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债券代码:123076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计提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根据识别和测试结果,计提了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的范围和金额
2024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23,573,193.91元,具体如下:
减值项目 | 明细 | 本期计提金额(元) |
信用减值损失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76,215.02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919,768.52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10,222.83 | |
资产减值损失 | 存货跌价损失 | 50,203,743.63 |
商誉减值损失 | 39,840,826.34 |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1,322,417.57 | |
合计 | 123,573,193.91 |
二、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
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组合1(本 | 合并范围内关联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方 |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组合2(中国大陆地区客户) | 客户所在地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组合3(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客户) | ||
其他应收款——低信用风险组合 | 应收退税款与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按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非应收退税款的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3) 应收款项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1) 应收账款——组合2(中国大陆地区客户)
逾期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未逾期(含,下同) | 2.00 |
逾期3个月以内 | 20.00 |
逾期3-9个月 | 50.00 |
逾期9-21个月 | 80.00 |
逾期21个月以上 | 100.00 |
2) 应收账款——组合3(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客户)
逾期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未逾期(含,下同) | 2.00 |
逾期3个月以内 | 20.00 |
逾期3-9个月 | 50.00 |
逾期9-21个月 | 80.00 |
逾期21个月以上 | 100.00 |
3)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账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 30.00 |
4-5年 | 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3、长期资产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
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三、 公司对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23,573,193.91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121,017,832.42元, 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960,515.68元。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5-48号)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