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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塑科技: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穆炯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2024年度,本人作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穆炯:女,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江阴制药厂及江阴市金桥贸易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并在江阴暨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江阴分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任江阴天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4次,其中本人现场出席会议4次,无授权委托出席、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对董事会的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3次,本人出席了公司2024年召开的全部4次股东大会。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它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现场工作时间共计15天次,公司为本人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现场工作过程中,本人通过听取汇报、参加会议、查阅文件及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

员问询的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公司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合规情况,并结合本人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执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工作要求。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规定召集会议,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跟进并监督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就公司定期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和义务;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分别就董事高管任职资格、董监高薪酬、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进行审议,与其他委员达成一致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累计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本人应出席会议4次,实际出席会议4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2、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事项包括利润分配预案、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2023年度证券投资专项报告、增补独立董事。

3、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本人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事项包括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4、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积极发挥独立董

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作用,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通过审阅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对其内审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进行当面会谈,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就审计过程中梳理发现的问题与会计师积极讨论分析,确保各项审计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项。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通过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和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方式,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三)重点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和治理机构方面的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地履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2024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报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相关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核查了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与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62,287.42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为55,100.05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预计总金额;公司与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42,169.09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为37,952.31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出预计总金额。

2024年度,公司与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

为46,312.53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为39,556.34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预计总金额;公司与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37,130.48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为34,636.10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出预计总金额。

3、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4、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监管层号召上市公司增加分红频次及分红比例,增强股东回报。公司积极响应,提出并实施了2次利润分配方案,累计分红金额299,273,016.81元,占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7.78%。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11月26日,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918,015,3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9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100,063,677.40元。

报告期内,公司还提出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918,015,3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17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199,209,339.41元,并于2025年1月22日实施完成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九、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权利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穆 炯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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