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77证券简称:新亚电子公告编号:2025—01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性原则,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此类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
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议程序2025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认为:本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本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必要、正常、合法的商业经济行为,主要系公司中德电缆实际生产经营需求,采购交易遵循自愿公允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2025年度与科宝光电、新亚东方进行关联商品购买与采购有利于增强业务协同性,提升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和情形,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预计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服务 | 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 | 150,069.58 | _ |
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 | 1,023,201.13[注1] | _ | |
小计 | 6,500,000 | 1,173,270.71 | _ | |
向关联人租赁厂房 | 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873,015.87 | _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 | 2,373,477.44 | - |
[注1]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与关联方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的金额为4,021,144.99元,其中2,997,943.86元为公司2023年与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东方”)签订《4000KW屋顶光伏电站及地面光储充建设项目EPC承包项目》项目支付的尾款,该尾款已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审议确认为2023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因此本次2024
年度关联金额不包括在内。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服务 | 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 | 76,866.68 |
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 | - | |
向关联人租赁厂房 | 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333,333.33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 | 1,049,673.50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法定代表人:詹祖根
注册资本:670万美元住所:江苏省常熟市唐市镇常昆工业园经营范围:生产以连接光缆、控制电缆、高频同轴电线、通讯线材为主的光电子产品及相关产品的装配,线束加工及线束加工模具的设计、加工、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搬运装卸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电线电缆生产及检测试验设备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科宝光电2024年资产总计335,504,660.68元,净资产为266,377,798.27元。
公司与科宝光电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2、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林晓燕
注册资本:壹亿零捌万元整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长江路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合同能源管理;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大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
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新亚东方2024年资产总计144,183,396.92元,净资产为58,344,407.76元。
公司与新亚东方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主要是商品的采购和购买,业务往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按照日常经营的采买需求,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是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