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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沪科: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司代码:600608公司简称:ST沪科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2024年度公司财务核算存在缺陷。根据缺陷情况,公司开展了全面的自检自查及整改工作,并对涉及会计期间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相关报告中存货、其他流动资产、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等

相关报表科目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调整,并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2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市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存货管理、担保业务、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与付款风险、销售与收款风险、存货管理风险、合同管理风险、关联交易风险、对外担保风险。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错报金额≥5%3%≤错报金额<5%错报金额<3%
资产总额错报金额≥3%0.5%≤错报金额<3%错报金额<0.5%
营业收入总额错报金额≥1%0.5%≤错报金额<1%错报金额<0.5%
所有者权益总额错报金额≥1%0.5%≤错报金额<1%错报金额<0.5%

说明: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由该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表错报的重要程度来确定,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的可能性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错报;二是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这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一般可以通过定量的方式予以确定。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现舞弊行为;(2)公司重述已公告财务报告,以更正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失效。
重要缺陷(1)公司其他员工发生较严重舞弊行为;(2)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的过程中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利润总额3%≤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错报金额<利润总额3%
直接财产损失错报金额≥资产总额3%资产总额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3%错报金额<资产总额0.5%
直接财产损失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1%营业收入总额0.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1%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0.5%
直接财产损失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1%所有者权益总额0.5%≤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1%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0.5%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2)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4)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5)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6)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重要缺陷(1)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2)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3)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4)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1)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2)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3)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4)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5)其他缺陷。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1个。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缺陷描述业务领域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截至报告基准日是否完成整改截至报告发出日是否完成整改
财务核算存在缺陷报告期内,公司在业务结构转型及业务模式调整过程中,因业务管理制度、流程设计及执行层面存在缺陷,未能有效识别公司在贸易业务过程中实际承担的风险及责任,造成部分业务收入确认方法不当,并直接导致公司财务报告出现错报,其中营业收入错报金额大于1%。销售管理公司于2024年10月成立由全体高管、董办、财务、业务及内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整改工作组,研究制定"立行立改、限期整改、长效提升"的三级整改机制,并明确整改任务清单,建立由业务部及财务部主责整改、内审部及董办验收、专业咨询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评估的闭环整改执行体系,并按计划完成如下整改工作:(1)完成《贸易业务管理办法》、《存货管理办法》、《贸易业务物流流程实施细则》等制度的完善和修订,进一步明确及加强业务各环节具体操作规范;(2)在合同管理、销售执行、采购执行、仓库管理及关联方管理等业务执行层面进行具体流程的完善及强化;(3)组织开展系统性培训,强化公司全体人员的专业能力及内控意识;(4)公司积极与年报审计机构、独立董事沟通,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相关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对涉及会计期间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相关报告中存货、其他流动资产、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等相关报表科目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调整,并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2号)。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报告期内公司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均已整改完成,报告期末不存在未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公司在日常运行中还存在个别一般缺陷,但其对财务报告目标没有构成实质性影响。针对发现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及负责人进行整改落实。经整改,公司所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均得到完善,目前执行情况良好。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公司在日常运行中还存在个别一般缺陷,但其对财务

报告目标没有构成实质性影响。针对发现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及负责人进行整改落实。经整改,公司所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均得到完善,目前执行情况良好。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针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核算存在的缺陷,公司于2024年10月成立由全体高管、董办、财务、业务及内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整改工作组,研究制定“立行立改、限期整改、长效提升”的三级整改机制,并明确整改任务清单,建立由业务部及财务部主责整改、内审部及董办验收、专业咨询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评估的闭环整改执行体系,并按计划完成如下整改工作:(1)完成《贸易业务管理办法》、《存货管理办法》、《贸易业务物流流程实施细则》等制度的完善和修订,进一步明确及加强业务各环节具体操作规范;(2)在合同管理、销售执行、采购执行、仓库管理及关联方管理等业务执行层面进行具体流程的完善及强化;(3)组织开展系统性培训,强化公司全体人员的专业能力及内控意识;(4)公司积极与年报审计机构、独立董事沟通,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相关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对涉及会计期间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相关报告中存货、其他流动资产、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等相关报表科目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调整,并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2号)。

下一年度,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建设,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设计体系,规范内控制度的执行,强化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加强内部信息传递与沟通,强化财务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要求和审核力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刘文鑫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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