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审计,2024年1-12月公司实现净利润23,402,254.5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0,434,068.64元,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全年分红2100万元,母公司依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497,052.63元。依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拟提出2024年度分配政策为:2024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1.8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待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8,082,471.37 | 17,499,165.84 | 12,638,286.44 |
回购注销总额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3,402,254.59 | 22,625,165.66 | 17,276,628.85 |
本年度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9,497,052.6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8,219,923.6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平均净利润(元) | 21,101,349.7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累计总额(元) | 48,219,923.6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是 | ||
现金分红比例(%) | 228.52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依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分配政策。即2024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1.8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待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文本;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文本。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