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债券代码:123076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81,693,029.56元,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35,491,092.5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427,336,663.97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6,923,344.23元。
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由于2024年度上市公司亏损,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生产经
营的正常运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短期生产经营和长期可持续发展,以及宏观经济环境和公司资金需求,实现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1,693,029.56 | -45,883,004.08 | -92,660,970.73 |
研发投入(元) | 79,561,829.86 | 81,934,249.08 | 94,641,459.05 |
营业收入(元) | 924,087,073.88 | 797,138,756.35 | 891,048,185.98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27,336,663.97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6,923,344.23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06,745,668.1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 0 |
额(元)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256,137,537.9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9.81%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由于2024年度上市公司亏损,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并综合考虑公司短期生产经营和长期可持续发展,以及宏观经济环境和公司资金需求,实现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独立董事意见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由于2024年度上市公司亏损,综合考虑公司短期生产经营和长期可持续发展,以及宏观经济环境和公司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此举并未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4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