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25-027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27年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朱建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5.05亿元。2024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3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54亿元。主要行业包括纺织服装、服饰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14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末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1.71亿元,购买的职业
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王首一,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新玉,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帆,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次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文件。
特此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