.63 | 3,007,921,181.07 | 3,007,921,181.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6,000,000.00 | 2,310,191,998.71 | 43,948,700.45 | 35,147,236.28 | 402,633,245.63 | 3,007,921,181.07 | 3,007,921,181.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988,333.20 | -37,246,370.66 | -60,234,703.86 | -60,234,703.8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988,333.20 | -37,246,370.66 | -60,234,703.86 | -60,234,703.8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1.提取盈余公积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
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6,000,000.00 | 2,310,191,998.71 | 20,960,367.25 | 35,147,236.28 | 365,386,874.97 | 2,947,686,477.21 | 2,947,686,477.21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0,000,000.00 | 2,406,191,998.71 | 52,041,265.71 | 35,147,236.28 | 819,530,331.24 | 3,432,910,831.94 | 3,432,910,831.9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000,000.00 | 2,406,191,998.71 | 52,041,265.71 | 35,147,236.28 | 819,530,331.24 | 3,432,910,831.94 | 3,432,910,831.9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6,000,000.00 | -96,000,000.00 | -8,092,565.26 | -416,897,085.61 | -424,989,650.87 | -424,989,650.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092,565.26 | -266,897,085.61 | -274,989,650.87 | -274,989,650.8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96,000,000.00 | -96,00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96,000,000.00 | -96,000,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6,000,000.00 | 2,310,191,998.71 | 43,948,700.45 | 0.00 | 35,147,236.28 | 402,633,245.63 | 3,007,921,181.07 | 3,007,921,181.07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16,000,000.00 | 2,304,645,486.97 | 35,147,236.28 | 97,971,921.66 | 2,653,764,644.9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6,000,000.00 | 2,304,645,486.97 | 35,147,236.28 | 97,971,921.66 | 2,653,764,644.9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500,749.21 | -9,500,749.2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500,749.21 | -9,500,749.2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6,000,000.00 | 2,304,645,486.97 | 35,147,236.28 | 88,471,172.45 | 2,644,263,895.7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0,000,000.00 | 2,400,645,486.97 | 35,147,236.28 | 280,325,126.60 | 2,836,117,849.8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000,000.00 | 2,400,645,486.97 | 35,147,236.28 | 280,325,126.60 | 2,836,117,849.8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6,000,000.00 | -96,000,000.00 | -182,353,204.94 | -182,353,204.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2,353,204.94 | -32,353,204.9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
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0.00 | 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96,000,000.00 | -96,00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96,000,000.00 | -96,000,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6,000,000.00 | 2,304,645,486.97 | 35,147,236.28 | 97,971,921.66 | 2,653,764,644.91 |
三、公司基本情况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安吉天振竹地板有限公司,系于2003年1月16日经安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根据2020年7月28日临时股东会会议、2020年7月28日签署的发起人协议书,以2020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在浙江天振竹木开发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本公司。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在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于2023年8月18日取得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523746336790G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健康产业园。法定代表人:方庆华。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6,000,000.00元,总股本为216,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61,19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54,810,000股。公司股票于2022年11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股票简称“天振股份”,代码301356。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下设行政部、质检部、设备部、供应部、研发技术部、生产计划部、外销部、内销部、仓储部、运营监督部、财务部、总经办、审计部等职能部门。
本公司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主要经营活动为:地板制造;地板销售。主要产品为木塑复合地板(WPC地板)、石塑复合地板(SPC地板)、RPET地板以及塑晶地板(LVT地板)等。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摊销和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收账款”、“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存货”、“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固定资产”、“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建工程”、“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无形资产”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等相关说明。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泰铢、越南盾、人民币为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金额200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以上的款项 |
账龄超过三年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 金额200万元以上(含)且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5%以上的款项 |
重大的在建工程 | 工程预算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 |
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应付款项 | 金额200万元以上(含)且占应付账款账面余额5%以上的款项 |
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预收款项 | 金额200万元以上(含)且占预收账款账面余额1%以上的款项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金额200万元以上(含)且占合同负债账面余额1%以上的款项 |
收到/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且占收到/支付的投资活动现金流的1%以上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金额200万元以上(含)且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的5%以上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
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
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长期股权投资”或“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
(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
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所述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
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
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所述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所述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5)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衍生工具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本公司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政策。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该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公司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
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允价值”。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
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
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1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低信用风险组合 | 应收退税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4、存货1.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2.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条件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公司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当拟出售的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部分资产或负债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处置组中剩余资产或负债新组成的处置组仍满足持有待售划分条件的,公司将新组成的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否则将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单独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对于当期首次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表。
2.持有待售类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初始计量及后续计量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在初始计量或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应继续予以确认。
公司对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时,先抵减处置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不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依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的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同时将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3.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终止确认和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4.终止经营的条件终止经营,是指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5.终止经营的列报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自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且该子公司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在合并报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将终止经营处置损益的调整金额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公司在当期利润表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账面价值调整金额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公司的子公司、共同经营、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部分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相应调整各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或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或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6、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租赁应收款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长期应收款项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其他长期应收款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单项长期应收款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长期应收款的信用损失。
17、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
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
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8、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如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4.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或者存货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5.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9、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25年 | 0-5% | 3.80%-5.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年 | 0-5% | 9.50%-33.33%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7年 | 0-5% | 13.57%-25.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7年 | 0-5% | 13.57%-33.33% |
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和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如上表:
说明: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
(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4.其他说明
(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3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3)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20、在建工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本公司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完工;(2)经消防、国土、规划等外部部门验收;(3)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21、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
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2、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 土地登记使用年限 |
软件 | 预计受益期限 | 3-10年 |
注:公司拥有的美国土地使用权为永久产权,认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
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相关资产。
23、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24、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25、合同负债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26、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纳制度(补充养老保险)。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出口销售产品采用FOB、CIF、DDP等贸易模式,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FOB、CIF贸易模式,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装船并取得相应的提单,以提单日期作为公司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确认收入的时点;
DDP贸易模式,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运至客户指定收货地点,并取得客户签收单,以客户签收单日期作为公司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购货方并确认收入的时点。
公司以货运提单或签收单,结合合同或订单以及销售发票,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
(2)境内销售产品通常依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或由客户自提,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经购货方验收确认;以客户验收日期作为公司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确认收入的时点;
公司以客户验收确认单,结合合同或订单以及销售发票,作为收入确认依据。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8、合同成本
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29、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
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1、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
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对于包含非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的售后租回交易,公司采用合理方法确定租回所保留的权利占比,不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
(2)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
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分类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2.金融工具的减值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及债权投资、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债权投资等的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实际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7.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8.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则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在此过程中本公司管理层与其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公允价值的披露”。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 | 无 | 0.00 |
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详情见[注1] | ||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详情见[注2] | 营业成本、销售费用 | 4,472,420.22 |
[注1](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提前清偿,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对于附有契约条件的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在进行流动性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本公司执行该解释对财务报表项目无重大影响。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在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在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解释17号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租赁准则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而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除外)。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本公司执行该解释对财务报表项目无重大影响。
[注2](1)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解释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 合并报表影响金额 | 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
2023年度利润表项目 | ||
营业成本 | 23,144,220.75 | 2,752,245.71 |
销售费用 | -23,144,220.75 | -2,752,245.71 |
2024年1-11月利润表项目 | ||
营业成本 | 4,472,420.22 | 1,491,838.61 |
销售费用 | -4,472,420.22 | -1,491,838.61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7%、8%、9%、10%、13%等税率计缴。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5%-13%。 |
消费税 | 采用从价、从量和复合三种计税方法 | 不涉及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见下方表格]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25% |
公司三 | 5% |
香港聚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聚丰公司”) | 应税利润200万港币以上部分16.5%,200万港币以下部分8.25%;离岸所得免税 |
香港爱德森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爱德森公司”) | 应税利润200万港币以上部分16.5%,200万港币以下部分8.25%;离岸所得免税 |
香港智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智创公司”) | 应税利润200万港币以上部分16.5%,200万港币以下部分8.25%;离岸所得免税 |
越南聚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聚丰公司”) | 光州工业区N区应税利润10%;光州工业区K/L区应税利润10%(详见2、税收优惠) |
公司四 | 0%(详见六(2、税收优惠) |
公司五 | 0%(详见六(2、税收优惠) |
越南凯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凯乐公司”) | 20% |
越南尚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尚居公司”) | 20% |
越南鑫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鑫泰公司”) | 20% |
公司一 | 20% |
美国诺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诺威公司”) | 26.75%,其中:联邦税率21%,州税率5.75% |
博森新材料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博森公司”) | 26.75%,其中:联邦税率21%,州税率5.75% |
2、税收优惠
1.越南聚丰公司设立于越南北江省越安县光州工业区。越南境内一般企业所得税为20%,根据越南财政部颁布的第78/2014/TT-BTC号公告第20条,设立于工业园区内的新企业适用两免四减半的税收优惠,优惠期间从该企业产生应税利润的第一年起算。越南聚丰公司N区2020年开始产生应税利润,本期所得税减半征收。
越南聚丰公司设立于越南北江省越安县光州工业区。越南境内一般企业所得税为20%,根据越南财政部颁布的第151/2014/TT-BTC号公告第6条,符合第78/2014/TT-BTC公告第19条第4款规定的在工业园区新追加的投资项目也单独适用两免四减半的税收优惠。由于越南聚丰公司于2021年度在越南光州工业区追加了K/L区的投资项目,其在K/L区的经营所得也适用上述优惠政策。越南聚丰公司K/L区2021年开始产生应税利润,本期所得税减半征收。
公司四设立于越南北江省越安县光州工业区。越南境内一般企业所得税为20%,根据越南财政部颁布的第78/2014/TT-BTC号公告第20条,设立于工业园区内的新企业适用两免四减半的税收优惠,优惠期间从该企业产生应税利润的第一年起算。公司四2024年尚未产生应税利润,本期无所得税额。
公司五设立于越南北江省越安县光州工业区。越南境内一般企业所得税为20%,根据越南财政部颁布的第78/2014/TT-BTC号公告第20条,设立于工业园区内的新企业适用两免四减半的税收优惠,优惠期间从该企业产生应税利润的第一年起算。公司五2024年尚未产生应税利润,本期无所得税额。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公司三为小型微利企业,本期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69,404.60 | 286,489.58 |
银行存款 | 506,584,615.60 | 1,857,779,356.99 |
合计 | 507,254,020.20 | 1,858,065,846.5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48,832,898.60 | 198,886,610.78 |
其他说明:
1.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款项详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之说明。
2.外币货币资金明细情况详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10,416,995.44 | 34,062,070.71 |
其中: | ||
银行理财产品 | 524,321,370.79 | 34,062,070.71 |
结构性存款 | 186,095,624.65 | |
其中: | ||
合计 | 710,416,995.44 | 34,062,070.71 |
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持有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余额合计710,416,995.44元。其中: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4JG6328期”和“利多多公司稳利24JG3451期理财产品人民币余额255,292,983.34元,期限分别为189天、182天;浦发银行“天添利进取33号”理财产品人民币余额30,000,000.00元,期限7天;兴业银行“91天封闭式产品”理财产品人民币余额30,059,178.08元,期限91天;中国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202418572”和“对公结构性存款202419075”结构性存款人民币余额186,095,624.65元,期限分别为35天、48天;中国银行“稳富对公专属(封闭式)2024年第367期”和“中银理财-安享天添”理财产品人民币余额128,093,729.14元,期限119天;越南科技及商业股份理财产品“CERTIFICATEOFBAOLOCCDOWNERSHIP”理财产品人民币余额80,875,480.23元,期限3个月。
3、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34,444,164.52 | 96,450,952.31 |
1至2年 | 6,766,087.37 | 15,054,804.34 |
2至3年 | 497,113.66 | |
3年以上 | 497,113.66 | |
3至4年 | 497,113.66 | |
合计 | 341,707,365.55 | 112,002,870.31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175,438.39 | 2.10% | 3,168,443.55 | 44.16% | 4,006,994.84 | 1,689,742.16 | 1.51% | 1,689,742.16 | 100.00% | 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34,531,927.16 | 97.90% | 16,739,760.74 | 5.00% | 317,792,166.42 | 110,313,128.15 | 98.49% | 7,773,877.07 | 7.05% | 102,539,251.0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34,531,927.16 | 97.90% | 16,739,760.74 | 5.00% | 317,792,166.42 | 110,313,128.15 | 98.49% | 7,773,877.07 | 7.05% | 102,539,251.08 |
合计 | 341,707,365.55 | 100.00% | 19,908,204.29 | 5.83% | 321,799,161.26 | 112,002,870.31 | 100.00% | 9,463,619.23 | 8.45% | 102,539,251.0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168,443.55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加拿大SE | 1,192,628.50 | 1,192,628.50 | ||||
A公司 | 6,678,324.73 | 2,671,329.89 | 4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
重庆庆科商贸有限公司 | 497,113.66 | 497,113.66 | 497,113.66 | 497,113.6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689,742.16 | 1,689,742.16 | 7,175,438.39 | 3,168,443.5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6,739,760.74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34,444,164.52 | 16,722,208.21 | 5.00% |
1-2年 | 87,762.64 | 17,552.53 | 20.00% |
合计 | 334,531,927.16 | 16,739,760.7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89,742.16 | 2,676,047.31 | 1,197,345.92 | 3,168,443.5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773,877.07 | 8,746,369.76 | 219,513.91 | 16,739,760.74 | ||
合计 | 9,463,619.23 | 11,422,417.07 | 1,197,345.92 | 219,513.91 | 19,908,204.2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197,345.9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 | 合同资产期末余 | 应收账款和合同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 |
额 | 额 | 资产期末余额 | 合计数的比例 | 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客户一 | 186,191,175.08 | 186,191,175.08 | 54.49% | 9,309,558.75 | |
客户二 | 40,922,781.00 | 40,922,781.00 | 11.98% | 2,046,139.05 | |
客户三 | 30,767,212.94 | 30,767,212.94 | 9.00% | 3,875,774.30 | |
客户四 | 13,467,381.20 | 13,467,381.20 | 3.94% | 673,369.06 | |
客户五 | 7,699,592.77 | 7,699,592.77 | 2.25% | 384,979.64 | |
合计 | 279,048,142.99 | 279,048,142.99 | 81.66% | 16,289,820.80 |
4、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9,354,037.14 | 14,505,104.04 |
合计 | 9,354,037.14 | 14,505,104.04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6,768,971.08 | 16,778,338.66 |
应收出口退税 | 4,041,121.83 | |
职工借款及备用金 | 393,503.05 | 754,625.95 |
其他 | 2,005,302.27 | 976,190.33 |
合计 | 13,208,898.23 | 18,509,154.94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039,729.70 | 15,016,393.10 |
1至2年 | 1,771,547.24 | 260,708.28 |
2至3年 | 194,000.00 | 61,927.97 |
3年以上 | 3,203,621.29 | 3,170,125.59 |
3至4年 | 33,500.00 | 3,000,000.00 |
4至5年 | 3,000,000.00 | 125.59 |
5年以上 | 170,121.29 | 170,000.00 |
合计 | 13,208,898.23 | 18,509,154.94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 |
例 | 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208,898.23 | 100.00% | 3,854,861.09 | 29.18% | 9,354,037.14 | 18,509,154.94 | 100.00% | 4,004,050.90 | 21.63% | 14,505,104.0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9,167,776.40 | 69.41% | 3,854,861.09 | 42.05% | 5,312,915.31 | 18,509,154.94 | 100.00% | 4,004,050.90 | 21.63% | 14,505,104.04 |
低信用风险组合 | 4,041,121.83 | 30.59% | 4,041,121.83 | |||||||
合计 | 13,208,898.23 | 100.00% | 3,854,861.09 | 29.18% | 9,354,037.14 | 18,509,154.94 | 100.00% | 4,004,050.90 | 21.63% | 14,505,104.0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854,861.09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998,607.87 | 199,930.35 | 5.00% |
1-2年 | 1,771,547.24 | 354,309.45 | 20.00% |
2-3年 | 194,000.00 | 97,000.00 | 50.00% |
3-4年 | 33,500.00 | 33,500.00 | 100.00% |
4-5年 | 3,000,000.00 | 3,000,000.00 | 100.00% |
5年以上 | 170,121.29 | 170,121.29 | 100.00% |
合计 | 9,167,776.40 | 3,854,861.0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802,961.32 | 3,201,089.58 | 4,004,050.9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38,800.00 | 38,800.00 | ||
本期计提 | -209,757.91 | 60,731.71 | -149,026.20 | |
其他变动 | -163.61 | -163.61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554,239.80 | 3,300,621.29 | 3,854,861.0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各阶段划分依据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之说明。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第一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9.61%,第二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97.15%,第三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0.00%。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004,050.90 | -149,026.20 | -163.61 | 3,854,861.09 | ||
合计 | 4,004,050.90 | -149,026.20 | -163.61 | 3,854,861.0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应收出口退税 | 4,041,121.83 | 1年以内 | 30.59% | |
第二名 | 押金保证金 | 3,000,000.00 | 4-5年 | 22.71% | 3,000,000.00 |
第三名 | 押金保证金 | 782,512.55 | 1年以内 | 5.92% | 39,125.63 |
第三名 | 押金保证金 | 544,356.55 | 1-2年 | 4.12% | 108,871.31 |
第四名 | 押金保证金 | 22,922.51 | 1年以内 | 0.17% | 1,146.13 |
第四名 | 押金保证金 | 1,106,915.03 | 1-2年 | 8.38% | 221,383.01 |
第五名 | 押金保证金 | 944,555.76 | 1年以内 | 7.15% | 47,227.79 |
合计 | 10,442,384.23 | 79.04% | 3,417,753.87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账龄超过三年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说明:
公司支付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购买土地使用权保证金3,000,000.00元,账龄4-5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尚未全部交付,所以保证金未退还。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5,465,092.44 | 99.95% | 5,991,948.88 | 98.77% |
1至2年 | 67,062.00 | 1.11% | ||
2至3年 | 7,360.17 | 0.12% | ||
3年以上 | 7,108.01 | 0.05% | ||
合计 | 15,472,200.45 | 6,066,371.05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公司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数前五名累计金额为14,753,078.35元,占预付款项期末合计数的比例为
95.35%。其他说明:
6、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20,865,909.08 | 22,564,879.87 | 98,301,029.21 | 104,899,366.73 | 26,824,505.71 | 78,074,861.02 |
在产品 | 57,412,869.89 | 8,926,118.62 | 48,486,751.27 | 42,239,809.90 | 20,104,262.99 | 22,135,546.91 |
库存商品 | 161,396,767.08 | 50,226,674.36 | 111,170,092.72 | 268,338,001.92 | 91,773,119.88 | 176,564,882.04 |
合同履约成本 | 4,056,506.39 | 4,056,506.39 | 1,303,837.63 | 1,303,837.63 | ||
发出商品 | 50,059,906.69 | 2,304,459.12 | 47,755,447.57 | 23,982,301.04 | 4,264,313.99 | 19,717,987.05 |
在途物资 | 4,556,297.15 | 4,556,297.15 | 1,270,449.49 | 1,270,449.49 | ||
合计 | 398,348,256.28 | 84,022,131.97 | 314,326,124.31 | 442,033,766.71 | 142,966,202.57 | 299,067,564.14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单位:元
项目 | 外购的数据资源存货 | 自行加工的数据资源存货 | 其他方式取得的数据资源存货 | 合计 |
(3)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6,824,505.71 | 4,594,026.13 | 8,149,811.75 | 703,840.22 | 22,564,879.87 | |
在产品 | 20,104,262.99 | 2,776,508.18 | 13,654,044.94 | 300,607.61 | 8,926,118.62 | |
库存商品 | 91,773,119.88 | 3,715,232.66 | 42,956,259.64 | 2,305,418.54 | 50,226,674.36 | |
发出商品 | 4,264,313.99 | 2,315,880.97 | 4,182,153.32 | 93,582.52 | 2,304,459.12 | |
合计 | 142,966,202.57 | 13,401,647.94 | 68,942,269.65 | 3,403,448.89 | 84,022,131.97 |
类别
类别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 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领用或销售 |
在产品 | 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 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领用或销售 |
库存商品 |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 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领用或销售;前期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 |
发出商品 |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 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领用或销售 |
合同履约成本 | 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7、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 6,211,261.45 | 6,211,261.45 | 6,696,713.44 | 2025年03月22日 | ||
合计 | 6,211,261.45 | 6,211,261.45 | 6,696,713.44 |
其他说明:
1.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原因2024年11月22日,公司之子公司香港聚丰公司与杭州艾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艾米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香港聚丰公司将其持有的越南艾米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越南艾米公司”)29%的股权作价931,600美元转让给杭州艾米公司。该股权转让事宜于2025年1月16日完成境外投资证书变更,于2025年3月22日香港聚丰公司收到上述股权转让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股权转让交易未完成,将其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出售费用 | 出售原因及方式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综合收益累计金额 |
长期股权投资 | 6,211,261.45 | 6,696,713.44 | - | 股权转让 | 2025年3月 | -235,608.96 |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以内大额存单 | 50,472,777.80 | |
待抵扣增值税 | 24,131,197.67 | 21,217,233.58 |
预缴所得税 | 5,173,288.17 | |
待摊费用 | 644,411.74 | 465,389.39 |
合计 | 75,248,387.21 | 26,855,911.14 |
其他说明:
1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35,550.00 | 1,135,550.00 | 100,999.60 | 非交易性股权投资 | ||||
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非交易性股权投资 | |||||
合计 | 6,135,550.00 | 6,135,550.00 | 100,999.60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1、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越南优和国际有限 | 6,437,813.44 | 818,077.44 | -227,231.80 | 7,028,659.08 |
公司 | |||||||
越南艾米公司 | 3,906,444.77 | 2,387,838.71 | -185,421.24 | -6,108,862.24 | |||
小计 | 10,344,258.21 | 3,205,916.15 | -412,653.04 | -6,108,862.24 | 7,028,659.08 | ||
合计 | 10,344,258.21 | 3,205,916.15 | -412,653.04 | -6,108,862.24 | 7,028,659.08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12、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374,965.00 | 8,374,965.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7,773,244.95 | 33,126,080.00 | 90,899,324.95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57,773,244.95 | 33,126,080.00 | 90,899,324.9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66,148,209.95 | 33,126,080.00 | 99,274,289.95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699,386.00 | 1,699,386.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562,846.71 | 8,577,903.50 | 39,140,750.21 |
(1)计提或摊销 | 2,954,124.93 | 682,681.75 | 3,636,806.68 | |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 | 27,608,721.78 | 7,895,221.75 | 35,503,943.5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32,262,232.71 | 8,577,903.50 | 40,840,136.2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885,977.24 | 24,548,176.50 | 58,434,153.7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675,579.00 | 6,675,579.00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3)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单位:元
项目 | 转换前核算科目 | 金额 | 转换理由 | 审批程序 | 对损益的影响 | 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13、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27,725,348.34 | 546,677,635.32 |
合计 | 627,725,348.34 | 546,677,635.32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32,211,419.73 | 449,160,324.27 | 30,041,011.62 | 8,072,793.45 | 819,485,549.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7,572,046.09 | 51,661,236.25 | 1,543,339.71 | 2,056,043.10 | 192,832,665.15 |
(1)购置 | 75,666,857.83 | 41,389,448.41 | 1,484,371.42 | 1,986,938.94 | 120,527,616.60 |
(2)在建工程转入 | 61,905,188.26 | 10,271,787.84 | 58,968.29 | 69,104.16 | 72,305,048.55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63,379,298.37 | 17,042,804.92 | 673,444.81 | 144,872.91 | 81,240,421.01 |
(1)处置或报废 | 11,442,193.49 | 138,032.04 | 62,999.73 | 11,643,225.26 | |
(2)其他-投资性房地产减少 | 57,773,244.94 | 57,773,244.94 | |||
(3)其他-汇率变动 | 5,606,053.43 | 5,600,611.43 | 535,412.77 | 81,873.18 | 11,823,950.81 |
4.期末余额 | 406,404,167.45 | 483,778,755.60 | 30,910,906.52 | 9,983,963.64 | 931,077,793.2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2,657,374.84 | 181,915,586.91 | 18,610,085.22 | 5,667,968.75 | 258,851,015.7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378,073.00 | 51,097,867.92 | 3,151,657.70 | 861,667.33 | 68,489,265.95 |
(1)计提 | 13,378,073.00 | 51,097,867.92 | 3,151,657.70 | 861,667.33 | 68,489,265.95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28,325,478.70 | 8,643,986.83 | 403,364.67 | 122,141.57 | 37,494,971.77 |
(1)处置或报废 | 6,750,389.34 | 124,739.56 | 59,849.74 | 6,934,978.64 | |
(2)其他-投资性房地产减少 | 27,608,721.78 | 27,608,721.78 | |||
(3)其他-汇率变动 | 716,756.92 | 1,893,597.49 | 278,625.11 | 62,291.83 | 2,951,271.35 |
4.期末余额 | 37,709,969.14 | 224,369,468.00 | 21,358,378.25 | 6,407,494.51 | 289,845,309.9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3,956,898.03 | 13,956,898.0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449,763.06 | 449,763.06 | |||
(1)处置或报废 | 268,030.85 | 268,030.85 | |||
(2)其他 | 181,732.21 | 181,732.21 | |||
4.期末余额 | 13,507,134.97 | 13,507,134.9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8,694,198.31 | 245,902,152.63 | 9,552,528.27 | 3,576,469.13 | 627,725,348.34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9,554,044.89 | 253,287,839.33 | 11,430,926.40 | 2,404,824.70 | 546,677,635.32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7,256,525.70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总厂办公楼 | 61,326,062.86 | 证书尚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 |
定依据 | |||||||
机器设备 | 216,953,241.37 | 308,170,000.00 | 6 | 收入增长率:100.67%、29.61%、18.54%、9.64%、4.89%、3.16%息税折旧前利润率:9.45%、10.61%、11.12%、11.47%、11.36%、11.54%折现率:9.29% | |||
合计 | 216,953,241.37 | 308,170,000.00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14、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01,594,346.86 | 19,913,059.74 |
合计 | 101,594,346.86 | 19,913,059.74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厂房施工工程 | 53,459,830.63 | 53,459,830.63 | 11,401,566.08 | 11,401,566.08 | ||
待安装设备 | 48,134,516.23 | 48,134,516.23 | 8,511,493.66 | 8,511,493.66 | ||
合计 | 101,594,346.86 | 101,594,346.86 | 19,913,059.74 | 19,913,059.74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安吉教科文新区北山工业园厂房建设工程 | 506,000,000.00 | 4,850,573.20 | 27,253,065.83 | 72,779.70 | 32,030,859.33 | 47.17% | 49.64% | 751,981.68 | 募集资金 | |||
安吉总厂办公楼改造工程 | 40,626,700.00 | 4,773,669.02 | 56,552,393.84 | 61,326,062.86 | 100.00% | 100% | 其他 | |||||
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442,800,000.00 | 38,020,058.83 | 5,957,928.29 | 46,530.51 | 32,015,600.03 | 8.59% | 8.59% | 募集资金 | ||||
境外厂房建设工程 | 191,375,400.00 | 14,523,994.76 | 14,523,994.76 | 8.71% | 8.12% | 其他 | ||||||
合计 | 1,180,802,100.00 | 9,624,242.22 | 136,349,513.26 | 67,356,770.85 | 46,530.51 | 78,570,454.12 | 751,981.68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1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049,877.91 | 12,049,877.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823,212.41 | 823,212.41 |
(1)租赁 | 516,507.81 | 516,507.81 |
(2)其他增加 | 306,704.60 | 306,704.60 |
3.本期减少金额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2,873,090.32 | 12,873,090.3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304,102.40 | 1,304,102.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6,902,430.77 | 6,902,430.77 |
(1)计提 | 6,575,002.51 | 6,575,002.51 |
(2)其他增加 | 327,428.26 | 327,428.2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8,206,533.17 | 8,206,533.1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666,557.15 | 4,666,557.1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745,775.51 | 10,745,775.51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3,049,865.32 | 4,706,205.82 | 247,756,071.1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567,254.44 | 787,731.95 | 48,354,986.39 | ||
(1)购置 | 47,567,254.44 | 787,731.95 | 48,354,986.39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38,607,800.65 | 1,172.71 | 38,608,973.36 | |
(1)处置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33,126,080.00 | 33,126,080.00 | ||
(3)其他-汇率变动 | 5,481,720.65 | 1,172.71 | 5,482,893.36 | |
4.期末余额 | 252,009,319.11 | 5,492,765.06 | 257,502,084.17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6,076,557.81 | 468,761.25 | 26,545,319.0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461,532.56 | 499,335.35 | 5,960,867.91 | |
(1)计提 | 5,461,532.56 | 499,134.26 | 5,960,666.82 | |
(2)其他-汇率变动 | 201.09 | 201.0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459,967.95 | 8,459,967.95 | ||
(1)处置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7,895,221.75 | 7,895,221.75 | ||
(3)其他-汇率变动 | 564,746.20 | 564,746.20 | ||
4.期末余额 | 23,078,122.42 | 968,096.60 | 24,046,219.02 |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8,931,196.69 | 4,524,668.46 | 233,455,865.1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6,973,307.51 | 4,237,444.57 | 221,210,752.0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3,480,315.26 | 2,970,048.49 | 2,241,111.62 | -88,584.20 | 4,297,836.33 |
投资者关系管理服务费 | 374,737.97 | 204,402.48 | 170,335.49 | ||
其他 | 7,301.75 | 46,530.51 | 10,735.36 | 250.15 | 42,846.75 |
合计 | 3,862,354.98 | 3,016,579.00 | 2,456,249.46 | -88,334.05 | 4,511,018.57 |
其他说明:
注:其他为境外子公司财务报表折算汇率变动所致。
1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800,394.48 | 1,274,825.86 | 9,624,494.40 | 1,707,585.4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376,806.39 | 1,075,361.28 | 5,581,900.85 | 1,085,341.72 |
可抵扣亏损 | 60,042,219.53 | 14,811,846.30 | 50,534,807.67 | 7,895,748.03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22,927,720.34 | 5,659,898.32 | 115,484,144.52 | 16,254,786.27 |
政府补助 | 14,455,382.15 | 3,613,845.54 | 14,767,930.91 | 3,691,982.73 |
租赁负债 | 3,927,575.78 | 793,677.84 | 10,176,481.23 | 2,035,296.25 |
坏账准备 | 14,010,437.58 | 3,098,646.49 | 7,229,101.77 | 1,741,365.64 |
预提费用 | 1,030,383.69 | 257,595.92 | 4,535,202.67 | 1,133,800.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少) | 509,019.70 | 127,254.93 | ||
其他暂时性差异 | 14,000,450.57 | 1,400,045.06 | ||
合计 | 127,570,919.94 | 30,585,697.55 | 232,443,534.29 | 37,073,206.78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40,083,471.44 | 10,020,867.86 | 56,729,129.36 | 14,182,282.34 |
使用权资产 | 4,666,557.15 | 941,614.63 | 10,745,775.51 | 2,149,155.1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 | 2,541,515.21 | 635,378.80 | ||
其他暂时性差异 | 691,449.94 | 138,289.99 | ||
合计 | 47,982,993.74 | 11,736,151.28 | 67,474,904.87 | 16,331,437.44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736,151.28 | 18,849,546.27 | 16,331,437.44 | 20,741,769.3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736,151.28 | 16,331,437.44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78,553,779.92 | 33,264,870.65 |
可抵扣亏损 | 72,234,999.86 | 20,510,288.9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1,753,472.20 | 1,427,651.31 |
合计 | 162,542,251.98 | 55,202,810.89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8 | 19,168,510.39 | 20,510,288.93 | |
2029 | 53,066,489.47 | ||
合计 | 72,234,999.86 | 20,510,288.93 |
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一年以上大额存单 | 239,153,789.17 | 239,153,789.17 |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16,324,808.16 | 16,324,808.16 | 14,848,529.54 | 14,848,529.54 | ||
合计 | 255,478,597.33 | 255,478,597.33 | 14,848,529.54 | 14,848,529.54 |
其他说明:
2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59,761,878.36 | 59,761,878.36 | 质押/其他 | 协议购买结构性存款受限、供电质押的定期存款 | 2,109,866.39 | 2,109,866.39 | 质押/其他 | 乐盈宝最低额存款、供电质押的定期存款 |
固定资产 | 78,458,209.18 | 67,195,950.54 | 抵押 | 借款已结清,尚未办理抵押解除,资产受限 | ||||
无形资产 | 53,430,217.72 | 46,903,978.54 | 抵押 | 借款已结清,尚未办理抵押解除,资产受限 | ||||
合计 | 59,761,878.36 | 59,761,878.36 | 133,998,293.29 | 116,209,795.47 |
其他说明:
2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50,056.25 | |
合计 | 50,056.2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2、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509,019.70 | |
其中: | ||
外汇期权 | 509,019.70 | |
其中: | ||
合计 | 509,019.70 |
其他说明:
23、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109,396.89 | |
合计 | 5,109,396.89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
24、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56,318,637.35 | 93,654,828.50 |
1-2年 | 4,532,296.30 | 9,327,944.39 |
2-3年 | 4,320,838.81 | 257,942.21 |
3年以上 | 257,066.00 | 148,009.74 |
合计 | 265,428,838.46 | 103,388,724.84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25、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16,832,101.01 | 36,856,984.18 |
合计 | 16,832,101.01 | 36,856,984.18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费用款 | 12,645,014.25 | 26,900,461.84 |
应付暂收款 | 3,186,653.95 | |
押金保证金 | 946,766.40 | 4,417,176.60 |
其他 | 53,666.41 | 5,539,345.74 |
合计 | 16,832,101.01 | 36,856,984.18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HFDesignLLC | 6,023,116.37 | 尚未结算 |
TarkettUSA,Inc. | 2,990,236.89 | 尚未结算 |
SohoStudioLLC | 2,751,777.96 | 尚未结算 |
合计 | 11,765,131.22 |
其他说明:
26、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911,561.58 | 2,367,048.97 |
合计 | 2,911,561.58 | 2,367,048.97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27、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111,617.13 | 1,060,809.47 |
合计 | 2,111,617.13 | 1,060,809.47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28、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3,333,103.09 | 110,932,897.08 | 104,930,512.03 | 19,335,488.1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26,035.20 | 6,057,034.45 | 6,341,276.69 | 341,792.96 |
合计 | 13,959,138.29 | 116,989,931.53 | 111,271,788.72 | 19,677,281.10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3,040,013.45 | 101,740,216.90 | 95,725,880.00 | 19,054,350.35 |
2、职工福利费 | 5,207,763.40 | 5,207,763.40 | ||
3、社会保险费 | 213,385.06 | 2,742,085.76 | 2,757,566.11 | 197,904.7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74,269.04 | 2,378,705.51 | 2,381,282.56 | 171,691.99 |
工伤保险费 | 39,116.02 | 363,380.25 | 376,283.55 | 26,212.72 |
4、住房公积金 | 54,263.00 | 617,026.00 | 619,158.00 | 52,131.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5,441.58 | 625,805.02 | 620,144.52 | 31,102.08 |
合计 | 13,333,103.09 | 110,932,897.08 | 104,930,512.03 | 19,335,488.14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04,576.88 | 5,743,543.80 | 6,028,938.48 | 319,182.20 |
2、失业保险费 | 21,458.32 | 313,490.65 | 312,338.21 | 22,610.76 |
合计 | 626,035.20 | 6,057,034.45 | 6,341,276.69 | 341,792.96 |
其他说明:
29、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989,645.14 | 159,082.64 |
个人所得税 | 375,087.44 | 2,043,412.72 |
房产税 | 1,596,632.54 | 2,280,330.50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589,867.84 | 1,605,470.84 |
印花税 | 74,902.73 | 58,617.18 |
其他 | 211,270.85 | 53,753.02 |
合计 | 4,837,406.54 | 6,200,666.90 |
其他说明:
3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927,575.78 | 6,589,577.93 |
合计 | 3,927,575.78 | 6,589,577.93 |
其他说明:
31、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43,532.74 |
合计 | 43,532.7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合计
其他说明:
32、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合计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合计
合计 | ——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33、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2年 | 3,586,903.30 | |
合计 | 3,586,903.30 |
其他说明:
34、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35、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36、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37、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4,767,930.91 | 312,548.76 | 14,455,382.15 | 政府土地补助款 | |
合计 | 14,767,930.91 | 312,548.76 | 14,455,382.15 |
其他说明:
38、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9、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16,000,000.00 | 216,000,000.00 |
其他说明:
40、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41、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310,378,913.39 | 2,310,378,913.39 | ||
其他资本公积 | -186,914.68 | -186,914.68 | ||
合计 | 2,310,191,998.71 | 2,310,191,998.7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42、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43、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3,948,700.45 | -22,988,333.20 | -22,988,333.20 | 20,960,367.25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4,314.38 | -412,653.04 | -412,653.04 | -546,967.42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4,083,014.83 | -22,575,680.16 | -22,575,680.16 | 21,507,334.67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43,948,700.45 | -22,988,333.20 | -22,988,333.20 | 20,960,367.25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44、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45、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5,147,236.28 | 35,147,236.28 | ||
合计 | 35,147,236.28 | 35,147,236.2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46、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02,633,245.63 | 819,530,331.24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02,633,245.63 | 819,530,331.2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7,246,370.66 | -266,897,085.61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50,000,0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65,386,874.97 | 402,633,245.6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74,406,812.50 | 795,734,232.92 | 306,462,828.52 | 347,264,906.28 |
其他业务 | 17,112,007.10 | 5,709,248.98 | 5,182,375.72 | 9,318,348.56 |
合计 | 891,518,819.60 | 801,443,481.90 | 311,645,204.24 | 356,583,254.84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是□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891,518,819.60 | - | 311,645,204.24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7,112,007.10 | - | 5,182,375.72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1.92% | 1.66%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 | 17,112,007.10 | 出租固定资产、销售材料收入 | 4,822,845.81 | 出租固定资产、销售材料、加工费收入 |
之外的收入。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359,529.91 | 属于公司不直接需要的材料,购买后直接销售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7,112,007.10 | 出租固定资产、销售材料收入 | 5,182,375.72 | 出租固定资产、销售材料、加工费收入、属于公司不直接需要的材料,购买后直接销售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 | 0.00 | 0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0.00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874,406,812.50 | - | 306,462,828.52 | -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891,518,819.60 | 801,443,481.90 | 891,518,819.60 | 801,443,481.90 | ||||
其中: | ||||||||
WPC地板 | 232,863,586.37 | 200,362,769.00 | 232,863,586.37 | 200,362,769.00 | ||||
SPC地板 | 529,640,902.06 | 483,063,289.78 | 529,640,902.06 | 483,063,289.78 | ||||
LVT地板 | 44,021,965.70 | 38,798,924.87 | 44,021,965.70 | 38,798,924.87 | ||||
RPET地板 | 58,100,347.32 | 54,354,386.83 | 58,100,347.32 | 54,354,386.83 | ||||
其他产品 | 26,892,018.15 | 24,864,111.42 | 26,892,018.15 | 24,864,111.42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891,518,819.60 | 801,443,481.90 | 891,518,819.60 | 801,443,481.90 | ||||
其中: | ||||||||
境外 | 875,952,076.85 | 796,766,316.98 | 875,952,076.85 | 796,766,316.98 | ||||
境内 | 15,566,742.75 | 4,677,164.92 | 15,566,742.75 | 4,677,164.92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其中: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891,518,819.60 | 801,443,481.90 | 891,518,819.60 | 801,443,481.90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406,153,270.30元,其中,406,153,270.3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48、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77.57 | 1,737,614.67 |
教育费附加 | 1,042,548.47 | |
资源税 | 36,336.96 | |
房产税 | 3,396,899.18 | 2,286,046.59 |
土地使用税 | 1,829,813.02 | 1,605,529.68 |
印花税 | 181,595.26 | 141,951.92 |
地方教育附加 | 695,032.33 | |
其他 | 4,073.31 | 1,857.33 |
合计 | 5,449,195.30 | 7,510,580.99 |
其他说明:
[注]计缴标准详见本附注“税项”之说明。
49、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1,808,959.16 | 27,744,352.79 |
服务费 | 7,812,189.80 | 6,865,232.31 |
折旧摊销费 | 5,744,867.02 | 5,705,237.01 |
水电取暖费 | 3,882,580.12 | 44,131.94 |
差旅费 | 3,563,681.94 | 3,468,241.32 |
办公费 | 3,196,564.23 | 3,507,658.16 |
业务招待费 | 2,139,452.97 | 3,516,709.53 |
保险费 | 1,408,655.97 | 859,209.50 |
租赁费 | 789,005.47 | 212,236.40 |
残疾人保障基金 | 78,823.54 | 675,805.18 |
其他 | 3,877,915.47 | 2,549,596.81 |
合计 | 64,302,695.69 | 55,148,410.95 |
其他说明:
50、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专利费 | 47,554,200.32 | 26,507,321.82 |
职工薪酬 | 6,521,504.07 | 4,482,952.84 |
佣金 | 6,266,602.90 | -817,581.40 |
市场费用 | 2,855,145.40 | 1,624,448.62 |
保险费 | 2,043,397.99 | 688,953.56 |
差旅费 | 771,770.72 | 247,384.98 |
港口仓储、报关、运输等费用 | 503,668.10 | 106,182,231.65 |
业务招待费 | 230,789.17 | 90,538.86 |
办公费 | 203,263.90 | 228,767.51 |
折旧摊销 | 12,047.66 | 44,950.39 |
其他 | 1,902,723.07 | 983,443.07 |
合计 | 68,865,113.30 | 140,263,411.90 |
其他说明:
51、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材料 | 11,363,502.01 | 9,623,738.15 |
职工薪酬 | 6,052,607.40 | 5,292,021.36 |
折旧与摊销 | 4,366,629.49 | 3,952,971.41 |
其他 | 977,767.23 | 741,053.31 |
合计 | 22,760,506.13 | 19,609,784.23 |
其他说明:
52、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42,416.75 | 1,082,466.26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231,193.09 | 97,527.95 |
减:利息收入 | 32,721,401.43 | 63,075,776.02 |
汇兑损益 | -1,705,530.94 | -1,131,464.49 |
手续费及其他 | 556,325.10 | 202,030.16 |
合计 | -33,628,190.52 | -62,922,744.09 |
其他说明:
53、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1,308,781.30 | 2,474,723.66 |
安吉教科文新区北山工业园土地补助 | 312,548.76 | 312,548.76 |
个税及代扣企业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262,245.68 | 54,802.71 |
800万㎡高弹静音新型复合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国拨资金) | 495,419.06 | |
合计 | 1,883,575.74 | 3,337,494.19 |
54、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5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61,092.62 | 44,069.91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96,619.70 | |
合计 | 2,661,092.62 | -152,549.79 |
其他说明:
56、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205,916.15 | -559,579.94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1,534,337.49 | 7,806,732.17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79,714.98 | -2,039,510.4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00,999.60 | 201,999.20 |
合计 | 15,520,968.22 | 5,409,641.00 |
其他说明:
57、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1,422,417.07 | 32,433,730.4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49,026.20 | -2,260,793.50 |
合计 | -11,273,390.87 | 30,172,936.98 |
其他说明:
58、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8,090,748.63 | -119,829,994.90 |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3,938,524.99 | |
合计 | -8,090,748.63 | -133,768,519.89 |
其他说明:
59、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确认的收益 | -311,461.71 | 18,126,596.72 |
其中:固定资产 | -311,461.71 | 14,611,873.38 |
无形资产 | 3,514,723.34 | |
合计 | -311,461.71 | 18,126,596.72 |
60、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保险理赔收入 | 6,417,631.21 | 0.00 | 6,417,631.21 |
赔偿收入 | 675,227.45 | 7,419,983.94 | 675,227.45 |
废品收入 | 757,851.44 | 879,338.80 | 757,851.44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 0.00 | 323,595.29 | 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0.00 | 156,925.34 | 0.00 |
其他 | 514,762.83 | 114,403.81 | 514,762.83 |
合计 | 8,365,472.93 | 8,894,247.18 | 8,365,472.93 |
其他说明:
61、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652.20 | 50,000.00 | 1,652.20 |
赔偿金、违约金 | 923,245.78 | 12,422,313.64 | 923,245.78 |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 1,507,129.27 | 619,530.74 | 1,507,129.27 |
税收滞纳金 | 154,769.94 | 271,304.90 | 154,769.94 |
罚没支出 | 353,989.72 | 151,931.32 | 353,989.72 |
其他 | 1,053,001.14 | 1,969,105.34 | 1,053,001.14 |
合计 | 3,993,788.05 | 15,484,185.94 | 3,993,788.05 |
其他说明:
62、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88,785.27 | 329,145.8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245,323.44 | -21,443,894.39 |
合计 | 4,334,108.71 | -21,114,748.52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2,912,261.9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228,065.4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093,714.5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2,507.9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57,060.7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091,519.4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002,477.43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852,222.81 |
研发费用及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影响 | -3,213,002.43 |
其他 | -25,249.90 |
所得税费用 | 4,334,108.71 |
其他说明:
63、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其他综合收益”之说明。
64、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28,261,601.67 | 64,175,071.20 |
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收入 | 15,371,841.49 | 6,699,571.52 |
营业外收入 | 7,873,080.59 | 7,419,983.94 |
政府补助及个税手续费 | 1,571,026.98 | 2,529,526.37 |
押金及保证金 | 1,049,767.60 | 8,582,023.50 |
其他 | 1,013,930.25 | 1,324,119.14 |
合计 | 55,141,248.58 | 90,730,295.6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的期间费用 | 88,165,075.65 | 58,083,164.36 |
押金保证金 | 5,379,174.67 | 2,793,007.17 |
营业外支出 | 2,486,613.28 | 2,885,272.67 |
银行手续费 | 556,325.10 | 201,280.64 |
其他 | 5,298,245.48 | 972,720.45 |
合计 | 101,885,434.18 | 64,935,445.2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购置土地保证金 | 11,529,820.97 | |
掉期、外汇交易 | 81,811,530.77 | 416,991.31 |
合计 | 93,341,351.74 | 416,991.31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本金赎回 | 4,364,000,000.00 | 717,515,669.93 |
掉期、外汇交易 | 81,811,530.77 | 416,991.31 |
理财产品收益 | 12,377,365.26 | 8,594,814.27 |
收回购置土地保证金 | 11,529,820.97 | 0.00 |
政府拆迁款 | 0.00 | 22,096,243.00 |
合计 | 4,469,718,717.00 | 748,623,718.51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大额存单 | 285,000,000.00 | |
掉期、外汇交易 | 82,099,330.77 | 2,474,669.30 |
协议购买结构性存款受限 | 58,000,000.00 | |
购置土地保证金 | 11,976,758.13 | |
合计 | 425,099,330.77 | 14,451,427.43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本金 | 5,039,298,241.29 | 253,383,246.53 |
购置长期资产 | 307,007,680.16 | 106,116,077.29 |
大额存单 | 285,000,000.00 | 0.00 |
掉期、外汇交易 | 82,099,330.77 | 2,474,669.30 |
协议购买结构性存款受限 | 58,000,000.00 | 0.00 |
购置土地保证金 | 0.00 | 11,976,758.13 |
购买子公司支付的股权款 | 0.00 | 22,671,125.35 |
合计 | 5,771,405,252.22 | 396,621,876.6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负债 | 6,954,716.22 | 1,944,244.82 |
合计 | 6,954,716.22 | 1,944,244.8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50,000.00 | 806.04 | 100,749.79 | 50,056.2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589,577.93 | 4,292,714.07 | 6,954,716.22 | 3,927,575.78 | ||
租赁负债 | 3,586,903.30 | 3,586,903.30 | ||||
合计 | 10,176,481.23 | 150,000.00 | 4,293,520.11 | 7,055,466.01 | 3,586,903.30 | 3,977,632.03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6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7,246,370.66 | -266,897,085.6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9,364,139.50 | 103,595,582.9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1,443,390.88 | 76,071,740.1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6,575,002.51 | 1,285,530.14 |
无形资产摊销 | 6,643,348.57 | 6,459,493.0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456,249.46 | 588,608.5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11,461.71 | -18,107,148.0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76,398.66 | 24,538.2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661,092.62 | 152,549.79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463,114.19 | -48,998.2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520,968.22 | -5,409,641.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92,223.07 | -20,851,024.1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92,870.28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256,759.22 | -154,836,933.9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4,193,673.83 | 406,466,533.7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1,116,569.01 | -259,008,523.47 |
其他 | 7,182,184.29 | 186,002.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181,011.08 | -130,921,645.9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516,507.81 | 12,049,877.91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47,492,141.84 | 1,855,512,106.8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855,512,106.86 | 1,937,233,065.5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08,019,965.02 | -81,720,958.65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47,492,141.84 | 1,855,512,106.86 |
其中:库存现金 | 669,404.60 | 286,489.5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46,822,737.24 | 1,855,225,617.28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47,492,141.84 | 1,855,512,106.86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乐盈宝银行存款 | 1,000,000.00 | 不能随时支取货币资金 | |
质押定期存款 | 1,761,878.36 | 1,109,866.39 | 不能随时支取货币资金 |
协议购买结构性存款受限 | 58,000,000.00 | 不能随时支取货币资金 |
应收未到期利息 | 443,873.32 | 计提的银行存款利息 | |
合计 | 59,761,878.36 | 2,553,739.71 |
其他说明:
(7)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66、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67、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24,902,556.30 | 7.1884 | 179,009,535.71 |
欧元 | |||
港币 | |||
越南盾 | 82,619,495,476.00 | 0.0003 | 24,785,848.64 |
泰铢 | 374,768,297.48 | 0.2126 | 79,675,740.04 |
加拿大元 | 89,275.94 | 5.0498 | 450,825.64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46,518,875.90 | 7.1884 | 334,396,287.52 |
欧元 | |||
港币 | |||
越南盾 | 7,294,103,215.00 | 0.0003 | 2,188,230.96 |
加拿大元 | 588,021.14 | 5.0498 | 2,969,389.15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336,270.49 | 7.1884 | 2,417,246.79 |
越南盾 | 270,930,000.00 | 0.0003 | 81,279.00 |
泰铢 | 12,312,138.33 | 0.2126 | 2,617,560.61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9,467,393.39 | 7.1884 | 139,939,410.64 |
越南盾 | 68,899,458,639.00 | 0.0003 | 20,669,837.59 |
泰铢 | 120,088,617.90 | 0.2126 | 25,530,840.17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1,874,406.09 | 7.1884 | 13,473,980.74 |
越南盾 | 5,500,163,446.10 | 0.0003 | 1,650,049.03 |
泰铢 | 4,159,072.92 | 0.2126 | 884,218.90 |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不适用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香港聚丰公司 | 中国香港 | 美元 | 经营地使用主要币种 |
越南聚丰公司 | 越南 | 越南盾 | 经营地使用主要币种 |
香港爱德森公司 | 中国香港 | 人民币 | 集团母公司使用的记账本位币 |
公司四 | 越南 | 越南盾 | 经营地使用主要币种 |
越南鑫泰公司 | 越南 | 越南盾 | 经营地使用主要币种 |
公司五 | 越南 | 越南盾 | 经营地使用主要币种 |
越南凯乐公司 | 越南 | 越南盾 | 经营地使用主要币种 |
越南尚居公司 | 越南 | 越南盾 | 经营地使用主要币种 |
公司一 | 泰国 | 泰铢 | 经营地使用主要币种 |
美国诺威公司 | 美国 | 美元 | 经营地使用主要币种 |
美国博森公司 | 美国 | 美元 | 经营地使用主要币种 |
香港智创公司 | 中国香港 | 人民币 | 集团母公司使用的记账本位币 |
68、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 |
计入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1,989,009.04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2,503,852.07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房屋建筑物 | 13,644,950.03 | 13,644,950.03 |
合计 | 13,644,950.03 | 13,644,950.03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3,435,526.18 | 8,081,765.30 |
第二年 | 309,472.36 | 7,501,858.83 |
第三年 | 93,693.63 | 3,316,475.55 |
第四年 | 75,600.00 | |
第五年 | 75,600.00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415,800.00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材料 | 11,363,502.01 | 9,623,738.15 |
职工薪酬 | 6,052,607.40 | 5,292,021.36 |
折旧与摊销 | 4,372,772.35 | 3,952,971.41 |
其他 | 977,767.23 | 741,053.31 |
合计 | 22,766,648.99 | 19,609,784.23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2,766,648.99 | 19,609,784.23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现金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其他 |
合并成本合计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负债: |
借款 |
应付款项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净资产
净资产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现金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负债:
负债: |
借款 |
应付款项 |
净资产
净资产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否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以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增加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成立日 | 注册资本 |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 | 期末净资产 | 成立日至期末净利润 |
美国博森公司 | 2024年3月1日 | 1万美元 | 100.00 | 19,421.52万元 | -1,858.29万元 |
公司二 | 2024年6月27日 | 150万美元 | 100.00 | - | - |
2.因其他原因减少子公司的情况
因经营业务终止,安吉中旭新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8月依次完成税务注销登记、工商注销登记等注销手续。故自该公司注销时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其他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香港聚丰公司 | 20,000,000.001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00% | 0.00% | 设立 |
越南聚丰公司 | 61,000,000.002 | 越南 | 越南 | 制造业 | 100.00% | 0.00% | 设立 |
香港爱德森公司 | 50,000.003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00% | 0.00% | 设立 |
公司四 | 5,990,000.004 | 越南 | 越南 | 制造业 | 100.00% | 0.00% | 收购 |
公司三 | 5,000,000.00 | 中国浙江 | 中国浙江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00% | 0.00% | 设立 |
越南鑫泰公司 | 4,440,000.005 | 越南 | 越南 | 投资 | 100.00% | 0.00% | 设立 |
公司五 | 8,400,000.006 | 越南 | 越南 | 制造业 | 100.00% | 0.00% | 设立 |
越南尚居公司 | 2,000,000,000.007 | 越南 | 越南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00% | 0.00% | 设立 |
越南凯乐公司 | 2,000,000,000.008 | 越南 | 越南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00% | 0.00% | 设立 |
香港智创公司 | 8,000,000.009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 | 100.00% | 0.00% | 设立 |
公司一 | 60,000,000.0010 | 泰国 | 泰国 | 制造业 | 100.00% | 0.00% | 设立 |
美国诺威公司 | 10,000.0011 | 美国 | 美国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00% | 0.00% | 设立 |
美国博森公司 | 10,000.0012 | 美国 | 美国 | 制造业 | 100.00% | 0.00% | 设立 |
公司二 | 1,500,000.0013 | 新加坡 | 新加坡 | 投资 | 100.00% | 0.00% | 设立 |
安吉中旭公司 | 5,000,000.00 | 中国浙江 | 中国 | 制造业 | 100.00% | 0.00% | 设立 |
注:1美元、2美元、3美元、4美元、5美元、6美元、7越南盾、8越南盾、9美元、10泰铢、11美元、12美元、13美元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现金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差额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调整盈余公积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越南优和公司 | 越南 | 越南 | 制造业 | 28.93%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少数股东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调整事项 |
--商誉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其他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营业收入 |
财务费用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综合收益总额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越南优和公司 | 越南优和公司 | |
流动资产 | 11,188,408.51 | 5,244,559.37 |
非流动资产 | 16,517,177.16 | 18,029,999.08 |
资产合计 | 27,705,585.67 | 23,274,558.45 |
流动负债 | 3,413,553.32 | 1,024,571.84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3,413,553.32 | 1,024,571.84 |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4,292,032.35 | 22,249,986.6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7,028,659.11 | 6,437,811.44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03,523.81 | |
--其他[注] | -103,523.81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7,028,659.11 | 6,437,811.44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2,261,541.23 | 8,795,327.03 |
净利润 | 2,827,390.45 | -90,110.93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785,344.71 | -207,766.76 |
综合收益总额 | 2,042,045.74 | -297,877.69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注]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抵销有关资产账面价值中包含的因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相应调整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0.35万元。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4,767,930.91 | 312,548.76 | 14,455,382.15 | 与资产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1,621,330.06 | 3,282,691.48 |
其他说明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越南、泰国,国内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境外经营公司以美元、越南盾、泰铢、澳元、港币结算,故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越南盾、泰铢、澳元、港币)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
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本期末,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越南盾、加拿大元、泰铢、澳元、港币(外币)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
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加拿大元、澳元、越南盾、泰铢、港币(外币)升值或者贬值5%,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汇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 | |
本期数 | 上年数 | |
上升5% | -2,132.22 | -1,487.22 |
下降5% | 2,132.22 | 1,487.22 |
管理层认为5%合理反映了人民币对美元、越南盾、泰铢、澳元、港币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银行借款均系固定利率借款。因此,本公司不会受到利率变动所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影响。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与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相关的价格风险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担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30天。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1)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期末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5.01 | - | - | - | 5.01 |
应付账款 | 26,542.88 | - | - | - | 26,542.88 |
其他应付款 | 1,683.21 | - | - | - | 1,683.21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97.22 | - | - | - | 397.22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28,628.32 | - | - | - | 28,628.32 |
续上表:
项目 | 期初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50.90 | - | - | - | 50.90 |
应付票据 | 510.94 | - | - | - | 510.94 |
应付账款 | 10,338.87 | - | - | - | 10,338.87 |
其他应付款 | 3,685.70 | - | - | - | 3,685.7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81.75 | - | - | - | 681.75 |
租赁负债 | - | 362.58 | - | - | 362.58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15,268.16 | 362.58 | - | - | 15,630.74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4.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10.08%(2023年12月31日:6.07%)。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套期类别 |
其他说明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710,416,995.44 | 710,416,995.44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10,416,995.44 | 710,416,995.44 | ||
(4)理财产品 | 524,321,370.79 | 524,321,370.79 | ||
(5)结构性存款 | 186,095,624.65 | 186,095,624.65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135,550.00 | 6,135,55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10,416,995.44 | 6,135,550.00 | 716,552,545.44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对于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结合金融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产品到期期限、交易对手的信用质量作为估值依据。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由于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较低,无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公司股权采用收益法或者市场法进行估值不切实可行,且近期内被投资单位并无引入外部投资者、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等可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参考依据,此外,公司从可获取的相关信息分析,未发现被投资单位内外部环境自年初以来已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属于可用账面成本作为公允价值最佳估计的“有限情况”,因此年末以成本作为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方庆华、朱彩琴夫妇 | 59.28% | 74.5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方庆华、朱彩琴夫妇,方庆华直接持有公司41.05%股份,朱彩琴直接持有公司14.03%股份,两人通过安吉亚华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4.20%股份,两人合计持
有本公司59.28%股份;同时,本公司股东朱方怡、方欣悦系实际控制人女儿,构成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两人分别持有本公司6.00%股份,因此,实际控制人方庆华、朱彩琴夫妇合计控制本公司
74.58%表决权。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方庆华、朱彩琴夫妇。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越南优和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安吉吉满盛地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吉满盛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密切关系的关联方 |
安吉嘉磊纸箱厂(以下简称“安吉嘉磊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密切关系的关联方 |
越南嘉丰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嘉丰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密切关系的关联方的子公司 |
浙江湖州泰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泰友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胞妹朱雪琴之配偶陈业控制的企业 |
陈业(以下简称“关联自然人”)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胞妹朱雪琴之配偶 |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安吉嘉磊公司(含越南嘉丰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10,864,554.80 | 26,000,000.00 | 否 | 9,046,892.43 |
越南艾米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2,970,084.46 | 20,000,000.00 | 否 | 3,634,825.98 |
安吉吉满盛公司 | 采购委托加工服务及半成品 | 2,598,148.97 | 7,000,000.00 | 否 | 585,648.99 |
越南优和公司 | 采购原材料及维修服务 | 2,302,770.29 | 7,000,000.00 | 否 | 1,920,637.60 |
湖州泰友公司 | 采购固定资产及安装劳务 | 2,486,018.83 | 是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安吉吉满盛公司 | 销售商品 | 773,560.08 | 123,359.29 |
关联自然人 | 销售商品 | 7,957.4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无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人数 | 12.00 | 12.00 |
在本公司领取报酬人数 | 12.00 | 12.00 |
报酬总额(万元) | 587.65 | 570.13 |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 | |||||
安吉吉满盛公司 | 537,335.26 | 26,866.76 | 139,396.00 | 6,969.8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应付账款 | |||
安吉嘉磊公司(含越南嘉丰公司) | 2,864,407.87 | 1,547,392.82 | |
安吉吉满盛公司 | 189,300.00 | 660,772.57 | |
越南优和公司 | 693,058.98 | 238,447.78 | |
越南艾米公司 | 487,436.65 | 44,941.43 | |
湖州泰友公司 | 622,992.85 | ||
(2)预收款项 | |||
关联自然人 | 8,792.05 |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6、其他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已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171,083,578.08 | - |
2.募集资金使用承诺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证监许可〔2022〕185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及承销工作,于2022年10月3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3元/股,截至2022年11月7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5,377,523.5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84,622,476.45元。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23,921.26 | 24,033.61 |
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41,100.00 | 33,456.17 |
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注] | 44,280.00 | 18,419.73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24,849.29 |
合计 | 139,301.26 | 100,758.80 |
注:公司“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一期已完成技改,预计2025年投入使用。考虑到公司现阶段业务规模较小,为防止因盲目扩大产能而影响公司资金流,保障项目安全,公司经审慎评估,决定适当放缓“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二期进度。
3.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1)公司不存在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财产抵押、质押担保情况。
(2)公司不存在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抵押担保情况。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美国“对等关税”政策对公司的影响2025年
月
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所谓的“对等关税”行政令,宣布对所有贸易伙伴设立10%的“最低基准关税”,于
月
日生效;同时,针对中国等部分国家和地区实施更高的“对等关税”,于
月
日生效。
月
日,特朗普宣布对中国的“对等关税”继续提高并立即生效,针对其他部分国家的“对等关税”暂缓
天实施,且后续关税还在陆续变化中。本公司于2019年已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后陆续又投资建设了泰国、美国等生产基地,公司出口至美国的订单已绝大部分转移至越南、泰国和美国等工厂,相较于中国仍有一定的关税优势,但美国“对等关税”政策仍未最终确定,后续存在取消暂缓或继续加征等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未来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与Lowe'sCompanies,Inc.(以下简称“Lowe's”)的纠纷进展情况2022年与Lowe’s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公司一次性支付
万美元产品上架费。因受溯源事件影响,双方约定的系列产品在Lowe’s门店上架销售受阻。2024年
月,公司要求Lowe's继续履行协议或退还产品上架费。经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25年
月,公司启动仲裁流程,截至本报告批准日,案件处于仲裁阶段,尚未裁决。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经营利润项目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中美贸易摩擦风险2022年12月底,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开始对公司出口美国的产品开展溯源工作,阻碍货物通关。截至2024年12月31日,美国海关的溯源工作仍在持续,若公司后续仍在需溯源企业名单中,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5,910,595.36 | 53,686,157.40 |
1至2年 | 1,401,837.10 | 74,454,397.61 |
2至3年 | 497,113.66 | |
3年以上 | 497,113.66 | |
3至4年 | 497,113.66 | |
合计 | 47,809,546.12 | 128,637,668.67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97,113.66 | 1.04% | 497,113.66 | 100.00% | 1,689,742.16 | 1.31% | 1,689,742.16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7,312,432.46 | 98.96% | 2,039,267.69 | 4.31% | 45,273,164.77 | 126,947,926.51 | 98.69% | 1,144,799.16 | 0.90% | 125,803,127.35 |
其中: | ||||||||||
关联方组合 | 6,790,366.57 | 14.20% | 6,790,366.57 | 105,053,141.32 | 81.67% | 105,053,141.32 | ||||
账龄组合 | 40,522,065.89 | 84.76% | 2,039,267.69 | 5.03% | 38,482,798.20 | 21,894,785.19 | 17.02% | 1,144,799.16 | 5.23% | 20,749,986.03 |
合计 | 47,809,546.12 | 100.00% | 2,536,381.35 | 5.31% | 45,273,164.77 | 128,637,668.67 | 100.00% | 2,834,541.32 | 2.20% | 125,803,127.3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97,113.66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重庆庆科商贸有限公司 | 497,113.66 | 497,113.66 | 497,113.66 | 497,113.6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40,434,303.25 | 2,021,715.16 | 5.00% |
1-2年 | 87,762.64 | 17,552.53 | 20.00% |
合计 | 40,522,065.89 | 2,039,267.6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照应收账款账龄区分。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关联方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5,476,292.11 | ||
1-2年 | 1,314,074.46 | ||
合计 | 6,790,366.5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89,742.16 | 4,717.42 | 1,197,345.92 | 497,113.6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44,799.16 | 894,468.53 | 2,039,267.69 | |||
合计 | 2,834,541.32 | 899,185.95 | 1,197,345.92 | 2,536,381.3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197,345.9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加拿大SE | 货款 | 1,196,535.07 | 见注释 | 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审批 | 否 |
合计 | 1,196,535.07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注:2024年7月加拿大SE宣布破产,公司启动中信保理赔程序,本期中信保理赔款已到账,对于中信保未赔付金额,公司不再有追索权,对剩余款项进行核销处理。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17,013,133.29 | 0.00 | 17,013,133.29 | 35.59% | 850,656.66 |
客户二 | 7,699,592.77 | 0.00 | 7,699,592.77 | 16.10% | 384,979.64 |
客户三 | 3,693,704.78 | 0.00 | 3,693,704.78 | 7.73% | 184,685.24 |
客户四 | 3,607,308.11 | 0.00 | 3,607,308.11 | 7.55% | 0.00 |
客户五 | 3,559,003.80 | 0.00 | 3,559,003.80 | 7.44% | 177,950.19 |
合计 | 35,572,742.75 | 0.00 | 35,572,742.75 | 74.41% | 1,598,271.73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2,256,296.83 | 37,301,349.35 |
合计 | 12,256,296.83 | 37,301,349.35 |
(1)应收利息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暂付款 | 7,984,897.26 | |
应收出口退税 | 1,865,901.71 | |
应收设备款 | 1,470,660.38 | 35,767,147.29 |
押金保证金 | 3,198,228.00 | 3,209,147.50 |
借款 | 332,500.00 | 636,639.44 |
其他 | 823,464.52 | 1,007,727.23 |
合计 | 15,675,651.87 | 40,620,661.46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0,725,991.49 | 37,129,193.49 |
1至2年 | 1,552,160.38 | 259,540.00 |
2至3年 | 194,000.00 | 61,927.97 |
3年以上 | 3,203,500.00 | 3,170,000.00 |
3至4年 | 33,500.00 | 3,000,000.00 |
4至5年 | 3,000,000.00 | |
5年以上 | 170,000.00 | 170,000.00 |
合计 | 15,675,651.87 | 40,620,661.46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675,651.87 | 100.00% | 3,419,355.04 | 21.81% | 12,256,296.83 | 40,620,661.46 | 100.00% | 3,319,312.11 | 8.17% | 37,301,349.35 |
其中: | ||||||||||
关联方组合 | 8,279,649.30 | 52.82% | 8,279,649.30 | 35,800,391.18 | 88.13% | 35,800,391.18 | ||||
低信用风险组合 | 1,865,901.71 | 11.90% | 1,865,901.71 | |||||||
账龄组合 | 5,530,100.86 | 35.28% | 3,419,355.04 | 61.83% | 2,110,745.82 | 4,820,270.28 | 11.87% | 3,319,312.11 | 68.86% | 1,500,958.17 |
合计 | 15,675,651.87 | 100.00% | 3,419,355.04 | 21.81% | 12,256,296.83 | 40,620,661.46 | 100.00% | 3,319,312.11 | 8.17% | 37,301,349.3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051,100.86 | 102,555.04 | 5.00% |
1-2年 | 81,500.00 | 16,300.00 | 20.00% |
2-3年 | 194,000.00 | 97,000.00 | 50.00% |
3-4年 | 33,500.00 | 33,500.00 | 100.00% |
4-5年 | 3,000,000.00 | 3,000,000.00 | 100.00% |
5年以上 | 170,000.00 | 170,000.00 | 100.00% |
合计 | 5,530,100.86 | 3,419,355.0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照应收账款账龄区分。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18,348.12 | 3,200,963.99 | 3,319,312.11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38,800.00 | 38,800.00 | ||
本期计提 | 39,306.92 | 60,736.01 | 100,042.93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18,855.04 | 3,300,500.00 | 3,419,355.0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19,312.11 | 100,042.93 | 3,419,355.04 | |||
合计 | 3,319,312.11 | 100,042.93 | 3,419,355.0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应收暂付款、其他 | 6,668,547.49 | 1年以内 | 42.54% | |
第一名 | 应收设备款 | 1,470,660.38 | 1-2年 | 9.38% | |
第二名 | 押金保证金 | 3,000,000.00 | 4-5年 | 19.14% | 3,000,000.00 |
第三名 | 应收出口退税 | 1,865,901.71 | 1年以内 | 11.90% | |
第四名 | 应收暂付款 | 519,015.31 | 1年以内 | 3.31% | 25,950.77 |
第五名 | 应收暂付款 | 363,155.64 | 1年以内 | 2.32% | 18,157.78 |
合计 | 13,887,280.53 | 88.59% | 3,044,108.55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965,549,642.03 | 965,549,642.03 | 188,584,208.79 | 188,584,208.79 | ||
合计 | 965,549,642.03 | 965,549,642.03 | 188,584,208.79 | 188,584,208.79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香港聚丰公司 | 142,194,630.79 | 686,845,493.24 | 829,040,124.03 | |||||
香港爱德 | 338,980.0 | 338,980.0 |
森公司 | 0 | 0 | ||||
公司四 | 42,787,166.00 | 42,787,166.00 | ||||
越南鑫泰公司 | 3,158,432.00 | 28,416,820.00 | 31,575,252.00 | |||
安吉中旭公司 | 25,000.00 | 25,000.00 | 0.00 | |||
公司三 | 80,000.00 | 4,920,000.00 | 5,000,000.00 | |||
香港智创公司 | 56,808,120.00 | 56,808,120.00 | ||||
合计 | 188,584,208.79 | 776,990,433.24 | 25,000.00 | 965,549,642.03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51,634,479.24 | 137,836,942.88 | 103,196,576.04 | 109,949,273.09 |
其他业务 | 28,132,069.49 | 9,450,294.72 | 27,979,685.46 | 35,038,502.42 |
合计 | 179,766,548.73 | 147,287,237.60 | 131,176,261.50 | 144,987,775.51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业务类型 | 179,766,548.73 | 147,287,237.60 | 179,766,548.73 | 147,287,237.60 | |
其中: | |||||
LVT地板 | 18,390,949.90 | 15,957,786.79 | 18,390,949.90 | 15,957,786.79 | |
SPC地板 | 63,930,362.35 | 65,961,475.25 | 63,930,362.35 | 65,961,475.25 | |
WPC地板 | 69,431,264.69 | 55,935,937.85 | 69,431,264.69 | 55,935,937.85 | |
其他 | 28,013,971.79 | 9,432,037.71 | 28,013,971.79 | 9,432,037.71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境外 | 149,390,537.28 | 123,505,865.53 | 149,390,537.28 | 123,505,865.53 | |
国内 | 30,376,011.45 | 23,781,372.07 | 30,376,011.45 | 23,781,372.07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其中: |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179,766,548.73 | 147,287,237.60 | 179,766,548.73 | 147,287,237.60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无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8,014,430.34元,其中,18,014,430.34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3,375.4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0,281,557.68 | 4,944,863.30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2,313.19 | -2,039,510.4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00,999.60 | 201,999.20 |
合计 | 10,296,868.60 | 3,107,352.07 |
6、其他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818,590.98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83,575.74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4,976,144.69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878,814.15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670,768.59 | - |
合计 | 17,249,175.0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5% | -0.17 | -0.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3% | -0.25 | -0.25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