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4 年12月31日,财政部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公司根据该项规定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并对 2023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本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三、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3 年度(合并) | 2023 年度(母公司)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销售费用 | 142,355,105.06 | 128,354,493.64 | 10,360,229.91 | 9,123,377.60 |
营业成本 | 7,204,831,871.32 | 7,218,832,482.74 | 2,490,966,117.57 | 2,492,202,969.88 |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